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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渔船船员职责资料

青岛海运职业学校教案

 

船舶

管理

第一章船员职责

第一节船长的职责

授课时数

授课方法

课堂讲授

授课时间

授课班级

教学目的

使学生掌握船长职责具体规定的内容。

教学重点

和难点

熟悉并掌握船长的基本职责以及具体的职责。

复习提问与

作业布置

布置课后复习作业

教学思路、方法、手段

1.引入新课,以讲授为主,结合船上实践充分展开;

2.对重点、难点内容采取重复强调,黑板上标注要清楚,重点要突出,并提示学生划出课本上的重点段落;

3.课后小结,布置思考题;

 

青岛海运职业学校备课纸

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机员、报务员是船舶的职务船员。

职务船员按船上不同部和职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其中,船长主管航行安全和全船重要事务,大副、轮机长分别管理甲板、轮机两个部门,其他职务船员管理本职技术工作。

各部门、各职务间既分工,有合作,构成了船上行政和技术管理的总体。

第一节船长的职责

一、船长的基本职责

1、船长是船舶的最高领导人,受公司的委托,负责船舶的生产、管理和驾驶。

领导全体船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条约、公约。

贯彻执行主管部门及公司对船员的各项行政管理制度,维护良好生产、生活秩序。

根据公司的生产计划和要求安全优质地全面完成捕捞生产任务。

2、定期召开船务会议,布置检查安全生产行政管理工作。

对本船船员进行日常训练和考核,在本船船员的船员服务薄内如实记载船员的服务资历和任职表现。

3、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

负责保管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等重要文件,检查各种证书的有效期,及时办理申请检验或换证。

4、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并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保证船舶的正常生产和值班。

保证船舶上人员和临时上船人员的安全。

5、船舶遇有或发生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公司和主管部门报告。

当危机船舶上人员和财产安全时,应组织船员和船舶上其他人员尽力施救。

6、制订船舶应急计划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7、弃船时,应当采取一切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船,然后安排船员离船,船长应最后离船。

在离船前,船长应当指挥船员尽力抢救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油类记录簿、无线电台日志、本航次使用过的航行图和文件,以及贵重物品、邮件和现金。

8、执行渔政管理机构有关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的指令,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者污染事故的,向渔政管理机构提交交通事故报告。

9、发现传染病或可疑病情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听取主管部门指示。

抵达港口时,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检疫,同时,船上应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

如发生必须抢救的危急病人时,应立即电告公司和邻近的我国使领馆,或通报附近港口机构,请求医疗援助。

同时,应迅速驶往最近的有足够医疗条件的或上级指定的港口就医。

10、发生死亡事件时,应立即电告公司,写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证明材料,当船舶抵达港口时报送有关部门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我国使领馆。

二、船长开航前的职责

1、根据本行次任务做好各项开航准备工作,提前24小时将开航时间通知轮机长。

2、主持航前会议,听取大副和轮机长关于出航准备工作的报告,检查各方面开航准备情况,保证船舶适航。

3、督促二副备齐并改妥所需海图、渔场图和各种航海及渔捞情况资料,制定安全经济航线;部署航行计划,说明航线特点和注意事项。

4、检查各种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件以及港口文件是否备齐、有效。

5、检查船员是否全部到船,无关人员是否已经离船,是否办妥离港手续。

三、船长航行中的职责

1、督促各部门落实和实施航前制定的各项计划及措施,检查值班人员值班与联系制度。

2、船舶进出港口、靠、离、移泊位、通过船舶密集海域、危险航道、狭窄水道等区域,或者航经冰区、礁区以及遇有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和其他必要的情况下,船长应当在驾驶台指导,必要时亲自指挥,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督促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严密观测掌握潮汐、潮流、海流、风向风力的变化,正确估计风流压差和各种航海仪器的误差,根据观测船位及时修正航向和风流压差,使船舶保持在计划航线上航行。

经常监督检查值班驾驶员测定船位,保持航迹会算的连续性。

4、发现驾驶员采取避让措施或变换航行不当时,应立即纠正或亲自指挥,直至避离危险为止;关键性的转向点的转向应亲自指挥,运用各种方法检验核实,确保本船转到新的计划航线上为止。

