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中国丝绸协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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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中国丝绸协会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丝绸(蚕丝)制品》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二〇一七年七月

目录

1项目概况1

1.1任务来源1

1.2任务背景1

1.3主要起草单位2

1.4任务分配介绍2

2行业概况2

2.1我国丝绸工业的发展现状2

2.2当前丝绸业存在的主要问题2

2.3现行的丝绸行业标准介绍3

2.4丝绸产品生产工艺介绍4

3编制依据和原则6

4制定过程6

4.1组建标准编制组6

4.2文献和资料收集7

4.3现场调研7

4.4形成初稿和征求意见稿7

5标准主要技术内容8

5.1标准适用范围8

5.2标准中产品的选取8

5.3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8

5.3.1基本要求8

5.3.2指标评价要求9

5.4检验方法和指标计算方法12

6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12

6.1评价方法12

6.2报告内容框架12

6.2.1基本信息12

6.2.2符合性评价12

6.2.3生命周期评价12

6.2.4评价报告主要结论13

6.2.5附件13

7评价结果13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丝绸(蚕丝)制品》编制说明

1项目概况

1.1任务来源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丝绸制品》被列入制修订计划中,计划号:

2016-1793T-FZ。

该标准属于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主管部门为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技术归口单位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本标准旨在完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支撑纺织行业生态设计产品评价工作开展,促进纺织工业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清洁安全转变。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

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丝绸协会、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东华大学、成都亿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大染坊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嘉联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

1.2任务背景

中国是最早开始种桑、养蚕、生产丝织品的国家,丝绸产品也是从西汉开始中国与东亚、南亚和欧洲通商的标志产品,俗称“丝绸之路”。

近几年随着产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愈来愈突出,环境保护要求日益提高,从根本上分析,产业最终必须走生态(绿色)发展之路。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是我们的主要任务之一。

真丝是天然蛋白质纤维,具有自然可降解性,生产过程中除了染料等化学品外,从种桑树、养蚕、生产过程、几乎所有生产副产品可以循环利用,例蚕砂经发酵后成为饲料;蚕蛹可作为食品等,可见丝绸产品天生具有绿色产品的属性。

《中国制造2025》提出“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推行生态设计,显著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2015年10月13日,《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生态设计产品标识》、《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规范 家用洗涤剂》等系列标准已由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

2016年9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开发推广万种绿色产品”的目标,为了体现丝绸产品的生态特点,将丝绸产品打造为纺织行业首个绿色产品,因此制定《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规范丝绸(蚕丝)制品》是非常必要的。

1.3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工作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产业部负责组织。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中国丝绸协会、东华大学、成都亿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大染坊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嘉联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等。

1.4任务分配介绍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产业部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标准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丝绸协会、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东华大学、成都亿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大染坊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嘉联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等作为标准起草的编制单位,负责调查研究、数据征集和数据分析整理工作、标准起草、会议召集等。

2行业概况

2.1我国丝绸工业的发展现状

中国是丝绸故乡,是世界最大的生丝生产国,也是国际茧丝绸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

丝绸是我国传统的出口商品之一,被誉为“软黄金”,在国民经济、尤其是国际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

真丝绸业主要分布在我国广西、四川、江苏、江浙、辽宁等省。

2016年真丝产量前4位是广西、四川、江苏、浙江。

据资料统计,2016年生丝产量为15.84万吨,同比增长0.15%;绸缎产量达66756万吨,同比增长5.82%;绢丝产量达8987吨,同比下降6.89%;蚕丝被产量达2074万条,同比下降14.62%。

真丝绸产量约为17万吨。

根据《中国丝绸市场现状调研与发展趋势分析报告(2015-2020年)》,我国丝绸行业一直处于稳步发展时期。

我国丝绸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有美国、印度、西欧、日本、中国香港、韩国等国家和地区。

目前中国的茧、丝和坯绸分别占世界总产量的85%、80%和45%以上,居世界第一位。

真丝印染绸、丝绸服装和丝针织产品产量也居世界前列,生丝和坯绸出口量分别占国际市场贸易量的90%和60%左右。

2.2当前丝绸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丝绸业由于出口依存度高,经济规模小、产业链长、缺乏优势企业和先进技术的有效支撑,目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粗放型增长方式依然存在。

