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德育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创新研究.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390573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23.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安院校德育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创新研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公安院校德育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创新研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公安院校德育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创新研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公安院校德育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创新研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公安院校德育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创新研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公安院校德育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创新研究.docx

《公安院校德育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创新研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安院校德育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创新研究.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公安院校德育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创新研究.docx

公安院校德育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创新研究

公安院校德育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创新研究

坚持以德育为先,大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新型警务人才,一直是公安院校的中心任务。

当前,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我校不断推进,第二学历教育逐渐成为了上海公安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

与此同时,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录的第二学历学生作为公安院校新的培育对象,也给传统意义上的公安院校德育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没有最好的教育,只有最适合的教育”,因此,面对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教育的新形势,特别是生源改变后出现的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公安院校德育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创新突破,及时适应主、客观环境的发展变化,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如果仍因循守旧,则恐怕无法达到应有的育人标准。

作为一名德育工作者,我们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体会,就如何创新公安院校德育工作作一个粗浅的分析与思考。

一、第二学历学生的基本特点

公安院校招录的第二学历学生均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已通过了国家公务员资格考试,明确了工作单位与岗位,进入了预备警察行列。

学生入学后接受为期两年左右的公安专业教育,毕业后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历文凭。

与高中毕业考入公安院校的学生相比,第二学历学生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一)人格特征基本成型,塑造难度陡增

从人的成长规律来说,三至四年的大学阶段是第二学历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最容易塑造和成型的重要时期,而且对人的其它方面的影响也是相当深刻与持久的。

因而,作为高校毕业生,第二学历学生的人格特征基本成型,思想相对成熟,行为习惯也较为固定。

由于普通高校多元化、开放式的特点和相对自由、粗放的管理模式和氛围,第二学历学生的思想更为复杂,思维更加活跃,个性更为张扬,更崇尚独立与自由,而服从意识和纪律观念不强,个体差异也会更大。

另一方面,作为成年人,第二学历学生与社会的接触更直接、更广泛,具备了一定的社会阅历与社会经验,“社会人”的特点更为明显。

因此,强调政治建警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的公安院校与其它普通高校形成了巨大反差,对于第二学历学生来说,必须适应新的环境和新的要求,尽管其心智更为成熟,适应能力也比高中毕业生更强,但要改变或调整已经形成的思维方式与行为习惯,相比之下反而需要付出更多、更大的努力。

打个比方来说,高中毕业生几乎就是一块“白布”,而高校毕业生是有了底色或者说杂色的“布料”,在这样的布上要创作出我们所需要图案,有的就要“脱色”,即还原本色,有的则需要“调色”或“补色”等等,因而,对于第二学历学生这些新的工作对象,公安院校德育工作的难度比过去大了很多。

(二)入警动机较为复杂,求职欲望强烈

从第二学历学生的入警动机来看,有很多是真心热爱和向往警察这份神圣而充满挑战的职业,同时,他们也能基本了解和理性看待公安工作的艰辛与风险,以及比较严格的纪律要求。

但不可否认的是,确实也有一部分考生是基于其它的想法跨进了公安院校的大门,特别是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统计,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失业率呈现逐年递增趋势,2008年为9.1%,2010年为12%,2013年则超过了15%,其中,农村家庭出身的毕业生的失业率则更高。

而警察作为公务员,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稳定的收入,因此其也成了许多高校毕业生眼中的“金饭碗”和“香饽饽”,导致每年的公安院校招录考试的竞争场面总是异常激烈。

笔者曾多次参加招生面试,当问及考生的入警动机时,有不少考生直言警察的公务员身份是他们考虑的主要因素,但对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艰巨性并不是很清楚或了解不多,对公安院校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制度,以及人民警察作为半军事化的纪律部队认识不足。

还有两份相关的调查数据也很能说明问题,一是对上海公专2012级第二专、本科1053名新生进行的问卷中,30.4%选择了“理想信念”,29.2%选择了“本人喜欢”,28.7%选择了“职业稳定”,5.7%选择了“工资待遇”,还有6.1%选择了“家长要求”,二是对浙江警察学院2009级第二学历试点班403名新生的问卷中,47.1%选择了“崇高的职业,正义的化身”,40.1%选择“公务员工作和收入的稳定”,两者比例几乎相当。

