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SE011101 承包商HSE管理细则1209.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390774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63.1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QHSE011101 承包商HSE管理细则1209.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QHSE011101 承包商HSE管理细则1209.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QHSE011101 承包商HSE管理细则1209.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QHSE011101 承包商HSE管理细则1209.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QHSE011101 承包商HSE管理细则1209.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QHSE011101 承包商HSE管理细则1209.docx

《QHSE011101 承包商HSE管理细则1209.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QHSE011101 承包商HSE管理细则1209.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QHSE011101 承包商HSE管理细则1209.docx

QHSE011101承包商HSE管理细则1209

体系名称

质量健康

安全环保

编码

QHSE-01-11-01

版本号

2010-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承包商HSE管理细则

公司名称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批准人

纪检组长、QHSE主管领导

批准依据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CG-20-01)

发布范围

普发

发布文号

海油总风险办﹝20XX﹞号

发布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生效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1目的

规范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包方及承包商的HSE行为。

2适用范围

总公司及各所属单位。

3编制依据

3.1《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制度》,QHSE-01,2010年,总公司。

3.2《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承包商HSE管理办法》,QHSE-01-11,2010年,总公司。

4承包商HSE管理要求

4.1评价项目风险

4.1.1发包方应对项目实施风险评价及危害辨识。

4.1.2发包方应依据项目风险等级和特点,确定承包商应具备的资质、经验、业绩和管理水平;确定承包商管理的模式、标准、内容和程度等。

4.1.3对风险较高的项目,发包方应制定或审批关键环节HSE管理规定和程序。

4.2确定承包商

4.2.1在承包商参加项目投标之前,应进行资格预审,选出适合的若干承包商。

发包方应保存承包商以往的HSE业绩记录及审核评价结果,作为资格预审的依据之一。

4.2.2依据承包商以往的HSE业绩记录和预审问卷结果,确定通过预审的承包商名单,必要时可对承包商实地考察。

4.2.3承包商资格预审问卷,主要内容应包括:

a)承包商HSE承诺、政策、目标和管理机构设置等;

b)相关资质、人员培训、HSE管理程序、使用的HSE标准和对分包商的管理要求等;

c)风险评价和危害辨识情况;职业病、危险品使用、个人防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d)建立人员操作和设备维护手册、作业指导书等情况;

e)运行控制和绩效考核的内容、标准、激励机制、绩效记录情况;

f)事故和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HSE方面受到的处罚和奖励情况;

g)HSE审核和检查的标准、内容、时限、方式和整改情况等;

h)其他应说明的HSE事项。

4.2.4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承包商才能参加项目投标。

4.2.5对于简单且风险较低的项目,发包方可依据情况简化预审内容。

4.2.6发包方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HSE要求,并把已知风险告知承包商。

招标文件中的主要HSE内容应包括:

a)发包方的HSE理念、政策和目标;

b)需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发包方管理要求;

c)对项目存在的HSE风险说明;

d)承包商应具备的管理体系、程序及规定;

e)双方工作界面、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应急协调要求等;

f)承包商在培训方面应符合的要求;

g)要求承包商提供制定项目HSE计划的大纲,大纲应说明承包商HSE计划的主要内容、风险控制措施等;

h)发包方的其他要求。

4.2.7发包方应在评标前制定HSE评标标准。

4.2.8评标时,依据承包商提交的标书及HSE管理文件等,评价承包商风险控制能力。

发包方应与承包商充分交流意见,澄清相关问题,必要时可实地考察。

4.2.9HSE评标结果应作为确定承包商的重要要素之一。

在签订项目合同时,应包括HSE协议或条款。

4.3项目实施准备

4.3.1为了使双方在项目实施前明确HSE工作内容,双方的管理人员应召开澄清会。

HSE澄清会的具体内容取决于项目风险等级,澄清会包含的主要内容有:

a)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及采取措施;

b)评价参与危险作业人员的能力;

c)确认各项HSE工作的目标;

d)澄清双方在管理规定、作业程序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消除矛盾。

如使用发包方的HSE体系或程序,发包方应向承包商提供体系和程序文件,讲解和指导;

e)确认HSE会议、检查及审核制度,明确HSE工作范围及进度;

f)明确双方在应急过程中的协调方式,需要使用的外部应急资源;

g)明确双方对于分包商的管理要求;

h)明确项目实施前的培训计划及实施方案;

i)明确事故汇报和调查的程序;

j)澄清发包方建立的HSE绩效奖惩规定;

k)其他需要澄清的内容。

4.3.2项目实施前,发包方应对承包商制定的HSE计划审核。

项目HSE计划的主要内容包含:

a)管理层的HSE承诺、政策及目标;

b)各级HSE管理人员的设置及职责、分包商管理规定、与相关方的沟通渠道、HSE培训程序、资源配备、文件控制、HSE法律法规及标准等;

c)危险辨识及控制程序、危险品及危险作业控制程序、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及培训规定等;

d)各种操作程序、工作许可程序、应急响应程序、设备的HSE检查程序、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程序、安全运输程序等;

e)HSE运行控制的方法、承包商内部激励机制的建立、HSE绩效信息的收集分析及反馈、事故的报告处理及统计等;

f)双方对项目的HSE管理、人员的HSE行为、分包商管理、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培训等内容审核及检查的计划。

4.3.3HSE计划确定后,双方所有相关人员应熟悉和掌握HSE计划内容。

4.3.4在项目实施前,发包方应对承包商进行一次HSE审核及现场检查,确认承包商已依照项目的HSE计划及发包方要求完成了准备工作。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内容,承包商应及时整改。

4.4项目实施

4.4.1为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效执行项目的HSE计划,双方在项目实施阶段应依照职责划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a)承包商对HSE承诺的履行;

b)各项HSE制度、规定及合同中HSE条款得到有效执行;

c)对使用的设施设备状况、人员行为等有效的监督检查;

d)承包商定期召开HSE会议,总结及部署HSE工作;

e)依照HSE计划的要求完成培训内容;

f)承包商保持应急预案,按计划举行或参加演习;

g)依照HSE计划要求实施事故及未遂事件的报告、调查及整改;

h)项目需要的其他检查内容。

4.4.2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如果HSE计划确需修改,应在双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修改,履行审查、批准程序。

4.4.3双方依照计划实施HSE审核,评价合同条款及HSE计划的执行情况。

4.4.4双方的监督检查工作应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承包商应始终保持良好的HSE管理水平,直到全部工作完成。

4.5项目HSE绩效总结

4.5.1项目完成后,发包方应对承包商的HSE绩效总结并形成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反馈给承包商。

评价报告的内容包括承包商执行HSE计划及合同条款的情况,对承包商提出的改进意见。

评价报告也是今后选择承包商的依据之一。

4.5.2依据承包商HSE绩效评价结果,结算项目费用。

5附则

本细则由总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组织解释。

【正文结束】

附件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FPSO不同租赁模式下HSE条款指南

附件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FPSO不同租赁模式下HSE条款指南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明确FPSO在不同租赁模式下健康安全环保(下称“HSE”)的管理责任,规范出租方及承租方(下称“双方”)的HSE行为、分清双方职责,降低事故风险,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FPSO租赁过程中的HSE管理。

租赁可分为干租、湿租、半干租。

1.3本指南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基本要求

2.1双方应在FPSO租赁实施前签订HSE协议或在合同中包含HSE条款(下称HSE条款),明确双方HSE的管理责任。

2.2双方应遵循互利互惠、平等协商的原则制定HSE条款。

2.3HSE条款应与FPSO租赁合同同时签订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HSE条款期限应与FPSO租赁合同一致。

如果租赁合同因故变更期限,条款也应做相同的变更。

2.4双方在制定FPSO租赁合同时,应根据实际租赁模式的工作范围和作业特点,依据本文的基本要求,遵循条款指南的基本要素,并借鉴干租、湿租和半干租三种模式下的条款实例,通过选择增减、细化完成有针对性的FPSO租赁HSE条款。

第三章条款指南

3.1HSE管理理念

条款应明确所应贯彻的HSE管理理念及政策(国际通用的或双方认可的)及应遵守良好的行业惯例。

3.2法律、法规

条款应明确双方应遵守FPSO服役所在国和属地的HSE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的标准。

遵守FPSO所有适用的国际公约、法律、法规、规范和行业准则。

3.3HSE组织机构

条款应明确双方各自的HSE组织机构、各级HSE管理人员的设置及职责,明确双方现场管理代表的职责权限。

3.4管理体系

条款应明确FPSO作业活动HSE管理体系、安全手册的建立及安全计划的组织实施的责任方,以维持FPSO上严明的纪律和安全,维护作业的安全,防止海洋污染和其它突发的事故。

3.5环境保护

条款应明确双方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海洋、周边环境等),关注环境保护问题,履行有关防止环境损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按照被认可的行业惯例,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消除来自作业活动的有害物质,防止环境污染,确保作业人员及分包商人员了解、理解、依照执行有关环保政策。

