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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治理安全措施

电缆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1.工程概况()

1云峰水利枢纽坐落于吉林省集安市境内鸭绿江界河上,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合资兴建、共同受益、中方管理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

2云峰水利枢纽由大坝、引水系统、发电厂房和变电站等组成,主要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等综合效益。

根据地形和地址特征,采用了堤坝引水道混合开发方案。

大坝修建在河套之首,为混凝土宽缝重力坝,最大坝高113.75m,坝长828m,由55个坝段组成。

厂房坐落在河套之尾,为引水式地面厂房。

3本工程共装设水轮发电机组4台,其中1、3号机组增容改造后单机容量为11.5万千瓦,为中方50Hz系统发电;2、4号机组单机容量为10万千瓦,为朝方60Hz系统发电,全厂总装机容量为43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15.23亿kW·h。

4云峰水利枢纽工程于1959年9月破土动工,1965年9月9日第一台机组发电,1967年4月18日四台水轮发电机组全部投产发电。

5全厂动力电缆分为20kV动力电缆、10kV动力电缆、1kV动力电缆。

20kV动力电缆主要用于发电机配电装置,10kV动力电缆主要用于厂用电和坝区供电,1kV动力电缆主要用于0.4kV厂用电系统和坝区配电系统。

6云峰发电厂动力电缆绝大部分为60年代初的产品,经过近五十年的运行,电缆大多存在绝缘老化、外护层锈蚀破损等问题。

电缆在支架上摆放混乱,不同电压等级电缆同层敷设,交错穿插敷设。

7云峰发电厂控保、通信电缆经多年设备更新改造,一批又一批的老电缆被废掉,但大部分仍然留在电缆架上,电缆架上又敷设上新的电缆,不同电压等级、不同规格、不同用途的电缆在电缆架上交织在一起,并且和动力电缆存在混敷现象。

8云峰发电厂电缆支架均为由施工单位现场制作的组装式普通电缆支架,电缆弧形敷设在支架上。

新增敷设的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敷设在最上层的电缆支架上,造成动力、控保电缆同层敷设、上层电缆支架不堪重负。

2.安全施工措施

1)桥架部分;拆除施工安全措施:

(1)、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登高时系好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严禁穿拖鞋、非劳保鞋进入施工现场。

(2)、焊接作业

(1)焊接作业面,尽量远离设备等,在焊接作业时,需要对设备外部进行绝缘、绝热、防电弧火花等措施,防止设备外部收到损伤

(3)、施工人员在进行焊接作业前必须检查焊机的性能,一旦发现焊机存在使用问题,应立刻切断电源,联系维修电工进行检修,不得擅自使用,造成人员或物品的伤害

(4)、施工人员在焊接时必须佩带好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防止电弧火花或强光对人身造成伤害

(5)、切割作业时,严禁周围有人员走动,防止被切割产生的火花灼伤

(6)、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配备安全带

(7)、施工现场预留孔洞较多,施工时应特别注意孔洞的防护和标志牌,在未设置明显防护装置的临边、临洞处禁止进行施工作业。

(8)、带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件连接,做到一机一闸,所有现场用电设备必须设漏电保护开关。

电焊机严禁空载情况下接线、拉线。

(9)、夜间施工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加班作业要增加防疲劳监督措施。

(10)、加强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坚持谁施工谁负责谁保护的原则,重点部位派专人负责保护看管,防止损坏、被盗。

(11)、使用人字梯必须坚固,距梯角40~60cm处要设拉绳,防止劈开。

使用单梯上端要绑牢,下端应有人扶持。

(12)、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采取防火措施,并做好监护。

(13)、氧气瓶和乙炔瓶瓶盖、防震圈应齐全,并垂直固定放置,存放数量不超过《安规》规定。

(14)、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它易燃易爆物不得混装、混放,使用中的两个瓶距离不得小于8米,并与明火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15)、电焊线要符合《安规》要求,严禁使用裸露电焊线,防止起弧打断钢丝绳或损坏管材及零部件。

(16)、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清理。

(17)、焊接作业前要检查下方有无易燃物,并做好隔离措施,防止引起火灾。

2)桥架部分;安装施工安全措施:

(1)、现场施工工作必须按照安规及工作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在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2)、开工前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必须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布置无误,并按规定正确悬挂了安全标示牌后,方可开始施工工作。

(3)、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规培训并经安规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现场参加工作。

(4)、在进行高空作业前,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安全带是否检验合格、悬挂点牢固可靠。

