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427783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1.0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docx

《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docx

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

《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

2013-04-1510:

56:

01作者:

西门吹灯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

铁运〔2005〕5号

第1条 在国家铁路和国铁控股合资铁路的车站内(含按车站货场管理的铁路多经、合资货场)进行货物装卸火车、汽车(或其它车辆,下同)、船舶作业以及货场内的搬运作业,无论是以机械还是人力或者人机混合方式进行,均适用本办法。

第2条 铁路货物装卸搬运作业由铁路专职人员使用铁路货票或运费杂费收据统一收费,按规定清算。

在站内从事装卸搬运作业的人员或组织,均不得使用其它票据自行收费和结算。

第3条 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费率实行政府指导价,中(基)准费率和每一铁路地区的浮动幅度由铁道部规定。

在铁道部规定的幅度内,铁路局(含青藏铁路公司,下同)可根据地区、季节、货源变化及作业条件的不同,确定费率上浮或下浮标准。

铁路局货物运价管理部门对装卸费实施管理职责。

第4条 “装卸作业单”是实际发生装卸作业项目的凭证和清算的依据,各铁路局要加强其使用管理。

各车站按实际发生的项目和适用的费率该收作业费,未发生的项目不得核收。

第5条 计算装卸搬运作业的货物重量,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入;零担货物以10千克为单位,不足10千克进为10千克;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按箱计费。

第6条 铁路整车、零担货物装卸火车、汽车和船舶的计费重量,按货票计算运价的计费重量计费。

但下列情况为:

1.整车货物的货物重量不足货车标记载重量(简称标重,下同)的60%时,按货车标重的60%计费;

2.全车货物的单件重量均超过200千克时,按货物重量计费;

3.整车未装容器的活动物,装一层按货车标重的50%,装两层按标重的70%计费,装三层按货车标重计费;

4.承运前,货物搬入仓库、雨棚等车站指定的地点堆存的,按货物重量计费。

按一批办理的零担货物,其起码计费重量为100千克。

第7条 铁路整车、零担货物装卸作业范围:

装车(船)时,货物由车站规定的堆放地点装到火车、汽车、船舶上;卸车(船)时,货物由火车、汽车、船舶上卸至车站指定的堆放地点,装卸作业以一次完成为限。

装卸作业的距离,轨行式装卸机械和作业中固定位置的机械为该机械的有效范围内;人力装卸散装货物距离为6米;其他机械作业和人力装卸为30米。

装卸作业距离超过的,另按搬运办理。

计算装卸作业的距离,由所装卸、搬运货物的货堆中心(集装箱为其本身)算起,以实际走行至车辆中心止。

第8条 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范围

(一)集装箱装卸车(门到门运输)

1.发送综合作业:

空箱由货场空箱堆存地点装上汽车,返回的重箱由汽车上卸至装车货位,重箱装上火车。

2.到达综合作业:

重箱由火车上卸至货场重箱货位,重箱装上汽车,返回的空箱由汽车上卸至货场空箱堆存地点。

(二)集装箱装卸车(站内装掏箱)

1.发送综合作业:

空箱由货场空箱堆存地点搬运至装掏箱作业地点,重箱由装掏箱作业地点搬运至装车货位,重箱装上火车。

2.到达综合作业:

重箱由火车上卸入货位,重箱由货位搬运至货场的装掏箱作业地点,空箱由装掏箱作业地点搬运至空箱堆存地点。

(三)集装箱装卸车(固定车体)

1.发送综合作业:

货物由汽车上卸至货位,再由货位装上火车(箱内)。

2.到达综合作业:

货物由火车上(箱内)卸至货位,再装上汽车。

(四)装掏箱

装箱作业:

将货物由汽车上卸下并装入箱内,或由仓库搬出装入箱内。

掏箱作业:

将货物由箱内掏出并装上汽车,或掏出箱搬入仓库内。

第9条 空集装箱装卸和中转、换装(含准、米轨直通运输换装和进、出口集装箱的国境站换装)作业的装卸综合作业,作业范围均为一装(火车或汽车)一卸(火车或汽车)。

第10条 应要求转堆,在站内将货物由一堆放地点搬运至另一地点时,整车、零担货物的搬运基本距离为30米,集装箱为50米。

超过基本距离的,每超30米(或其未满,集装箱为50米)按超基距搬运加收费用。

空集装箱在货场内的搬移,不论距离长短均按基距内搬运计费。

零担、1吨集装箱货物的中转作业,或货物转堆搬运距离过长时,由铁路局规定计费标准。

第11条 货物由汽车卸下搬入仓库、雨棚内,或由仓库、雨棚内搬出装上汽车,按装卸汽车和进出库搬运作业分别计费。

到、发货物进出库搬运作业均按基距内搬运计费。

第12条 冷藏车加冰、盐作业范围

由站内冰、盐库或指定的堆放地点取出冰、盐,经碎冰后加入冷藏车冰箱内。

第13 条整车货物装卸火车、汽车和站内搬运作业费,按《铁路整车货物装卸搬运费率表》(表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适用的费率核收,装卸船舶作业按表一规定的费率加20%核收。

