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起重事故脱硫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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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起重事故脱硫系统
第六节起重事故
一、事故案例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15.10.21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
1、事故经过
2015年10月21日11时30分,陕西某电力建设公司的四名施工人员在对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增容改造项目工程进行安装工作时,在起重工将支撑梁用卷扬机和滑轮组吊升至安装位置后,在未采取防坠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从脱硫塔内上方至支撑梁上站立进行施工,四人在施工时未将身上所携带的安全带挂在防坠器上进行作业。
在作业过程中因起吊支撑梁的滑轮部件裂开,导致支撑梁坠落,四人随支撑梁坠落至地面后导致多发伤并引起创伤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1)事故原因
1)安装单位使用有安全隐患的滑轮等起重提升设备施工;
2)起重工将支撑梁用卷扬机和滑轮组吊升至安装位置后,未采取防坠器保护措施;
3)工人在施工时未将身上所携带的安全带挂在防坠器上进行作业。
(2)暴露问题
工程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其监督、检查职责,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致使工人使用有安全隐患的滑轮等设备施工,且未监督工人按操作规范使用安全带,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3、防范措施
(1)卷扬机运行和维护管理
1)卷扬机应有专职机构和专制人员管理;
2)组装后应进行验收。
并进行空载、动载和超载实验;
3)卷扬机司机应经过专门的培训,人员要相对稳定,每班开机前,应对卷扬机、钢丝绳、地锚等进行检验,并进行空车运行;
4)严禁载人;
5)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穿越;
6)严禁超载运行;
7)司机离开时,应降下斗车,并切断电源;
8)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检修;
9)除定期检查外,必须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主要内容有:
空载绽开矿斗车做一次上下运行,查看运行是否正常,同时验证各限位器是否灵敏可靠及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在额定荷载下,将矿斗车向上运行1~2m。
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
卷扬机各传动部件的连接和紧固情况是否良好;
10)保养设备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11)司机在操作中药经常注意传动机构的磨损,发现磨绳、滑轮磨偏等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并及时解决;
12)若卷扬机基础、轨道发生变形必须及时维修。
(2)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防范措施
严格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定期检验,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进行安装和维护和使用。
1)使用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
2)建立健全相应的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3)设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4)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保证其掌握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5)对起重机械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机构、控制系统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出记录;
6)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索具、吊具,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索具、吊具安全使用;
7)制定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且定期演练。
(3)高空作业防范措施
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体检。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症、严重近视及患有其他不适应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均不得登高作业。
2)高处施工作业前,应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要被交底人的签字,同时必须落实所有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挂在牢固处(高挂低用)。
4)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吊架、平台、脚手板、梯子、护栏、索具(钢丝绳、麻绳、化学纤维绳)等料具和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都必须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
5)高处作业无法搭设严密的防护设施的,必须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上方牢固的物体上,并高挂低用,禁止低挂高用。
二、事故风险分析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环境的不利因素、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
1、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危险点辨识
(1)高空坠落;
(2)滑轮组及钢丝绳存在隐患,使用的钢丝绳、吊具吊运超过额定起重量的重物等造成重物下落。
2、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
(1)高空坠落
1)危险点分析
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高处作业时使用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没有按要求使用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预控措施:
工作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在牢固物件上,防止脱落;在高处作业必须穿防滑鞋、设专人监护;高处作业不具备挂安全带的情况下,应配置并使用独立于悬吊(升降)平台的防坠器或安全绳,安全带必须挂在防坠器或安全绳上。
(2)滑轮组及钢丝绳存在隐患,使用的钢丝绳、吊具吊运超过额定起重量的重物等造成重物下落
1)危险点分析
使用有安全隐患的滑轮等设备施工,在作业过程中因起吊支撑梁的滑轮部件裂开,导致支撑梁坠落。
