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1安全防范与救护规定.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440969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6.1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NO31安全防范与救护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NO31安全防范与救护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NO31安全防范与救护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NO31安全防范与救护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NO31安全防范与救护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NO31安全防范与救护规定.docx

《NO31安全防范与救护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NO31安全防范与救护规定.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NO31安全防范与救护规定.docx

NO31安全防范与救护规定

安全防范与救护规定

文件编号

GL-05-01

制定

版本

生效日期

受控状态

审核

B

2010.5.1

核准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将本公司内职工安全防范与救护中各种事项予以合理化、明确化,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除依国家相关法规及本公司其他安全规章外,涉及安全防范与救护之事项,悉依本规定执行。

3、权责单位

3.1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员工之安全须知

4.1个人行为

4.1.1切实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定;

4.1.2依照作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方法;

4.1.3非个人所负责操作之设备,不得擅自操作;

4.1.4任何时刻不行无故逗留或徘徊于他人工作区域内;

4.1.5放置工具、物料于物料架上或其他高处,须确保不绊跤他人或跌落击伤他人;

4.1.6若须从高处抛下物体,地面上则应禁止他人通行;

4.1.7移动一个设备或物料架时,须先将放置其上之未固定物体取下;

4.1.8不行于厂内奔跑、嬉戏、恶作剧或有其他妨碍秩序之行为;

4.1.9不可使用压缩空气管吹除身上灰尘及将压缩空气管指向他人;

4.1.10行走时不要为谋取捷径而穿越生产作业区域、踌越流水线;

4.1.11不可在石绵瓦或类似之屋顶上行走;

4.1.12不可在工作中之高架吊车下或悬空重物下走动;

4.1.13若发现漏油、漏气的地方及已损坏之梯子、平台、栏杆及其他不安全之环境时,请随时报告主管或公安人员;

4.1.14不要使用不健全的工具或设备;

4.1.15推门入时,不得用力过猛,以免撞及对面而来之人;

4.1.16安全门出入口及太平梯前后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置任何物品,妨碍通行;

4.1.17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工具和其他用品;

4.1.18上下阶梯或走过容易滑跌之场所须特别小心;

4.1.19自觉劝阻他人冒险、违章作业;

4.1.20搬运货物专用之电梯或吊车,禁止人员搭乘;

4.1.21每一员工都须将防止意外作为其应尽之责任,并互相劝勉遵守安全须知;

4.1.22熟记工作场之出入口、安全门位置。

紧急情况时,必须遵守秩序,接受指挥。

4.2着装要求

42.1救火时,操作或搬运热的油类或其他物体时,必须穿着足以遮蔽全身衣着,并佩戴适当之帽子,不得将袖子、裤管卷起。

若为安全防护须穿着其他特殊之服装,亦须购置使用;

4.2.2在禁烟区域内禁止穿有大马钉之鞋子;

4.2.3操作或修理转动机器或在近旁工作者,不应打领带、悬垂袖口或穿过宽之衣服;

4.2.4使用砂轮或其无覆盖装置之高速度转动机械时勿带手套;

4.2.5女性员工若留长发,须配戴头巾或帽子;

4.2.6特殊工种应依要求佩戴劳保用品;

4.2.7作业现场人员不可穿高跟鞋;

4.2.8不穿着过于宽大或有悬垂装饰之衣裙。

4.3电气设备

4.3.1非指定之工作人员不得开动电机及其他电动机械,见有故障或不正常之情况,应即通知有关单位;

4.3.2保险丝熔断时,应通知生技人员修换,但遇紧急状况且电压在220伏特以下(包括220伏特),可由主管指定人员修换;

4.3.3所有电动机械及电动工具,其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路应定期检查确保接触良好;

4.3.4不要擅自修理电气线路及设备,见有故障如过热、火花或电机冒烟应随即切断电源,报告主管通知有关人员修理;

4.3.5临时电线使用前必须加以检视,有无绝缘不良、破皮等。

避免将其绕于手臂或身体任何部位携带;

