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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创新激发活力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

突出创新激发活力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

—许昌市民间投资持续稳定增长的启示

来源:

秘书处日期:

2018-5-13作者:

省政府研究室 

 许昌市是河南民营经济最发达、最活跃的地区之一。

2015年,李克强总理视察许昌时指出,许昌就像当年的温州,到处迸发着活力。

“河南的温州”这一美誉不胫而走,成为其高速发展的“新符号”。

那么,其中奥秘何在?

对我省的启示有哪些?

围绕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调研,形成此报告。

  一、许昌市民间投资的概况和特点

  2016年,许昌市完成民间投资达2078.1亿元,增长14%,占固定资产投资的91.8%,总量和增速均居全省前列。

新增超百亿民企1家,达到5家。

其中,4家入围“中国民营经济500强”,占全省的1/3,居河南18个省辖市第一。

  

(一)创新创业成为民间投资的“发动机”。

截至去年底,全市注册登记的民企3.7万家,占全市企业总数的87%。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428家,占全市的96%;民营经济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8家,占全市的88.5%。

  

(二)大企业成为民间投资的“火车头”。

去年,在全国民间投资普遍下滑的严峻形势下,森源、黄河、众品、鑫金汇等5家民企主营业务年收入均超过百亿元,投资增速超过17%。

特别是森源集团近两年大手笔投资新建3个百亿元产业项目,为集团更好地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企业家成为民间投资的“领航者”。

许昌民营经济发展动力澎湃,得益于有一批创新型企业家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近年来,全市25位优秀民营企业家带领企业实现主营业务年收入超10亿元。

其中,乔秋生带领黄河集团,投资310亿元建设黄河科技园和黄河工业园;朱献福带领众品公司,投资60亿元建设智慧生鲜供应链生态圈。

许昌市政府拿出数千万元,重奖这些优秀企业家,让其创业上有底气、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受尊重。

  (四)良好环境成为民间投资的“信心源”。

政策支持上,许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优化企业融资服务若干政策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提出38项具体措施。

资金支撑上,在全省率先设立8.44亿元企业互助资金,以及赛伯乐产业投资基金、中鼎开源产业基金、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基金等。

简政放权上,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压减至98项、办理时限缩减62.2%,许昌成为全省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的省辖市之一,其经济发展环境指数、行政环境指数、法治环境指数均居全省18个省辖市第1名。

  二、许昌市扩大民间投资的主要做法

   

(一)注重稳定政策引导民间投资方向。

许昌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国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措施,突出制造业主导地位,一张蓝图管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引导民间投资预期不变、方向不变。

“十一五”时期,把装备制造业作为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十二五”时期,把装备制造业确定为主导产业;“十三五”时期,把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明确为发展定位。

制定出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加快推进十大产业链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引导支持民间投资投向制造业。

近十年来,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几乎全部为民企,形成以制造业为主导的民间投资结构。

  

(二)注重培育企业提升民间投资能力。

积极落实国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把培育企业作为重要抓手,扶优助微,提升民间投资能力。

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从融资、上市、技改、产业配套等方面激励支持民企发展。

在设立小额贷款创业扶持资金的同时,设立4000万元科技专项资金和20亿元产业专项基金,支持创新创业,形成以大企业为引领的创新创业格局。

支持众品公司二次创业,成功打造鲜易网、冷链马甲、日日鲜三个互联网平台,探索出“四众”新模式,成为全国“互联网+冷链物流”标杆企业。

推动森源电气成功上市,5年间其主营业务收入由几十亿元发展到超过200亿元,投资和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均超过30%。

同时也带动10家配套企业的发展,近年来的投资和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均超过20%。

  (三)注重创新服务增强民间投资信心。

认真落实国家“放管服”政策措施,在放到底、管到位的同时,把培育企业家作为突破口,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巩固提升民间投资信心。

实施《企业家队伍培养“十百千”行动计划》,先后举办6期企业家培训班和以智慧能源与产业发展战略为主题的首届企业家学习论坛。

长葛市实施“企业家能力再造工程”,与清华大学、南洋理工大学等高校签定合作协议,政府每年拿出两百万元资金开展教育培训,推动企业经营管理创新,形成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良性生态圈。

  (四)注重开放招商拓展民间投资空间。

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把建平台、拓渠道作为重要任务,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使民间投资更有空间。