但属下列情况的计费规定如下:

1.按件数和重量承运,每车货物超过3200件的,装卸、搬运费率加30%;

2.使用敞、棚车装运鲜蔬菜、瓜果、冻鱼、肉,应托运人的要求加垫防寒或隔热保温(含加冰)的,装卸费率按表定费率加40%计费;

3.使用棚车运输的散装货物和木材、竹材,装卸费率按表定费率加50%;

4.在高货位使用漏斗仓装车,或利用高架栈桥等设备向低货位卸车的,按表定费率减20%计费;

5.人力低货位(低于货物线钢轨顶面0.8米以下)装车时,按表定费率加100%计费;低货位卸煤、沙、石等散装货物时,按表定费率减20%计费。

第14条 整车货物发生火车与船舶对接装卸时,按该货物适用费率的一卸一装之和计费;火车与汽车等车辆对接装卸时,按该货物适用费率的一卸一装之和减10%计费。

对接装卸作业时,如因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责任造成延时等待,使装卸作业时间超过3小时的,以后每超30分钟加收其装卸费的10%,但不得超过其装卸费的100%。

第15条 零担货物装卸火车、汽车和站内搬运作业费,按《铁路零担货物装卸搬运费率表》(表二)适用的费率核收。

第16条 通用集装箱货物按《铁路通用集装箱货物装卸综合作业费率表》(表三)规定的综合作业费率计费。

集装箱在车站核收一个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费。

在货场内由铁路进行装、掏箱作业(含货物装卸汽车)的,核收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费时加收集装箱装掏箱综合作业费;在货场内由托运人或收货人自行装、掏箱并装卸汽车的,不加收集装箱装掏箱综合作业费。

其他增加或减少装卸单项作业的,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费不增不减。

固定车体的通用集装箱,按表三规定的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费率计费。

装运危险货物的集装箱、罐式集装箱按《铁路通用集装箱货物装卸综合作业费率表》(表三)规定的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费率加20%计费。

第17条 空集装箱(含铁路专用集装箱和企业自备箱)装卸和集装箱中转、换装(含准、米轨直通运输换装和进、出口集装箱的国境站换装)作业,以及集装箱在货场内的搬运作业,均按表四规定的费率计费。

第18条 整车、零担货物换装费,按该批货物所适用费率的一卸一装之和计算;集装箱箱内货物换装费按集装箱换装费率计算。

零担货物中转装卸费,车内搬动清点按一装;落地再装或过车,均按一卸一装计算。

第19条 其它杂项作业费按《铁路货物装卸杂项作业费率表》(表五)规定的项目和适用的费率核收。

第20条 特殊作业的计费规定:

1.散装货物发生部分冻结或粘结的,卸费按货物表定费率加收100%;全部冻结或粘结的,由铁路局根据货物冻结或粘结程度、发生冻结或粘结的时间等实际情况,具体规定计费标准;

2.自轮运转的机械或车辆以人力推上、推下装卸,推出、推入货区或加固时,均按杂作业人工小时计费;

3.装卸粮食、化肥,需灌装(包)、缝(封)口时,除收装卸费外另加收杂作业人工小时费;

4.使用平车、敞车装运货物,装车时须加边、加网、加围挡的,除收装费外另加收杂作业人工小时费。

第21条 集装箱货物超过其容许载重量的,对其超过部分,1吨箱每10千克,10吨箱、20英尺和40英尺箱每100千克,按其适用费率的5%核收该集装箱的超载装卸、搬运费。

第22条 装卸火车时发生的下列作业均为附属作业,不另收费:

1.铺垫或整理防湿垫枕,苫盖、撤除、折叠和取送(货场内的指定地点)篷布;

2.清扫货车、货位,关闭车门、车窗、盖、阀;

3.整理装车后剩余货物,必要时用篷布苫盖严密或搬入仓库、站台;

4.安装或拆除支柱、挡板、垫板、牲畜支架;

5.装载货物的捆绑加固(需要铆接、焊接等特殊加固的除外);

6.托盘、网络等铁路装卸工具、集装化用具的铺拆、撤移、整理和堆码。

第23条 收费计算:

