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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文件房建市政

衡山路(泰山路至黄河路)翻修工程

招标文件(模版)

招标人:

莱西市市政管理处(盖章)

代理单位:

青岛科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16年8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

一、综合说明8

二、招标依据10

三、招标文件10

四、招标要求11

五、勘察现场14

六、投标文件14

七、投标须知19

八、开标、评标、定标22

九、投标报价26

第三章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29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30

第五章图纸78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9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81

1、投标承诺书84

2、投标函85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86

4、投标报价表89

5、工程量清单报价书91

6、项目管理机构92

7、拟分包计划表94

第八章附件95

附件196

附件2105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公告号:

项目名称:

衡山路(泰山路至黄河路)翻修工程

工程地点:

莱西市衡山路(泰山路至黄河路)

资金来源:

城投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工程造价:

3444413.98元

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衡山路(泰山路至黄河路)翻修工程,北起泰山路,道路全长600.648米,道路为城市支路。

路面车行道宽度为14.2米,车行道两边均有雨水边沟,跨度0.9米,更换石质路缘石1201.3米。

工程类别:

道路Ⅱ类排水为排水Ⅲ类

*结构形式:

*计划文号:

西发改复[2016]123号

*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莱西市市政管理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74

招标人:

莱西市

招标人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87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84

招标代理资格:

乙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衡山路(泰山路至黄河路)翻修工程,北起泰山路,道路全长600.648米,道路为城市支路。

路面车行道宽度为14.2米,车行道两边均有雨水边沟,跨度0.9米,更换石质路缘石1201.3米。

2、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

无。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开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参加团结河西岸及沽河小学门前道路翻修工程、文化中路(烟台路至青岛路)雨污分流及道路改造工程、杭州北路(北京路-洙河小学)道路改造工程的项目投标。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六、同类工程界定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2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等资料。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到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窗口领取技术标书封皮。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参加开标会。

八、其它

1、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窗口

2、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综合说明

(一)工程概况

招标人

莱西市市政管理处

项目名称

衡山路(泰山路至黄河路)翻修工程

招标代理

单位

青岛科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资质

乙级

建设单位

莱西市市政管理处

计划文号

西发改复[2016]123号

规划许可证

/

资金来源

城投投资

工程地点

莱西市衡山路(泰山路至黄河路)

投资额

(招标控制价)

(3444413.98元)

设计单位

施工现场

准备情况

已具备施工条件

工程类别

道路Ⅱ类排水Ⅲ类

建筑规模

/

工期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6年9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6年12月3日;

(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质量目标

一次性验收合格

层数

/

层高

/

总高度

/

结构形式

/

跨度

/

基础形式

/

(二)招标说明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形式

委托招标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投标人

资质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投标保证金

陆万捌仟元整

(¥68000元)

缴纳截止

时间

2016年8月23日16时

发标时间

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2日

地点

网上下载

勘察现场

时间

自行勘察

地点

莱西市衡山路(泰山路至黄河路)

送答疑时间

2016年8月12日

地点

网上下载

答疑时间

2016年8月15日

地点

标书送达

时间

2016年8月25日

9时30分

地点

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莱西市长岛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投标截止

时间

2016年8月25日

9时30分

招标文件

工本费

300元

开标时间

2016年8月25日

9时30分

地点

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莱西市长岛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招标范围及

承包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注: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90日内有效。

二、招标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七)《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八)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九)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0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十)《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青建管字[2013]7号;

(十一)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三、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本标书一份90页;

2、图纸一份;

3、总平面布置图/份;

4、地质勘测参考资料/份;

5、工程量清单一份;

6、招标控制价一份。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及答疑文件:

招标文件的修改及答疑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均以电子版(或网上发布)方式及时发给投标人,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工程投标有疑问,须招标人解答或澄清时,须在2016年8月12日将疑问以

“答疑平台”页面下载相关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投标人做私下解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口头答复、通知无效。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

对招标文件的疑义,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

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和理解均不负任何责任。

4、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在开标会现场缴纳,各投标单位提前入场办理相关事宜。

四、招标要求

(一)本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要求的项目经理资格等级,并提供证书原件。

投标人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其他单位的不予认可。

(二)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评标证明材料,否则相应分项不得分或根据相关条款做废标处理。

(三)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携带身份证和资格证书件参加开标会。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应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设备及周转材料等。

(五)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违法分包。

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将承担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特殊工程如确需分包,应在投标书中注明,分包项目须经招标人同意,达到一定规模的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

(七)中标人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按照青岛市城乡建委有关规定执行。

(八)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自行勘察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任何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对由勘察现场而造成的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其它任何损失和引起的费用开支承担责任。

无论投标人是否勘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勘察了现场,对本招标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投标有效期按招标说明执行。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

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十一)评标结果宣布后,在中标信息公示期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对预中标人的标书(特别是清单和报价)进行审核,对预中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若出现挂靠资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投标文件存在与招标文件实质性不满足情况,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二)若签订施工合同后发现中标人投标书中工程量清单、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招标人有权按照原清单和控制价进行调整。