着力推进开放平台建设,建成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8家,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个,省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7个,成为支撑民企开放合作、投资发展的平台。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与中国经济联络中心、德国鲁道夫·沙尔平战略咨询交流有限公司签定战略合作协议,搭建起对外开放的新平台。

近两年,21家民企利用新平台与欧洲企业进行项目对接,涉及不锈钢、智能制造、新型管材、电力装备等产业。

其中,与德国企业签定的年产80万吨精密不锈钢连轧项目等战略合作协议超过百亿元。

  (五)注重放开放活释放民间投资动能。

创造性落实国家放开民间投资领域的政策措施,坚持非禁即入能放都放,突出在“放活”上做文章求突破,吸引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领域。

近年来,全市共谋划50个PPP项目,总投资449.7亿元。

其中,民企投资城市供水建设取得成功。

2006年,推动瑞贝卡公司收购和改制许昌市城市供水和污水净化两家国企。

2008年,该公司投资1.1亿元建成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市区日污水处理能力由8万吨提高到16万吨。

2012年,该公司出资8000万元、占股80%,成立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司运行良好,被交通运输部命名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

目前,该公司投资近3亿元的水厂和污水处理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建成后每天将新增10万吨供水能力和4万吨污水处理能力。

   

  三、与许昌相比我省民间投资的“短板”及成因分析

   

(一)今年以来我省民间投资呈“U”型发展态势 

    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我省民营经济持续走低,非公经济增速从几年前的26.2%逐年回落至前年底的10.1%,去年以来,受整体经济增长放缓影响,民企市场预期不稳、投资意愿下降,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性指标更是出现断崖式下滑。

全年共完成民间投资8738.6亿元,同比下降3.6%,民间投资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42.7%,比2015年降低3个百分点,比全国水平低18.5个百分点。

  随着省政府组合政策的持续发力,今年第一季度,我省民间投资实现平稳增长,共完成1001.8亿元,同比增长8.4%,但增幅仍比全部投资增速低6.1个百分点。

其中,民间工业投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共完成投资292.6亿元,同比下降9.2%。

能源化工类工业中,采矿业民间投资下降45.2%,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民间投资下降11.1%。

制造业完成民间投资250.9亿元,同比下降2.6%。

其中,汽车、通用设备、电气机械民间投资下滑明显,分别下降31.6%、14.9%和40.0%。

   

(二)与许昌相比我省民间投资的“短板”

    1.经济总量小。

尽管我省民营经济份额不断提升,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河南相比有不小距离。

去年我省非公经济增加值是10310亿元,仅为河南省3万亿的1/3;非公经济工业增加值占行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1.9%,远低于河南省非公有制工业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84.4%。

  2.民企数量少、规模小。

我省县域经济整体规模偏小,县域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县域GDP比重为47.7%,尤其是陕北地区,县均拥有企业数量仅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4.7%,市场化程度明显滞后。

“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陕西共有4家民企入围,仅相当于许昌市拥有的500强民企数量。

  3.产业层次低。

我省民企主要分布在集中度较高的农林牧渔、住宿餐饮等行业,分布在制造业等行业的民企不但数量少,而且大多生产工艺落后,科技含量不高,产品档次低。

66.6%的民企没有研发部门或固定的科研合作单位,购买或模仿技术占32.7%,联合开发占22%。

   (三)造成我省民间投资“短板”的成因

    1.政企沟通渠道不畅造成执行政策落地难。

我省去年出台的支持民间投资的举措务实管用,“放管服”改革推进有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直接促进了今年第一季度民间投资稳定回升。

但在执行政策过程中,还存在政策落实不协同、不配套、不易操作等问题。

有的政策配套未跟上、受惠面较窄,民企“政策获得感”不强;有的地方政策宣讲力度不够,对省政府出台的两份文件了解不多,不清楚其中具体政策的操作流程。

比如,截至去年底,我省已设立36支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为728.9亿元,累计投放42.8亿元,只占基金总规模的6%。

这充分说明,在政策落实层面,民企普遍存在“无从下手”的问题。

   2.因融资成本居高不下造成民企经营维艰。

去年以来,由于部分行业风险释放,贷款违约问题频出,银行慎贷、惜贷情绪加重。

以渭南为例,去年贷款不良率上升8个百分点,90%以上的新增不良贷款为小微企业。

根源在于融资成本高。

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40%左右,即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6%以上,并要求企业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为4%),加上过桥资金成本为3%,企业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约为13%。

