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济高加给水三通及闸阀技术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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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济高加给水三通及闸阀技术协议

 

山西永济“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

第二批辅机设备供货合同附件

第三卷附件

(高加给水三通及闸阀)

 

买方: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蒲洲发电分公司

卖方:

太原市宏润流体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设计院: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

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附件1技术规范

本技术协议适用山西永济“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直接空冷机组工程高压给水系统闸阀、高加旁路三通阀以及阀门配套的电动执行机构,它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和运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买方在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如未对本技术协议提出偏差,买方将认为卖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协议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技术协议中的附件9“差异表”中。

卖方须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协议所列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标准。

按本技术协议要求,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确认。

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卖方在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标识必须有KKS编码。

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院提出,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卖方供货范围内的外购件、进口件,卖方应提供不少于三家的备选厂家分别单独报价,并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买方负责确定外购件、进口件的选用厂家。

投标阀门及其电动执行机构要求全套原装进口,且原产地只能是欧洲、美国或日本。

卖方必须承诺提供所有进口产品原产地证书、当地商会证明、进口报关单等相关证明文件。

本技术协议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技术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协商解决。

本技术协议的解释权归买方所有。

1.工程概况

本期工程建设容量2×350MW,第1台机组计划于2015年2月30日投产发电,第2台机组计划于2015年4月30日投产发电。

1.1.1厂址自然条件

永济热电公司西距永济市3.5km,电厂东临赵坊村,西接榆林村,南靠中条山,北连太风路,交通运输条件较为方便。

目前,结合太风公路由永济通往运城的新建旅游公路已建成通车,该路为二级公路,电厂的对外交通更加顺畅。

南同蒲铁路从永济热电公司北侧约1.5km处通过,永济农药厂铁路专用线从南同蒲铁路永济车站东咽喉迁出,在农药厂铁路专用线内串接有:

永济热电公司、永济电机厂铁路专用线。

由于受场地周围条件制约,可用于本期工程的建设用地较小,场地呈L型,东西宽度约为170m,南北长度约为295m,可利用面积约为7.4hm2。

场地地形坡度较大,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愈靠东南坡度愈大,自然地面标高在352.60~367.90m(1956年黄海高程系,下同)之间,南北向平均坡度约为6.2%。

1.1.2厂区的岩土工程条件

厂区场地土类型为中软场地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

1.1.3地质环境

厂区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g(对应地震烈度为8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

本区土壤最大冻结深度为0.47m。

当地环境有害气体情况:

1.1.4交通运输

(1)铁路运输

厂区南侧有南同蒲铁路线,该铁路线在太原市与北同蒲铁路线接轨。

在南部的风陵渡与陕西铁路线接轨。

交通方便。

永济市有永济火车站,可作为火车运输的下站点。

(2)公路运输

永济市公路交通较为方便,太风(太原-风陵渡)二级公路由东至西横贯市境,永临(永济-临晋)二级公路由南至北连接永济和临猗,运风(运城-风陵渡)高速公路东连大运高速公路,西接西安至三门峡高速公路。

上述三条公路构成永济市公路交通的骨架,此外还有县乡公路多条。

永济热电公司北面紧邻太风公路,从永济至运城结合原有太风公路已经新建了一条二级旅游公路,路宽12m,电厂新建的进厂主干道向北与该公路相连;结合新建技改工程拓宽后的老厂运煤道路向西、向北直通新建旅游公路。

电厂的公路运输便捷、顺畅。

(3)电厂大件运输

由卖方提供大件运输方案,共买方进行参考选择,该部分费用单独报价,并计入总价,交货地点均为电厂施工现场车板上。

1.1.5气象条件

平均气压

975.1hPa

平均气温

13.8℃

最热月平均气温(7月)

27.0℃

最冷月平均气温(1月)

-0.7℃

极端最高气温

41.5℃

极端最低气温

-15.3℃

平均相对湿度

65%

最小相对湿度

2%

平均水汽压

11.9hPa

年平均降水量

504.7mm

年平均蒸发量

2041.1mm

日最大降水量

99.8mm

一小时最大降水量

40.4mm

最大积雪深度

14cm

平均风速

2.7m/s

50年一遇10m高度10分钟平均最大风速

22.7m/s

基本风压

0.32kN/m2

厂房零米高度(1956年黄海高程)

380.3m

平均气压

975.1hPa

平均气温

13.8℃

最热月平均气温(7月)

27.0℃

最冷月平均气温(1月)