5、密切注意气象变化,按时收听天气预报和气象传真,认真分析未来的天气特点,以便及早采取防风抗浪的措施和避开恶劣海区的方法。

6、督促值班人员加强瞭望、使用安全航速以及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7、接近冰区或冰区航行时,要及时收听冰区预报,督促有关人员采取防冻措施,并特别注意保护船体、推进器和舵免遭损坏。

有破冰船引航时,必须严格遵守引航规则。

8、督促大副按时检查所载货物的情况,保护货物的安全和渔货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是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9、夜间航行时,应将航行指示和注意事项或其他重要布置明确记入“船长命令薄”。

当值班驾驶员遇有情况报告船长时,应尽快到达驾驶台,并迅速作出积极的反应。

10、督促检查和签署航海日志,保证航海日志记载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四、船长作业中的职责

1、按照公司的指示,制定渔捞生产计划,决定作业渔区、捕捞对象,根据渔业资源的特点进行作业生产。

2、观察周围船舶动态,利用一切手,段收听渔情报告,掌握中心渔场,并及时把渔情信息报告公司。

3、在作业过程中根据渔区的实际情况及时指示值班驾驶员对网具进行检查、调整,以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五、船长锚泊、靠泊、离泊的职责

1、锚泊前,根据水深、地质和周围环境以及水文、气象等情况选择锚位。

督促值班驾驶员执行锚泊值班职责,并将有关注意事项和要求记入“船长服务薄”。

2、在锚泊或待卸渔货时,应督促大副对渔货采取措施保证质量。

3、锚泊或靠码头时,决定船员留船人数、下船时间和回船时间,有权决定临时取消船员登岸。

六、船长引航时的职责

1、确保引航员登离船时安全。

2、引航员上船后,船长应主动介绍本船性能、吃水、长度、宽度等有关情况,并应保持同引航员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引航员在引航过程中,并不解除船长管理和驾驶船舶的责任。

因此应认真监督引航员的引航操作,如引航员操作不当,应立即予以纠正,必要时可以终止引航员的引航工作,直接行使对船舶的指挥权,并要求更换引航员。

3、引航时,船长应亲自值班,因故离开驾驶室时,应指定驾驶员暂时接替。

 

青岛海运职业学校教案

 

船舶

管理

第一章船员职责

第二节大副、二副、三副的职责

授课时数

授课方法

课堂讲授

授课时间

授课班级

教学目的

使学生了解大副、二副、三副的职责。

教学重点

和难点

熟悉掌握的大副、二副、三副的具体规定。

复习提问与

作业布置

布置课后复习作业

教学思路、方法、手段

1.复习提问上一节内容;

2.引入新课,以讲授为主,结合船上实践充分展开;

3.对重点、难点内容采取重复强调,黑板上标注要清楚,重点要突出,并提示学生划出课本上的重点段落;

4.课后小结,布置思考题;

 

青岛海运职业学校备课纸

第二节大副、二副、三幅的职责

一、大副的基本职责

1、大副是船长的主要助手,除航行值班和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生产作业外,在船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甲板部的工作,主管鱼货装卸、质量保鲜、运输和甲板部维修保养。

2、贯彻执行公司指示和船务会议决定,制定并落实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保证本部门工作的高效、优质、安全和部门间的良好协作。

3、领导甲板部的全部工作,并协助船长负责甲板部的安全生产,督促二副、三副做好本职工作,保证本部门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负责甲板部船员及实习生的技术业务培训;负责航海日志、船舶垃圾记录薄的正确记载和保管,以及甲板部其他图纸、资料和文件的保管;负责甲板部人员的考勤、值班、公休等安排。

4、主管渔货装卸,熟悉本船船体结构、甲板机械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负责维护船体、鱼舱、舱面建筑、装卸设备和属具、救生消防和应急操舵装置等设备,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并按规定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5、负责汇总本部门的维修项目,组织好监修验收和自修工作。

编制甲板部的年度、季度航次保养维修计划,交船长审批后执行。

6、督促并保证救生设备、消防设备、堵漏器材以及防污器材处于良好状态;应变演习时担任现场指挥并负责将应变演习的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7、督促做好航前、到港准备工作,进出港时在船首值守,并按照船长指示指挥现场工作。

