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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后期地方士绅与灾蠲灾荒背景下明代社会的政策诉求

明后期地方士绅与灾蠲――灾荒背景下明代社会的政策诉求

发布日期:

2015-06-30原文刊于

明后期地方士绅与灾蠲

――灾荒背景下明代社会的政策诉求

 

            张 兆 裕

 

【内容提要】明后期地方士绅高度重视灾蠲,将其置于救荒措施的突出位置。

他们在自己的作品中对此有明确的表达。

士绅的这种态度源于官府催科的压力和收成的减少。

而催科的存在,是国家制度与财政紧张、乃至于地方官吏的私欲共同作用的结果。

为了实现灾蠲,争取到更优惠的救荒政策,地方士绅不得不通过各种渠道,表达自己的愿望,以实现最好的结果。

士绅的努力及其所取得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灾区的压力。

 

 

灾荒发生后,明代社会对政府的救灾措施最为关注的,是田赋的的征收问题,即政府是否给予灾区蠲折停缓等优惠,其次才是赈济。

这是从明代后期的一些救荒专著以及其它记载中获得的印象。

由于我们所看到的纪录主要是地方士绅们留下的,因此我们把这种诉求首先明确为后期地方士绅的意愿,虽然士绅的意愿与受灾的最底层贫民不会是完全一致,但他们作为在地方事务中较具影响力的群体,其诉求对于了解特殊背景下的明代社会意愿是应给予特别重视的。

明代田赋征收有现年、积逋之分,政府对田赋的优惠措施也分为蠲免、改折、停征、缓征等,本文为叙述方便,概称为灾蠲,个别情况,再作具体说明和区分。

本文主要关注如下问题:

地方士绅对于田赋征收与救荒关系的看法;灾蠲受到重视的原因,士绅们为实现灾蠲所做出的努力,包括他们表达诉求的途径等。

 

一.灾蠲被士绅高度关注

在目前仍然能够读到的明代的救荒专著中,江阴乡绅朱熊的《救荒活民补遗书》算得上是较早的[①]。

在这部成书于正统时期的著作中,作者没有对田赋的蠲免进行特别论述,但他也说:

“出纳之吝,有司之责,为朝廷久安之计者,不可一日用此。

当以文王之心为心,始不悖理。

”[②]强调了政府在钱粮问题上不能斤斤计较,应该具有长远的衡量和符合情理的做法。

朱熊所处的时代,与正德以后的明代有较大不同,士绅与政府的关系总体上还较融洽,灾蠲问题也不够突出,这可能是他尚能较从容谈论这一问题的原因。

而自嘉靖起,明代的救荒著作相继出现,进入一个救荒理论及方法探讨的繁盛期,在这些著作中,田赋的蠲折停缓问题不断被提出,并被放在救荒方法的突出位置。

明代救荒专著的作者分为两类,一是政府的官员,如《荒政丛言》的作者林希元,《荒政议》的作者周孔教;二是地方士绅(包括还乡的官员),如前面提到的朱熊,再如《荒政考》的作者屠隆,《荒箸略》的作者刘世教等。

两类作者的观点大体是相同的,但由于立场的不同,彼此仍有细微的差别,我们主要采用后者的观点。

《荒政考》是鄞县人屠隆被劾回籍后的作品[③],“余退居海上,贫无负郭,值海国岁祲,百姓艰食,流离之状,所不忍言”,于是“察民病之缓急,酌时势之变通,作《荒政考》”。

在书中他共举出三十项救荒措施,其第一项即为“蠲岁租之额以苏民困”。

屠隆对此的解释是:

“歳荒民饥,救死不赡,奚暇完租?

不惟饥荒之恤,而廹日而征之,民力必不支,不塡沟中,则起而为盗。

”[④]认为政府的征租行为,必重伤民力,与救饥之道相悖,后果严重。

屠隆曾任青浦知县,在任上救荒颇有成绩,回籍后的这部《荒政考》也应包括彼时的经验,这些来自最基层的感受,说明当时民间对灾蠲是极为在意的。

海盐人刘世教的《荒箸略》与《荒政考》一样,将蠲税列为所有救荒手段的第一项。

他认为江南赋税本来就重,丰年办税已觉吃力,更何况灾年,所以“蠲亦无赋,不蠲亦无赋”。

而蠲租的益处甚多,朝廷可以任其恩而远民怨,国家可以为灾后的赋税征收保存民力,更重要的是地方官吏可以将征收赋税的精力用于抚恤灾民,“蠲则吏得藉手安集,不则溃决而莫可支矣”,“蠲得请,而赈之事可徐策也”。