(5)、任何人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佩带安全帽。

(6)、施工用临时电源线一律使用胶皮电缆线,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线。

(7)、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为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行灯口电压不超过12V,并加装漏电保护器。

(8)、行灯变压器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并放在容器外面。

(9)、施工前,所用的起吊设备必须检验合格,电气工器具必须由校验部门出具校验报告给使用部门,所有工器具必须编号并附合格证。

(10)、一切设备起吊必须明确由一人指挥,该指挥人应由有起重经验的人员担任。

(11)、禁止用管道、架构起吊或悬挂重物。

(12)、在光滑的地面上搭设脚手架,必须铺设胶皮。

脚手架必须设有栏杆,要有供工作人员使用的木梯或步道。

(13)、揭开的盖板或打开的孔洞,必须设置围栏,并挂安全警示牌。

(14)、平台、栏杆及楼梯扶手,严禁随意拆除。

确需拆除的,须向设备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并采取可靠的防止摔跌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15)、电焊机要存放在固定地点,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存放、使用必须符合《安规》要求。

(16)、电焊线要符合《安规》要求,严禁使用裸露电焊线,防止起弧打断钢丝绳或损坏管材及零部件。

(17)、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清理。

(18)、焊接作业前要检查下方有无易燃物,并做好隔离措施,防止引起火灾。

(19)、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采取防火措施,并做好监护。

(20)、氧气瓶和乙炔瓶瓶盖、防震圈应齐全,并垂直固定放置,存放数量不超过《安规》规定。

(21)、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它易燃易爆物不得混装、混放,使用中的两个瓶距离不得小于8米,并与明火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2)电缆敷设;

1)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应便于敷设、维护。

4)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6)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

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算。

7)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8)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

9)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10)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11)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12)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13)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14)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15)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16)对电缆隧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实行钢筋网焊接连通。

17)沿电缆线路适当附加并行的金属屏蔽线或罩盒等。

18)明敷的电缆不宜平行敷设在热力管道的上部。

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的允许距离,除城市公共场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执行外,尚应符合表的规定。

19)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的允许距离(mm)电缆与管道之间走向电力电缆控制和信号电缆热力管道平行1000、500 交叉500、250 其他管道平行150、100 

20)与电力电缆并行敷设时相互间距,在可能范围内宜远离;对电压高、电流大的电力电缆间距宜更远。

21)敷设于配电装置内的控制和信号电缆,与耦合电容器或电容式电压互感、避雷器或避雷针接地处的距离,宜在可能范围内远离。

22)沿控制和信号电缆可平行敷设屏蔽线,也可将电缆敷设于钢制管或盒中。

23)在隧道、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布置热力管道,严禁有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穿越。

24)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电缆应埋地或在较高处架空敷设,且对非铠装电缆采取穿管或置于托盘、槽盒中等机械性保护。

25)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应敷设在较低处的管、沟内,沟内非铠装电缆应埋砂。

26)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上方。

27)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下方。

28)电缆及其管、沟穿过不同区域之间的墙、板孔洞处,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29)电缆线路中不应有接头;如采用接头时,必须具有防爆性。

30)非电气人员经常活动场所的地坪以上2m内、地中引出的地坪以下0.3m深电缆区段。

31)可能有载重设备移经电缆上面的区段。

32)除架空绝缘型电缆外的非户外型电缆,户外使用时,宜采取罩、盖等遮阳措施。

33)在支持电缆部位设置由橡胶等弹性材料制成的衬垫。

34)使电缆敷设成波浪状且留有伸缩节。

35)在有行人通过的地坪、堤坝、桥面、地下商业设施的路面,以及通行的隧洞中,电缆不得敞露敷设于地坪或楼梯走道上。

36)在工厂的风道、建筑物的风道、煤矿里机械提升的除运输机通行的斜井通风巷道或木支架的竖井井筒中,严禁敷设敞露式电缆。

37)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应敷设在同一路径的同一结构管、沟或盒中。

38)除上述情况外,宜敷设在同一路径的同一构筑物中。

39)电缆敷设路径地形等高差变化、伸缩节或迂回备用裕量。

40)35kV及以上电缆蛇形敷设时的弯曲状影响增加量。

41)终端或接头制作所需剥截电缆的预留段、电缆引至设备或装置所需的长度。

35kV及以下电缆敷设度量时的附加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

42)长距离的电缆线路,宜采取计算长度作为订货长度。

对35kV以上单芯电缆,应按相计算;线路采取交叉互联等分段连接方式时,应按段开列。

43)对35kV及以下电缆用于非长距离时,宜计及整盘电缆中截取后不能利用其剩余段的因素,按计算长度计入5%~10%的裕量,作为同型号规格电缆的订货长度。

44)水下敷设电缆的每盘长度,不宜小于水下段的敷设长度。

有困难时,可含有工厂制的软接头。

45)电缆敷设方式的选择,应视工程条件、环境特点和电缆类型、数量等因素,以及满足运行可靠、便于维护和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来选择。

