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同名2612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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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同名26129
浅谈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同名26129)
浅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的
素质和能力
摘要:
反腐倡廉任务艰巨,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
党的十七大提出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新一届中央纪委常委会对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十分重视,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工作制度,专门举办中央纪委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又对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规范,国有企业正朝着现代企业体制的方向逐步转化,企业的活力也在不断的增强。
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的国有企业在现代企业体制的改革过程中,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督,或者说是监督不力,有的人就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从而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使广大职工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作为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干部,要防止和遏制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腐败行为,更好地服务企业中心工作,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应该具备哪些素质和能力?
笔者在此谈谈自己粗浅的认识。
关键词:
国企干部素质能力
反腐倡廉任务艰巨,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
党的十七大提出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新一届中央纪委常委会对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十分重视,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工作制度,专门举办中央纪委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又对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规范,国有企业正朝着现代企业体制的方向逐步转化,企业的活力也在不断的增强。
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的国有企业在现代企业体制的改革过程中,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督,或者说是监督不力,有的人就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从而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使广大职工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作为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干部,要防止和遏制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腐败行为,更好地服务企业中心工作,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应该具备哪些素质和能力?
笔者在此谈谈自己粗浅的认识。
一、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现状
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虽比过去有所加强,但在监察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深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瓶颈”。
就实际情况而言,目前,国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
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纪检监察机构缺乏独立性。
许多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是在同级党组织和行政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纪检监察机构的负责人向党委书记和行政负责人汇报工作,纪检监察的职权受制于党委和行政的执行权。
同时,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任免、调动、工作经费等都要由同级党委和行政机构决定。
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实际上主要是业务工作的指导,领导的力度、作用相对较弱。
这在客观上导致了纪检监察机构很难监督同级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
(二)机构弱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工作较软弱。
在一些企业中,纪检监察组织的地位偏低,人员不满编,基本力量薄弱,定位不太明确,职能比较分散。
企业纪检干部大多兼职过多,精力分散,专职纪委书记也没有做到真正的专职。
以笔者所在的国有企业为列,全市烟草系统有干部职工人,其中纪检监察干部人。
这人中,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人,占纪检监察干部总人数的%;兼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人,占纪检监察干部总人数的%。
另外,基层纪检工作总体上应付多,主动性少,有些企业的纪委甚至几年没办过一个案子。
一些企业长期存在着对纪检监察工作干部调配上的误区,往往把年纪大,其他岗位安排有困难的干部安排搞纪检监察工作,导致不少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老龄化”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不够全面。
当前,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
而国企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许多人不懂财会、不懂法律,甚至不能熟练操作和使用电脑,熟悉和掌握经济、金融、贸易、物流、科技、网络、历史、民俗等相关知识的人员则更是少之又少,因而执纪能力相对落后。
(四)部分纪检干部作风不够硬。
大多数国企纪检监察干部都是与违纪人员工作、生活在同一个单位,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工作左右掣肘的被动局面。
部分国企纪检监察干部缺乏斗争精神,或害怕打击报复,或畏于权势,不敢碰硬,为自己留“后路”。
(五)工作方式方法单一。
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不注意工作方法的现象,对出问题的干部员工,不能严肃批评、耐心教育,而是简单行事,不能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整改,常常使对方口服心不服。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满足现状,固步自封,不善于研究新情况,仍凭过去的习惯、经验开展工作,裹足不前,不思进取;有的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有的由于业务不精,对遇到的问题如何处理更是束手无策。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针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岗位职责要求而言,笔者认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具备思想素质好、业务素质强、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优的基本素质。
同时还应当具备四种能力。
(一)不断学习的能力。
把学习作为一种内在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修身乐趣、一种人生境界,树立终身学习、主动学习、快乐学习的理念,树立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学用相长的理念,为人生“充电”。
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腐败现象更趋隐蔽、复杂,具有高智能化和国际化的特点,反腐倡廉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
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随着形势的变化,掌握丰富的科学技术知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同腐败现象较量的能力;要做到学习方式灵活化。
(二)综合分析协调能力。
综合分析能力是纪检监察干部最基本的能力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必不可少的能力素质,直接关系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
这就要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要对当前形势、主要任务、思想动态、矛盾纠纷、工作进展等情况所进行的综合及分析的能力,将上级的指示、要求变为企业自身行动、工作、效果。
综合分析协调能力要求:
一是正确分析判断社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提出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方法及步骤;二是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妥善安排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抓好企业党风建设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工作,抓好“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职能作用发挥;三是及时了解本企业党员、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议论反映,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内心想法,对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建议,在安排工作、调解矛盾、处理问题时注意规避;四是注重掌握反腐倡廉制度法规落实或执行中可能遇到各种思想反映、矛盾纠纷,及时综合反映具有建设性、代表性、群众性、现实性的意见建议,向分管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及建议,提出工作计划或工作措施。
