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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灵素评价

篇一:

书评:

侠与爱——谈《飞狐外传》胡斐,程灵素

侠与爱——谈《飞狐外传》胡斐,程灵素

侠的世界,一柄惩恶扬善的剑,一壶甘冽醇厚的酒,一颗坦诚相待的心,一世悲欢起落的红尘。

侠,是胡斐的英雄气概,是程灵素奉献一切的无私之爱。

恩仇快意英雄少,饮雪空山浩气长

或许,胡斐的侠之本性是与生俱来的,上苍注定他继承辽东大侠胡一刀的豪情万丈和飞天狐狸的英雄气概。

自幼无父无母,与平四叔相依为命,飘摇在险恶的江湖风波中,这些磨砺了他坚毅的秉性。

无论是商家堡的铁厅烈火,小胡斐与群雄斗智斗勇;血印石事件,直叫凤南天弃家北上;同袁紫衣行走江湖,夺取掌门人之位;还是到后来的福府两出两进,大闹天下掌门人大会?

?

无不让人为其感叹叫好。

胡斐给我一种很真实的感觉,武艺超群,少年英雄,如此传奇化的人物,却不脱离现实。

他会有少年时对马春花的懵懂的爱慕和青春的悸动;他会缺乏阅历,不懂世事,看不清江湖险恶,害得钟阿四一家惨死北帝庙;他也会在袁紫衣离去后,日夜思念,即使身旁有程灵素的生死相依。

然而,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点点滴滴,才使得英雄人物有血有肉,有了不朽的灵魂。

红烛泪尽海棠落,痴心一片尽柔情

每每读到程灵素,心中都会隐隐作痛。

这位《飞狐外传》或者说是金庸先生作品中最让人怜惜,最让人心痛的女子,着实让我折服。

我们只知道,她是个十八岁的女孩子,是天下至毒之物七心海棠的主人。

没人知道她的身世,没人知道为什么她要跟无嗔大师学这一身可惊可怖的本事,我们所知道的只是她与胡斐相遇后的事。

因为她是一个无私的女孩,她是胡斐最亲近的倾听者。

于我看来,程灵素是金庸先生描写的女性中,最为成功的一个。

她与先生笔下的其他女子不同,她没有倾世倾城的容貌,她只是一个形容憔悴的贫女形象,除了一双眼如点漆,精光四射。

可正是这一双“慧眼”诠释了“冰雪聪明”四个字的真正含义。

赠花救人,化解师兄姐恩怨,多次助胡斐脱险,破掌门人大会,赴死前的连环局,都她的聪明过人体现到了极致。

这些智慧,是黄蓉之类的女子所不能企及的。

身为药王毒手的关门弟子,却如菩提一般善良,有着人所不及的宽容与坦荡。

然而,她的命运注定是感伤的。

或许,所爱非人;又或许,造化弄人。

或许她不知道胡斐不会遵照她的约法三章,终至身中剧毒;又或许,这一切她都知道,他想用情郎身上的血,了结自己一生的等待。

无论怎样,程灵素也该是欣慰的,因为在胡斐心中,她的地位是无人替代的,纵使是袁紫衣归来也是如此。

侠与爱

胡斐与程灵素,两位意气风发的少年,让我感慨万千。

侠与爱的世界是飘渺而美好的。

然而旁观者永远不懂局中人的心境。

无论结果如何,我们都需要有所感悟,而生活正需要这种侠情与爱情。

我要记得,他们:

一个满腔热血,仗剑走天涯。

一个执着一生,为爱奉献全部。

这是侠,是爱,是青春年少激起的万丈红尘。

篇二:

程灵素——情到深处叹命薄

灵素这个名字,据她自己说,是出自两本医经的,可是听起来,却充满灵气,一如她黑亮的眼。

她肌肤枯黄,脸有菜色,身形也单薄,可是却有一双明亮之极的眸子。

有这样的名字这样的眼,又聪颖敏感的她,听到胡斐拿自己的名字说笑时,不禁喜动颜色,说道:

“你总有法儿讨我欢喜。

那时候她还不曾见过那只玉凤,不知道他们的过往,不懂得他心里惦记的是另一个姑娘。

在她凄苦的一生里,只有这极为短暂的时光,让她真正欢喜过。

再聪慧的女子,也逃不开这个情字。

一直想像,这样一个容貌平凡却独独有一双明亮之极的眼睛的女子是何模样。

如果换上另一个男子,会不会为她的眼睛而痴迷深陷,不再以为她平凡。

可惜她遇见的是胡斐。

她的眼睛再有神,她本人再如何灵秀,胡斐也从未爱过,他心里的那个女子,美丽俏皮,抢过他的包袱,也令他在烂泥里呆过,他下河洗澡,她会偷偷拿走他的衣裳。

可是偏又不止是俏皮,她依然有女孩子细腻的心思,会将他的衣服洗净补好,还会在包袱里添上一只凤凰。

这样的女子被他爱上,本也无可厚非。

何况,他们本就相识在先。

只是他却不该,搅动了另一个少女的心事。

如果不能怨他,那么灵素,她只好去怨自己的命运。

未曾遇上他之前,她的师傅逝去,同门师兄师姐又都冷血无情。

她不曾希翼爱情,只是静静培植药草,钻研使毒防毒的法子,也学习药王神篇的医治法门。

心里如果不知道情爱的滋味,即使是一个人伴着日出日落,应该也觉得安宁平和。

所以,胡斐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只专注于花草,连笑容也懒得给予这个陌生的男子。

但她毕竟未见过这样心地仁厚的人。

尽管面不改色,心却已悄悄悸动。

胡斐怕马踏坏她辛苦种植的药草,小心的牵引着马儿。

仅仅如此,就足以令她心动。

于是她救他,第一次救他,给了他两棵蓝花。

给他花的时候,他却心感不耐,只是出于礼貌而道谢,顺手把花放入怀里。

她指使他挑粪浇花,尽管没有说什么感谢他的话,却救了他。

因为这两棵蓝花可以解她的师兄夫妇布下的毒,而且,要等天黑之后,毒性弱了,花才足以克制毒性。

所以让他劳作,又故意指点他绕老远的路去药王庄,尽管有意试探,但更多的不过是要拖延时间等到天黑,还是为了他。

看到他老老实实挑着粪,忍受她的挑剔,她的心里也有一丝丝欢喜吧。

他去药王庄的时候,她早算好他回来的时间,饭菜都做得香喷喷热腾腾。

她不是个热情好客的女子,可是与他初识,就做得像个主妇的样子。

和他一起去救二师兄的儿子小铁,也为铁匠报了仇,离开的时候,他还是细心的捡起那束进门时放下的蓝花,那是她第一次见面时送她的。

她只是晃了他一眼,但想必已甜在心头。

既然不爱她,何必让她感动?

他还不如,在花上踏上一脚,或许可以早日断了她的相思。

她曾问他,如果那蓝花不美,他还会收着吗?

他答不上来。

问的是花,但亦如她在他心中的地位。

灵素知道,自己不美丽,在小的时候,姐姐就讥笑过她,于是她把所有的镜子扔进了井里,可是从井水中发现,不美还是不美。

尽管如此,在爱上一个人之后,还是和天下所有的女子一样盼着他也钟情于自己。

见到了胡斐包袱里的玉凤,她强抑心中的酸楚笑着打趣说这玉凤是他价值连城的宝贝。

可是等到他要认自己作妹子时,她怎样强装也无法平静下来。

于是她像是发了狂一般说着:

“人人都说八拜之交,咱们得磕足八个头......一、二、三、四......嗯,我做妹妹,多磕两个。

再怎样坚强地用狂态来掩饰,也瞒不过自己,因为心会那样疼痛。

既然是要认她做妹子,何必让她的心忽喜忽悲,说的像是要娶她一般?

胡斐说:

“我有一事相求,不知你肯不肯答允,不知我是否高攀得上?

她以为,他所求的是婚姻,因此身子一震,颤声道:

“你......你说什么?

”耳根子和脸颊都羞红一片。

可是下一秒,等待她的却是无人知晓的痛楚。

她忍着不哭,却发了狂似的去结拜。

这一日直到黄昏,始终不再与他说一句话,再说话的时候,已调整了自己的角色,专心的做一个聪颖体贴的好妹子。

这个身份一直伴随着她,直到她香消玉陨。

诀别之际,她柔情无限的瞧着胡斐,从药囊中取出两种药粉,替他敷在手背,又取出一粒黄色药丸,塞在他口中,低低地道:

“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只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

大哥,他不知我?

?

我会待你这样?

?

”胡斐只想张口大叫:

“我不要你这样,不要你这样!

”可是如果不这样做,又能如何?

她取出圆性送给她的那只玉凤,凄然瞧了一会,用一块手帕包了,放在胡斐怀里。

再取出一枝蜡烛,插在神像前的烛台之上,一转念间,从包中另取一枝较细的蜡烛,拗去半截,晃火摺点燃了,放在后院天井中,让蜡烛烧了一会,再取回来放在烛台之旁,另行取一枝新烛插上烛台。

临死前依然打算好了一切,怎样清理门户,怎样让胡斐不自尽都想好了,再没什么不放心。

她一直是这样聪颖,可是再聪慧也得不到她想要的爱情。

欠缺的,是不是只是美丽而已?

如果注定了聪颖而相貌平凡的女子不能为他所喜,可不可以从来就不曾遇见?