4.3.6不可将身体或搬运物与电线相接触,发现由电线杆上落下之任何电线,应立即通知电工人员处理;

4.3.7再度发生保险丝熔断或控制器跳闸等原因,应先报告主管或由生技部电工处理;

4.3.8电气机械之加油均应适量,过多过少都易于生事;

4.3.9临时电线切不可横跨走道妨碍通行,或浸入油水中;

4.3.10若立于潮湿的场所或金属物上,不可用潮湿的手去接触电气设备及其带电部位;

4.3.11外人不应擅入变电室及设有围栏之变压器室;

4.3.12凡有电线通过工作场所之地面,如有人来往必须加以安全掩盖;

4.3.13不得用铜线等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4.4消防

4.4.1严禁使用汽油或低燃点之石油分馏物洗涤机器及其零件;

4.4.2任何时刻不得在严禁烟火区域内吸烟或携带明火源;

4.4.3搬取或携带汽油、煤油及各种易燃物,限用安全油罐或其他盖妥之金属容器;

4.4.4一切消防设备,不得用于非消防目的工作上;

4.4.5器材物料之堆存,不得妨碍消防设备之取用;

4.4.6油类物品或电线着火,应使用干粉灭火器、砂土,地毯等物扑灭,不可用水灌救;

4.4.7使用气割、电焊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远离易燃物,准备灭火器材,并由专人监视;

4.4.8烟头应放置于烟灰缸内;

4.4.9做好工厂5S工作才是消防之上策;

4.4.10其他可参阅《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5工作场所之清洁

4.5.1保持所有的走廊、过道、阶梯、工作台通行无阻;

4.5.2油类或化学物溢漏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或冲洗干净;

4.5.3废物垃圾不应堆积于作业区域或办公室内;

4.5.4地面经常保持干净平坦,一有损坏应立即修补;

4.5.5工具用毕,归还原处;

4.5.6不要堆放酒瓶或脏衣服于抽屉中或工作场所内;

4.5.7养成人人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的良好习惯;

4.5.8整顿工作场所,让每件物品有固定的存放场所并井然有序。

4.6安全维护及标志

4.6.1挖掘洞穴,于工作完成前需暂时离开或搁置时,须用跳板掩盖或设围护栏杆;

4.6.2为搬运、修理设备等工作之便利需暂时拆除地板、地面入盖孔或栏杆时,应设法加以适当的围护,待工作完毕立即复原;

4.6.3一切设备及围护栏杆,不得用作支架或捆缚起重绳索;

4.6.4在人行道、通道或可能有人通过场所上方工作,不论其工作是在楼梯上、平台上或管架上,一律应设“有人在上面工作”之警告牌于醒目地方;

4.6.5存放或使用强酸、强碱、汽油及其他危险物品之场所及设备均应设立危险标志。

4.7修理机械及工程设施

4.7.1非自身操作之机器或XX操作之机器一律不得擅自操作;

4.7.2不对转动中之机器作较大之修理工作,若须在转动机器之附近工作,则人员与机器间须设有适当之围护;

4.7.3除正常操作上必须之调整外,一切调整或加油等工作,均应待机器完全停下后行之;

4.7.4不以手去摸触机械的转动部位;

4.7.5禁止使用不适当的代替品,例如以汽油桶充作支架或工作台,以扳手当锒头,以木箱当梯子等;

4.7.6人员不许搭乘于吊车或起动车辆悬吊或搬移之目的物上;

4.7.7各种起重吊车及启重机械之操作人员,应注意他人之安全,使用适当之信号或音响,使他人注意,并设法保持钢索在卷筒上排列整齐;

4.7.8在严禁烟火区域内使用之临时灯,其玻璃罩之外围须有金属栏之保护装置;