[⑤]这些看法均表明作者对蠲免的高度重视。

刘世教的《荒箸略》作于万历三十六年六月,此时江浙大水灾还没有结束,地方政府和朝廷的救荒工作也没有全面展开,因此,《荒箸略》实际是对官府救荒的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

崇祯时期的两部救荒著作《救荒全书》和《救荒策会》均作于崇祯十四年浙江大灾之后,此时灾蠲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但二书仍将其作为救荒的重要选项,对此法寄予很大希望。

山阴人祁彪佳在《救荒全书小序》中提出,灾荒中的田赋无论现年新征,还是旧年逋欠皆应减免或停征,而各种加派及额外之征亦应停止,其理由与前人基本相同。

[⑥]嘉善人陈龙正的《救荒策会》作于崇祯十五年,书中收有其子陈揆的一篇《救饥本论》,文中认为,救荒有治标治本之别,治标包括各种救济方法,治本就是请求蠲赋税。

“自冬入春,流移满道,千里而内,十室九空,死者无地可容,生者有天难问。

远迩绅贤,捐赀设法,瘗死扶生,亦既殚厥心力矣,其如流亡之民日新月盛。

此救标之术将穷,不得不反而亟商本治者也。

本治奈何?

曰:

叩阍以为斯民请蠲赋而已”[⑦]。

虽然陈揆将蠲赋作为治本之策,但其父却认为这是“力不从心”的事[⑧]。

救荒著作是救荒经验的总结,目的是指导救荒的实践,因此,士绅们在著作中表现出的对灾蠲的态度,实际是代表了民间的切实感受和普遍愿望。

这种愿望,在明后期一些士绅们的书信中也有明确的表达。

正德四年、五年苏松连遭水涝之灾,四年(己巳)“七月六日雨至于十一日昼夜不止水溢冒府庭濒海高原人民庐舍多漂没”,五年(庚午)“夏五月雨如己巳,六月大风决田围,民流离饥疫死者无算”[⑨]。

当时华亭人顾清正守制在家,他在给松江知府翁理的信中说:

“比年民力,执事所知,加此灾伤,势已极矣。

若陈请后时,税额不减,复如往年,则此茫然巨浸之中,当征数十万石之粟,虽有智者,孰能为谋,而亦岂仁人之所忍邪?

”[⑩]他认为民力已极,如不减免税额,百姓无法完成国课。

正德十三年苏松再次水灾,居乡养病的昆山人魏校在一书信中说“荒政至急者,蠲免、赈济,今则蠲免尤急”,他提出这一观点,除了与其它论者有相同的理由外,还有更具体的理由:

“自来官司检踏灾伤,上司必复熟几分。

一圩之中,间有田成熟者,必累一圩荒田。

故低田小民,往往将高田开没,以免后患。

今必须先期勘验,广施蠲免之恩,下令禁戒,庶絶兹患。

”[11]如果没有基层的经历,是不可能有这样的见识的,因此,魏校对灾蠲的看重,是有自己独特的感受,有明确的针对性。

至嘉靖以后这类意见不断出现,如武进人唐顺之的《与李龙冈邑令书》中说:

“岁凶民莩,贤侯为之心恻,而百方圗之者深矣。

轻赍一说,向已面白,兹复具之于书,以为可以佐百姓之急。

”所谓“轻赍”,是指税粮折银。

信中详细分析了税粮改折的好处,认为这是民、国两利之事,“今若取银于江南,而用银以给京军之当给米者,江南无逺输之费,京军无贱粜之困,此正今日之便宜耳。

然则非惟无损于国,盖深有利于国,而得乎缓急操纵之权者也。

夫损国以益民犹且为之,国家发内帑以赈灾者徃徃有之矣,又况无损于国而有利于民,而又况国与民并受其利者乎?