1.货物适用两个以上的费率时,按表定费率高的费率计费。

2.不同品类的整车货物按一批办理时,按其中费率高的货物适用的费率计算。

但单件重量超过200千克的重件货物,不论其是否与其它货物按一批办理,均以每件的重量和费率分别计算。

3.一批或一项货物适用两种以上的加成时,应将不同的加成率相加之和作为其适用的加成率;适用两种以上减成率时,只适用其中较大的一种减成率;同时适用加成和减成时,应以加成率和减成率相抵后的差额作为其适用的加(减)成率。

4.一批货物每项作业费的尾数,不足0.1元时按四舍五入处理。

5.杂作业人工小时的计算,按实际参加作业的人数和每人的出工时间(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加总计算。

第24条 下列作业费用由集装箱公司支付:

1.铁路空集装箱装卸作业费;

2.集装箱中转装卸作业费;

3.集装箱公司责任的集装箱换装(含集装箱内货物换装)、整理费;

4.空集装箱货场内搬运费;

5.非装卸附属作业的集装箱清扫费;

6.货车篷布回送时的装卸、搬运费。

第25条 下列作业费用由特货公司支付:

1.冷藏车中途站加冰、盐作业费;

2.特货公司责任的冷藏车、家畜车、D型长大货物车换装、整理费。

第26条 下列作业费用向运营清算:

1.铁路整车(除集装箱、冷藏车、家畜车、D型长大货物车)、零担货物换装费、整理费;

2.零担货物中转装卸费;

3.零担货物过秤搬动劳作费(托运人自理的除外);

4.装卸附属作业范围外的货车、货位清扫费;

5.承运前、交付后防湿篷布的折叠、整理、取送费;

6.手推调车作业费(调车作业距离不足30米的不清算,距离超过30米时按杂作业人工费清算);

7.其它路用杂作业费(按人工小时费清算)。

第27条 准、米轨间整车、零担货物直通运输的换装费,按货物所适用费率的一卸一装之和计算。

准轨发运到达米轨的整车货物,换装作业费凭货票上王家营站加盖的“换装作业收费”章,由到站据实核收。

米轨发运到达准轨的整车货物,王家营站换装作业费由发站代收。

第28条 铁路专业装卸队伍承担专用线内的货物装卸作业时,装卸、搬运费的费率可以比照《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费率》执行,也可由各铁路局商所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物价主管部门后确定。

装卸机械出租费由各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根据管内的作业成本和当地同类机械的费率水平制定。

第29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30条 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实行。

附件:

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费率

附件:

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费率

关于施行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费率的规定

一、铁路整车、零担和集装箱货物的装卸作业费率中(基)准价分别见下表。

二、北京、济南、上海、南昌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和广铁(集团)公司的羊城总公司、粤海公司的整车货物,可上浮30%。

三、哈尔滨、沈阳、呼和浩特、郑州、柳州、成都、兰州、乌鲁木齐、昆明铁路局和广铁(集团)公司的长沙、怀化总公司,石长公司的整车货物,可上浮20%。

四、广铁(集团)公司广深、广梅汕、三茂公司的整车、零担货物和集装箱(20英尺和40英尺箱除外)暂可按表定费率上浮50%。

五、各铁路局均可根据货运市场的变化,对管内的货物装卸作业费率予以下浮,幅度不限。

但对同一枢纽地区的车站,应实行同一下浮幅度,避免恶性竞争。

铁路整车货物装卸搬运作业费率表

 单位:

元/吨表一

项目

货物名称

费率号

装、卸

费率

站内搬运费率

备注

基距内

(30米)

每超基距

1~30米

普通成件包装(不属于下列各项)货物

只按重量承运,不计算件数的货物

鲜活货物

易碎货物

1

4.30

2.60

1.30

1.散装沙(砂)减20%计费。

2.煤泥、焦炭、铝钒土、片石、料石、方石、条石、石荒料、生铁锭、钢铁边角料(切头)和易碎货物加20%计费。

3.无包装鲜蔬菜、甜菜、马铃薯、甘蔗、冻鱼、冻肉、冻禽加50%计费。

4.无包装果类瓜和南瓜、冬瓜加100%计费。

污秽货物

危险货物

2

5.80

3.50

1.75

1.爆炸品、易燃液体、剧毒品、放射性物品、一级酸、碱性物品和石墨(粉)、炭黑、炭白和散装沥青、生石灰加100%计费。

2.浸过沥青的电杆、枕木和铸铁管、废钢铁按4号费率计费。

竹、木材

水泥制品

3

6.60

4.00

2.00

每件重量201—1000千克的货物

4

7.60

4.60

2.30

1.钢材均按5号费率计费。

2.组成的汽车、摩托车、拖斗车、控制屏、船舶,金属制箱、罐加20%计费。

3.货物单件重量超过车站最大起重能力的,由货主与装卸单位协议定价。

每件重量1001—5000千克的货物

5

11.30

6.80

3.40

每件重量5001千克以上的货物

6

15.60

9.40

4.70

铁路整车货物装卸搬运

作业费率表货物类别说明

一、鲜活货物:

指《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第20类“鲜活货物”所含全部品名。

二、易碎货物:

指铸铁锅、暖气片、玻璃,辅助玻璃仪器,灯泡,灯管(含高压汞灯),灯具,玻璃器皿及其他玻璃制品,琉璃砖,耐火、耐酸砖,建筑陶瓷(不含马赛克),琉璃瓦,石棉瓦,石棉水泥管,陶瓷制品,缸砂制品,用玻璃制品、陶瓷制品、缸砂制品作容器的货物和其他货物包装上带有易碎标志的货物。

三、危险货物:

指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之规定按危险货物运输条件办理运输的货物和空容器。

四、污秽货物:

指散装或用纸袋、麻袋、塑料编织袋作运输包装的下列货物:

焦炭粉,沥青焦,石油焦,各种金属矿粉,各种非金属矿粉,磷矿粉,石粉,立得粉,耐火土(粉),色土,陶瓷土,玻璃纤维,石棉纤维,石棉(粉),纯碱,土碱,泡花碱,芒硝,盐卤,氯化镁,沥青(油),炭黑,炭白,木炭,电(阳)极糊,石灰,水泥,水泥熟料,毛,绒毛,羽绒,生毛皮,生(熟)皮张,动物的骨(粉)、渣,有机肥料,废钢铁,碎玻璃,废胶,废棉,废旧水泥袋,垃圾。

五、木材:

指《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中“10”类木材所含全部品名。

六、竹材:

指列入《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代码“2111”的竹材。

七、水泥制品:

指水泥电杆,水泥桩,水泥坑柱支架,水泥预制构件,水泥管。

八、重件货物:

指单件重量为201千克以上的货物。

铁路零担货物装卸搬运费率表

单位:

元/10千克表二

项目

货物名称

装、卸费率

站内搬运费率

基距(30米)内

每超基距1—30米

普通零担货物

0.075

0.045

0.023

危险品零担货物

0.110

0.066

0.033

重件

零担

每件重量201-5000千克的货物

0.130

0.080

0.040

每件重量5000千克以上的货物

按整车重件货物的费率计费

铁路通用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费率表

单位:

元/箱表三

项目

货物名称

装卸综合作业费率

货场内装掏箱综合作业费率

1吨箱

9.00

8.00

10吨箱

81.30

85.00

20英尺箱

195.00

180.00

40英尺箱

292.50

300.00

空集装箱装卸和中转、换装综合作业及集装箱货场内搬运费率表

单位:

元/箱表四

项目

货物名称

中转、换装综合费率

空箱装、卸费率

货场内搬运

基本距离

(50米)内

每超基距

1~50米

1吨箱

重箱

6.50

1.95

0.95

空箱

3.25

1.60

0.98

0.49

10吨箱

重箱

65.00

19.50

9.75

空箱

32.50

16.30

9.75

4.88

20英尺箱

重箱

150.00

45.00

22.50

空箱

75.00

45.00

22.50

11.25

40英尺箱

重箱

225.00

67.50

33.75

空箱

112.50

56.25

33.75

16.88

铁路货物装卸杂项作业费率表

表五

项目

计算单位

费率

1

整车、零担货物整理费

整理

全部卸下再装,按换装计算;部分卸下再装的,按杂作业人工小时计算

使用机械整理

元/30分钟

80.00

2

冷藏车加冰、盐作业费

元/吨

15.00

3

货位清扫费

元/车

按《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的规定计费

4

货车清扫费

元/车

同上

5

集装箱清扫费

元/箱

同上

6

货车篷布

装卸费

D型篷布

元/张

1.4

其他篷布

元/张

0.70

7

货车篷布

搬运费

D型篷布

元/张

1.2

其他篷布

元/张

0.60

8

防湿篷布折叠、整理、取送费

元/张

1.50

9

货物过秤搬动劳作费

元/吨

0.70

10

杂作业人工小时费

元/小时

5.00

注:

根据铁运电【2009】56号修改

上一篇:

--《铁路货车延期占用费核收暂行办法》

下一篇:

--《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