-0.7℃

极端最高气温

41.5℃

极端最低气温

-15.3℃

平均相对湿度

65%

最小相对湿度

2%

平均水汽压

11.9hPa

年平均降水量

504.7mm

年平均蒸发量

2041.1mm

日最大降水量

99.8mm

一小时最大降水量

40.4mm

最大积雪深度

14cm

平均风速

2.7m/s

50年一遇10m高度10分钟平均最大风速

22.7m/s

基本风压

0.32kN/m2

厂房零米高度(1956年黄海高程)

380.3m

1.1.6辅机冷却水系统

辅机冷却水系统:

采用开闭式相结合的循环冷却系统。

开式水冷却水系统设计压力~0.5MPa.g(暂定);设计温度:

36℃,闭式冷却水设计压力(最高):

~1.0MPa.g(暂定);设计温度:

38℃。

1.1.7厂用电系统

交流电源供电电压:

6kV,380/220V

直流电源供电电压:

220V(动力),110V(控制)。

1.1.8厂用和仪表用压缩空气系统供气压力为:

0.45~0.8MPa,最高温度为50℃。

1.1.9锅炉汽水质量标准如下:

汽水质量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超临界火力发电厂机组水汽质量标准》(DL/T912)

1)锅炉给水质量标准

a、给水溶解氧含量、联氨浓度和pH值标准

处理方式

pH值(25℃)us/cm

溶解氧

μg/l

联氨

μg/l

有铜系统

无铜系统

挥发处理

8.8~9.3

9.0~9.6

≤7

10~50

加氧处理a

8.5~9.0

8.0~9.0

30~150

b、锅炉给水质量标准

项目

电导率(25℃)

us/cm

二氧化硅

μg/l

μg/l

μg/l

μg/l

TOCa

μg/l

氯离子a

μg/l

挥发处理

加氧处理

标准值

<0.2

<0.15

≤15

≤10

≤3

≤5

≤200

≤5

期望值

<0.15

<0.1

≤10

≤5

≤1

≤2

≤2

2)凝结水质量标准

挥发处理时,凝结水处理装置前凝结水溶解氧浓度小于30μg/l。

项目

电导率(25℃)

us/cm

二氧化硅

μg/l

μg/l

μg/l

μg/l

氯离子a

μg/l

挥发处理

加氧处理

标准值

<0.15

<0.12

≤10

≤5

≤2

≤3

≤3

期望值

<0.10

<0.10

≤5

≤3

≤1

≤1

≤1

3)蒸汽质量标准

项目

电导率(25℃)

us/cm

二氧化硅

μg/l

μg/l

μg/l

μg/l

标准值

<0.20

≤15

≤10

≤3

≤5

期望值

<0.15

≤10

≤5

≤1

≤2

4)补给水质量标准

项目

电导率(25℃)us/cm

二氧化硅μg/l

标准值

<0.20

≤20

期望值

<0.15

≤10

5)机组补给水量:

正常运行__18.1___t/h,启动冷态冲洗时__362__t/h。

补给水制备方式:

超滤+反渗透+一级除盐+混床系

1.1.10汽轮机大修周期不少于5年。

机组半年试生产后,年利用小时数不少于6500h,年运行小时数不少于8000h。

1.2机组运行条件

1.2.1机组运行负荷模式

按负荷分配模式,机组年运行小时数为7000小时,年利用小时数5500小时。

负荷

年运行小时数

年利用小时数

100%额定出力

3000

3000

≤85%额定出力

2000

1500

≤60%额定出力

2000

1000

总计

7000

5500

注:

本负荷分配模式用于计算现阶段条件下机组的经济性指标,不代表对汽轮机年运行小时数和年利用小时数的要求。

1.2.2机组负荷性质

机组带基本负荷,并具有一定的调峰能力,其调峰范围为30%~100%机组额定出力。

机组应能满足锅炉负荷为30%BMCR及以上时,投入全部自动装置、锅炉不投油、全部燃煤的条件下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

1.2.3启动、并网和带负荷

机组满足冷态、温态、热态和极热态等不同启动方式下参数配合的要求。

1.2.4高压给水系统

每台机组配置2台50%容量的汽动给水泵和一台30%容量启动用电动定速给水泵。

给水泵出口设电动闸阀。

高压给水系统含3台高加,按大旁路设计,每台机组配1台电动三通阀和1台1号高加出口电动闸阀。

1.2.5汽轮机第四级抽汽用于加热除氧器、驱动汽动给水泵汽轮机,驱动给水泵汽轮机的备用汽源来自冷再热蒸汽或辅助蒸汽。

汽动给水泵前置泵由电动机驱动。

1.2.6机组运行方式:

定-滑-定压运行

注:

本技术规范中压力单位中“g”表示表压,“a”表示绝对压力。

2.设计要求

附表《阀门技术数据表》为初步技术参数表,由于目前施工图设计尚未完成,对于因此引起的阀门接口尺寸等的变动,一旦买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卖方需在执行合同时及时更改,且不发生合同价格调整。

卖方应填写所报每种阀门的技术数据表(包括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功率、启动电流、额定电流、电源等级、各类附件等)。

卖方在技术协议中提供的数据及资料应满足技术协议对阀门性能、接口及结构特点的要求,而这些数据和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卖方负全部责任。

 

阀门技术数据表

序号

名称

规格与技术数据

单位

数量

1

3号高加入口三通大旁路电动三通阀

系统设计压力P=34MPa、设计温度T=290.3℃;

连接管道φ406.4x45mm;

接管材质15NiCuMoNb5-6-4;

通流能力:

1205t/h;

连接方式:

对焊;

阀门从全开到全关的动作时间:

≤45s

阀门从全关到全开的动作时间:

≤45s

2

2

1号高加出口电动闸阀

系统设计压力P=34MPa、设计温度T=290.3℃;

连接管道φ406.4x45mm;

接管材质15NiCuMoNb5-6-4;

通流能力:

1205t/h;

连接方式:

对焊;

阀门从全开到全关的动作时间:

≤45s

阀门从全关到全开的动作时间:

≤45s

2

3

电动启动给水泵出口电动闸阀

系统设计压力P=34MPa、设计温度T=187.3℃;

连接管道φ219.1x25mm;

接管材质15NiCuMoNb5-6-4;

通流能力:

397.7t/h;

阀门关断压力:

34MPa;

连接方式:

对焊

阀门从全开到全关的动作时间:

≤90s

阀门从全关到全开的动作时间:

≤90s

2

4

汽动给水泵出口电动闸阀

系统设计压力P=42MPa、设计温度187.3℃

连接管道φ273x30mm;

接管材质15NiCuMoNb5-6-4;

通流能力:

632.6t/h;

阀门关断压力:

42MPa;

连接方式:

对焊;

阀门从全开到全关的动作时间:

≤90s

阀门从全关到全开的动作时间:

≤90s

4

3.设计和运行条件

3.1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3.1.1电厂型式:

火力发电厂,供热、抽汽凝汽机组。

3.1.2汽轮机型式:

CZK350/327-24.2/0.40/566/566型,超临界、三缸两排汽、一次中间再热、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汽轮机运行方式:

采用定─滑─定和定压方式运行。

生产厂家:

哈尔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3.1.3汽机排汽冷却系统的型式:

直接空冷系统。

3.2设备安装地点:

室内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卖方产品必须是进口锻造阀门,闸阀为楔式双闸板且是在国内350MW超临界及以上机组使用过的主要品牌。

卖方的品牌产品应为原产国、原厂家全新产品。

4.1.2卖方产品必须在国内具有2年以上成功应用业绩,无不良使用和售后服务记录。

4.1.3卖方所供阀门的技术参数与性能必须满足买方的要求,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实物与所提供的图纸相符。

阀门的选用等级及工作参数根据所提供的运行工况,符合系统设计要求及有关法规和标准。

4.1.4卖方应依照买方提出的参数条件,选定满足要求的阀门,并提供阀门的规范。

所有阀门必须按ANSIB16.34、B16.104、B31.1及ASTM等相关标准执行、选材、制造和试验。

4.1.5阀门应便于维护,易损件应力求做到易于修理、易于更换。

4.1.6所有阀门均应进行噪声计算,并提供计算结果,在任何运行工况下,距阀门1m处的最大噪音水平不得大于85dB(A)。

4.1.7泄漏量<0.01%kVS。

4.1.8高加三通大旁路阀门采用电动式,当任何一台高加故障时,进口三通阀和出口电动闸阀快速动作,给水走旁路,解列高加。

阀门关闭和开启的全行程时间必须≤45s。

4.1.9整套阀门包括传动装置使用寿命不小于30年。

4.1.10所有阀门外部均标注介质流向。

4.1.11要求所有阀门均与执行机构整体供货,不得分体供货。

4.1.12电动启动给水泵出口电动闸阀及汽动给水泵出口电动闸阀的启闭时间不得大于90秒。

4.1.13阀门执行机构的设计应按给水系统最大设计压力计算。

4.1.14所有阀门表面应进行加工,保证外型美观。

4.1.15电动三通阀和1号高加出口电动闸阀应配有注水旁路及阀门;每台电动启动给水泵出口电动闸阀和汽动给水泵出口电动闸阀配套1只电动旁路注水阀电,注水阀均由卖方负责供货,旁路注水阀材料、使用参数与主阀一致。