同质化竞争严重,而人才、技术和管理水平的相对落后,产品结构不合理,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企业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2、技术装备水平低。

我国丝绸企业在研发投入、技术装备上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差距较大,新型大容量生产技术和设备仍依赖进口。

丝绸印染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水耗较大,技术进步不明显。

3、丝绸企业市场竞争力弱、技术差距大。

真丝绸产业虽然主要在广西、四川、江苏和浙江四省,但是企业规模偏小,分布较散,产业集聚度不高,上下游产业链联系不紧密,企业结构和产业结构松散,市场竞争力不强;大型骨干企业少,除少数龙头企业,大多企业缺少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技术差距依然较大。

4、丝绸行业技术服务体系不健全。

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的现代丝绸新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缓慢,国家级、省级、行业认定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和研发基地少,不能有效整合丝绸行业发展的内外部资源,这直接影响到我国丝绸行业的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5、真丝绸产品市场混乱。

丝绸产品属于高档消费品,产品所含价值大,市场上常有丝绸产品假货泛滥的现象出现,且冒充品逼真度高,消费者难以辨别。

6、一些具有传统特色的工艺产品,由于工艺复杂市场竞争力弱,正在逐渐萎缩。

2.3现行的丝绸行业标准介绍

(1)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3年之前,缫丝行业没有特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的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该标准的排放限值过于宽松,已远落后于目前的技术水平,且无总量控制,不适应我国的环境形势和目前节能减排形势的需要,也不符合缫丝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

故在2013年起施行最新的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即《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6-2012),规定现有企业COD间接排放达到200mg/L,直接排放达到100mg/L,新改扩建企业更加严格,COD达到60mg/L才可以直接排放。

(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一直以来都在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1992)中三级标准,即COD按500mg/L排放。

2013年起,修订了该标准,规定现有企业COD间接排放达到200mg/L,直接排放达到100mg/L,新改扩建企业更加严格,COD达到80mg/L才可以直接排放。

(3)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修订版)。

该准入条件规定了现有企业的新鲜水取水量,即真丝绸机织物(含练白)取水量小于等于3.0立方米/百米,新改扩建企业的新鲜水取水量小于等于2.5立方米/百米。

目前该标准已进入修订程序。

(4)取水定额标准。

2016年,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取水定额第21部分真丝绸产品》(GB/T18916.21-2016),其中规定了真丝绸产品的定义,即以蚕茧为原料,经制丝、绢纺、织造、印染等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产品。

其中规定了新改扩建企业取水定额指标分别为:

生丝400m3/t,绢丝1000m3/t,坯绸0.25m3/100m,色丝220m3/t,真丝绸针织物150m3/t,真丝绸机织物3.0m3/100m。

先进值更加严格,分别为:

生丝240m3/t,绢丝800m3/t,坯绸0.2m3/100m,色丝150m3/t,真丝绸针织物100m3/t,真丝绸机织物2.5m3/100m。

2.4丝绸产品生产工艺介绍

2.4.1制丝工艺

制丝工艺见图1:

图1制丝生产工艺流程图

制丝工艺(rawsilkproductionprocess)指将蚕茧通过烘茧(可直接用鲜茧,不用烘茧)、混茧、剥茧、选茧、煮茧、缫丝、复整等生产工序流程,按一定的工艺要求加工成生丝的过程。

2.4.2绢丝工艺

绢丝工艺见图2:

图2绢纺生产工艺流程图

绢纺工艺(silkspinningprocess)指将绢纺原料用化学方法去胶脱脂,以物理机械方法消除蛹屑、杂质并切短较长纤维,经梳理、牵伸、加捻等工序,把丝纤维加工成优良绢纺纱的过程。

2.4.3织造工艺

织造工艺(weavingprocess)指将经准备加工后丝、纱线等织造原料分成经线和纬线,并按一定的组织规定相互交织形成丝织物的加工过程。

织造工艺流程见图3:

图3织造工艺

2.4.4染整工艺

染整工艺(dyeingandfinishingprocess)指采用染化料配方和工艺参数的设置(如温度、时间、压力、速度、浴比等),使丝织物达到所需颜色或品质的加工过程,主要包括丝染、坯布染。

丝绸印染主要包括前处理(精炼)、印染、后整理等工序。

前处理主要是通过精炼工艺将丝胶溶解和去除;染色主要将染料溶解在水中,在一定的工艺条件下将染料转移到织物上,生成有色织物;印花是通过预制好花纹的网版,将不同颜色的染料分批、依次涂在织物上形成彩色图案。

后整理是指织物经过水洗、轧光、拉幅、预缩等改善和提高织物品质进行的加工工艺,如改善手感、柔软整理、防缩防皱等。

丝绸染整工艺图见图4:

图4丝绸染整工艺图

3编制依据和原则

1、按照GB/T32161《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的要求和规定,确定标准的组成要素。

2、在标准制定过程中遵循了以下几个原则:

(1)科学性和规范性;

(2)保证标准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3)与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等相符合性;

(4)尽量与相关行业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规划接轨;

(5)充分考虑我国真丝绸企业实际,符合丝绸行业发展的需求。

4制定过程

4.1组建标准编制组

2016年10月,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编制行业标准计划的有关要求,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围绕《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在《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工信部联节〔2016〕304号)及《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指导下,编制了《2016年第四季度纺织行业节能与综合利用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申请制定《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丝绸制品》等四项行业标准。

2016年12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在北京召开了2016年四季度标准立项评审会,《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丝绸制品》等四项行业标准通过了专家审查。

12月底,工信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2016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其中《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丝绸制品》被列入制修订计划中,计划号:

2016-1793T-FZ。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接到标准编制任务后,成立了由行业组织、丝绸龙头企业大专院校等单位组成的标准编制组。

标准编制组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产业部牵头,中国丝绸协会、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做为组织单位,并联合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东华大学、成都亿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大染坊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嘉联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组成起草单位参与标准的编制工作。

4.2文献和资料收集

标准编制组为了按照文件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编制工作,首先通过各种途径收集相关技术标准,查阅了2012年到2016年我国有关丝绸行业发展情况,学习了有关标准文件及资料,如GB/T32161《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28936《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8916.21《取水定额第21部分:

真丝绸产品》等,并通过上海市情报研究所进行相关资料查询。

最后经过现场调研、资料整理和汇总,整理出标准编制所用的基础材料。

4.3现场调研

2016年6月以来,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环资委组织行业专家分别调研江苏、浙江、四川、广西等地的企业,了解行业情况收集相关材料。

在江苏,走访了吴江市丝绸协会、吴江联泰印染有限公司、吴江二练丝绸有限责任公司、鑫缘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在浙江,走访了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嘉欣丝绸、浙江蚕缘家纺有限公司、达利丝绸(浙江)有限公司、达利丝绸(中国)有限公司,在四川走访了宏兴绸厂、南充六合丝绸公司、依格尔丝绸有限公司、安泰茧丝绸等,在广西,走访了宜州市纳单集约化养蚕专业合作社、广西宜州东方丝路公司、广西嘉联丝绸公司等单位和企业。

这些企业和专家给编制组提供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对于了解我国近年真丝绸产品发展情况和面临的问题,对于生态产品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4.4形成初稿和征求意见稿

2017年初,在实地调研和材料收集的基础上,编制组形成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丝绸产品》初稿,并于3月9日在北京召开了初稿研讨会,与会企业和专家对标准内容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如下:

1、规范性引用文件部分,建议添加“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性资料。

2、术语和定义部分,建议将真丝绸产品的定义,修改为:

以蚕茧为原料,蚕丝含量在95%及以上的真丝(按重量计)与其他纱线交织的丝织物,经制丝、绢纺、织造、印染等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产品。

3、资源属性、能源属性、环境属性、产品属性中的指标和数值需要再次核实,并给出依据。

4、附件中对生命周期的边界界定要明确,并对生命周期报告编制过程描述清楚。

6月26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标准研讨会,与会企业和专家对标准内容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1、建议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丝绸产品》改为《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丝绸(蚕丝)产品》,原因为更直观的体现标准的适用范围,不包含蚕丝含量低的或仿真类丝绸制品。

