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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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宁德市市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4〕2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宁德市市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单位)。
本办法所称市直机关是指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驻宁德市市区的市直单位常驻地指宁德市中心城区,范围包括:
蕉城区(蕉南街道、蕉北街道、七都镇、漳湾镇、金涵畲族乡、城南镇)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四条市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应如实填写《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见附件1),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五条市财政局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 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市财政局分县(市、区)制定宁德市辖区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
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地住宿费限额标准报市财政局,经市财政局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市财政局统一发布作为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到宁德市辖区内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件2)。
宁德市辖区外出差按照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件3、4)。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以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市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另行发布。
第十三条厅级人员省外出差住单间或标准间,省内出差住单间或在住宿费标准限额内安排住宿;处级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他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该档出差人员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单人住一个标准间。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宁德市辖区内出差每人每天60元包干使用。
宁德市辖区外出差按照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件3、4)。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没有向接待单位交纳的,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八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宁德市辖区外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宁德市辖区内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二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照公务卡相关规定结算。
第二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监督问责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市财政局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七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五)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六)转嫁差旅费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理。
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三十条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宁德地区地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宁署财事[1999]88号)同时废止。
其他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
1.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
2.宁德市市直机关辖区内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
助费标准表
3.宁德市市直机关省内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4.宁德市市直机关省外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附件1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
科(室)年月日
姓名
出差
时间
自月日起
至月日止
预计天
说明
出差前往地点及乘坐交通工具
出差任务
科室负责人意见
单位
领导
审批
意见
附件2宁德市市直机关辖区内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县(市、区)
住宿费标准(元/间天)
伙食补助费标准
(元/天)
厅级(区内出差住单间或在住宿费标准限额内安排住宿)
处级
(单间或标准间)
其他人员
(标准间)
蕉城
480
300
60
东侨
480
300
60
福鼎
480
300
60
福安
480
300
60
霞浦
480
280
60
古田
480
280
60
屏南
450
260
60
寿宁
450
260
60
周宁
450
260
60
柘荣
450
260
60
附件3宁德市市直机关省内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地市
住宿费标准(元/间天)
伙食补助费标准
(元/天)
厅级(省内出差住单间或在住宿费标准限额内安排住宿)
处级
(单间或标准间)
其他人员
(标准间)
福州
480
330
100
厦门
490
340
100
漳州
480
320
100
泉州
480
330
100
三明
480
320
100
莆田
480
320
100
南平
480
320
100
龙岩
480
320
100
平潭综合实验区
480
330
100
附件4宁德市市直机关省外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省份
住宿费标准(元/间天)
伙食补助费标准
(元/天)
厅级(单间或标准间)
处级
(单间或标准间)
其他人员(标准间)
北京
500
350
100
天津
450
320
100
河北
450
310
100
山西
480
310
100
内蒙古
460
320
100
辽宁
480
330
100
大连
490
340
100
吉林
450
310
100
黑龙江
450
310
100
上海
500
350
100
江苏
490
340
100
浙江
490
340
100
宁波
450
330
100
安徽
460
310
100
江西
470
320
100
山东
480
330
100
青岛
490
340
100
河南
480
330
100
湖北
480
320
100
湖南
450
330
100
广东
490
340
100
深圳
500
350
100
广西
470
330
100
海南
500
350
100
重庆
480
330
100
四川
470
320
100
贵州
470
320
100
云南
480
330
100
西藏
500
350
120
陕西
460
320
100
甘肃
470
330
100
青海
500
350
120
宁夏
470
330
100
新疆
480
340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