由此可见,与高中毕业生相比,高校毕业生由于就业压力的现实存在,在其各类入警动机中谋职就业的想法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而且更直接、更迫切也更强烈。

(三)学习动力下降,危机意识不强

与高中毕业生入校后的学历教育相比,由于身份的变化和工作单位已经确定,第二学历学生心态较为放松,对自己要求有所降低,上进心和危机感不强,特别是部分学生的学习动力不足,求学欲不强,在学业上刻苦钻研、奋勇争先的积极性不高。

另一方面,作为高校毕业生,第二学历学生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更强的思维能力和理解能力,也具备了一定的社会经验,对他们而言,除了警体类课程相对难度较大而且是“硬标准”以外,对公安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掌握则显得更为容易,再加上教学和管理方法的针对性不强,在客观上也会使部分学生产生一定程度的自满情绪,学习压力显著下降,有的甚至希望尽快毕业上岗。

综上所述,这些因素对维护公安院校良好的学风和校风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当前德育工作存在的瓶颈问题

(一)对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不够强

目前,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即第二学历学生培养工作仍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在大部分公安院校中,第二学历学生和从高中毕业学生两类生源并存,因此,在客观上造成了在德育过程中更注重工作的统一性和延续性,而往往忽略了两类生源各方面的差异性,使得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

特别是在过去高中毕业学生的德育实践中,往往更为注重教育者在德育过程中的权威地位,强调其主导作用的发挥,却相对忽视了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简单地将学生圈定在德育客体的位置上,进而较多地采用硬性灌输或简单说教的育人方式,而这种思维定式并不符合第二学历学生的心理特点和现实需求,影响了德育工作的效果。

(二)德育与教学的结合不够紧密

我们一直说“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教学与德育的融合一直以来被公安院校所要求或提倡,但一些院校还停留于一般性的号召和要求上,或者只是要求授课教师抓好课堂纪律和课堂秩序,但在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如何将德育的内容有机地融入其中,却没有统一、具体的规定和要求,特别是在在校外实习过程中,德育工作的覆盖面和深入度不够。

公安院校的学生几乎有三分之一时间是在学校课堂上或校外实习中度过的,而这一阶段育人力度不足或强度不够,对于德育工作来说,则是一个相当大的薄弱点和软肋,既影响了德育工作整体效果,也使第二学历学生有限的在校学习时间和空间资源没有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三)全员育人的要求体现不够明显

自古以来,教师的职责就是“传道、授业、解惑”,而且把“传道”作为第一位的职责。

一个合格的公安院校教师,首先要把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渗透在教学内容之中,把正确的做人之道贯穿在教学过程之中,才能实现教与导的结合。

学生每天都在与全校教师进行着不同程度地直接或间接交往,教师的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都在有形无形地对学生产生影响。

但是,公安院校中有一部分教师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对全员育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对学生主动开展教育和管理的意识不强,他们认为育人是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部门的事,而与已无关,没有形成共育共管的良好氛围。

还有个别教师没有严格做到以身作则,特别是在警容警姿、言行举止等方面存在不足,给学生造成了负面影响,从而抵消了德育效果。

(四)辅导员工作能力有待提升

辅导员或称学管干部作为公安院校最基层的德育工作者,是学生从警道路上的启蒙老师或者说第一位“师傅”,直接承担着学生教育和管理的重任。

从心理学“先入为主”的理论来说,辅导员如何为学生上好这“第一课”,对学生迈好从警第一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辅导员的一言一行、为人处事风格对他们的成长还是会在相当程度上潜移默化地发挥作用,即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现实的影响比起课堂和书本的影响要更大、更深入。

