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XX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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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XX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

XX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XX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x教通〔XX〕x号)、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x教职改办字〔XX〕x号)精神,为做好我校XX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机构

  学校按照规定要求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基本条件、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初审,并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

考核推荐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70%。

  二、推荐范围

  我校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的现有在编在岗人员,凡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正高级教师基本标准条件的,可申报参评,由学校、主办单位、省教育厅进行考核推荐。

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计算截止时间为XX年11月30日),不属于申报推荐范围。

  三、名额分配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各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指标总数为6个,其中,一线教师占比不少于推荐总人数的70%,正校(园)级领导以及教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30%,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都需有推荐对象。

  省教育厅以各学校(单位)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副高级教师数为依据确定推荐名额,我校推荐名额1-2人(同一学校通过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人)。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养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系统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观点,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思想素养。

  

(2)实践科学发展观。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

  (3)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涵和体系。

  2、法纪意识

  

(1)依法执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章制度。

  

(2)廉洁从教。

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维护人民教师崇高职业形象。

不私自在校外教育机构兼课兼职;不乱收费,不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不组织学生成建制补课。

无“学钱交易”、“以教谋私”、“有偿家教”、“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托家长办私事”等行为;无任何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

  3、敬业精神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

  

(2)努力探索教育规律,根据不同时期的人才培养规格要求,选择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的教育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忠于职守,服从工作安排。

认真抓好教育教学的每个环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注重教育教学感悟和反思。

  4、育人行为

  

(1)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了解学生发展需求,注重个体差异,尊重、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并严格要求每一个学生。

  

(2)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3)多元化评价激励学生,耐心细致教育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公布学生考试名次等现象。

  (4)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不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

  5、学习态度

  

(1)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2)不断学习、准确把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与新要求,不断学习和掌握教育研究的新成果、新进展,不断学习新技术、新方法。

  (3)潜心钻研业务,具有不断地自我超越、自主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注重将理论学习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专业素养。

注重将所学的先进经验和成果与本校本班的实际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应的学时(学分)培训任务。

  6、师德师风、身心条件

  师德师风优秀,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7、资格要求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8、其他要求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刚性要求,论文区别对待。

  

(二)业务能力水平

  .教育艺术高超,育人业绩卓著

  

(1)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将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精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善于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设计不同的培养方案,提供适应其特点的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3)善于挖掘和充分利用本学科教学中的德育元素,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充分发挥学科教学的育人功能。

  (4)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2.教学业务精湛,教学效果优异

  

(1)课堂教学效果优异,所教学生学习兴趣和动机得到充分培养,学习方法得到有效指导,所教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强,课程教学考核等级达到良好标准,教学综合评价优良率在80%以上,教学效果在本区域内同学科层次处于领先水平。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体系和专业知识,能准确把握和创造性地使用教材。

  (3)备课精益求精,教学方案针对性强,富有创新精神。

  (4)课堂教学能够驾驭自如,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在课堂中得到充分体现,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本区域内同行的一致认可。

  (5)学生课业负担轻,作业有层次、有梯度,作业量适度,作业内容和形式多样化,具有学科特色,富有创新性。

  (6)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创造性地组织、指导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或参与各类竞赛。

  (7)具有市级学科(专业)带头人或市级骨干教师等相应称号。

  3.研究能力超群,教研成果丰富

  

(1)具有主持、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或持有国家承认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主持的课题获市州以上奖励,或有经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或推荐的成果。

  4.示范作用显著,区域同行公认

  

(1)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本区域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学校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积极参与本区域教师培训工作,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先进教育理念的推广与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累计有两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3.教学工作量饱满(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3)。

  (四)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职务,其近五年年度考核须具备一次及以上优秀等级,且任现职以来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第1、2项二选一,第3至5项三选一。

  .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其先进事迹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或先进事迹被国家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2.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3.在教育教学方面指导至少2名学生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

  4.主持过国家级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5.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改成果奖等。

  五、推荐程序

  .个人申报。

符合正高级教师任职条件的人员自主申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报送要求及种类见湘教通〔XX〕397号文的附件4),并作出真实性承诺。

  2.学校推荐。

  

(1)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参照各类人员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综合测评,推荐参评人员。

  

(2)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荐委员会提交的推荐参评结果。

并按规定对拟推荐参评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资历、继续教育、奖项、业绩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为充分展示和考察推荐参评对象的教学过程、教学方式、教学手段、教学艺术及教学效果,客观反映推荐参评人员的教学理论素养和实际教学能力,推荐参评对象须提交一堂完整的授课视频供学校上报。

  3.省教育厅职改办考核推荐。

组织同行专家对照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通过实地考核、审阅材料等形式,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六、工作时间安排

  .10月25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进行申报动员。

  2.10月27日中午12时前,申报参评人员提交书面申请及继续教育材料,提交地点:

校办公室

(二)

  3.10月27日下午,确定考核推荐委员成员。

  4.10月30日,校办公室统一至上级部门办理继续教育证明。

  5.10月31日,申报参评人员报送参评材料,报送地点:

学校教师委员会办公室(执中楼207室)。

  6.11月1日,校办公室组织推荐委员会对参评材料进行初审。

  7.11月2日(周四)上午,召开推荐委员会会议,审核、推荐参评对象。

  8.11月2日(周四)下午,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学校考核推荐委员会推荐参评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9.11月3-8日,校办公室整理报送材料(评审材料须在XX年11月8日前一次性全部提交,逾期主管部门将不再受理材料上报、补充、更换事宜)。

  0.11月9日,学校报送参评材料。

  学校按照分配名额和有关评审材料报送要求及种类,统一由校办公室负责报送推荐对象参评材料及各类信息资料。

  六、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和评审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都有申报的机会。

要严格标准条件,严肃工作纪律,做到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真正把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区域同行公认、在教育教学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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