倘若时光可以逆转,她还愿不愿意在自己青春年少的时候看到这个男子细心牵引着马不去踏坏她的花草,愿不愿意抑制住苦涩的相思与他共处。

愿不愿意藏起满腹的心事照料他直至成为他的妹子?

在她死前,那样义无反顾的去救她的结义大哥,心里一定是又哀伤又欢喜。

以后,再也不能见到他,再有什么麻烦,也不能替他阻挡。

可是他因为自己而活过来,自己终于在临死前还可以为他做一点事。

他会记得自己吗?

在他和佳人甜蜜相依的时候,会不会偶尔想起那一年,有一个并不美丽的女子不顾性命的救了自己?

记得抑或忘记,又有什么不同呢?

他记得她,却在她生前不曾体会过她的落寞,他不记得她,对于已死的灵素,又有什么要紧。

在她活着的时候,他觉得她聪明,所以有时也会惧怕;他觉得她不漂亮,所以不曾

想过花一点心思走进她的心事;他觉得她应该是独立而坚强,所以用兄妹的名义隔断她的爱意。

如果她没有死,除了多收获一份感激之外,也不会再有别的什么。

她依然要一个人忍着痛咀嚼着孤单,要一个人去面对几十年漫长的岁月,心里的他却始终无法割舍,这样的日子,想必也是煎熬。

等到她白发满头,回想一生,又未尝不是一辈子的心疼?

不如就让一切早些完结,以飞蛾扑火般的壮烈与决绝,用生命给这份单相思做个了断,或许,这对于她,反而是最好的收场。

死是生命的终止,但也从此终止了她苦涩的爱恋。

从此以后,她的心再也不会疼。

再也不用计较他十遍八遍挂在心的,是另一个姑娘。

再也不会为他掉一滴泪。

似花还似非花,也无人惜从教坠。

从来就无人爱怜,活着本也无什么意趣。

来世,若有来世,一定不要再遇上同样的男子同样的事。

篇三:

武侠评论

从“哥”说起——漫说金书情事,兼贺两斑竹大婚

爱读金书,除了爱读快意的江湖,也爱读真挚的情感,除了为兄弟情义而振奋,更为儿女情长而感动。

江湖是快意的江湖,放下封建时代的条条框框,江湖儿女的情,在泛黄色书

页中散发着别样的滋味。

古人喜欢亲上加亲,然而金老的江湖,想了半天,也只想起铃剑双侠水笙表兄妹和王语嫣慕容复而已,且最终都是不了了之。

也许从写出开放的江湖情事起,金老就决定要对传统

里的一些东西说不。

相对于青梅竹马,金老似乎更喜欢江湖相逢,表哥表妹往往只存兄妹谊,师兄师妹,虽然在长辈那里颇为流行,在小辈处,往往就没有那般幸运。

走出家门,迈出山门,在江湖的

风云里,最暧昧的,却是一个“哥”字。

江湖上没有被叫过大哥的侠客们恐怕不多了,大哥最普通,也是最有古韵的一个称呼。

看似没有创意的称呼,但是细品起来,却别有一番味道。

通常这样叫的女孩,比如阿朱,比如仪琳,比如程英,比如钟灵,或淡定或天真或顽皮,总都带着一份娇怯或是内敛,那一声大哥,似乎总是害怕流露出什么旁的情感来。

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个称呼的普通,才得到了许多姑娘的青睐,姑娘家总是略带羞涩,想要叫得亲昵,却又怕太惹人注意,某大哥这

叫法恰到好处。

再细一想,其中似乎又各有不同,程英、仪琳,是内敛或是心中的疏离偏多,而钟灵则是单纯,这样最简单的称呼,才可以凸显出这样最单纯的钟灵,金书女子,如单纯如斯的,恐怕再无第二个。

袁紫衣自有须眉气,从不太过拘于形式,一声胡大哥叫得再自然不过。

至于阿朱,我想那已是她的勇敢了,萧峰本是大英雄,即便已不是帮主,依然顶天立地,一声萧大哥,敬爱恐怕更胜亲昵,阿朱的情是单纯高贵而伟大的,向这时的萧峰迈出这一

步,是阿朱的聪明,也是她的勇敢。

也就是这样的阿朱,才能让萧峰一生难忘。

还有一种大哥,是结义的大哥,比如灵素和胡斐,比如程英无双和杨过,还比如郭襄的大哥哥。

这算是一种结义情吧,然而这结义只不过是一种形式,女儿家的心思之深,又岂是

一炷香,一盏酒能盛的尽的。

胡斐糊里糊涂的,就认下这个义妹,程灵素略显狂态,想要收起心中的情感却只是欲盖弥彰。

猜不透她此刻心中所想,也许会怨胡斐的不解风情,也许是心中一痛,想到袁紫衣的风采,也许,她在强迫自己从今日起只把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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