”[12]此外,乡居的华亭人徐阶、太仓人王世贞、德平人葛昕、无锡人顾宪成、高攀龙、麻城人梅国祯、长洲人娄坚等等均对灾蠲寄予厚望,并为此付出很多努力。

灾蠲是中国古代最常用的一种救荒措施,明代建立后各个时期也从未间断过对受灾地区的田赋蠲免,明前期士绅们在自己的作品中很少议论这个问题,但明代后期地方士绅们对灾蠲却不断地讨论,将其置于救荒的突出位置,前后的反差比较明显,这其中的原因我们还不很清楚,需要继续探讨。

而后期灾蠲受到士绅关注的原因,从他们的作品中以及其它史料中则可以寻到一些端倪。

 

二、地方士绅重视灾蠲的原因

如果灾害、歉收、蠲免是一个自然和必然的过程,灾蠲应该不会受到地方士绅的很大关注,但事实并非如此,明后期蠲免并不与歉收形成直接的对应关系,特别是万历中期以后,灾蠲的获得越来越不容易。

因此,灾蠲之受重视,实际是士绅们希望通过灾蠲,在物力、民力上减少付出,以有精力去应对灾荒,也是一种对政府政策不满的表现。

灾害造成的诸多后果中,粮食减产或绝收最令士绅关注,因为他们是土地的占有者和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

粮食的减产,不仅造成乏食,也使赋税缴纳变得更加困难。

如顾清说:

寒家去歳收成惟此一处,总得米谷六石有奇。

山间薪樵,畏虎不敢进,捃拾狼藉,不直数百钱。

虽尽以入官,亦不足充此数也。

一家如此,当合境皆然。

纵令岁值丰穰,如此征敛且决不可,况今日之灾,百年以来所未有者乎。

竭泽而渔,今虽得鱼,明年无鱼;焚原而狩,今虽得兽,明年无兽。

按照顾清自己介绍的情况,他家有纳粮田地共三十余亩,而该年当地加税,顾家“应纳本色平米十二石有竒,细布一匹,粗布一匹有半,准平米二石五斗有竒”,所以他说全部收入所得“亦不足充此数”。

[13]

即使比顾清家的田地多的,经过灾害,其收成及积蓄也往往减少和匮乏。

万历三十年山东大灾,德平人葛昕介绍自家情况时说:

“昨有事于城东南,三十里陇畆,一望水乡,无复种麦之望。

间存髙禾数段,亦俱黄萎不堪,而棉已坠苞,秫秀不实矣。

诚从来未见光景,冬春荒歉可虑哉。

无论贫民无担石储,即仆三五小庄,早相继告匮。

”[14]葛昕是隆万间名臣葛守礼之孙,家业丰厚,有“三五小庄”,但在灾荒之时他仍感到有些狼狈。

对因灾害歉收造成的完纳田赋的困难,在明代的记载中甚多。

连朝雾雨,二麦之腐坏者又几半矣。

去岁缓征之额,若欲于麦内取满盈,则恐民不堪命,奈何?

且二麦无收之处,虽征之亦何所出,而其薄有所收之处,彼方圗救目前之饥,犹且不足,而尚有余粒,能补其去年之逋?

窃恐鞭笞日用,而故额未必能足。

则是昔日缓征之惠,乃为今日急征之困也。

[15]

  

 连年灾伤,民困已极。

虽暂遇有收,而一岁之收,止足以支一岁之出,若能于本赋之外,更完旧逋,必皆上户之良者。

此等宁有几人?

欲概而责之,诚恐旧欠未完而新逋又积,年复一年终无了结。

[16]

与歉收有关的另一个问题,就是灾年的田赋征收对士绅造成的影响。

“百姓之所苦者在催征”[17],官府的田赋征收及其过程对民间造成很大压力,平时既已如此,灾年的情形更是可想而知,这也就是当时人所说的“烦扰”。

 “夫荒歉之时,百姓乏仓,自活不暇矣。

而官司不省事者,遇灾不行申逹,既灾之后,犹照旧贯追征税粮,是已病赢之人而复劳苦,安得不毙?