2)预控措施:
使用滑轮组及钢丝绳等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可固定措施;对起重机械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机构、控制系统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出记录。
(3)防止触电
1)危险点分析
起重机械接地不良,自身带电,操作人员、工作人员有发生触电风险
2)预控措施
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吊杆的其他类型起重机及钢井架,应有避雷防触电设备,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定期进行地极电阻摇测试验。
吊装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4)起重机械在作业过程意外伤害
1)危险点分析
吊装过程中,作业半径内有与吊装无关的工作人员,有发生意外伤害风险;
2)预控措施
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吊装工作区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内。
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5)防止起重机倾翻
1)危险点分析
起重设备发生意外倾翻,有有伤人或意外事故发生风险。
2)预控措施
A)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
起吊重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B)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
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
C)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与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D)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
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E)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
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E)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
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
(6)防止吊装结构失稳
1)危险点分析
起重设备发生吊装结构失稳,有伤人或意外事故发生风险。
2)预控措施
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始可卸钩,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拉(撑)固。
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三、针对危险点的工作要求
1、设计方面
针对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做出合理的吊装设计方案,计算吊装荷载、施工荷载、意外冲击荷载等其他因素,选用合适的吊装设备,在吊装现场合理布置吊装设备,合理布置独立于悬吊(升降)平台的防坠器或安全绳,做好人员意外坠落防范措施。
2、施工组织管理
(1)人员安全教育
从事施工人员必须通过三级教育,特殊工种还必须持证上岗。
建议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队长、工班长到其内部职工学校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开工之前,组织安全教育人员到工地现场针对该工程特点和高空作业要求对全部职工进行一次系统安全教育;基层管理人员还应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如班前在安排工作的同时交待一下安全注意事项,同时充分利用板报、简报等宣传安全知识、操作规范以及操作技能等。
1)新工人、调换新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经教育合格后才准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的必须经补课、补考合格。
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档案;
2)作业前,劳动者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危险因素、逃生通道及安全防护措施;
3)对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三级教育外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训练,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
上述工种持证率必须达100%。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
(2)施工工器具要求
1)主要机械设备、大型起重机械必须按一机一档建立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说明书等随机原始文件;
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新机测试及验收记录;
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技术改造和维修记录;
事故分析报告以及报废、审批文件;
附件、备件、随机工具清单和必要的交接单据。
2)起重机械应符合下列要求:
起重机械必须实行专业化管理,从事安装与拆卸作业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作业。
从事起重机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与起重机械相关的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格。
起重机械使用前前,施工项目部必须持有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起重机械自检合格后,应向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
3、材料管理
(1)材料存放管理
建筑材料应根据材料的不同性质存放于符合要求的专门材料库房,应避免潮湿、雨淋,防爆、防腐蚀;各种材料应标识清楚,分类存放,材料库房按照规范要求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做好安全防火要求;特殊材料、危险品库房库按照专业要求配置相应的设施。
(2)材料发放管理
建立限额领料制度,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储新”的原则。
(3)施工中的组织管理
1)现场材料平面布置规划,做好场地、仓库、道路等设施的准备。
2)保证施工需要,合理安排材料进场。
4、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
1)起重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①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起吊方法和工程内容,按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规程、规范。
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具体分工,明确职责。