2、建议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重金属、禁用化学品等检测方法标准。

3、建议在基本评价要求中表述清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相关内容。

4、建议在评价指标要求中增加特定化学品名称及限定含量。

5、建议对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内容及附录进一步完善。

编制组根据企业和专业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进一步收集文字材料进行整理汇总,从而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5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5.1标准适用范围

本规范用于对丝绸产品进行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规范中规定了丝绸产品为真丝绸产品,即以蚕茧为原料或蚕丝含量在95%及以上的真丝(按重量计)与其他纱线交织的丝织物,经制丝、绢纺、织造、印染等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产品,包括目前已规模化生产的生丝、丝织物等丝绸中间产品和丝巾、丝绸服装、床品等终端产品。

5.2标准中产品的选取

丝绸产品指以蚕茧为原料,经煮茧、缫丝、织造、印染等工序加工而成的产品。

根据丝绸产品加工工艺情况及生态设计水平,本标准中共确定了几类产品,分别为:

生丝、绢丝、坯绸、色丝、印染针织物、印染机织物等丝绸中间产品和蚕丝被、成衣、丝绸围巾等丝绸终端产品。

5.3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

本规范给出了生态设计丝绸产品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生态设计丝绸产品的评价要求和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

按照《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的要求,将评价要求分为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两部分。

5.3.1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部分对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及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了规定。

企业首先应满足节能环保的法律法规,污染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最高要求;其次,企业应兼顾产品的绿色和质量性能,产品质量水平应满足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最后,企业应具有健全、完善的环境、质量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生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最高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

●采用国家鼓励的技术工艺,不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装备及相关物质。

●生产企业的环境管理,应按照GB/T19001和GB/T24001分别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

●生产企业应按照GB17167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按照GB24789配备水计量器具。

●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对应的产品质量标准。

5.3.2指标评价要求

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

一级指标包括资源属性指标、能源属性指标、环境属性指标和产品属性指标。

标准研制过程中主要参考了欧盟法规、Eco-label认证标准、Oeko-TexStandard100-2017、《ZDHC废水指南》以及我国污染物排放标准,指标的选取根据我国现有监测方法和技术要求。

对于国内已有限制要求的指标,已于国际接轨的指标直接采用国内标准要求。

对于落后或国内未提出要求的指标,本标准参考REACH法规、Eco-label认证标准、Oeko-TexStandard100-2017、《ZDHC废水指南》等国外标准进行设定,争取国内前5%的丝绸产品达到该基准值要求为取值原则,以体现生态设计产品的优势。

(1)资源属性

丝绸产品生产过程具有使用化学品种类多、用水量大、包装成本较高等特点,因此本规范规定丝绸产品资源属性包含原材料使用、单位产品取水量、包装材质三个指标。

丝绸产品生产过程中对化学品的使用非常普遍,主要用于丝胶脱除和印染,如制丝绵、练白、印染等过程。

制丝绵过程主要化学品为双氧水、纯碱、水玻璃及其他助剂;织造过程主要用到经线和纬线柔软剂、染料等化学品;练白过程主要为精炼剂、纯碱、双氧水、硅酸钠、保险粉、冰醋酸等;印染主要有尿素、渗透剂、消泡剂、瓜尔豆糊料、染料等化学品。

在以上各生产过程所用化学品中,部分只是化学品的类型,如柔软剂、精炼剂、渗透剂、消泡剂、染料,由于偶氮染料、致敏染料、致癌染料、有害助剂的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一定危害,在国际纺织品市场上均被列为禁用物质,因此本规范规定不得使用禁用的致癌、致敏及其他有害染料,不得使用含壬基酚(NP)和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的表面活性剂、助剂等物质。

丝绸产品生产过程中耗水量大,主要在印染、缫丝过程,目前丝绸行业已有《取水定额第21部分:

真丝绸产品》(GB/T18916.21-2016)用水标准,结合生态设计丝绸产品的要求,本规范规定印染、缫丝等过程单位产品取水量应符合《取水定额第21部分:

真丝绸产品》(GB/T18916.21-2016)中相应标准。

由于蚕对桑叶和生活环境要求较高,限制了种桑和养蚕过程对有害化学品的使用,因此蚕茧不仅属于天然产品,更是绿色产品。

另外,生态设计丝绸产品不仅要求在生产过程绿色化,也要求最终产品包装的绿色化,因此本规范考虑丝绸产品的包装材质指标。

包装材质指标规定产品包装材质不得含有聚氯乙烯(PVC)或其他含卤素塑料;包装材质为纸盒(袋)者,应为使用回收纸混合比占80%以上所制成的纸盒(袋)。

(2)能源属性

丝绸产品供应链长,能源消耗大,尤其是印染过程对蒸汽的使用、织造过程对蒸汽的使用、缫丝过程对蒸汽、燃煤或生物质燃料的使用(目前调查结果显示缫丝所用蒸汽多来于企业自产,少数来于外购蒸汽),因此丝绸产品的生态设计应考虑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标准参考值参考《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版)》。

(3)环境属性

目前丝绸行业存在的典型环境问题为废水排放量大、COD及氨氮污染物排放浓度高,本规范考虑以上丝绸行业环境问题外,结合生态设计丝绸产品的要求,将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单位产品COD排放量、单位产品氨氮排放量、水的重复利用率等四个指标纳入环境属性考核范围内,缫丝、印染企业依据《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6)、《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的要求执行。

(4)产品属性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对丝绸的产品属性关注度高的指标主要有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性能。

作为基本要求,丝绸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丝绸中间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

如《生丝》(GBT1797)、《桑蚕绢丝》(FZ/T42002)、《柞蚕绢丝》(FZ/T43005)、《蚕桑丝织物》(GB/T15551)、《桑蚕双宫丝织物》(FZ/T43009)、《柞蚕丝织物》(GB/T9127)、《柞蚕绢丝织物》(FZ/T43006)、《桑蚕紬丝织物》(FZ/T43001)等标准;丝绸终端产品质量应符合各自标准,丝绸服装应符合《丝绸服装》(GB/T18132)、蚕丝被应符合《蚕丝被》(GB/T24252)、丝绸围巾应符合《丝绸围巾》(FZ/T43014)。

产品安全性方面,以生态、环保、安全、功能为特色的绿色纺织产品及其消费主张将是未来国际纺织品市场的主流。

而我国在绿色纺织产品评价与认证方面还相对比较落后,在国内,不断出现许多消费者选择在境外消费购买高标准的绿色产品的现象。

世界各国尤其是欧美等发达国家通过制定相关的环保法规和纺织品生态标准,对进口纺织品的生态、安全、卫生进行检测。

国外对纺织产品的绿色要求主要体现在其生态性和安全性上,主要包括北欧白天鹅标签、荷兰生态标签、加拿大环境选择计划、日本生态标签、欧盟生态标签等。

欧盟是倡导和实施纺织品绿色评价最重要的地区之一,在发展世界绿色纺织产品方面颇有领导作用,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现有纺织品绿色评价体系相比,其覆盖范围更广、影响更大,国际上认可度较高的有Oeko-TexStandand100和欧盟的Eco-label、REACH法规,此类标准主要从产品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及贸易的角度出发设定具体的生态安全指标,重点限制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而Eco-label标准同时包含了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的影响和终端产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两方面内容,比Oeko-TexStandand100的要求还宽泛。

我国在纺织品绿色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与绿色纺织品相关的标准主要有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和GB/T18885《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该两项标准是在借鉴国外绿色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主要对有害物的含量进行了限制,但其中仅选择了保证消费者安全的的最基本项目进行控制,考核项目不够齐全。

而当下很多国家不断通过过绿色标签来提高市场准入门栏,不仅产品质量符合绿色标准,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都要符合绿色产品标准的要求,因此,本标准中增加了壬基酚聚氧乙烯醚、辛基酚聚氧乙烯醚、壬基酚、辛基酚、阻燃剂、防水剂等指标。

真丝绸产品评价指标要求见表1。

表1丝绸(蚕丝)制品评价指标要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单位

基准值

判定依据

所属生命

周期阶段

资源属性

纤维原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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