正如前文所分析的那样,面对第二学历学生这些新的工作对象,辅导员的工作难度会更大,对辅导员的素质要求也会更高。

而从当前公安院校辅导员队伍情况来看来,总体上是好的,但队伍的综合素质仍参差不齐,特别是有部分辅导员在能力方面与做好第二学历学生的德育工作的岗位能力要求还有差距,没有发挥出更好的德育效果。

公安院校德育实践教学基地是公安德育实践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

加强公安院校德育安院校德育实践教学工作作粗浅的分析与思考。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首先要理解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重要性,其次要把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原则,最后要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的保障机制。

三、公安院校德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义。

公安院校仅靠课堂教学是难以培养学员公安业务能力和德育目标的,必须将课堂延伸到实践环境中去,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有助于公安院校与实践部门(基地)形成长期的互助互促合作关系,既便于长期开展实践教学,完成专业培养目标,又便于公安德育理论与实践的相互转化与促进,使公安理

论能够契合公安实践的需要,真正指导公安实践的创新发展,将理论成果转化为现实的战斗力。

同时,公安院校也应当充分发挥行业办学的优势,利用与公安机关的紧密联系,通过德育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强化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公安机关输送更多优秀的警务人才。

公安院校德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总目标和任务是:

建立公安德育实践基地系统工程,以培养公安学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公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在实践中检验学员的德育素质,培养有理想、有信念、有道德、有文化,有高尚人格、坚强意志和进取精神的品德意志。

公安院校德育教育,必须摆脱旧有教育模式的束缚。

必须突出德育实践的时代特征,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使德育实践科学化、程序化、系统化,有步骤、有计划、有层次、有内容、有实效的开展德育实践教育活动。

让学员亲眼看到、亲身感受到警察模范、警察典型、警察先进在执法过程中,其人生价值观是如何指导实践的,促进学员尽快形成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

从正面引导教育,帮助学员正确看待和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各种新事物和新观念,自觉抵制不正确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尽可能减少负面影响。

引导学员刻苦学习,加强学习目的教育,从而培养良好学风,培养进取精神等良好品质。

四、公安院校德育实践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来看,公安院校德育实践教学与德育理论教学的规范性和系统性相比,实践教学还不成熟、不完善,在具体组织和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实践教学的组织缺乏科学性。

组织方法的科学性是实践教学追求最大效果的组织保证,如果组织方法不科学,实践教学就会产生事倍功半的后果。

第二,实践教学的参与缺乏广泛性。

德育实践教学作为必要的教学环节,但大多数实践教学中存在以点代面的现象。

第三,实践教学的开展缺乏连续性。

德育实践教学是与理论教学相衔接的教学活动,二者相互结合才能相得益彰,完成和实现德育教学的任务和目标。

德育实践教学的开展不是作为一种必要的经常性的教学环节持续不断地坚持下去,相当程度上带有随意性,并因教师、领导、财力、场所等主观和客观因素而断断续续。

第四,实践教学的过程缺乏指导性。

在组织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往往目标不明确、方法不得当,学员参加实践活动后既没有在思想认识上有所收获,自身能力也没有得到锻炼和提高。

五、对创新公安院校德育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

公安院校德育教学过程总体上可分为入学教育训练、公安基础教育、公安专业教育、校外实训实习和岗前教育训练等几个层次和阶段,德育实践新模式创新举措如下:

1、完善与用人单位的“校局合作”共育机制。

(1)主动对接,形成联管共育合力。

一是在编排学员区队时,综合考虑学员专业和用人单位的因素,以用人单位学员相对集中为基础建立专业区队,让用人单位提前介入学员的育管工作,进一步提升学员在校期间的育管效果。

二是按照用人单位定向对口的原则安排学员实习,同时,把各实习单位对学员的评价、看法,作为学员道德品行评价的重要参数和指标,及时反馈给用人单位,便于用人单位开展后续教育管理。

形成学校与用人单位联手育管的工作局面。

(2)双方联动,促进育管优势互补。

积极利用用人单位的独特资源,有计划有重点地邀请用人单位向学员介绍辖区的社情民意、治安状况以及用人单位的历史文化传统、典型人物事迹等,让学员身临其境,为将来尽快适应工作岗位奠定思想基础。