截至去年底,我省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16.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7个百分点。

  3.因县域经济支撑力弱造成民间投资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我省县域财政普遍只能保障基本支出,县域贷款余额仅占全省总量的18.1%,县域经济聚集效应仍未显现,难以形成发展内生动力。

目前,我省重点建设工业集中区共194个,分布在101个县(市、区),但普遍存在规划滞后、模式粗放、同质化现象突出、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4.因投资环境不优造成民间投资意愿下降。

当前,针对民间资本的“硬门槛”已不多,但有的领域名义上对民企开放,但实际操作中“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还未完全打破,处于“名开实禁”状态,民企审批难、融资难等问题依然突出。

主要是民企参与高速公路、轨道交通、水利等领域重大项目的难度仍较大;投资项目选址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衔接不紧密,导致规划调整、土地报批耗时长;各地征地拆迁难度较大,项目周边村民阻工问题严重等。

  四、激发我省民间投资活力的政策建议

    促进民间投资持续稳定增长,将为经济运行注入“活水”、增加动能,有利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灵活性,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结合当前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在陕北设立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

目前,陕北地区县均拥有企业数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4.7%,市场化程度严重滞后。

以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指标看,2016年,延安、榆林两市分别为26.1%和42%,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建议在陕北设立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明确延安、榆林,以及神木、府谷两县试点的重点示范领域,通过实施结构性改革创新举措,在简政放权、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完善双创平台、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先行先试,率先进行探索。

通过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补齐这一区域发展的“短板”。

  

(二)完善政企沟通良性机制。

一是推进民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廓清政府的职责边界,建立基层政府服务民企发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减少基层政府对民营企业决策的干预。

对借“清”之名的不作为慢作为,严肃问责。

二是建立民企评议政府部门政务和营商环境制度。

政府每年度定期听取民企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依托省民间投资服务中心,为民间投资项目提供精准服务,定期向政府部门反馈民营企业诉求。

三是缩短民营企业投资核准报建周期。

在国家级新区、开发区推行企业备案类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探索“不再审批”管理模式。

简化行政审批事项,激发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社会领域投资活力,解决行政审批手续繁、周期长、效率低的问题。

  (三)实施支持民企发展壮大的“(培)育龙(头)”工程。

针对当前一些民营企业家信心受挫、观望情绪增加的实际,建议多措并举,加快“民企龙头企业”培育步伐。

一是大幅度提高民企“掌舵者”的战略思维能力和视域、眼界、格局。

由相关部门与省内外知名高校磋商,对全省民企“掌舵者”分期分批进行轮训,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培育市场意识,使企业家群体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学会站在秦岭之上看陕西、观全国、望世界,增强顺应时势掌舵未来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加快完善政产学研创新体系,增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动力。

建立科创企业投贷联动风险补偿制度,鼓励民企建立研发中心、众创空间。

三是对民企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给予奖励补贴,切实加强有利于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人才队伍建设。

  (四)及时补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

一是由相关部门出台《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推动去年省政府制定的既定政策落地生根,建议政府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去年省政府出台文件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或是支持政策操作性不强的环节,及时补充制定配套措施,解决好“无从下手”的困境。

二是增强政策的有效性、稳定性和透明度。

破除核心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隐形障碍,解决民企反映的身份被“歧视”、待遇有差异的现象,让其与公有制企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融资条件、政策扶持等方面平起平坐。

三是建立全省PPP项目联审机制。

明确各类机构跨部门审批流程,规范PPP项目运作模式。

促进跨领域融合发展,加快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电信、军工等行业和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企改革重组。

  (五)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促进民企产融结合互为支撑。

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民营银行,创新融资方式,探索开展民间融资登记管理试点,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充分发挥主板、创业板和中小板市场功能,提高新三板市场活跃度,鼓励支持天使投资、私募基金发展。

二是强化银政企对接,切实解决好民企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从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方面入手,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多发放信用贷款,缩短续贷审批时间,开发更多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做的产品和服务。

三是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

做强陕西融资担保集团,设立陕西信用再担保集团,加快市县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全覆盖,促进保险资金与重大民间投资项目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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