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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管理制度doc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EPC

 

梅州广汽零部件产业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

 

前言

1、本制度由梅州广汽零部件产业有限公司发布,适用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对工程建设的协调管理。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本制度所列国家、行业等法规、标准、制度若有最新版本,则按最新版本执行。

4、本制度与所签订的合同不一致时,以合同为准。

5、本制度由梅州广汽零部件有限公司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

本制度初审人:

本制度审核人:

本制度批准人:

 

一、建设单位、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三方协调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明确在EPC总承包建设模式下的建设单位、总承包商、监理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规范工程管理,建立合理的工作流程和有效协调机制,明确总承包商、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总承包商之间工作关系的协调。

3规范性引用文件

类似工程《建设总承包(EPC)合同书》,监理合同。

4各相关方工作范围(具体按各有关合同条款执行)

4.1建设单位的主要工作范围

4.1.1建设场地征用及建(构)筑物拆除。

4.1.2提供总平面图纸范围内施工(生产和生活)场地和临建场地。

4.1.3基建过程中的统筹协调。

4.1.4基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程、设备、材料等质量监督,工程进度监督。

4.1.5区域通过168h整体运后,生产阶段所用电、煤、燃油、水、蒸汽等生产必需消耗品等购置。

4.1.6负责总承包(EPC)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范围内的工作。

4.1.7为设计提供原始输入资料;为施工提供地下管线资料。

4.1.8负责委托专门机构进行跟踪审计。

4.1.9负责送出工程、地方政府、环保等外部关系,负责协调总承包商与当地消防、技术监督、电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

4.1.10负责指定施工水、电、汽等资源的接出点位置。

4.1.11负责审批项目一级网络进度计划。

4.2总承包商的工作范围

4.2.1总承包商提供的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a)地质勘察(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和施工图阶段地质勘察)。

b)初步设计。

c)施工图设计。

d)采购。

e)设备催交、装卸、运输、工地内外保管。

f)检查、检验。

g)制造和装配。

h)施工与安装。

i)试验。

j)调试和验收。

k)整理归档与工程所有阶段有关的文件。

l)在工程一级网络计划基础上编制二级网络计划。

m)在分部调试前负责对运行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分部调试运行、整体试运行培训。

4.2.2在合同期间由总承包商提供的服务还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a)按设施场地的实有面貌接管并根据施工图改造。

b)系统设计以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和合同的规定。

c)在工程的各个阶段,对分包单位的工作作全面的管理和掌握。

d)对认为必要的项目作计算机模拟试验。

e)采购与安装的清单与进度报告。

f)提出对设备和主要材料的详细规格要求。

g)所有承压系统、起重机和吊举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

h)对采购材料的检查和报告。

i)制造、装配、施工、安装、试验及调试的方案编制及报建设单位审核。

j)质量保证计划、措施、程序及检查。

k)质量控制报告。

1)进度的测算和更新。

m)手册、图纸和图表。

n)试验、调试和性能试验的步骤与记录。

o)进行设备调试/试验的报告及记录。

p)设备系统的安全性检测结果与记录。

4.2.3下述工作也属于总承包商的承包范围:

a)场地清理、五通一平。

b)外购土方和弃土(如果需要时)。

c)委托政府(行业)相关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和消防系统进行检测、试验、验收等,以获得特种设备和消防系统的使用许可证。

d)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对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各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进行制造厂、到货、现场和安装过程中的检验。

e)采购分部试运、联合、整体168h试运行至结束所需要的电、燃油、水、蒸汽等所有消耗品。

f)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按技术协议书确定的内容在区域试运行或试生产期间进行各类主机功能试验、项目整体功能试验。

g)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各类区域性能考核。

区域性能考核检验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但除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所进行的工作外,性能考核检验中其余工作均由总承包商负责。

h)确保工程的环保、水保通过验收,使工程获得政府颁布的相应许可证。

i)确保工程的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设施通过验收,使工程获得政府颁布的相应许可证。

j)负责现场建设、临建用地范围以外的为施工、生活、设备储存等所用场地的租用。

k)负责厂外工程施工中与当地村委会、村民的协调工作(需要时建设单位配合)。

l)确保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通过验收,使工程获得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相应许可证。

m)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物资材料保管,以及施工区域内的现场保卫。

4.3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范围(但不限于)

4.3.1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四控制(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的具体工作。

4.3.2负责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监理EPC合同的落实和工程设计等范围内的工程管理工作。

4.3.3履行工程监理合同所约定的职责。

4.3.4根据项目重大变化因素审核工程一级网络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4.4各分包单位的工作范围(但不限于)

