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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解读
2010年1月
前言
2009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宏观经济面临挑战和压力最为突出的一
年,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宏观经济一度陷入低迷,GDP增长“保八”
面临考验。
在这样严峻的情况下,我国房地产业却异军突起,在拉动投资、促
进消费、稳定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房地产业的异军突起得益于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实
施。
四万亿投资计划、131号文件对房地产消费的促进、全年9.6万亿新增贷款
等因素使得我国经济体系内流动性开始过剩。
在通胀预期下,房地产市场成为
各路资金规避风险的主要领域。
于是,从二季度开始,我国土地市场、新房市
场、二手房市场开始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地王频现”、房价创新高、豪宅起
舞,再次成为楼市的主要特征。
为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国家在2009年底、2010年初果断出台调控措
施,出台了如“国四条”、“国十一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措施,限制投
资投机购房需求,支持自住需求,调控住房的消费结构,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通过这些政策手段,房地产市场有望实现“软着陆”,更加注重“量”的增长,
而非“价”的非理性上涨;更加注重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和“夹心层”的住房困
难,而非豪宅市场的非理性繁荣;更加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稳定,而非成为各
路资金规避风险的投资投机工具。
2009-2010年度
全国房地产政策研究报告
专题报告
一、2009年宏观经济政策以“保增长”为核心
2009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形势最为变幻莫测,经济增长过程最为
跌宕的一年。
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为了保持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
国家提出了经济增长“保八”的任务。
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不利局面下,
我国政府及时、准确的调整了宏观经济政策。
2008年底,国务院果断出手,推
出四万亿投资计划,2008年底举行的经济工作会议确立了实行“积极的财政政
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同时,国家陆续出台了新能源战略、产业振兴、区
域规划、央企重组、住房消费优惠、家电下乡、汽车减免购置税等一系列经济刺
激计划。
在国家优惠政策及经济刺激计划的推动下,2009年,我国经济走出一个漂
亮的“v”形曲线:
GDP增速在一季度触底(6.1%),二季度强劲反弹(7.9%),
三季度继续上升(8.9%),12月份,我国CPI同比上涨1.9%,已经开始正向连
续增长,表明我国经济刺激计划已见成效。
四季度GDP增长10.7%,达到年内峰
值,全年GDP增长8.7%,中国经济已经完成年初制定的GDP“保八”目标。
与之
相伴随的是,投资高速增长,工业生产增加值同比增速持续反弹,消费保持强劲,
出口止跌企稳回升,物价逐步走出通缩。
在银行信贷方面,2009年在中国的货币政策史上必将留下厚重的一页。
面
对金融海啸冲击,中央果断提出“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并配合一揽子计划将信
贷洪流注入经济体。
“天量”信贷前所未有,金融对经济的支撑作用也立竿见影,
中国经济率先回暖。
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为经济回暖提供了必要的流动性支持。
2009年全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5万亿元,同比增长30.1%,增速比
上年同期加快4.6个百分点。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5.5%。
各项主要经
济运行指标先抑后扬,企业景气指数、企业家信心指数、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
稳步上升。
在巨量信贷利好及一揽子计划刺激下,今年以来我国股市走出了一波
迅猛的反弹行情,上证综指从年初的1800多点,最高攀升至3400多点。
楼市更
是超预期回暖,信贷投放对房地产的支撑居功甚伟。
2009年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经济工作要“保持宏观
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这就意味着2010年宏观调
控政策不会出现大的转向和波动,政策的稳定也将确保宏观经济的快速恢复增
长。
同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将有利于保持房地产业投资和消费的规模不会受
到太大影响。
房地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是稳定乐观的。
总体而言,2009年宏观经济政策以“保增长”为重点,中国经济之所以先
于世界其他国家走出经济低谷,主要得益于在危机时刻及时推出的宏观经济政
策:
4万亿财政投资政策、扩大内需政策和十大产业结构调整政策。
展望2010
年我国宏观经济运行趋势,“调结构”是明年经济工作的主线之一。
2010年中国
宏观经济政策进一步转向“针对性和灵活性”,乃至转向“百年之计和整体转变”
的调整层面,形成独特的中国宏观政策模式。
二、2009年房地产政策:
前期宽松平稳,年底政策突变
1、信贷政策盘点
政策一:
2009年1月3日,四大国有银行宣布,只要2008年10月27日前
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客户,原则上都可以申请七折
优惠利率。
2月10日,继农行出台房贷细则后,工商银行开始执行购房者可享受
住房贷款七折的优惠利率,随后不久,其他银行的优惠政策细则相继出台,为楼市
回暖蓄积了政策基础。
政策二:
5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
例的通知》中明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这是自2004年以来执行35%自有
资本金贷款比例后的首次下调,已恢复到1996年开始实行资本金制度时的水平,
从而预示着紧缩了数年的房地产开发信贷政策开始“松绑”。
政策三:
6月1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
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针对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房地产信
贷尤其是按揭贷款业务中诸如“假按揭”、“假首付”、“假房价”、“二套房贷”标
准放宽等所暴露的问题,要求加强信贷管理,切实防范按揭贷款风险,促进按揭
贷款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严
格遵守第二套房贷的有关政策不动摇。
政策四:
10月16日,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
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