4.2阀门结构要求

4.2.1所有阀门的密封面均应具有防冲刷性能。

4.2.2构造、规格和型号相同的阀门应可以更换。

4.2.3除有特殊说明外,所有阀门必须达到在施工现场安装前不需解体检查就可安装的要求,如因阀门质量原因需要在施工现场解体检修,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

4.2.4阀门与管道采用对焊连接,阀体进出口规格、材料与接口连接管道管径应取得一致,否则,卖方应提供大小头(或过渡段),应加工出坡口;阀门加上过渡段的总长度应≤2000mm。

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提供阀门接口与管道的坡口图。

4.2.5阀门必须做水压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阀门强度必须满足水压试验要求。

水压试验压力为1.5倍设计压力,水温20-90℃,时间不小于30分钟。

4.2.6卖方在技术协议中应完整的填写数据表。

4.2.7卖方说明阀盖及阀杆的密封形式、所选密封材料材质。

4.3阀门电动头

4.3.1卖方提供的电动头为进口设备,要求选用全智能一体化增强型、防电磁干扰、防震、380VAC供电电动头,能直接接受开、关无源接点控制指令。

进口电动装置选用原装进口一体化电动执行机构产品;电动驱动机构由卖方配套,由买方选择确定。

卖方负责组装阀门和执行机构并负责提供连接执行机构的必要的连接件。

在管道震动强烈处,应采用一体化的分体电动头,随电动头配供分体接插件及预制电缆(长度待定)。

每个电动头至少应分别配供三对无源独立的DPDT型开限位开关、三对无源独立的DPDT型关限位开关、一对无源独立的“在就地控制方式”开关、一对无源独立的“电源故障和过力矩故障”开关反馈信号。

开关接点容量应大于220VAC,5A,或110VDC,3A。

电动机电源引线与力矩开关及限位开关引线进行隔离。

卖方对每个电动阀的实际开关速度加以说明,每个开关两端接线应分别引到随电动头提供的不锈钢接线盒上,买方不接受将所有开关串联连接,只引2根线到接线盒。

4.3.2卖方所提供的阀门电动执行机构选用有成熟的运行经验的产品,应采用进口一体化形式(即配有MCC控制部分),进口电动执行机构选用SIPOS5,电动执行机构的力矩应为计算力矩的200%。

4.3.3电动执行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应具备以下功能:

1)接受开、关无源接点控制指令;

2)输出表示全开、全关位置的状态信号,其接点容量为220VAC、5A,110VDC,3A;

3)在负载超出最大控制转矩时,能够自动切断电动阀动力电源并输出开或关行程方向的转矩过载的状态信号;

4)实现远方和就地操作控制及远方和就地之间的切换;

5)就地操作控制部分须有防护措施,以防止误操作;

6)输入电源的过电流保护;

7)发生故障时应停止在原位置,拒绝任何操作,并给出故障状态信号;

8)通过显示各种符号、数字、文字的人机界面进行参数设置、调试和故障诊断;

9)死区自适应,在各种运行工况下均不发生振荡;

10)对输入的三相电源自动进行相序纠正;

11)紧急操作阀门关闭和开启的功能。

(如工艺系统运行有要求)

12)供电电源要求:

380VAC/220VAC

4.3.4电动执行机构的外壳防护等级至少IP54

4.3.5电动执行机构应配置手轮和手/自动切换机构。

在电动操作脱开时,无论电机是转动或是静止状态,都能安全地合至手轮操作位置。

手轮方向可任意转向。

电动执行机构手轮(柄)上应有关闭方向指示,面向手轮(柄)一般为顺时针为“关”,逆时针为“开”。

手/自动切换机构应灵敏可靠,电动时手轮不得转动(摩擦力带动除外)。

4.3.6三相交流异步电动机应具有良好的伺服特性,即具有高的起动转矩倍数,低的起动电流倍数和小的转动惯量,并应具有电机的过热保护和断相保护功能。

2.3.7电动执行机构配置现场位置指示机构时,该指示机构指针的指向应与输出轴的开关旋向一致,并且运行中无停顿、滞后现象,旋转角度范围应为80°~280。

4.3.8位置发送器:

位置发送器电源由执行器动力电源提供,买方不再提供其它等级电源。

位置发送器输出信号对应0~100%为4~20mA,阀位信号与电动执行机构最终输出实际位移的误差应不大于输出位置信号示值范围的±1%。

4.3.9电动执行机构在空载下的噪声,用声级计量应不大于声压级75dB(A)。

4.3.10电动执行机构所有载流部分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MΩ。

4.3.11电动执行机构的最大控制转矩应不小于额定转矩。

最小控制转矩应不大于额定转矩,同时应不大于最大控制转矩的50%。

4.3.12设置转矩应不大于最大控制转矩,不小于最小控制转矩。

若用户未提出转矩要求,则设置转矩应为最小控制转矩。

4.3.13电动执行机构的堵转转矩应大于最大控制转矩的1.1倍。

4.3.14电动执行机构的转矩控制机构应灵敏可靠,并能调整输出控制转矩的大小,控制转矩的重复精度:

多回转电动执行机构的控制转矩重复精度≤±7%

部分回转电动执行机构的控制转矩重复精度≤±10%

4.3.15电动执行机构的行程控制机构应灵敏可靠,应有调整“开”和“关”位置的标志,控制输出轴的位置重复偏差:

多回转电动执行机构的位置重复偏差为±5°。

部分回转电动执行机构的位置重复偏差为±1°。

4.3.16电动执行机构瞬时负载如下,所有承载零件不应有变形损坏现象。

最大控制转矩≤4000Nm的负载要求为2倍最大控制转矩或轴向允许承受的推力

最大控制转矩>4000Nm的负载要求为1.8倍最大控制转矩或轴向允许承受的推力

4.3.17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应能承受无故障10000次连续运行工作的寿命试验。

4.3.18执行机构的主要技术指标:

基本误差应不大于(≤)0.5%;

回差应不大于(≤)1.0%;

死区:

0.2–0.8%自适应;

执行机构响应滞后:

1S;

阻尼特性:

3次半周期;

起动特性:

电源电压降至负极限值时,执行机构能正常起动。

4.3.19环境条件:

使用的环境温度:

-25℃~+85℃。

使用的环境相对湿度:

<95%。

4.4材料和焊接

4.4.1保证所有材料适合于所输送的流体是卖方的责任。

所有承压部件材料均应符合ASTM相关规范的要求,非承压材料如垫片、填料等也要满足相关规定或卖方的标准。

阀体均不采用铸铁,全部为钢制阀门。

4.4.2所有焊接都应符合相关规范或标准的要求。

所有的焊接程序和焊工资格应按ASME第9章执行。

5.质量保证和考核试验

5.1设计制造标准:

阀门设计制造应遵照的主要规范和标准

1)ANSI-美国国家标准协会

2)AWS-美国焊接协会

3)B16.34-钢制阀门(对焊接口和法兰端面)

4)B31.1-动力管道

5)MSS-阀门及管件工业制造商标准化协会

6)地震标准-工业设备抗震鉴定标准

5.2质量保证

5.2.1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一份管理和质量保证文件,以及使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的目录清单,并提供一份制作加工进度表(包括检查和试验)。

5.2.2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应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安装,启停、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5.2.3卖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所有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服务,使其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要求,所有外协、外购件的出现的质量问题全部由卖方负责。

5.2.4卖方应保证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性能要求,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卖方有义务进行改进。

如因设备改进延误工程工期,卖方负有完全责任,按合同条款解决。

5.2.5整套阀门包括传动装置使用寿命不小于30年。

5.2.6在安装和设备保质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时,卖方应首先提供更换的零部件,在证明为设计和制造原因时,卖方免费更换,在确认为买方责任时,买方负责更换零部件的费用。

5.2.7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后,卖方仍有义务对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

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卖方仍应积极配合买方解决技术问题及保证及时提供检修零部件。

5.2.8如产品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时,买方有权拒绝验收,卖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5.2.9卖方有责任将检查和试验资料按规定完整、及时提交给买方;所有影响设备和材料的制造、加工、试验和检验操作的项目,都受到买方或其代表的监督。

5.2.10卖方应提供下列文件:

a.说明所有设备和材料符合本技术协议和可接受的偏差证明;

b.对应于ASME标准的制造厂数据报告;

c.NDT结果报告;

d.性能试验结果;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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