4.4.1负责标段合同范围内的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生产、进度等的管理。

4.4.2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工程的网络进度计划保证工程进度。

4.4.3履行分包合同所约定的职责。

5主要工作程序

5.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标段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商提出工程建设中资源问题和需协调问题的具体方案和要求。

5.2根据标段分包单位提出的需协调问题(职责范围内)的具体方案及要求和工程实际,总承包商会同监理单位根据有关程序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将解决问题的方案抄报建设单位。

若是工程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知建设单位一起研究解决。

5.3根据总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建设中资源问题和需协调问题(职责范围内)的具体方案和要求,建设单位根据有关程序解决存在的问题。

5.4原则上,监理单位对总承包商的分包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通知、工程技术文件等均应通过总承包商进行;总承包商的分包单位发出的以上需要监理单位协调解决的事项,均应通过总承包商进行。

6总承包商与监理单位主要职责分工

6.1各种工程会议的组织

会议原则:

谁发起,谁组织。

明确会议主题、会议时间、地点、参加单位或部门,形成会议纪要。

6.1.1主要协调性质会议

6.1.1.1凡涉及需协调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的工程协调会由总承包商主持,监理单位参加,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6.1.1.2凡是协调现场各标段分包单位之间关系的协调会,由总承包商主持,监理单位参加,必要时通知建设单位参加。

6.1.1.3凡涉及工程其它外部条件的工程协调会由建设单位主持,总承包商、监理单位参加。

6.1.2专题性工作会议

6.1.2.1应标段分包单位要求,或建设单位、总承包商、监理单位认为必要,可以建议就某项技术或管理专题召开会议,由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参加。

6.1.2.2会议可由总承包商、监理项目部或建设单位主持,并邀请相关单位、部门参加。

6.1.2.2.1监理单位召集的会议必须由总监或副总监主持。

6.1.2.2.2总承包商召集的会议可以由主管经理/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

6.1.2.2.3建设单位召集的会议可以自己或委托监理单位/总承包商主持,并邀请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参加。

6.1.3固定命题的会议

以下固定命题的会议,原则上建设单位、总承包商、监理单位、标段分包单位均应参加:

——设计图纸交底会检会,由总承包商主持(如不是总承包标段项目由监理单位主持)

——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方案会审会,由总承包商主持

——调试措施、调试方案审查会,由监理单位主持

——质量例会/分析会,由监理单位主持

——安健环月例会,由监理单位主持

——安健环周例会,由总承包商主持

——生产调度会,由总承包商主持

——进度计划分析会,由总承包商主持

6.1.4会议纪要的编写

各种会议都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一方负责。

纪要的分发传递按相关工程文件管理制度办理。

6.2各种工程文件的审批权限

6.2.1以下各种工程文件(不限于此),应首先经总承包商审签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如需要,由监理单位报建设单位审查: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供应商资质报审表

——施工计划进度报审表

——单位工程开工申报表

——主要工程材料报审表

——工程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审批表

——重大施工方案报审表

——土建交付安装中间验收交接表

——分部试运后验收签证单

——设计变更单

——材料代用申请单

——索赔报审表

——工程复工申请(工程(暂)停工令由建设单位审签,危及人身与设备安全,监理工程师可先直接命令停工,然后再报告)

——整改报验单

——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审表

6.2.2其它工程文件,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备案;如果监理单位认为该文件涉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的重大问题,需要请示建设单位时,在其审核意见中注明请建设单位审批的内容。

此时,建设单位对此工程文件履行审批手续。

6.3总承包商与监理单位对现场管理的参与和分工

6.3.1设备开箱检验

6.3.1.1总承包商采购设备、材料的开箱检验,由总承包商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代保管分包单位、设备分包单位、相关施工分包单位派人参加。

6.3.1.2分包单位采购设备、材料的现场检验由标段分包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总承包商、监理单位派人参加。

6.3.2质量验收

6.3.2.1隐蔽工程验收由总承包商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并通知建设单位参加。

时间较紧时,也可由总承包商会同监理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可根据情况进行施工后验收。

6.3.2.2四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由总承包商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工程中重要的四级验收项目应通知建设单位派人参加。

6.3.2.3单位工程预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总承包商、相关分包单位参加。

单位工程正式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质监站、监理单位、总承包商、相关分包单位等有关单位参加。

6.3.3安全管理

6.3.3.1日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由总承包商会同监理单位组织实施。

6.3.3.2定期的月、季(年)安全检查分别由“总承包安委会”和“项目安委会”组织实施。

6.3.4进度月度报表

各分包单位每月的进度月报由总承包商负责审核后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其中的进度形象完成情况后,送建设单位。