(三)未雨绸缪的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发现问题,总结规律。
在工作中发现易于发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要善于分析研究,超前防范。
从对现实的分析中预测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实、抓细、抓到底的思路,把反腐败的关口前移,着力治本,进行超前教育,抓好事前预防工作,从思想上、制度上、管理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做到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具有苗头性的问题,教育在前,把违纪违法犯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提出措施对策,防范在前,把问题解决在成风之初;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健全制度,制约在前,堵塞漏洞,超前研究对策,提出有效的防范办法,使问题得以及时纠正;要善于抓住典型,教育多数。
先进典型是一个时代的精神坐标、文化缩影;反面典型是惨痛的代价敲响的警钟。
(四)自我约束的能力。
做到“五个要”,即:
一要政治坚强,明辨是非。
这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最起码的要求。
二要恪尽职守、精通业务。
三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
这是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
无论是查处违纪案件,还是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所涉及的都是严肃的是非问题,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
如果不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在工作中“和稀泥”,当“老好人”,甚至拿原则作交易,就难以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就是失职。
四要清正廉洁,一身正气。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干部还担负着教育、挽救、处理人的工作,自己首先要以身作则,作出表率,自觉接受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
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要做到。
纪检监察干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站得稳行得正,过好“权力关”和“金钱关”,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的纯洁性,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真正做到经得住清苦、顶得住歪理、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切实维护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遵纪守法的模范形象。
五要勤奋工作,乐于奉献。
不断增强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工作。
三、提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具备的素质和能力的几点建议
加强国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和激励并重。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要引导国企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纪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国企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并将其作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关键,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
要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
要通过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使他们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榜样。
要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要确保教育的效果。
对国企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
(二)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干部行为。
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是抓好国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
针对国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大胆探索建立健全一整套能够有效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
一是要提高国企纪检监察部门的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坚决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国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
二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到其他生产或销售等部门进行挂职锻炼,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
三是要根据国企实际工作需要,对有限的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
(三)完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
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过程中,纪检监察人员要按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并担任相应职务,把纪检监 察机构的监督转化为企业的决策监督或监事会的法定监督,使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树立监督主体的权威性。
(四)加强监督机制建设。
确立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在企业监督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打破监督部门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现状,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
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等监督主体由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统一指挥和协调,并全面启动和充分发挥各管理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推进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经营管理监督的有机结合,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与动态、过程、结果监督及责任追究相融合的体系,在监督的空间、时间、渠道、方式上融为一体化运作,形成“多位一体”的大监督机制。
必须进一步完善国企纪检监察部门的内部监督,重点要在监督的运行机制上有所创新。
一要实行全体员工的“行为制约”。
在不涉及保密问题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原则、内容、程序和结果,以公开保证公正。
如:
推行工作流程和结果通报制度,一些重大事件和重要批示案件可以通过专题汇报会等形式予以公布;推行举报人、被举报人及被查处者知情权告知制度,落实好员工信访回访、案件查处回访工作,对举报人、被举报人和被查处者应有的知情权应予以告知,使其了解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同时,对执纪办案者实施监督;推行国企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党员、评议干部制度;实行全体员工直接参与制度,根据员工推荐、个人自愿、组织认同的原则,吸收部分职工代表,参加反腐败工作,实行听证质询制,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实施监督。
二要严肃内部监督的原则性,对国企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要高,要求要严,处理要重,不能搞内外有别。
对有问题的干部,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分的要处分,努力营造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察的良好氛围。
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应积极发挥好财务监督、员工监督、舆论监督的各自优势,加强对国企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认真听取来自各种监督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把自己置于各种监督之下。
三是要把监督的领域不断拓宽,从国企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从个人延伸到配偶、子女、家属,努力构筑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使其言行举止,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总之,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进程中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日趋成熟的新形势下,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紧跟形势,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创新工作形式,真抓实干、锲而不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效能,履行监督职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预防腐败,为企业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