8、组织并领导甲板部门船员的业务学习,提高其业务素质。

安排甲板部门船员的休假计划并报船长审批。

9、严格遵守有关国际航运公约、规则,尤其是国际海上防污公约以及各国有关防污规定。

负责制订甲板部门的防污措施,并经常检查和督促本部门船员认真执行。

二、二副的基本职责

1、二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停泊值班和渔捞生产的职责,负责向大副报批驾驶员停泊值班排班表,按照大副的指示管理渔货装卸;主管航海仪器和航海图书资料;协助船长做好航次计划。

2、主管驾驶室仪器设备,负责仪器设备的更新、添置和修理申报,并向新到任的驾驶员介绍其性能和操作注意事项。

负责海图和航海资

料的改正、管理和添领,张贴驾驶室规则、驾驶和轮机联系制度以及重要仪器设备的操作说明。

3、保证国旗、号旗、号灯、号型以及驾驶室求救信号、器材和设备充足有效,并处于随时可用状态;保持所管库室的整洁。

管理天文钟和船钟,负责航行中跨时区拨钟。

负责填写航海报告并于航次结束后及时填报航次报告。

4、开航前,按照船长的指示备妥所需的国旗、航海图书资料,画妥航线,检查并启动有关助航设备,并将准备情况报告船长。

5、进出港口、靠离移泊时,在船尾值守,并按照船长指示指挥现场工作。

6、修船时,做好所管项目的自修、监修和验收工作,船舶进坞后、出坞前对测深仪等仪器的水下部分进行检查、保养并做好记录。

7、做好大副指派的其他工作。

三、三副的基本职责

1、三副在船长、大副领导下履行航行、停泊值班和渔捞生产的职责,主管救生、消防设备,按大副指示管理渔货装卸。

2、负责管理全船救生、消防设备和器材,并将其登记入册,按规定向船员讲解救生、消防知识和各种设备和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3、开航前按大副指示编妥船舶应变部署表及船员应变任务卡,经大副审核,船长批准后公布执行,张挂有关救生、消防的规章和图表。

及时向新到船员介绍应变岗位和具体职责。

4、负责管理救生艇、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救生浮具及其属具备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保持清洁、完整,更换淡水、食品和电池,使其处于有效使用状态,保持各种救生信号在有效期内(属二副管理的除外)。

5、熟悉各种消防设备以及火警报警装置的操作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换剂并做好记录,确保处于良好的状态。

6、负责救生、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保养、维修和更新、添置、厂修的申报。

按时向大副提出所管设备的保养计划和修理项目;修船时,做好所管项目的自修、监修和验收工作,做好大副指派的其他工作。

青岛海运职业学校教案

 

船舶

管理

第一章船员职责

第三节值班规则

授课时数

授课方法

课堂讲授

授课时间

授课班级

教学目的

使学生了解值班规则的规定。

教学重点

和难点

熟悉掌握值班规则的具体要求。

复习提问与

作业布置

布置课后复习作业

教学思路、方法、手段

1.复习提问上一节内容;

2.引入新课,以讲授为主,结合船上实践充分展开;

3.对重点、难点内容采取重复强调,黑板上标注要清楚,重点要突出,并提示学生划出课本上的重点段落;

4.课后小结,布置思考题;

 

青岛海运职业学校备课纸

第三节值班规则

一、对值班人员的要求

1、所有值班人员必须由持有相应适任证书的职务船员担任;除航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驾驶室;

  2、所有值班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充分休息,不能因值班人员疲劳而影响航行安全;在航行期间值班人员不得饮酒;不得安排正在值班的值班人员从事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3、值班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遇有海难事故时,在不危及本船安全的情况下,应全力进行救助。

  4、值班人员应遵守国际、国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当地港口港章的有关规定。

并应采取一切可能的预防措施,防止污染海洋。

5、值班驾驶员、轮机员和无线电报(话)务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和如实记录航海日志、渔捞日志、轮机日志。

航海日志、渔捞日志和轮机日志记载的内容必须与船舶实际动态相符。

6、交接班时,授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驾驶台做好接班准备。

交班人员要确信接班者头脑清醒,并适应了驾驶台的环境后,方可办理交按班手续。

二、航行值班要求:

  1、渔船离港前,船长应主持研究本航次与航行有关的航海资料、制定安全可靠的航行计划。

航行中应尽可能实施预定的航行计划;

  2、渔船航行和作业时,只有船长或值班驾驶员才有权下达舵令;操舵员接到命令后要复诵舵令,执行完舵令后要报告;值班驾驶员接到报告后要回答。

命令、复诵、报告和回答要清楚响亮(舵令、复诵、报告和回答词见附表一);

  3、在任何时候,驾驶室内必须有人值班,并在整个值班时间内保持正规了望;在夜间航行时驾驶台和有碍值班人员了望的灯光要进行管制;

  4、正规了望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利用视觉、听觉和其他一切有效手段,持续地保持警惕状态,细心观察周围情况、海面漂浮物、周围环境、包括附近陆标和船舶动态等;

(2)密切观测周围船舶相对方位的变化和动态;

(3)正确辨别各种船舶灯光信号,核实浮标编号、灯标性质与岸灯等;

(4)观察天气变化、风情、波浪,特别是能见度的变化等;

 (5)及时观察雷达,正确利用雷达进行导航、避让;

 (6)正确使用海图,了解周围海面是否有危及航行安全的危险存在。

  5、在值班期间,应充分使用一切可用的助航仪器、陆标和各种定位方法确定船位;

  6、及时修正风、流压差,进行航迹推算,对船舶的舶位、航向和速度,要根据当时的海上情况选择适当时间间隔(最长不应超过l小时)进行核对,以确保船舶沿着计划航线航行。

使用船上自动操舵装置时,核对船位的时间间隔要适当缩短;

  7、负责值班的驾驶员应充分了解船上所有安全和航行设备的放置地点和操作方法,了解舵和螺旋桨的控制性能及船舶操纵特性等,并应了解他们在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8、在值班时,要严格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保持正规的了望,充分估计局面(如:

碰撞、搁浅或其他航行危险),处理好避让关系;

  9、值班人员在进行海图作业、观察雷达和记录航海日志时,必须先认真扫视周围海面,确信在此期间没有航行危险迫近时,方可进行上述工作。

在进行上述工作时,应当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

  10、船舶进出港口、靠离码头、航经狭水道、船舶密集区、冰区、能见度不良或临近航行障碍物时,船长应在驾驶台亲自指挥,并可派专人到驾驶台协助了望;若值班驾驶员对执行航行职责没有十分把握时,应立即招请船长到驾驶台;

  11、发现遇难的船舶和飞机、遇难人员、沉船和海上漂浮物等,要通知船长或岸台并采取相应措施;

12、值班人员还应了解由于特殊的作业环境可能产生的对航行值班人员的特

三、渔船捕捞作业值班要求

  1、拖网渔船作业时,应由船长、大副轮流值班,二副执行短程转移渔场时的值班;围网船作业,航测鱼群时,由船长、大副、二副轮流值班。

不论何种作业方式,起放网时应由船长值班;

  2、渔船在进行捕捞作业时,值班驾驶员除应考虑航行值班规定的内容外,还应考虑下列因并正确地采取行动:

  

(1)船舶操纵性能、尤其是停船距离、航行和拖带渔具作业时的回转半径;

(2)甲板上船员的安全;

  (3)因捕捞作业、渔获物装卸和积载,异常海况和天气状况等而产生的外力对船舶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稳性和干舷的降低对渔船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

  (4)附近海上建筑物的安全区域、沉船和其他危及渔具的水下障碍物;

(5)在装载渔获物时,应注意在整个航行期间内都应留有充分的干舷、保持渔船稳定性和水密性,还应考虑燃料和备用品的消耗、可能遇到的异常天气状况和甲板连续结冰可能导致的危险。

四、锚泊值班的要求

  1、值班驾驶员要了解锚泊时的船位,经常检查船位的变化,检查是否有走锚的现象;

  2、了解和观测气象、风向、风力、海流和潮汐情况的变化,并要及时根据风向、风力、潮汐、海流等的变化调整锚链;

  3、密切注意周围船舶的动态,遇有可能迫近的危险时,要按《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规定发出声、光信号。