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执行。
“公积金”和“保障房”实现“对接”。
政策五:
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发布了“国四条”,其中第二条
为“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加大差别化信
贷政策执行力度,切实防范各类住房按揭贷款风险。
”
政策评析:
信贷政策是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房地产市场的走
向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2009年房地产信贷政策总的看是相对宽松的。
在“保增
长”的总体要求下,房地产信贷政策维持了宽松的执行口径,有力地促进了2009
年楼市消费的增长。
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全国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新增量达到4661.76
亿元,同比增幅超过150%。
而3月底的数据为1000亿元,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
暖,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也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增长。
同时,全国房屋销售量也实现
了大幅增长。
进入下半年,我国楼市出现了过热的现象,特别是在一线城市,楼市投机明
显抬头,这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
如果不加以调控,投机日盛,将破坏房地产
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不利于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因此,进入下半年,银监会
开始强调第二套房(及以上)信贷的监管,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
随着市场的进
一步发展,特别是宏观经济开始好转,房地产信贷调控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国
四条”的出台表明,国家要切实收紧房地产信贷,特别是二套房贷政策。
打击投
机,限制投资,鼓励自住将是2010年房地产信贷政策的主基调。
2、税收政策盘点
政策一:
5月21日,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
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对土地
增值税清算的前期管理、清算受理、清算审核和核定征收等具体问题做出具体规
定。
《规程》自6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程》,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
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是整体
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是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政策二:
5月25日,发改委公布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
意见》,提出今年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建设部负责研究开征物业税。
此前,北京、辽宁等10多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有关物业税的开征
讨论持续了四五年之后,再次成为今年上半年楼市的焦点话题之一。
政策三:
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将
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遏制炒房现象。
国办发〔2008〕
131号文件中的四大税种的优惠措施,只有营业税优惠取消,契税、个人买卖印花
税、个人转让出售的土地增值税还继续维持。
政府调控房市采取了平稳的步骤。
政策四:
12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
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这是落实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相关政策。
除了年限
变化外,值得关注的有两点:
第一,普通住宅交易受到税收优惠;第二,通知规
定:
“为维护正常的财税秩序,各地要严格清理与房地产有关的越权减免税,对
清理出来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
”
政策评析:
由于2009年是房地产政策相对宽松的一年,房地产税收政策总
体而言是围绕着促进房地产开发和消费布局的。
上半年营业税优惠政策有力地促
进了我国二手房市场的发展,并带动了新房市场的迅速恢复。
房地产市场的迅速
回暖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宏观经济的恢复。
不过随着税收优惠期限的结束,优惠政策是否延续一度成为市场热议的焦
点。
政策是为市场服务的,反过来,如果市场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相应的
政策也会进行调整。
房地产税收政策也将遵循这样的规律。
由于下半年以来房地
产市场量价齐升,部分城市的房价和成交量已经超越了历史最高纪录,楼市投机
盛行,市场已显过热迹象,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就要适当退出,
从而起到降温楼市的作用。
营业税“2转5”对于抑制投机性购房消费具有明显的作用。
物业税虽然短
期内难以出台,但物业税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始终绕不过去的一个弯子,政府在物
业税上的任何动作和进展都会引起市场的骚动。
这就是目前阶段物业税的巨大影
响威力。
总体而言,税收是政府进行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手段,使用得当可以起到
促进楼市发展,稳定楼市价格的良好作用,但如果使用不当,则往往效果与期望
差距甚远。
3、住房政策盘点
政策一:
6月2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财政
部联合印发了《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从2009年起到2011年,争
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74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进
一步健全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廉租住房制度,并以此为重点加快城市住
房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相关的土地、财税和信贷支持政策。
政策二:
12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工作会议,发布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
展的“国四条”,第四条要求“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力争到2012
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对于1000万户国