4.7.9非事先征得经营主管之同意,他人不得在酸碱、有毒及易燃气体、高压之设备上从事任何修理或调整等作业。

4.8有毒物质

4.8.1操作强酸、强碱、纯碱等有毒物质之工作人员、须接受主管之工作教导并使用适当之之保护设施;

4.8.2有毒溶液之气体仍属有毒,操作人员应设法避免吸入此类气体;

4.8.3取用酸、碱等化学物之工作人员须戴橡皮手套、安全眼镜,有时尚须使用面罩、橡皮裙或胶鞋,事前须与主管商量决定。

4.8.4有毒物质宜贮藏在阴冷通风之处且容器内不可混入易燃性物质;

4.8.5有毒物质应轻拿轻放,避免震动;

4.8.6充装溶液不宜装满,应留有伸缩余地;

4.8.7若遇漏出时即用水将漏出之物冲去;

4.8.8修理空桶时,应事先彻底洗涤干净。

5、救护须知

5.1急救与护理

5.1.1急救要则

5.1.1.1急救人员在事前应接受纯熟之训练;

5.1.1.2使伤者于救离灾区后,应迅速施救,并驱菜周围无助于伤者之一切闲人;

5.1.1.3使伤者处于适当安静之位置,并解开其衣服及领扣使其呼吸舒畅;

5.1.1.4检查受伤部位,迅速设法止血;

5.1.1.5伤者发生窒息情形,应先行人工呼吸;

5.1.1.6不可移动受伤者并应注意保温;

5.1.1.7腹部受伤或神志不清者不可给予任何饮料;

5.1.1.8勿使伤者看到其受伤部位,以免惊恐而使伤势转剧;

5.1.1.9勿对伤者或旁观者作伤势之陈述,并尽量使受伤者感到舒适。

5.1.2现场伤患救护

5.1.2.1火中救人,营救者须先将自己的衣裤浸湿,并以湿巾缠裹头部。

如营救者衣服着火,可倒地滚熄,切勿慌张奔跑;如伤者衣服着火而不能打滚时,应即取棉被等覆盖使火熄灭;

5.1.2.2救护中毒伤者,如需进入有毒气体充塞之场所,应俩戴防毒面罩并使用安全索,一端绕住营救者手臂,另一端由室外救护人员拉住,以防万一中毒时,可立即救出;

5.1.2.3救护触电伤者时,如电气开关近身,可立即切断电源,或者使用长而干之手杖、干木棍、干绳索、干布或其他良好绝缘体,使伤者与电源分离;

5.1.2.4救护卷入转动机器之伤者时,应先切断电源,停止机器运转,而后尽速将伤者移出。

5.2出血急救

5.2.1毛细管出血:

血液呈点状徐徐冒出,正常凝结成血块,数分钟内可止血。

止血法:

用绵纱绷带压盖伤口,以防止污物进入;

5.2.2静脉出血:

血液均匀徐缓外流,呈暗红色,若压迫其中枢端,则血液量啬,压迫末梢端,则血流量减少。

止血法:

(1)用直接压盖或绵纱绷带压盖伤口,如出血罚大,无法直接压盖控制时,则须施压力于伤处之远心端止血,如仍无法止血时,则使用动脉止血法止血;

(2)令伤者躺卧,抬高出血部位,松解衣服;

(3)注意保暖,以防休克。

5.2.3动脉出血:

血如泉涌,或呈线状喷射,喷射之节律与脉膊一致,血色鲜红,不易闭止;

止血法:

(1)强屈伤肢:

此法止血仅用于肘关节以下部位之肢体出血,以纱布垫置于肘窝,强屈其关节,并以绷带紧缚之;

(2)直接加压:

以绵纱绷带覆压伤处止血,此法仅用于少量出血,亦有以手指压于伤口者,但常无效且易传染,故极少用;(3)止血带之应用:

凡具有适当强度并可产生压力,可控制流血的任何物品,皆可用作止血带,但不得过窄,至少须两寸宽,在血管上使用一平滑坚硬物体,用布包裹以使压务集中;(4)指压法(或称间接压迫法):