明确FPSO上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的责任方及管理要求。

3.6溢油处理

条款应明确FPSO发生溢油时的抢险组织、清污回收、费用承担及法律责任,明确需要对方提供的配合及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船舶、飞机等)。

3.7危险品管理

条款应明确FPSO上使用危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放射性、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管理责任方及管理要求,明确需要对方提供的配合及安全保证条件。

3.8职业病防治

条款应明确FPSO上职业危害(包括但不限于噪音、振动、放射性物质)检测、评价、申报、防治的责任方,确保有适当的防治手段以防止职业危害对人员的伤害。

3.9人员健康体检

条款应明确人员健康体检组织、实施及费用的责任方,规定人员出海作业前须取得指定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明,保证所有在FPSO上的作业人员身体状况适合所从事的工作,不会危害他人健康。

3.10事故管理

条款应明确FPSO上对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机械事故、火灾、爆炸、碰撞、搁浅、人身伤亡等)管理的责任方、管理要求及报告责任,责任方应采取一切措施、办法妥善处理事故,同时及时通知对方。

明确对方在得到消息时提供必要支持的责任。

3.11事故调查

条款应明确事故调查及处理的责任方,对事故的调查及处理有明确的要求,明确对方参与事故调查的责任。

3.12设施完整性

条款应明确FPSO设施操作、维护和管理的责任方,责任方应持续地为FPSO提供所有的维护、大修、更换及修理服务,维护FPSO使之达到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一旦FPSO发生磨损、破裂或检验单位提出要求,责任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或修复FPSO,使FPSO正常运转,以保证FPSO设施完整性。

3.13证书有效性

条款应明确FPSO入级并维持船级的责任方,责任方应维持所有消防、安全、无线电通信、防污染、逃生及其它相关的证书有效(包括一切按相关法律及规定要求定期检验的与海上作业及FPSO有关的所有执照和许可)。

责任方应执行船级社要求,对FPSO进行周期检查、特殊检查和其它检查,并及时向对方提交所有的检查报告和有关证书的副本。

3.14工作许可

条款应明确FPSO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热工、冷工、进入限制空间、信号旁通/隔离等)工作许可的审核、批准和监督执行方。

3.15劳保用品

条款应明确FPSO上作业活动提供劳动保护用品的责任方,明确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要求。

3.16应急管理

条款应明确在FPSO上应急(包括但不限于火灾、人员落水、逃生、弃船、直升飞机坠毁等)组织和管理的责任方,明确需要使用的第三方应急资源,规定应急演习的频次。

3.17分包商管理

条款应明确FPSO责任方对分包商的管理责任,明确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评价、认证和维修机构,明确对方有权出席HSE管理责任方和任何分包商之间关于处理技术和进度事宜的会议,并有权要求召集这种会议。

HSE管理责任方不得转让本合同应有的权利和义务,除非有经过双方管理人员签署的书面文件,任何的口头协商和协定均不能免除应负的HSE责任。

3.18变更管理

条款应明确变更(包括但不限于FPSO船体结构的改变,增加或拆除FPSO上的设备设施等)管理应遵守的审批程序,明确双方的责权和职责义务范围。

规定必须对变更内容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审核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对没有安全保证或风险大的变更,或将会危及FPSO(或船员)的变更,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停止变更。

3.19风险控制

条款应明确FPSO作业活动中危险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防范措施制定、审批并监督执行的责任方。

对于风险较大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洗舱、进入受限空间、高温高压、吊装起重、拖航、卷扬机操作、危险品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多工种联合作业)双方应严格执行安全及技术要求、组织指挥、工作许可等管理程序。

3.20HSE检查

条款应明确FPSO租赁期间对FPSO上的人员、设备、场地等进行检查或审核的责任方,明确审核及检查的标准、内容、时限、方式及整改等。

责任方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整改,有严重HSE隐患或严重违反HSE条款规定时,有权要求停工。

3.21员工培训

条款中应明确为员工提供必要培训的责任方,确保员工具有满足FPSO安全操作要求的技能及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相关岗位应按照要求持证上岗。

3.22设备工具

条款应明确FPSO上设备、工具、材料等管理及维护的责任方,确保设备、工具、材料处于安全使用状态。

3.23人员跟踪管理

条款应明确对登FPSO人员跟踪和管理的责任方及要求,明确审批手续。

3.24登机安全

条款应明确人员乘坐直升机往返FPSO安全教育的责任方及管理要求。

3.25交通运输

条款应明确海、陆、空交通运输组织、协调的责任方及管理要求。

3.26保安政策

条款应明确FPSO的保安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守护船守护,酒精、麻醉品及其它兴奋剂携带及服用等)制定、审核、批准、执行的责任方。