  4、发现走锚或危险迫近时,应立即通知船长,并不失时机地通知机舱备车和全船人员,特别是恶劣天气应提前通知。

五、值班驾驶员交接班时要求

1、交接班时,必须交清以下内容:

 

(1)船位、拖网与枚网时间、航向、拖向、拖速、流速、风速、风、流压差等;

 

(2)各种助航、助渔仪器的使用情况;

 (3)对拖网的主、副船或围网船和灯光船之间的动态,周围船舶的动态;

 (4)在望或即将在望的岛屿、航标、水面障碍物及海图标注的附近暗礁、沉船、水中障碍物等情况;

 (5)天气与海况变化;

 (6)航标的识别,下一班可能遇到的危险及有关注意事项的建议;

 (7)船长布置的且下一班应知道的事项,航行计划的变化和航海警告、通告等。

 2、值班驾驶员遇有列情况不得交班:

 

(1)正在采取避让措施时;正在进行起、放网作业时;

 

(2)接班人员不称职;没有找到转向目标或船位不清;

 (3)授班者没有完全理解交班内容时。

六、航海日志

航海日志是记录渔业船舶动态的原始记录。

是审核和检查渔业船舶航行、作业的重要资料。

当发生海损事故时,能根据航海日志的记载,重新绘出当时的航迹和反映当时航行和生产的基本情节。

在海损事故处理中,是分析原因,判明责任的重要法定文件。

做好航海日志的填写工作是渔业船舶所有人的重要职责之一,船长和驾驶员应当认真负责地进行填写和保管。

七、船长命令薄

1、何时叫醒船长;

2、起锚时间;

3、与他船联系的时间;

4、要求值班人员加强瞭望或注意事项;

 

青岛海运职业学校教案

 

船舶

管理

第一章船员职责

第四节船舶维修职责

授课时数

授课方法

课堂讲授

授课时间

授课班级

教学目的

使学生了解船舶维修的内容。

教学重点

和难点

熟悉掌握船舶维修的具体规定。

复习提问与

作业布置

布置课后复习作业

教学思路、方法、手段

1.复习提问上一节内容;

2.引入新课,以讲授为主,结合船上实践充分展开;

3.使学生对船舶维修有个大体的了解;

4.增加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及时了解学生对各种概念和知识的理解情况。

5..课后小结,布置思考题;

 

青岛海运职业学校备课纸

第四节渔船修理

计划养护修理时对船舶运行中自然损耗部分达到一定时间,定期进行的修理。

这种修理按时间长短和修理规模的大小,有可分为三种。

一、计划养护修理的分类

1、小修(年度修理)。

一般按计划每年进行一次消除较小的缺陷,以保证船舶能使用到下次养护修理。

若逢大、中修年份可以不进行小修;

2、中修。

船舶一般使用3~4年要进行一次中修,目的是要回复检查证书中所要求的技术条件;

3、大修。

新建造的大船使用9年后,要进行一次大修。

以后每隔9~12年进行一次大修。

大修的目的是对损耗部分换新,恢复到正常技术状态;对船体进行经济合理性的改建。

二、计划养护修理前的准备

1、大副根据船舶使用情况对船体检修、测量和船舶损坏情况,负责编制甲板部门的计划修理工程的修理单、菁船长审核,与厂方具体协商修理项目。

要明确修理范围、要求等,一面日后与厂方发生矛盾;

2、轮机长根据检修、测量和故障损坏记录,负责编制论及部门的计划修理项目清单,经船长审核与厂方具体协商修理项目;

3、进场修理前,为了船舶安全,要起来油舱、机舱底;清除待修管系内残存的水、气或油;

4、妥善安置易燃易爆物品和贵重仪器,必要时可将这些物品移到陆上安全地方放置;

5、安排好值班,注意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

三、渔船大修的验收

1、船长应同大副轮机长按修理单内容对各项修理工程验收;

2、机舱船体、甲板、水秘舱室等修理质量、水密性时否完好;

3、检查锚、舵、起网机等系统是否达到要求,运转良好;

4、检查救生、消防设备,要达到规定标准;

5、大修后腰经试航,观察主、副机运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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