有工矿和林区、垦区的棚户区居民,要加大力度进行改造,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
基本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方争取用3年时间基
本完成。
政策评析:
我国住房政策几经变迁,由福利分房到货币化改革是一个巨大的
飞跃,但在转变过程中,住房政策过度鼓励了市场化走向,导致部分城市房价高
企,房价与收入的比例失调,形成所谓的住房民生问题。
2007年之后,政府的
住房政策开始转向,工作重心转到了住房保障上来。
2009年住房政策就是围绕
如何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困难,以及国有工矿、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展开。
而且,对于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任务指标和力度在逐步扩大,这显示
了政府在这一问题上更加积极和紧迫。
从目前的政策表述看,住房政策注重住房保障和市场化发展相结合的体制,
首要任务是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这个问题已经逐步提升到了政治高度。
对于市场化住房,国家不会限制和禁止,但在土地、税收等环节会给予相关指导
和调节,总体而言,住房保障工作是政府的工作重心之一,会继续大力推进,而
市场化住房建设对于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同样意义重大,即便阶段性受到政策调
控的影响,但在城市化和经济水平提高等因素影响下,房地产业将继续获得发展
空间。
4、土地政策盘点
政策一:
4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
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
两部委将重点对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用地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中玩忽职守、权钱交易等违纪
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政策二:
5月15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编制、修编2010至2011年和今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
应计划,分类确定城市廉租住房建设,林区、垦区、矿区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
改造等3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供应标准、规模及时序,并落实到具体地块。
政策三:
8月21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
用土地利用的通知》,为促进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及时有效供应并得到充分利用,
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依法纠正和遏制违法违规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等行为,
要求地方政府要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切实预防和防止未批即用、批而未征、
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现象发生,严厉打击囤地行为。
政策四:
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央行、监察部等五部委公布《关
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将开发商拿地的首付款比例提高到了
五成,且分期缴纳全部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而此前各地方土地出让大
多执行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首付政策。
政策评析:
土地政策是影响房地产市场发展最重要的政策之一,土地政策的
主要内容是调整土地供应结构、供应节奏,以及土地出让金缴交规则的相关制度。
2009年我国土地市场从年初的相对冷淡到后期的火爆,也呈现了典型的“V”型
反转。
由于央企入市,大量的流动性推助了地价上涨,一时间各地不断爆出“地
王”。
尤其是一线城市,“地王”甚至在某些区域扎堆。
“地王”的出现,其实质
是市场预期过于乐观的表现。
这种乐观来源于一方面企业拥有大量的闲置资金,
需要寻找增值的投资对象,另一方面一些企业为获得超额利润大量囤地,客观造
成了土地市场的供不应求。
从土地资源角度看,我国城市土地供应与未来市场需求是不对应的,人多地
少是现状,因此,我国的土地政策必须是进行土地科学利用规划,加强土地使用
监管,打击囤地,最大限度开发利用闲置用地,用价格和税收的手段科学配置土
地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向住房保障用地倾斜。
按照这个思路,2009年,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一系列的土地政策,主要内容
是打击囤地和其他非法占地行为。
对于“超过两年未开工的已出让土地应收回”
政策的执行,2009年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在积极推进,但效果并不理想。
打击
囤地是否能够取得进展,不是取决于政策条文的严与不严,而是取决于政策执行
力度的强与弱。
5、国四条与相关地方政策
国四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了四条意见:
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
的有效供给。
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房用地供应,
提高土地供应和使用效率。
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二要继
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
执行力度,切实防范各类住房按揭贷款风险;三要加强市场监管。
继续整顿房地
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
加强
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力争到2012
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部分地方政府的配套落实政策:
(1):
上海:
出台《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
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容对应于“国四条”。
主要内容,一是严格执行国家
各项房地产税收和金融政策;二是严格土地供应政策,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土
地供应;三是加快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加强
房地产市场监测监管。
(2)南京:
出台《关于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
健康发展的意见》,内容也是四大部分,对应“国四条”的相关内容。
强调了支
持自主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3)北京:
计划2010年可建成房屋的规划建筑面积在3000万平方米以上,