在整个吊装过程中,要切实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命令听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③有吊装过程中,应有统一的指挥信号,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熟悉此信号,以便各操作岗位协调动作。
施工中凡参加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合格,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系在安全的位置。
工具应有保险绳,不准随意往下扔东西。
④吊装时,整个现场由总指挥指挥调配,各岗位分指挥应正确执行总指挥的命令,做到传递信号迅速、准确,并对自己职责的范围内负责。
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的清理,清除障碍物,以利操作。
⑥在吊装施工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了解天气情况,一般不得在雨雪天、露天或夜间工作,如必须进行时,须有防滑、充分照明措施,同时经领导批准,严禁在风力大于六级时吊装,大型设备不得在风力大于五级时吊装。
⑦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利用构筑物系结索具时,必须经过验算,能够安全承受且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同时要加垫保护层,以保证构筑物和索具不致磨损。
⑧施工现场是否符合操作要求;待吊装的设备是否符合吊装要求;施工用电是否能够保证供给;了解人员分工和指挥系统以及天气情况;其它的准备工作如保卫、救护、生活供应、接待等是否落实。
经检查后确认无误,方可下达起吊命令,施工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后,仍须再对本岗位进行检查,经检查无误时,方可待命操作,如需隔日起吊,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卫。
⑨在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检查各部位受力情况,情况正常方能继续起吊;在起吊过程中,未经现场指挥人员许可,不得在起吊重物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停留和通过;吊装施工现场,应设有专区派员警戒,非本工程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指挥和操作人员均需佩戴标记,无标记者一律不得入内;
⑩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重物悬空过夜;一旦吊装过程中发生意外,各操作岗位应坚守岗位,严格保持现场秩序,并做好记录,以便分析原因。
2)安全技术交底
应由施工负责人主持,由技术人员对全体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要交清作业内容、作业流程、技术及质量控制要点、安全控制要点及责任分工。
交底要针对不同的作业类别进行,并重点对危险点源及控制措施的交底。
操作人员必须与起重工、指挥人员密切配合。
开机者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鸣铃示意,须严格遵照指挥信号(哨声、旗号或手势)操作机械。
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会引起事故时,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开机者也应注意和听从,以免发生事故;
施工中,如遇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影响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并将臂杆降低到安全位置;
严禁各种起重机吊运人员或手抓吊钩升降,以防机械系统失灵而发生事故;
起吊构件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并在构件的棱角处加垫橡皮等衬物,以保护构件和工索具等;
吊落构件到位时,应填实稳妥,防止歪斜倾倒;
雨雪天气工作时,为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试吊,证明制动器可靠后,方可操作;
在运行中,如遇紧急险情时,应立即拉离紧急开关停车。
在降落重物过程中,制动器突然失灵时,可将重物稍微上升,随即降落,再稍微上升,再降落,这样多次反复,就能使重物安全落地;
起吊时,吊钩中心应垂直通过构件重心,构件离地面20~50厘米时须停车检查:
A起重机的稳定性;
B制动器的可靠性;
C构件的平稳性;
D绑扎的牢固性;
起吊构件必须拉好溜绳(留缆),起落与左右旋转速度应均匀,动作要平稳,不准紧急制动。
回转时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回转前应鸣号,并检查回转范围内有否障碍物;
开机者应注视吊钩情况,上升要防止上升到顶点,避免由于限位器失灵造成事故。
在停工、休息或临时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
3、区域隔离
4、施工准入
(1)公司资质证书齐全有效
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资质证书符合要求,安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现场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执证上岗
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有效注册,安全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特殊工种持有效证件证上岗
起重工、焊工、施工机械司机、爆破工等受过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相应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5、交叉施工管理
(1)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讨论稿)
监督单位:
发包单位:
作业方一:
作业方二: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 现场施工
安全作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
经三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三方遵照履行。
具体条款如下: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遵守机械制造行业、建筑和安装行业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方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检查到位、措施到位。
3、施工方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4、在同一区域或在同一地点或同一台(套)设备设施上作业时,施工双方方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5、施工作业双方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6、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对方本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内容、安排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7、施工方要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8、发包单位负责对施工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要对交叉作业地点派安全员进行监督管理,要对施工方定期进行检查。