3.27沟通协商

条款应明确双方之间及与相关方的沟通渠道,明确联合HSE会议的频次,通报会议、文件等要求。

3.28安全资金

条款应明确FPSO上安全设备购置、配置、法定检验、取证的责任方和费用承担方。

应明确员工工伤保险、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交通险及与HSE有关保险的责任方和费用承担方。

3.29相互免责

条款应明确:

双方在履行义务和职责中(不包括故意或过失行为)发生事故或事件,造成对方所属财产损失、相关人员疾病或伤亡,由双方各自承担,不追究对方的责任。

第四章附则

4.1本指南下列用语定义:

4.1.1FPSO:

指在海上从事原油生产、储存作业的系统或装置。

本指南同时适用于不包含生产处理装置的浮式储油系统或装置(FSU或FSO)。

4.1.2出租方:

指FPSO财产拥有权的一方。

4.1.3承租方:

指通过租赁合同从出租方获得FPSO使用或(和)管理权的一方。

4.1.4船级社:

FPSO的检验、入级机构[包括美国船级社(ABS)、法国船级社(BV)、中国船级社(CCS)、挪威船级社(DNV)、英国劳氏船级社(Lloyd,s)等机构]。

4.1.5船东代表:

出租方派出的负责与承租方沟通,进行FPSO资产管理的人员。

4.1.6湿租:

指“FPSO+人员+操作维修管理服务”模式,即出租方提供FPSO和相关人员,并全权负责FPSO操作、维护、HSE管理一体化服务的合同模式。

4.1.7干租:

出租方只出租FPSO,不配备相关人员,由承租方单方面负责FPSO操作、维护、HSE管理的合同模式。

4.1.8半干租:

指“FPSO+操作人员”模式,即出租方提供FPSO和操作层人员,在承租方管理层人员的组织、指挥下接受工作指令,完成FPSO操作、维护等工作的合同模式。

附件1:

FPSO湿租租赁模式下健康安全环保条款示例;

附件2:

FPSO干租租赁模式下健康安全环保条款示例;

附件3:

FPSO半干租租赁模式下健康安全环保条款示例。

附件1:

FPSO湿租租赁模式下健康安全环保条款

第一条操作、维护和管理

1.1在租赁期内,FPSO应为出租方所拥有并在各方面受控于出租方,出租方负责FPSO的操作、维护和管理;按良好、谨慎的操作者的要求,持续地为FPSO提供所有的维护、大修、更换及修理服务;维护FPSO使之达到所有适用的法律、规定的要求以及一切对FPSO及船员的要求。

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出租方承担FPSO的HSE责任。

1.2出租方应根据国际航运商会法、有关油轮和终端的国际安全指南(最新版)在所有时间对FPSO实施作业和维护,包括提供动力供应、处理、加载和产品密封传输,一旦FPSO发生磨损或破裂或应船级社要求采取措施维护或修复FPSO,出租方必须采取措施,使FPSO能正常运作,以免造成对人员的伤害和财产或国家利益的损害。

出租方须遵从承租方的有关安全、防止损失、环保、健康的政策和由承租方发出的适用于履行服务的一切其它程序、指导或指令。

出租方对FPSO安全性、可用性、完好性、质量保证负责。

第二条工作范围

出租方应完成合约中列明的所有工作以及其它为展开和完成工作所必要的服务或工作,不仅包括合同规定的工作,而且包括出租方为履行合同的义务而引出的其它合理的工作和服务,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职责。

第三条相互免责

在履行义务和职责中发生事故或事件,及发生事故或事件造成出租方所属财产损失、人员(包括雇员、代理或其他第三方人员)疾病或伤亡,由出租方负责,不追究承租方的责任;发生事故或事件造成承租方所属财产损失、人员(包括雇员、代理或其他第三方人员)疾病或伤亡,由承租方负责,不追究出租方的责任。

第四条变更管理

4.1承租方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就如下事项向出租方发出合理变更:

增加或减少工作范围内规定的工作量;改变任何一部分工作的性质、质量、类别及性能;调整关键日期。

4.2出租方对任何来自第三方的要求,没有义务去认可或按此去实施,除非这些传达或要求是由承租方发出的。

4.3出租方对工作变更内容及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双方共同审核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在安全保证的前提下实施;对没有安全保证或风险大的工作变更,或将会危及FPSO和/或船员的工作变更,出租方有权决定放弃承租方的要求。