以手指施压力于动脉以控制出血,身体各部位有许多地方,动脉接近表皮,可用手指压紧动脉,以截断血液流通。

5.2.4内出血:

常发生于胃或肺,当发生胃时,常呕吐黑咖啡色血液,如伤及肺脏,则常咳出红色泡沫血液。

止血法:

(1)大量呕血要绝对卧床休息;发生休克可抬高床脚,使床头略低,在送医院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暖、上腹部放置水袋或冰水袋;

(2)咯血者应静卧,头偏向一边,轻拍其背部,清除口鼻内血块,医学教育网收。

集整理以保持气道通畅,并给病人以精神安慰。

不要搬动病人,咳嗽时要轻咳,不要强忍,也不要把血咽下;

5.2.4.1尽早识别严重的内出血:

受伤后,病人皮肤苍白、湿冷、表情淡漠、少言寡语、呼吸变浅、烦躁不安、口渴,但身体上无伤口。

5.2.4.2胸部内出血,取半坐位;腹腔内出血,下肢抬高。

5.2.4.3向120急救电话呼救。

5.2.4.4在急救人员到来之前,密切看护病人,注意保持呼吸道畅通。

5.3压背举臂法

5.3.1实施前的准备

5.3.1.1不要浪费时间,要沉着准备,愈快愈好;

5.3.1.2将伤者俯倒,面朝地,两手超伸头部,两肘弯曲,两掌互相重垒,臂向外,面颊枕于掌背;

5.3.1.3松解伤患者颈部、腰部的过紧衣纽,除去其口内污泥、假牙或分泌物,使伤患者呼吸通畅;

5.3.1.4用衣被垫盖伤患者身体,以保持温暖;

5.3.1.5救护者应视何种姿势较易取得平衡而跨下一膝,横跨于伤患者之头部。

5.3.2压背举臂之动作

5.3.2.1救护者两手张开,平放于伤患后背之腋窝下部,拇指相触,余指均指向外方张开;

5.3.2.2救护者上身徐徐向前俯伏,手臂伸直,直至双臂与地面几成垂直时为止,因而产生下压力量;

5.3.2.3救护者上身后倚,逐渐减除手臂上之力量,双手沿臂部上滑,握住伤患者之两肘,上身继续后倚;

5.3.2.4救护者上身后倚时,将伤患之两肘向怀中紧拉,直到感到伤患双臂吃力为止;

5.3.2.5将以上四点动作,以每分钟十二次之速度反复实施,切忌中途停止,除非已恢复自然呼吸或医生已断定伤患死亡;

5.3.2.6如救护者必须换人时,切忌失去压下与上提的规律动协,接替救护者亦须跪于一侧,并保持同一时间之呼吸运动。

5.3.3施救后之处理

5.3.3.1伤患者虽恢复自然呼吸,但非表示可以停止救护工作,时常有暂时恢复后,再度停止呼吸之情形发生,故必须注意观护,如自然呼吸停止,应立即重做人工呼吸;

5.3.3.2当伤患者能够自动呼吸时,救护者应配合其呼吸速度,连续施行直到大量呼吸才可停止,此动作有时会延长至四小时以上;

5.3.3.3伤患者苏醒后,应保持静卧,不得允许其站立或坐起,如医生仍未到达,可给予少许兴奋剂,如一茶匙酒掺和于一小杯开水或咖啡、茶等热饮料中,使伤患者保持温暖。

5.4休克急救

5.4.1使患者仰卧于适当位置,脸部苍白者头部放低,潮红者垫高;

5.4.2解除脑部一切紧着衣物;

5.4.3设法止血并保持呼吸之通畅;

5.4.4在症状未消除前,或继续恶化时,切勿移动或运送;

5.4.5使患者安静,并覆盖毛毯保持其体温;

5.4.6胸部开放性伤口,应尽速封闭;