故流殍载涂,闾井萧然,祸民深矣。

停免赋税,宜为先计”[18]。

“自从前岁涝,秋禾无一根。

正赋不能入,兼之工役繁。

政令如水火,征求到鸡豚。

今日卖其子,明日复鬻孙。

子孙已卖尽,里胥还扣门。

”[19]这种情况,不仅加重了民力的消耗,也使人们无法全力抗灾。

从一定意义上说,明后期人们急欲获得灾蠲的原因,主要是希望能够消除这些骚扰,而不仅仅是少缴纳一些赋税。

“有司省却一畨催科,闾阎省却一畨烦扰,在国计一无所损,在民力亦无不堪”。

[20]

明代理学家魏校的父、祖都曾为粮长,故其对民间催征感受尤深。

“窃观闾阎,窭人相聚,疾首蹙额,苦于丁田银征敛太急,势如倒悬,而里胥尤甚,破家者踵相继矣,问之,言与泪下”[21]。

他通过自家经历对追征粮税的弊端进行揭露:

吾苏蕞尔,地不能方二百里,而财赋当天下少半。

郡城繁华,四方商旅辐辏,过者啧啧羡富饶。

岂知乡氓雕敝,其力穑者,终岁勤动,仅能还官,乐岁尚咨寒饥,遇凶岁则饿莩满野,尸填于川,钱粮自此亏额矣。

有司鞭挞,血肉淋漓。

吾曾祖尝举为粮长,积三十余年,专以诚长者处区民,不忍一施鞭扑,区民化其德,终不忍逋负之,至今称为“佛子家”。

吾父亦尝为粮长,有祖风。

然区民渐贫,不能无逋负者。

又三十年,而民力惫甚,岁率拖欠以为常。

有司督责粮长赔纳,多破家亡身矣。

呜呼!

天子仁圣,非大蠲赋,无由活此一方民也。

[22]

关于明代赋税征收及粮长问题,相关研究已很多,这里不再赘述,仅据士绅所记,略作补叙。

粮长等既是受害者,有时也采用各种手段转嫁负担。

魏校言其曾祖做粮长时“以诚长者处区民,不忍一施鞭扑”,换言之,很多粮长为完成征收,对百姓会采用暴力手段。

实际上,这种情形在明代并不少见,另外有一些人还会乘机做些勒索之类的勾当,“追督逋租,牌帖四出,官司日一比限,粮里乗此害人”[23]。

灾年的赋税征收,还会占用大量人力,使其它救荒活动受到影响。

崇祯时祁彪佳在家乡救灾期间曾为此专门给官府写信,请求暂缓征粮。

其信道:

闻八甲、九甲、十甲现在带征,而一甲之粮又已开征矣。

当此匮乏之际,上台檄临如雨,兼以饷科将临,征比必不能已,士民宁不体老父母之心乎?

但旧欠带比,比在顽户,彼自无词,若新粮而五分之外,又复起花,则必合县里役奔走办粮矣。

今粥厂开设,虽任事不尽里役,而里役亦在其中;虽出米不尽里役,而里役亦在其中,若奔走办粮,必不能分身执事,而且借口吝啬矣。

计本邑一百二十厂,每厂约以饥民三百口计之,便有三万六千之民命所关,其事不可谓不重大。

不知可少宽新征在七月初十粥厂已撤之后否?

计为时止于四十日。

或可曲赐俞允,使三万六千之饥民得终饱,台惠而暂宽许时,似于催科亦无大妨碍乎。

[24]

祁彪佳信中希望缓征新粮,让里役能够有时间参与粥厂的工作,我们注意到,他甚至没有请求带征也暂缓,这说明在催科急如星火的当时,争取到任何的一点有利于救荒的条件,都是不容易的,如果提出条件太高,可能什么也得不到。

于中可见地方救荒的艰难,地方士绅的苦心,以及催科对救荒的干扰程度之大。

灾区的催科之扰,并不止于田赋,其它需要地方措办的事务,都存在催科问题。

“今征鹰犬者,使吏执棰索民出钱;又胡椒、布枲、鞶缨诸物,屡下于民,需价偿之,价倍而民实不得;又屡取絺绤,使女无余葛。

此皆非赋之敛,不贡之供,犹日继不絶,是征求之扰尚在也。

”[25]明代地方士绅很多时候将停止田赋以外的征求,也视为救荒的重要措施,地方官员对朝廷也往往有此请求。

需要附带说明的是,灾区田赋征收问题的出现,根本原因是国家制度造成的。

地方官员主要是州县官员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田粮的征收管理,各上级也以田赋的完成情况来考核州县官员的政绩,换言之,田赋问题关系到州县官员的仕途。