6.3.5工程款支付

总承包商每月根据进度、设备、材料工程量及价款情况,编制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由监理单位负责审核,送建设单位审批,由建设单位相关部门支付相应费用。

6.3.6各类考核

6.3.6.1由总承包商制定对分包单位安全、质量、进度的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3.6.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商依据相关条款,均可提出对各分包单位的考核建议和要求,由总承包商执行考核决定。

7沟通联系办法

7.1各单位职能管理部门按工作职能实行对口联系的管理办法,当联系事项超出本部门职责范围时,被联系的对侧部门负责本单位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

7.2各单位实行平级联系管理办法,各单位管理人员按职务或分工,平行或向下联系工作;正常情况下,下级不得越级向对方单位的上级领导进行工作联系,紧急情况下,在联系不到对方平级人员时,可直接向其上级领导汇报;上级领导一般情况下进行平级联系,也可随时与对方单位的下级进行工作联系。

7.3建设单位、总承包商、监理单位、各承包及分包单位应相互提供工作联系电话(固话和手机)、办公地点,并及时更新;相关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二、工程例会制度

1目的

为促进本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精简会议、提高效率,明确召集会议的各方对会议的组织及会议纪要的管理办法,确保及时协调和解决工程中的各种问题,保证工程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召开的各主要相关方参加的会议。

3项目主要会议

3.1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类会议

3.1.1项目安全季(年)度例会

会议时间:

工程开工前召开首次会议,以后每季度召开一次季度例会,每年召开一次年度会议,时间重叠时可合并召开。

会议主持人:

项目安全负责人

参加会议单位和人员:

项目安全全体成员

会议纪要:

由建设单位形成并发放。

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和学习上级单位或部门的通知、通报、会议内容或要求。

2)首次会议宣贯工程的安健环管理方针、目标,以及主要管理制度。

签订本年度安健环责任书。

3)检查上季(年)安全会议布置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4)对本季(年)度安健环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制定管理方案和措施。

5)对下季(年)度安健环工作进行计划和布置。

6)对本季(年)度施工现场安健环工作进行总体评价、考核,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年度会议兑现本年度安健环责任书所列奖惩事项,签订下年度安健环责任书。

3.1.2安全、健康、环境月例会

会议时间:

每月最后一周定期(与此周安健环周例会合并)

会议主持人:

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

参加会议单位和成员:

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商HSE经理及安健环质管部成员、各分包单位生产经理及安健环负责人

会议纪要:

由监理单位形成会议纪要并分发。

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和学习上级单位或部门的通知、通报、会议内容或要求。

2)检查上月安健环例会中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3)检查上月施工现场安健环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4)检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健环问题的整改情况。

5)对上月施工现场安健环工作进行总体评价、考核。

6)布置下月安健环工作。

3.1.3安全、健康、环境周例会

会议时间:

每周定期

会议主持人:

总承包商HSE经理

参加会议单位和成员: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商HSE部成员、各分包单位HSE负责人。

会议纪要:

由总承包商HSE部记录并编写会议纪要,HSE副总经理负责审核,项目总经理或项目常务副总经理签发。

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和学习上级单位或部门的通知、通报、会议内容或要求。

2)检查上周例会中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3)检查上周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4)检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商提出的HSE问题的整改情况。

5)协调解决现场影响HSE的各主要因素。

6)布置下周HSE重点工作。

3.2质量管理类会议

3.2.1工程质量月例会

会议时间:

每月定期(另视情况不定期召集专题会议)

会议主持人:

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

参加会议单位和人员: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要人员、总承包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健环质管部质保工程师、工程管理部分管质量的经理及各专业工程师;各分包单位总工程师、质管部长。

会议纪要:

由监理单位形成会议纪要并分发。

会议主要内容:

1)分析当月工程施工质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

2)安排下月质量工作及其他重点工作。

3)上月质量情况考核。

3.2.2工程质量周例会

会议时间:

每周定期

会议主持人:

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

参加会议单位和人员: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要人员、总承包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健环质管部质保工程师、工程管理部分管质量的经理及各专业工程师;各分包单位总工程师、质管部长。

会议纪要:

由监理单位形成会议纪要并分发。

会议主要内容:

1)分析工程施工质量存在主要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

2)安排下周质量工作及其他重点工作。

3.3进度管理类会议

3.3.1月(季)度计划分析会

会议时间:

每月(季)定期

会议主持人: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参加会议单位和人员: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总承包商项目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主要专工;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要求主要设计代表和设备厂家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纪要:

由监理单位负责记录并编写会议纪要,各参会单位确认后,监理单位负责分发。

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项目建设的要求。

2)检查上月(季)计划完成情况及安排下月(季)计划。

3)对上月(季)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对阶段性进度状况进行评价。

5)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6)研究协调各参建单位进度计划。

3.3.2工程调度周例会

会议时间:

每周定期

会议主持人: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参加会议单位和人员: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总承包商项目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等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要求主要设计代表、设备厂家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纪要:

由监理单位负责记录并编写会议纪要,各参会单位确认后,监理单位负责分发。

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项目建设的要求;传达落实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工程要求。

2)上周会议安排完成情况检查及下周进度安排。

3)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4)质量、HSE、特殊季节重点工作安排。

5)协调各参建单位的施工配合。

6)协调交叉作业及现场总平面管理等。

3.4建设单位协调会

会议时间:

每月定期

会议主持人:

建设单位负责人

参加会议单位和人员:

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商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

会议纪要:

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

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及其上级单位的政策、规定、要求等。

2)解决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外围关系的协调(如征地、消防、治安协调等)。

3)协调解决现场存在的影响HSE、质量、进度、资金等重大问题。

3.5其他各类专题性会议

根据工程需要,建设单位、总承包商、监理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均可提议召开各类专题性会议。

本着“谁发起、谁组织”的原则,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召开,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现场管理,保证调度有序,给施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明确了现场调度、工地例会及工程协调会议、力能干线管理、进入施工生产区作业、安全、文明施工和消防、保卫管理办法,适用于各工程。

3职责

3.1建设单位负责协调现场外部条件,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全面地配合和监督。

3.2总承包商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现场的管理、组织、调度和指挥。

3.3监理单位对工程的土建施工及安装、调试等全过程进行监理。

4管理办法和要求

4.1工地例会

4.1.1第一次工地例会

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及下属主要的分包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例会。

第一次工地例会纪要由监理单位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主要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总承包商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总承包商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开工准备情况以及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三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4.1.2日常工地例会。

日常工地例会主要指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质量、安全、进度、协调等方面会议,按《工程例会制度》对照执行。

4.2统计报告

4.2.1总承包商应于每月末(当月25日)、每季末(当季最后一个月25日)、每年末(当年12月25日)提供当月、当季、当年基建统计报表及各类工程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4.2.2总承包商应按月提供质量月报(包括验评项目情况)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4.2.3总承包商应按年、季、月提供其下一个年、季、月的工程进度计划(含材料、设备、用款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

4.3现场力能主干线管理

4.3.1现场给水、排水、蒸汽、电、通讯等主要干线称为力能主干线。

4.3.2力能主干线由总承包商进行管理、使用,并由总承包商进行检查和维修。

4.3.3各施工分包单位使用上述主干线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表),经总承包商批准,办理有关协议后,由总承包商下达任务给有关部门进行联接(也可在监督下,由施工分包单位予以联接),施工分包单位如不办理手续不可乱接,总承包商有权拆除并按规定对有关单位进行罚款处理。

4.3.4使用力能管线需要和建设单位在用的力能主干线联接时,应由总承包商提出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实施。

4.3.5建设单位主干线停止使用时,应事先通知总承包商以便进行必要的准备(事故除外)。

4.4现场安全管理。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应执行本《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及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商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

总承包商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在业务上接受建设单位管理,同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指导。

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包括了5个保证:

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制度保证、技术保证、资金保证。

思想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施工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加强施工项目所有人在内的法律法规教育,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积极开展例会及阶段性教育,使安全生产的观念始终贯彻在项目施工的建设中。

积极组织安全活动,并在施工处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语等,促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警觉,维持施工安全进行。

组织方面,建立项目部安全机构,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检查落实。

制度方面,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监理单位安全制度,上级积极监督检查,并落实施工单位等各处制度学习遵循情况。

技术方面,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落实项目设计要求,并对各个部门人员实施安全技术交底。

资金方面,建立奖罚分明的制度和惩奖措施,实行每月安全绩效考核,以保证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贯彻。

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在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2)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

悬挂高度距地面1.5米以上2.5米以下为宜。

(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即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4)各种安全标志赢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2)的规定(1.禁止标志;2.警告标志;3.指令标志;4.提示标志)制作美观、统一。

(5)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色,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色卡》GB6257.1—86(安全色有四种颜色:

(1)红色——禁止、停止;

(2)黄色——警告、注意;(3)蓝色——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4)绿色——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6)所有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和架设地点,均应协调、统一,并取得建立工程师的认可。

2.“五一”、“国庆”等法定节假日或重大庆典、检查活动期间,于施工现场醒目处适时悬挂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主题标语,应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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