9、监督单位对一般施工作业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作业要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协调管理。
10、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认真负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
11、该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一份。
12、其他需注明事项:
(根据需要填写)
监督单位:
(签字盖章)发包单位:
(签字盖章)
作业方一:
(签字盖章) 作业方二:
(签字盖章)
年月 日
(2)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做好两个以上生产作业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应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交叉作业。
3)作业管理要求与安全职责
所有交叉作业都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所在部门的现场管理。
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叉作业管理规定、明确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需到另一个部门施工或作业的,必须有作业联系单,经双方部门的主管以上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或施工,作业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对于进入危险区域(进入有限空间、维修电器设施、运转设备等作业)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必须放置安全警示牌,告知正在作业或施工,安排专人监护。
交叉作业前,所在部门有义务向交叉作业人员交代本部门安全事项和作业管理要求;作业人员有权利向所在部门了解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要求和安全事项。
作业时,所在部门必须派人陪同交叉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
一同落实好安全措施,直至作业完成。
由于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经安全调查组调查后,由责任人员的部门承担事故责任。
安环部负责督促本规定的实施。
4)交叉作业种类
施工动火交叉作业
A)动火施工部门,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经相关部门人员签字、审批后,动火作业人员凭《动火许可证》到现场作业。
B)施工部门在施工时跨越两个以上部门的,必须先和相关部门联系,待同意并在《动火证》上签字后,方可动火施工。
C)动火施工结束后,由施工部门通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到作业现场检查确认无安全问题后,在动火证上签字确认。
D)动火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按《动火管理规定》要求落实。
工程施工交叉作业
A)施工单位在公司相关部门实施施工的,须经维修部同意,凭维修部出具的工程联系单送相关部门确认,按有关安全要求落实好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B)外单位在公司施工作业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C)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过往人员此处正在施工作业。
D)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在建筑高度超过24米上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设施。
E)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
F)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缘应不小于1米。
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
楼梯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卸下物件。
G)施工单位负责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在作业完毕后负责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清理工作。
取样交叉作业
A)公司所有取样人员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时,都必须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配戴安全防护用品,服从生产作业现场人员的指挥。
B)取样前必须提前和相关部门联系,填写交叉作业单,注明工作内容、作业方式、作业时间等,待对方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取样作业。
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工种操作规程
6、事故应急管理
吊装工程可能出现的吊装事故主要为:
桅杆式起重机设备机械事故、钢桁架提升过程中控制失误或钢缆绳断裂等原因极易造成钢构件坠落的安全事故。
此类事故一般都会造成群体伤亡事故,关键是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处理,并进行人员疏散和事故后的及时救助。
(1)桅杆式起重机设备机械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一台或二台桅杆式起重机的操作系统出现故障、制动系统失灵等情况异常,操作人员应立即向指挥人员大声呼叫报警。
项目(副)经理应立即按以下程序进行应急处理:
①立即停止吊装作业,要求操作人员尽可能控制钢构件的空间位置或下坠速度。
由于是双机抬吊,要避免钢构件向一个方面剧烈摆动。
②立即要求地面人员撤向东西塔楼内安全区域,12层操作人员也应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把钢构件坠落可能影响到的范围内的地面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划出危险区域,拉起警戒线,由保安负责不准人员靠近;
④立即清点现场人数,确定可能受伤人员的数量和可能位置。
⑤立即通知现场医生赶到出事地点,如需要可直接拨打120等求救电话。
⑥维持现场秩序,特别要注意有亲人被埋、压的人员的情绪,防止其不当救援引起二次伤害。
2)项目经理应当赶到现场进行指挥,快速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检查人员是否全部疏散到了安全地带,检查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是否合理和有效;根据现场情况下一步的救援措施;
①如吊装的钢构件已经受到控制,应当立即下令双机配合将钢构件缓慢放置到地面。
无特殊情况时,应要求钢构件竖直落下即可,特殊情况下,也应先下降高度,再考虑移位。
②如吊装的钢构件已经坠地,经再次清理后确定所有人员均已经安全撤离,则应停止吊装作业,先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待其应急措施实施后,再考虑对钢构件的加固和准备开展相应的事故调查。
③如吊装的钢构件已经坠地,经再次清理后确定仍有地面人员未能安全撤离则需组织抢险;详见钢构件坠落应急措施。
(2 )钢桁架提升过程中空间位置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