宣德五年奏准“天下官员三年六年考满者,俱令赴部给由,所欠税粮,立限追征。

九年考满,就便铨注任内钱粮完足,方许给由”[26],此后各时期对这项制度都有强调,如嘉靖二年“户部覆议:

天下钱粮出入数目,已经题请责令州县开报。

其官吏考满升迁,必严稽任内钱粮,征解足数,方许给由、交代”[27]现在我们能见到的一些明代州县官的评语中,都会说到钱粮一项。

如崇祯时歙县知县傅岩的三年给由考语中,关于钱粮,知府作:

“催科无扰,输将及征发之期”;巡抚作:

“征输足额”;粮储总督作:

“当额赋渐诎之时,本折倶完,非循吏而能若是乎”。

[28]如果不能完成征收任务,就不能达到称职标准,“州县之所苦者,在弹射”[29]。

因此,在完赋的压力下,严比催科是各地州县官员最常见的选择。

应该说,明后期也曾考虑解决这个问题,提出受灾地区官员的考核,应该将征收难度考虑进来。

万历十五年户部上言,受灾程度(分数)在四分以上者可以不必按照原额征收,考核时也不按未完钱粮处理[30]。

而在现实中也有这样的实例,“总督李三才类叙各省直漕属官员,其江陵等县李充太等,以地灾违限免论”[31]但催科之事并未因此消失,因为这其中的一个较关键的问题,是灾情的认定和蠲免请求是否被批准,那些被认定分数和获得蠲免的数额,才能作为考核依据,而在明代后期财政逐步紧张的情况下,获得蠲免并不容易。

另外,明代的蠲免也有很多限制,存留与起运,现年与带征,很难同时获得,没有获得蠲免的部分就仍然需要征收。

于是,灾区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地方官一方面极力请蠲请折,一方面继续征收赋税。

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催科必然是灾区必须面对的问题。

 

三.士绅为实现灾蠲所作的努力

灾蠲既受到重视,士绅在救荒过程中为之努力,也是自然之事。

在明代初期,这类民意可以直接向朝廷表达,即使洪武以后,史料中也有过这方面的纪录[32]。

但明后期没有再见到士绅诣阙申诉的记载,而他们的努力,则主要表现在对有助于实现灾蠲的各个环节进行运作。

他们利用各自的条件,对那些关键人物进行说项请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甚至辅助以资财的投入,力图达到田粮的蠲折停缓等目的。

明代的灾蠲,有一套完整的程序。

这套程序前后有所变化,而在后期,要而言之,地方上要做的工作是勘报灾伤,其关键在府州县官员,而巡按及巡抚最重要;朝廷的工作是题覆奏准,其关键是户部尚书、阁臣等官员。

从记载看,士绅们的努力,就是围绕这些官员开展的。

万历三十六年东南大水,盐城人刘世教作《荒箸略》,对灾蠲寄予厚望,而无锡人顾宪成寄给时任漕运总督的李三才一封信,希望他能够向户部尚书赵世卿做工作,对无锡等灾区在灾蠲方面有所照顾,其信言:

此中水灾异常,顷已附闻矣,详具周怀老疏中。

字字实情,字字堪涕,丈览之,自当忍泪不住。

今吴中诸父老,且匍匐万里叩阙而请,诚有万不得已者。

意欲丈借鼎言大司农赵老先生之前,破格一处。

言出于赵老先生,则足以取信于皇上;言出于丈,则足以取信于赵老先生。

此非区区一人之意,实东南亿万生灵之所日夕嗷嗷忍死而引领者也。

努力,努力。

此地财赋当天下大半,干系甚大,救得此一方性命,茧丝保障,俱在其中,为国为民,一举而两得矣,知不作寻常看也。

嗟乎!

茫茫宇宙,已饥已溺,曾几何人?