4.4出租方接受承租方发出的合理工作变更,除非工作变更另有明显规定,变更不影响双方的权利或义务。

4.5承租方和出租方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变更程序。

第五条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

出租方有责任维持FPSO上严明的纪律和安全,有适当的安全管理手段以防止造成对海洋污染和其他突发的事故,出租方在遵守承租方认可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建立、执行并维持一套安全管理体系,该体系符合有关油轮和终端的、适用船级国、国家和地方政府、国际航运商会法、国际海事组织、船级社的一切法律、法规、规则、指南(最新版),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有关职业健康和安全、运输和危险品处理、环保。

第六条船级维护

出租方必须确保FPSO入级并维持等级,维持所有消防、安全、无线电通信、防污染、逃生及其它相关的证书有效(包括一切按相关法律及规定要求定期重审的与海上作业及FPSO有关的所有执照和许可)。

执行船级社要求的、对FPSO的周期检查、特殊检查和其它检查,并及时向承租方提交所有的检查报告和有关证书的副本。

第七条溢油处理

7.1当FPSO漏油或排卸油,并由此引起或有可能引起污染,或当有漏油或排卸油的威胁,承租方在通知了出租方或现场管理代表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判断,可以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去防止或最低限度减轻此类污染或排除污染可能,除非出租方已迅速采取了同样的措施。

承租方应告知出租方打算采取哪些措施和将取得的结果。

承租方所采取的上述任何措施将视同是由出租方授权作为出租方代理。

在承租方船只、飞机、溢油抢险器械的协助下,出租方承担其责任管辖范围内FPSO溢油抢险、清污回收、费用和责任。

7.2如果出租方根据自己的判断认为上述措施应中断实施,出租方应据此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无权继续进行上述措施,则出租方承担所有责任后果,不承担承租方单方面采取行动所发生的费用。

如果任何如此的漏、排油或漏排油的威胁发生是由承租方方面原因造成的,则由承租方承担费用和责任。

出租方积极配合承租方进行油田或FPSO溢油抢险、清污回收工作。

7.3根据1992年颁布的民事责任公约或国际基金公约规定的溢油例外事件,出租方能援用前述公约说明该漏、排油或潜在威胁是例外使其免于责任的,则按民事责任公约规定处理。

7.4外来船、或设备设施(自有的、或租赁)所造成的任何污染(包括放射物引起污染)、污染物排放或溢出,双方积极配合进行抢险、清污回收工作,费用和责任由责任管辖权方承担。

第八条环境保护

8.1双方须关注海洋环境保护问题,履行有关防止环境损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按照被认可的工业惯例,最大限度地降低来自作业的有害物质,并确保各方人员及分包商人员了解、理解、依照执行承租方有关环保政策。

8.2各方承担各自因不能履行或违反有关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止损失、环保、运输和危险品处理政策、程序、指导或指令引起的环境损害、人员伤亡的责任。

8.3出租方负责生产、生活污水的处理、监测和定期化验,确保合格排放;承租方负责提供有效的、充足的原油和生产水处理所需化学药剂。

第九条废物管理

根据承租方的废物管理计划,对在服务履行期间产生的所有危险的或非危险的废物,各方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垃圾废物,各自负责收集、包装、做标签、处理和安置工作,由承租方拖轮运送到陆地处理。

第一十条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10.1双方对其在任何阶段打算在FPSO上使用的一切化学品和其他产品,应以一种被接受的格式,向对方提供一份完全的物料安全数据表(MSDS)。

此外,每当有新产品提供或现存数据被修改过或必要时,须提供最新的物料安全数据表。

10.2双方同意并遵守FPSO上不准装载放射性材料、武器、爆炸品、有毒有害物质和其它被法律或政府依法禁运的物质。

违反该款规定,被运送这些货物所引起的FPSO的罚款、索赔、损害及维修这些损害所占用的时间、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一十一条保险

11.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应与承租方认可的有偿付能力的保险公司以某一形式有选择地投保,险种包括:

劳工补偿及职业疾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商业一般责任险;货物一切险;车辆责任险;物质损坏险;船只壳体与机械险;战争险和海事保赔险;飞机责任险;建造、拖航、海上安装险等。

11.2出租方应承担所有有关FPSO和服务的风险和责任,出租方应以其单独责任负责有关保险的所有的保险费、要求、召集、索赔,并承担其所购保险的所有免赔额。

11.3出租方应在所有时间负责其工作人员、分包商人员、或可能受影响的第三方人员的安全。

合同中所有适用的保险和赔偿规定必须确保在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包括在人员参加的任何培训期间有效。

第一十二条培训

12.1出租方应根据《1978关于海员培训、认证及值班规定的国际公约》的相关要求,或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厂商的建议,对操作和维护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

12.2出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