此外,可通过论坛、讲座、座谈等形式让用人单位的典型人物、优秀学长来校与学员共话成长,形成面对面的交流互动,增强教育的感染力。

(3)跟踪调研,提高学校育人质量。

学校应加强与用人单位政工领导或基层领导的沟通联系,深入了解和掌握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第二学历毕业生的现状,特别是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跟踪调研和沟通反馈机制,请用人单位共同来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第二学历学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抓住工作中的重点与弱点,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建立与普通高校的“校校合作”共建机制。

公安院校应拓展与加强与相关普通高校学之间的定期交流、合作与共建机制,如邀请普通高校的优秀德育辅导员来校进行交流互动或开设讲座,或赴相关高校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共同交流和研讨青年人的德育工作,以及请他们以“第三只眼”的角度对学校德育工作提出建议等,并形成长效机制。

这既是“跳出公安看公安”的开阔眼界、创新思路之举,也是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公安学员思想状况和大学成长环境,以及当前普通高校德育工作现状的有效途径。

与用人单位合作开展对毕业生的跟踪调研机制构成了一个“前延后伸、承上启下”的完整的德育工作时间轴,为进一步提升德育工作的针对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3、拓展和完善德育实践教学平台和载体。

一是构建德育工作的网络新阵地。

当前,互联网络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络已经成为当代人,特别是青年人学习、生活、娱乐、沟通的重要工具和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牢把握网络德育工作的主动权,使网络成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实践阵地。

通过建立学员区队手机“微信群”,创建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专题网站(页)等等进行师生或学员之间的交流,开展随时随地、随人随事的德育工作;二是发挥“公民警校”的教育实践平台功能。

从公安院校德育工作角度来讲,公民警校的办校宗旨,以及其实体化、规模化、固定化的特点和运作机制,非常适合开展学员德育工作,是一个绝佳的教育实践平台。

应充分利用这个平台,鼓励引导学员主动参与,自我设计、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展示,培育学员警察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让学员在“公民警校”中承担宣传员、小教员或工作助手的角色,既能进一步增强学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并更好地树立亲民、爱民和为民的思想,提高警民交流沟通能力。

三是拓展文化在德育实践中的载体作用。

对警察历史传统、警察职业精神、警察职业元素、公安校园文化等多个方面开展系统工程建设。

加强校园硬件建设的延伸性,树立“处处都是德育点”的理念,在教室、宿舍、食堂等校园外部环境设置具有警察职业特色、公安院校特点的标识或符号等,精心设计和积极推广符合年轻人特点的警察标志、校徽、校训等的衍生纪念品。

建立更具有警察职业特色和专业深度的文化社团或俱乐部,如犯罪心理兴趣小组、刑事法律兴趣小组、警察影视俱乐部、悬疑话剧俱乐部、警务驾驶俱乐部等等。

4、构建与完善德育实践教学评估机制。

为了总结经验,检验效果,发现问题,以便改进和加强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对实践教学基地运行的可行性、有效性、师生的实践成果应予以评估,评估机制应包括实践教学工作进展情况;实践基地的各种规章制度实施、执行情况;基地对学员的评价;实践成果的评定;学员的组织纪律等方法等等方面。

评估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对实践教学基地进行客观评价,既有利于实践基地的稳定性,也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以便调整策略,改变实践内容,变换实践方式,发现确实不能适应德育教学需要的基地,及时作出调整。

评估机制的建立,对德育师资来说,以便体现他们的工作量,将其表现、能力和成绩作为评选先进、评定职称的依据,促进他们参与德育实践基地建设和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对学员来说,应该建立学员德育实践考核档案,对德育实践中学员的表现、取得的成果进行科学的质与量的分析考评,给出考核成绩、学分,将其与奖学金的评定、评优评先、推优入党和推荐出国进修等挂钩。

公安院校德育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在其不断建设的过程中,逐步实现德育实践教学内容与公安专业的针对性,教学训练的有效性与实用性,实践教学体系的规范性与系统性,为切实提升公安教育教学水平发挥出自身应有的作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工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