兴言及此,益忍泪不住矣。

万万努力,万万努力。

[33]

显然,从信中看顾宪成也是受人之托,代表的是当地士绅的普遍意愿。

漕运总督是一个重要位置,与户部的关系密切,因此,顾宪成认为李三才出面,赵世卿会认真对待。

顾宪成的这封信是否有作用,还无法确知,但东南灾区该年受到朝廷的高度重视,钱粮的蠲折、留银赈济等在《实录》中有清楚记载[34]。

赵世卿任户部尚书期间成为灾区士绅“公关”的目标,在顾宪成致信李三才之前就发生过。

万历三十年山东灾,葛昕在敦促德平知县王霖上请知府、巡抚具奏请求蠲赈时说“仆于大司农有旧,行当作书从臾之”[35],他也果然给赵世卿致信:

敝县蕞尔下邑,地瘠民贫,丰岁尚多不足餬口者,今年春夏旱亢,自六月雨连五十日不止,而又加之以四来溢水,陆地乘筏,花禾尽没,不知吾民其何以卒岁也。

见今已纷纷南徙就食,县公意欲议赈,苦仓粟先发,不敷支用,又恐明春无所以羁留孑遗者,非得翁鼎力上请,特赐民田租之半,则茕茕吾子展转流移状,其曷忍言!

抚台公祖闻业具疏为民请命矣,仰惟尊慈亟为题覆,分别拯救以慰苍赤悬悬之望,答邑父母谆切德意,不胜感荷。

盖自古谓救荒无奇策,以发赈煮粥徒粉饰吏治,负朝廷浩荡恩,无益百姓,且以今待哺之民,犹征税其必逋之赋,使有家可恋者卖子鬻妻,无家可系者各速逃亡,明年虚蠲名色,其谁享之?

此大胶柱不通之弊,高明必有概于中矣。

乞赐实图,生灵幸甚。

[36],

葛昕在信中希望“赐民田租之半”,并及早题覆山东巡抚的奏疏。

其要求是很明确的,他与赵世卿的关系应该较近,但关于这封信的作用现在不得而知。

赵世卿主持户部八年,所有请求灾蠲的奏疏均需户部题覆,在政府财政紧张、蠲免不易之时,他成为人们关注的目标是很正常的。

其实,其它户部官员也会遇到士绅的请求。

正德五年水灾后,顾清受知府之托,致书户部侍郎乔宇,“欲望早赐敷陈,曲从所请,以全一郡遗黎之命。

”并说“清实目见乡邦凋瘵之极,故不复以僭率自嫌。

先哲有言‘寛一分则民受一分之赐’,论恤民于仁人君子之前,尤当不以为罪也。

”[37]他对自家的这种做法似有几分不适,故一再解释。

另如,唐顺之的《与徐养斋尚书书》也是为获得灾蠲写的。

唐顺之在写给徐问的这封信中提出的希望是暂缓带征,“非不知上供之定数必不可缺,但得稍迟数月,并于秋粮内带征,则有司省却一畨催科,闾阎省却一畨烦扰”,书信中还反复提到巡抚在救荒时的努力,同时,他也和顾清一样,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解释,“仆僻处山林,未甞获奉教于抚公,是以不敢径以书逹,而以闻于执事,且此固百姓之公言也。

惟明公亮之”,[38]写此信是人们共同的愿望,不是受谁人之托。

顾清与唐顺之的这种状态,与葛昕的直白形成了一个对照,反映出在涉及请托的问题上,人们心理发生的变化。

但不管有怎样的心理障碍,士绅们在为本乡出力的大是非面前,还是付出了努力。

除户部官员外,一些人脉较广的,还直接致书内阁大员争取灾蠲。

万历初徐阶致书张居正的情况,人们已经熟知[39]。

此外,如顾清致李东阳书[40],王世贞致王锡爵书,都是为灾蠲而作。

其中,万历十五年江南水灾过程中,王世贞致王锡爵的信有多帧,通过这些书信,可以清楚了解王世贞在此事上所费苦心。

乡土不幸天降割,自五月四日至六月十四日,淫雨连绵,洪流泛滥。

吴江、昆山、常熟及吾州之西境,皆汇为巨浸。

自此以东,绵花积潦,根茎萎烂,蔓草侵凌,唯海滨贵庄附近,略有存者,然不过十分之一耳。

抚台报灾,按君闻亦继之,但传彼曹子意似执改折存留二端,而又欲置吾州于末。

区区涓滴之泽,何以活涸辙之鲋哉?

乡人望二相公殊不浅,但鄙意以为老兄与元老之蒿目,岂但桑梓,其剥肤岂直身家?

但自赵宫庶疏后,上意不能无疑于吾地,而今仅寂寥二疏,宁足感发宸衷;黯澹长语,岂能预折部计!