5.4.7急速请医生至现场施救。

5.5创口急救

5.5.1利用有效止血法止血,有休克症状者,先处理休克,呼吸停止者先行人工呼吸;

5.5.2保温,供给新鲜空气;

5.5.3剪除受伤部位周围之衣服;

5.5.4禁止以不清洁物或手指接触伤口;

5.5.5勿滥取伤口内异物,倘伤口表面沾有污秽泥沙等需取出时,可用消毒夹子取出,否则不取出为佳;

5.5.6伤口周围应用碘酒涂擦消毒;

5.5.7在可能范围内允许脱衣服时,应先脱无创伤一侧之衣服,以免摇动伤口;

5.5.8给止痛药,使伤者安静;

5.5.9从速请医生治疗。

5.6灼伤急救

5.6.1火伤

5.6.1.1有休克症状者,应先处理休克;

5.6.1.2切勿用任何不清洁物刺破水泡;

5.6.1.3范围较小之火伤,可用消毒黄石蜡纱布敷在伤处,盖上两层纱布,然后包妥即可;

5.6.1.4勿于伤处涂抹油脂或油膏,因为有时这些油脂不仅不能防菌,反而会增加医生洗净该类油脂之麻烦;

5.6.1.5受伤情形严重者,应速请医生治疗。

5.6.2硫酸灼伤

5.6.2.1任何部位遭受灼伤时,均应于受伤附近取大量清水冲洗;

5.6.2.2眼睛灼伤,最好用水冲倒在伤者头上,让水流入眼中,而将硫酸冲去;

5.6.2.3灼伤处不可涂油膏;

5.6.2.4如酸液泼于衣服上,应尽速浸入水中或剪下。

5.6.3烧碱灼伤

5.6.3.1衣服沾有碱液,应以大量清水冲洗后,脱去衣服;

5.6.3.2皮肤灼伤时,应以大量清水冲洗,以毛巾拭干净后再涂抹橄榄油;

5.6.3.3碱液入眼,应以水冲眼,然后请医生治疗。

5.7触电急救

5.7.1首先应切断电源,在未确在电流切断前,不可赤手拉触伤者;

5.7.2注伤者呼吸,如呼吸停止,应行人工呼吸;

5.7.3宽解伤者衣服及一切束带,并以毛刷或干毛巾摩擦全身皮肤,使毛细管恢复功能;

5.7.4移置伤者于阴凉地区,如伤者未失去知觉时,可难予少量咖啡精等兴奋剂。

5.8善后处理

5.8.1轻微伤害之详细调查与报告非常困难,主管与伤者,均厌恶此项调查,伤者甚至不愿治疗,为避免类似事故再度发生,调查时主管与伤者均应详细说明原因,以便检讨讨改进;

5.8.2主管人员与公安课人员应经常与医务单位接触,由医生或护士之合作确定需要详细查之案件;

5.8.3当意外发生而人员受伤时,首先应急救受伤人员,并予适当处理,除非受伤情形轻微,应尽量避免向伤者询问以使伤害者舒适,便于医生及急救人员作适当急救,同时可使受伤人员安静思索,待其精神平静时再予询问,罚为妥当;

5.8.4工作单位主管于发生事故后,应会同公安课人员前往发生地点协助医生以确定伤害之可能范围,观察现场及听取现场人员口述意外情况,尽可能保留现场,以便调查研究,发生单位主管应将发现之事实详实填写报告,并确定防范措施。

6、注意事项

6.1本公司安全卫生教育,应列入员工教育训练课程,每年定期举办;

6.2本公司新进人员于报到前须至正规医院接受体格检查,在职员工则视需要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6.3本公司员工如有违反本规定者,除以本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处理外,将视情节依照国家相关法令处罚。

 

5、附件

附件EF03-1《安全事故报告书》

安全事故报告书

日期:

事故内容

发生单位

发生地点

见证人

事故者

发生日期

年月日

发生时间

上午时

下午时

 

责任者:

 

责任者:

 

责任者:

认可:

审核:

制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