46)同一通路少于6根的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在厂区通往远距离辅助设施或城郊等不易有经常性开挖的地段,宜采用直埋;在城镇人行道下较易翻修情况或道路边缘,也可采用直埋。

47)厂区内地下管网较多的地段,可能有熔化金属、高温液体溢出的场所,待开发有较频繁开。

3)土建部分

1)生产安全技术措施

1.1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先起先安全知识普及教育,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使职工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工长负责,成员包括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和各工种工长的安全组织机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

1.2严格按有关部门、规范的要求做好“四口”和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

1.3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

夜间施工设置足够的照明,潮湿地点应使用安全电压。

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夜间设警示灯,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架子工穿防滑鞋,砼工穿绝缘水鞋,戴绝缘手套。

脚手架搭设后应由安全员会同架子工组长及使用者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履行签字手续。

1.4建筑物四周随层高挂设密目安全网,网与墙之间每隔一层设水平安全网,进行全封闭施工。

1.5基坑(槽)开挖后四周应设防护栏杆,夜间设警示灯。

2)机械操作安全措施

2.1现场施工机械必须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如须移动,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可移动。

2.2现场机械安装应稳固,带有胶轮胎的机械应将轮胎拆下并垫离地面,保养好。

按规定搭设操作平台、防护栏杆,保证进。

出料安全,整机应搭设安全可靠的操作棚。

2.3机械安装或检修完毕,必须经试运转正常后,办理交接班签证手续后方准使用。

2.4机械操作人员要事先经过培训,三机操作工要持证上岗。

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行定机定人定责任制。

2.5操作工应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构造、原理、性能、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2.6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旋转机库严禁戴手套。

女工要戴女工帽,长发不得外露。

2.7使用移动型机具,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的规定,禁止在无穿戴任何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进行工作。

2.8机械设备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位另配件、防护装置、尤其是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等是否齐全有效,并进行试运转,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9使用移动型机具应按规定设辅助人员,多机同时作业、要设监护人。

二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必须有从有主,统一指挥。

2.10工作中精力要集中,不准开玩笑,打闹,不准睡觉和看书护,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

3)土方工程;

3.1施工前应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管道的调查工作,制定出相应的土方开挖方案。

3.2排除地表水、地下水,防止水冲刷、浸流产生滑坡或塌方。

3.3挖土应从上而下进行,严禁掏洞挖土施工。

3.4严格按照土质和深度情况进行放坡,放坡系数按施工规范执行。

3.5施工区域狭窄或条件有限,不能放坡时,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

3.6当施工时发现土壤有裂缝、落土或滑动现象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或排除险情后再施工。

3.7吊运土方的绳索、滑轮、钩子等应牢固无损。

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3.8拆除支撑时,应从下而上逐步拆除。

更换支撑、支架时,应先架上新的,再拆下旧的,各种支撑方式都要设好上下阶梯,禁止踩踏支撑上下。

4)钢筋工程;

4.1现场人工断料,所用工具必须牢固,掌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

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或朝向无人区。

 4.2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直线上。

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4.3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4.4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

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

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4.5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4.6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架或安全网。

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4.7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m以下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4.8吊运短钢筋应使用吊笼,吊运超长钢筋应加横担,捆绑钢筋应使用钢丝绳千斤头,双条绑扎,禁止用单条千斤头或绳索绑吊。

4.9吊运在楼层搬运、绑扎钢筋,应注意不要靠近和碰撞电线。

并注意与裸体电线的安全距离(1kv以下≥4m,1-10kv≥6m)。

4.10夜间施工灯光要充足,不准把灯具挂在竖起的钢筋上或其他金属构件上,导线应架空。

5)砌筑工程;

5.1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m,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取掏洞的操作方法。

 5.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现场施工员交底放坡,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坑槽边1m以外,堆高不得超过1.5m。

 5.3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

堆放材料应离开坑槽边1m以上。

当基坑较须设护壁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

 

 5.4墙身砌体高度超过1.2m时,应搭设脚手架。

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在墙外张挂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绑护身栏杆后方准操作。

