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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规划

 

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

 

国烟法〔2006〕472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行业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现将《烟草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国家局。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此件不上网)

 

主题词:

烟草法制教育通知

抄报: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分送:

国家局、总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2006年7月13日印发

 

烟草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适应烟草行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保障烟草行业“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烟草行业的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结合烟草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烟草行业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紧紧围绕烟草行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提升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和促进烟草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烟草行业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适应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的要求,适应烟草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制宣传的需求,结合烟草行业法制宣传实际情况,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烟草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烟草专卖局、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烟草行业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烟草行业“十一五”期间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继续深化改革、落实“主要任务”、促进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竞争实力、全面提升水平,保障烟草行业改革,促进烟草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烟草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内容上要与广大干部职工的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密切相关;在深度上要适应广大干部职工的接受水平;在形式上要为广大干部职工喜闻乐见;在出发点和落脚点上是为广大干部职工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服务。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

研究和适应烟草行业改革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把握烟草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需求和内在规律,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载体、形式和手段,丰富宣传内容,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不同阶段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抓住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制订年度计划,提出不同目标、任务和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提高烟草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专卖管理人员的宪法意识,使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在烟草行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

(二)深入学习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要大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准运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规章,通过在烟草行业以及向全社会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及烟草行业干部职工对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烟草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和氛围,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专卖管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为“促进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竞争实力、全面提升水平”提供法律动力和支持。

(三)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

各级烟草专卖局是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是执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行使烟草专卖管理权力的行政机关,必须明确掌握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权限以及应承担的责任。

为此,要大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推动各级烟草专卖局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定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贯彻落实到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烟草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要切实加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干部选拔、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开展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

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宣传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烟草生产经营秩序、加强烟草行业自律的相关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烟草行业实施内部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以打击侵害国有资产、扰乱财经秩序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预防和惩治烟草行业违法违纪行为的法制宣传教育。

(六)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烟草行业稳定、促进烟草行业健康平稳和谐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信访条例》及《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参与管理行政经济事务的能力、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在烟草行业形成自觉守法、依法维权和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

(七)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并重,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要根据烟草行业改革和发展实际情况,确定依法治理阶段性任务,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认真贯彻《烟草行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2010年)》,促进烟草行业法治机关建设。

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

三、主要对象和要求

烟草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是烟草行业广大干部职工,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专卖管理人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同时也要对烟草零售户、消费者进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决策的能力。

烟草行业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

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决策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二)加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执法的能力。

引导和组织各级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宪法、与烟草专卖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使广大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理念,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着力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意识,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的能力。

要结合不同企业管理工作的性质和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和培训,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的观念,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

(四)面向社会开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要重点宣传国家对烟草依法实行专卖专营管理,烟草行业依法保障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四、主要形式

(一)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领导决策法治化,建立决策制度,重要事项实行前置式法律把关。

建立健全规范化监督制度和完善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督查力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和落实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以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情况考核制度。

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地把法律知识以及廉政法制教育作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学习的重点内容。

在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录用和上岗培训中,要注重测试和培训新职工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要把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定期考试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作为考察其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结合烟草生产经营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烟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的水平。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责任制,扎实推进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活动。

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

(四)利用大众媒体和公共场所,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契机,以及通过烟草专卖管理和服务等行为,向全社会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五)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在烟草行业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烟草行业“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06年7月底前。

各级烟草专卖局和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做好“五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06年8月至2010年。

各级烟草专卖局和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和制订本辖区、单位五年规划或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制订的五年规划,报国家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级烟草专卖局和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辖区、单位实际,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把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的项目,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督导有力、落实到位,确保烟草行业“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0年。

在国家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组织下,烟草行业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组织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

各级烟草专卖局和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要根据烟草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健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

日常工作由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工作部门)承担。

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本级和下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并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辖区、本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中,保障“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各级专卖、人事、财务等部门要在本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统一规划部署、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共同完成本辖区、本单位“五五”普法任务。

(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

在烟草行业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要逐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开展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做到奖优惩劣。

(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

各级烟草专卖局根据本辖区、本单位烟草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需求制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也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五)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加强烟草行业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宣传教育干部。

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干部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干部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烟草行业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

创造条件积极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和法律院校(系)教师、学生加入烟草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

利用烟草行业的文艺队伍,以艺术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要根据宣传范围、宣传对象、宣传内容的不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要通过行业内报刊、网络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要加强行业内法制宣传园地建设,在办公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教育设施,设立法制宣传教育报栏、张贴栏等。

要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内教育培训场所的作用。

要利用行业外报刊、互联网、电视、广播以及公共场所,办好烟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专题、专栏或者专版,向社会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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