保障性住房面积更是占到了50%以上。
(4)广州:
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修
订草案)》,有关部门将按会议要求对该草案作最后修订,不日将颁布实施。
(5)深圳:
2010年落实保障性住房35.06亿元的总投资,优先安排保障性
住房用地,增强保障性住房的区域平衡性。
(6)杭州:
一一落实国务院有关政策
国务院政策
杭州落实情况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
杭州市区两级做到土地应供尽供
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
机性购房
出台杭州24条房地产新政,抑制投
资投机购房
加强市场监督
完善土地拍卖的招标、规范预售制
度,加强土地监管,不允许囤积居奇。
继续大规模推进住房保障安居工程建设
大规模推进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人才保障性住房
每年要解决7000户人才的居住问题
(7)成都:
从2010年1月1日起,经适房保障对象的家庭年收入线由4
万元调至5万元,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标准每平方米提高2元。
政策评析:
“国四条”是今年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个重量级的房地产调控
政策。
“国四条”出台的背景是我国宏观经济“保八”已无悬念,房地产市场量
价处于阶段性高点。
从经济平衡的角度,以及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角度,调控政策介入房地产市场势在必行。
实际在“国四条”出台前,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开始介入
房地产调控,提出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
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的政策部署。
同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表示“我国将完
善住房消费和调控政策,增加中低价位和限价商品房的供应,抑制投机性购房。
”
再到12月14日的“国四条”出台,短短一星期,中央三次重要会议上都涉及到
了房地产政策,并且强度一次比一次加大。
这透露出日益高涨的房价正在突破中
央的容忍底线。
如果说在国际金融危机正盛的时候,政府还能借助房地产业的投
资和消费保持经济的增长,房价问题还不算突出的话,那么明年房地产发展的外
部环境将发生巨大变化,政府不大可能再继续对房价快速上涨“睁一只眼闭一只
眼”。
“国四条”的政策表述既有对传统政策的继承,也有一些新变化。
“新变化”
体现在落实住房保障的力度上将会前所未有的加强,虽然住房保障工作提出已经
两年多了,但实际进展总是落后于政策要求,也间接地助长了房价的上涨。
国务
院常务会议提出要“遏制”房价的上涨,其政策表述强度空前,行政手段应该不
在选择之列,增大普通住房供应则是平抑房价的主要手段。
同时,国务院提出要
“继续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
这为后续更加严厉的调控埋下了伏笔。
从地方政府落实“国四条”的情况看,各地政府的行动还是比较积极,北京、
上海、南京、杭州等都专门出台了相关执行细则,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从四个方面
去制定2010年的房地产政策。
由于“国四条”中明确鼓励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
费,因此,各地在具体执行细则中都加入了相关的措施,南京、杭州等地还有相
应的补贴。
总体而言,“国四条”的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而言是“中性偏空”,有可能造成
阶段性的市场分水岭。
但“国四条”的出台依然带有短期性质,并且需要各地政
府去具体落实和解释,能否对高房价起到震慑作用还有待观察。
三、2010年房地产政策:
调控由“无为”转变为“有为”
“国11条”成为房地产紧缩政策的起点
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共有11条,是继“国四条”后,国务院对房地产市场出台的又一个重量级政策
文件。
“国11条”内容分五个部分,分别是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
供给;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
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
政策评析:
整体风格更加严厉。
从“国11条”整体行文看,其文字表达明显严厉了很
多,“严格”、“不得”、“查处”等词汇多次出现在公文中。
如果说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的公报对房地产业还“春风和煦”,“国四条”进而变得“阴晴不定”,那么
“国11条”就带有明显的“风雨交加”了。
政策一次比一次表述严格,这也代
表国务院对房地产业进行调控的决心越来越大。
明确收紧二套房贷政策。
“国11条”的重心落在对第二套房的购买要实行
差别化的信贷利率政策。
这可以看作是对“国四条”的细化措施,即在落实营业
税、土地出让金新政后,房地产调控的重头戏——信贷政策终于出炉。
二套房贷
款首付要40%以上,利率则要求银行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值得注意的是,房贷新
政并没有提及“改善型”住房消费能享受房贷优惠,而是采取了“一刀切”的形
式,按照“家庭”来确认是首次贷款购房还是再次贷款购房。
没有了“改善型购
房需求”的表述,“国11条”的信贷政策口径实际上回归到了两年前的所谓“9·27”
新政。
住房供应类别更加明晰。
国务院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内,抓紧编制2010-2012年住房建设
规划,重点明确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
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五类住房的建设规模,并分解到住房用地年度供
应计划,落实到地块,明确各地块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等控制性指标要求。
这是一
个比较硬性的规定,需要各城市政府具体落实,按照这个方略执行,将有利于住
房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房价短时间内再次飙升。
提出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
“国11条”中没有提到物业税的研究实施,而是用“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
策”来代替,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国务院对物业税的研究、试点、征收等还比较
谨慎。
另外,现在处于调控的关键时期,物业税的征收问题既敏感,又不能一蹴
而就,因此采用了比较隐晦的说法,但并不排除中央继续要推进物业税的研究与
实施,其目的是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
首次提出地方政府的调控责任。
第五大条是“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
把房地产业的稳定发展及住房民生问题的解决与地方政策的工作评价直接挂钩,
即“工作责任制”。
这是一个重要的动向,将有利于督促地方政府将更多的精力
关注住房民生问题,避免在发展房地产业的问题上跑偏路,甚至“本末倒置”。
总体而言,在宏观经济日益稳定,并且通货膨胀迹象显现的时刻,房地产业
的发展面临分化,一方面要保持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