5.5用内架砌外墙时,架板要低于外墙20cm,墙外按规定张挂安全网。

5.6脚手架上堆砖不得超过三皮,架子转角处不得堆砧,除操作层外,上下皮架只允许堆零星材料,不得多层都堆料。

 5.7在高处砌墙时,转砧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5.8不准站在墙砖上做砌砖、挂线、刮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5.9不准在墙顶或架上修改石料,以免震动墙体影响质量或石片掉下伤人。

 

5.10不准勉强在超过胸部以上的墙体上进行砌筑,以免将墙体碰撞倒塌或上石时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5.11石块不得往下掷,运石上下时,脚手板要牢固,并钉防滑条及扶手栏杆。

 5.12在檐口、洞口处施工时,操作人员要面朝外操作,以免踩空坠落。

不得坐在檐口、外墙等危险部位休息。

 

 5.13高处作业不能用砖头垫高架板,也不得在架板上垫砖头站人操作。

6)混凝土工程;

 6.1用车子向基坑或料斗倒砼,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撤把。

 6.2用井字架吊兰运送砼时,斗车把不得伸出吊兰外,车要放稳,运送到楼层要待吊蓝停稳,人方可进入吊蓝内推车。

 6.3浇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

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边上操作。

 

 6.4浇灌框架、梁、柱砼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6.5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披、阳台,应采取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6.6使用震动器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电线要架空,开关要有人监护。

6.7砼搅拌机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将工具伸入筒内清料,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

6.8砼机停用时,升起的料斗应扦上安全插肖,或挂上保险练。

7)模板工程;

7.1一般规定:

 

7.1.1工作台、机械的设置,应合理稳固,工作地点和通道应畅通,材料、半成品,堆放应成堆成垛,不影响交通。

7.1.2操作木工机械不准戴手套,以防将手套卷进机械造成事故。

7.1.3木模车间内的锯屑刨花应天天清理。

在车间内禁止吸烟动火。

7.1.4工作前应戴好安全帽,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防止掉落伤人。

工作时应集中思想,避免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7.1.5安装与拆除5米以上的模板,应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禁止在同一垂直面上下操作。

高处作业要系安全带。

7.1.6不得在脚手架上堆入大批模板等材料。

7.1.7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安全措施。

高处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

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

7.1.8支撑、牵杠等不得搭在门窗框架和脚手架上,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应放在1.8米以上处,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应将已拆除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

7.1.9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棍。

应防止整块模板掉下,以免伤人。

7.1.10模板上有预留洞口,应在安装后盖好洞口。

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口中,应在模板拆除后随即将洞口盖好。

7.2支模与拆模:

 

7.2.1使用木料支撑,材料应剥皮,尖头要锯平,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不准用弯曲大、尾径小的杂料,层高在4m以内顶撑尾径不小于8cm,5m以内不小于10cm,5m以上应经过设计。

 

 7.2.2顶撑应从离地面50cm高设第一道水平撑,以后每增加2m增设一道。

水平撑应纵横向设置。

 

 7.2.3顶撑接头部位夹板不得小于三面,夹板不得小于50×8×2.5cm,相邻接头应互相错开。

 

 7.2.4支撑底端地面应整平夯实,并加垫木,不得垫砖,调整高底的木楔要钉牢,木楔不宜垫得过高,(最好是2块)。

 

 7.2.5采用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7.2.6支模应接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7.2.7支设4m高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m高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7.2.8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7.2.9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

传送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用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扔。

 

 7.2.10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2.11纵横水平撑、斜撑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

通道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0m高以上。

 

 7.2.12支模中如需中间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封板等钉牢,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坠落造成事故。

 

 7.2.13利用门型架、钢管等支模庆配套使用,按规定设置水平和剪刀撑。

 

 7.2.14模板上有予留孔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

砼板上的予留洞应在拆模后将洞口盖好。

 

 7.2.15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

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停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7.2.16拆除檐口,阳台等危险部位的模板,底下应有架子、安全网或挂安全带操作,并尽量做到模板少掉到架、安全网上,少量掉落在架、安全网上的模板应及时清理。

 

 7.2.17拆模前,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重要通道应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

 

 7.2.18拆模的顺序应按自上而下,从里到外,先拆掉支撑的水平和斜支撑,后拆模板支撑,梁应先拆侧模后拆底模,拆模人应站一侧,不得站在拆模下方,几人同时拆模应注意相互间安全距离,保证安全操作。

 

 7.2.19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予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支撑顶牢,防止构件倒塌。

 

7.2.20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的地点集中堆放或清理归垛,防止钉子扎脚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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