意欲各差与道府连疏叠上,庶几召对赐问可据以为垂死之民请命。

缘弟分守吴兴时,率黄守各上一疏,不闻朝论以为非,果沾旷荡。

已力与当事者言之,不知其见听否也。

[41]

王世贞与王锡爵不仅是小同乡,而且两家往来甚密,二人兄弟相称。

书信中提到的“元老”,即首辅申时行,长洲人,也属同乡。

因此信中对诸事坦诚相言,他一方面希望能加大对家乡的灾蠲力度,一方面又为他们画策,提出运作方法。

此信发出后,他耽心不能送达,又修内容相同一书寄出。

此后又有一信,介绍家乡相关情况:

自七月后风潮,海滨之花俱横摧挫,虽外示生色,而一盘不留,俱己成齐物论矣。

此间物情汹汹,望恩甚深,流言甚讹。

弟极知兄与元老苦心,但国用如此其窘,而江南处处灾伤,岂能遍行蠲贷?

这封信应是为一直未见有灾蠲的进一步消息而作,故在强调地方“望恩甚深”的同时,也对二位阁臣的处境表示理解。

王世贞的努力是有效果的,据《实录》,江南水灾后,朝廷先后于七月、十二月两次对灾区“蠲免停折”[42]。

而王世贞写给王锡爵的信也证实了这点:

“弟昨覩郡公,云得自抚台:

漕粮蠲免四分,改折六分,而改折者又于明后岁带征。

此则圣主之至仁,与三相、大司农之吁画,而老兄于其间苦心,尤更百倍。

呉中士民当已知之,但不能如弟知之切耳。

”信内所说的“漕粮(起运)蠲免四分,改折六分,而改折者又于明后岁带征”,这是相当难以实现的结果,虽然此事有“近水楼台”之嫌,但如果没有王世贞的呼吁,或许情况不能如此。

士绅在朝廷所做努力,必须与抚、按及地方官的奏报相配合才会取得效果。

按照明制,后期只有抚按的报灾章奏才是灾蠲的正式依据,府州县官员虽然在实际中也可以奏报灾伤,但很少被采纳。

因此,明后期士绅对抚按的是否向朝廷奏报灾伤,以及奏疏的内容都非常关注。

王世贞在与王锡爵沟通时提到,“意欲各差与道府连疏叠上”,配合抚按的奏章,以加强朝廷的重视程度。

他的这个想法也向王锡爵之子王衡表达过,“欲各台及道府,纷然上疏以请。

辞危事迫,庶几可以上回天听,下挂计臣之口,而尊公得以斡旋于间”[43]。

而他也确实这样做了,他致信巡抚说:

敝郡为二相桑梓之地,其受祸之真切,与不忍之情,尤有甚于仆辈者。

但自赵司成被诘,不无避嫌一念,而具疏者独两台,恐上意以为常套,不相体察,自难执请。

鄙见以为,台下可谕指道府各报水灾,使飞章迭上。

上意必为动,或召对或赐问,可以情实告,即司农亦不能为梗矣。

[44]

显然,王世贞对本地官员也做了很多工作。

可以说,万历十五年的灾蠲获得成功,与王世贞奔走呼吁密不可分。

士绅们对于尚未奏报灾伤的本地官员,则极力敦促之。

这是因为很多地方官员包括抚按等时有匿灾之举,如果匿灾不报,灾蠲无从谈起。

因此士绅们在报灾上也付出了许多努力。

如魏校在给巡抚张津的信中说:

“今兹岁凶,朝廷岂忍坐视数百万生灵饥死,而不一救之邪?

天聴虽高,公为国大臣,沥诚以告,万无不从也”,又说,“今与其俟民之饥,然后丐国家百万之粟,以延残喘,俾坐而食焉,孰若力请于朝,早捐数十万之财,大兴水利,岂惟拯一时之艰实,百万年无疆之大利也”[45]又如,金坛人王樵在《覆宋阳山巡抚》中说:

“敬读请蠲大疏,具悉体国为民之盛心……执事忠诚恳至,天聴必即报可,愿速上之”[46]

在灾蠲问题上,士绅们还十分关心另一个环节,即落实。

明代灾蠲的落实一直存在大问题,“各该有司,不能奉宣德意,以致下人作弊,将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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