若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该项总价为准,单价按照该项投标总价与工程量的商进行修正。

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的各项综合单价不能超出控制价的各项综合单价且中标人投标书中存在综合单价超出控制价的综合单价,该项综合单价按照控制价综合单价进行修正。

若投标书中工程量清单缺项,招标人有权认为该项清单报价已含在总报价中,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

(十三)中标人为外地施工企业的,应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由建设单位监督其在莱西依法纳税,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在莱西从业手续。

(十四)工程施工期间,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班子成员应按规定驻工地现场,且坚决不得兼任其他项目。

如有违反,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的违约金,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班子成员,并且经招标人出具证明后报至行政主管部门,出现一次计入莱西范围内企业一次不良行为记录。

(十五)招标代理费、公证费由中标人支付,请各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十六)中标人负责办理运输道路通行、警戒、道路戒严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由此引起的一切罚款均由中标人负责。

(十七)中标人必须承诺协调好周边社会关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外负担任何费用。

五、勘察现场

(一)投标人应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所有费用。

(二)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任何责任。

(三)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而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再次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六、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所编标书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商务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技术标书不分正副本,一式伍份。

(三)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原件资料四部分,一并在指定时间送至开标会现场。

1、资格后审申请文件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除外),并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处时,以正本为准。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主要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其执业印章);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原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正本中;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6)项目班子所有人员近2个月的社保证明(可网上打印个人社保缴纳明细并加盖公章或由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不足2个月的其投标无效;已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班子成员)复印件,投标人必须保证此社保证明真实可靠,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7)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相关证明。

2、商务标书

商务标书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商务标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印章或签字,商务标书正本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还需逐页加盖注册造价师执业专用章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章。

商务标书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处时,以正本为准。

商务标书应主要由以下资料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价表;

(5)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包计划表;

(8)为承担的工程提供的优惠条件;

(9)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3、技术标书

(1)技术标书制作要求

封面必须使用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作的统一封面(各投标人在开标前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到一号窗口领取技术标书封皮,单位介绍信不得体现拟投标项目信息)。

目录及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仿宋),A4复印纸单面打印,每页28行,每行28字,施工进度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使用5号宋体,A3复印纸单面打印。

页码从正文编起,使用5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端中间位置,页码不在28行内。

目录不编制页码,目录每页28行,目录格式详见技术标书封面内侧。

所有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

按封面装订孔纵向用白线绳三点一线装订。

标书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投标人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封面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

同时应按照封皮的制作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编制、盖章、装订、密封。

(2)技术标书主要内容

①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保证措施;

②计划开工、竣工时间,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工程总进度图表,总工期;

③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图及主要施工机械用表等;

④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①—④款内容不得出现在商务标书中。

(3)违背以上任何一款规定者,技术标不得分,此外出现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判其不得分。

4、原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居民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网上打印个人社保缴纳明细的,无须提供);

(6)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评标过程中需要核对的其他原件证明材料。

备注:

①投标标企业在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提供以上第

(1)—(7)条资料的原件,否则,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评标环节。

③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资料的有效性、合法性、真实性,对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若该投标人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留其投标保证金且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④需提交的原件单独放置,注明清单,第

(1)项和第(3)项原件在开标签到时单独提交,供开标会现场查验。

⑤各类证明材料除应提供原件外,还须将相应的复印件按要求装订在标书中。

标书中缺少证明材料复印件的,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将不予接受确认;只有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原件的,评标时将不得分或按规定给予废标处理。

(四)投标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应分别标明并单独密封在三个密封袋内,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技术标书(或商务标书或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人名称”等字样。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加盖印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评标过程中需要核对的其他原件资料不用密封,单独放置并注明清单。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2、投标截止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投标文件应面交。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变更投标截止时间。

若投标人同意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变更后投标截止时间。

若投标人不同意变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能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七、投标须知

(一)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文件无效:

1、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

3、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处未盖法人印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投标人未提供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5、承担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注册建造师证按时参加开标会的。

(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

1、未按规定加盖印章或签字的;

2、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文件未加盖注册造价师执业专用章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章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未按规定计取不可竞争费用的;

7、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8、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低于成本的;

9、投标报价文件漏项或更改工程量清单的;

10、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1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1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3、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或项目经理与投标书中的投标人名称或项目经理不一致的;

14、投标书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一致的,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

1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

(三)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企业一年内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有两次不参加开标会议的,由招投标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在企业投标资格预审和综合评标打分时予以扣分。

中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要在职在岗,认真履行职责,善始善终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已中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否则按照“转包”、“挂靠”论处。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工程主体施工前报招标人同意并报市城建局招标办备案后,方可更换【新更换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不得低于原中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同时将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变更,其业绩作为续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业绩。

中标项目经理应严格执行住建部《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管理文件必须签字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对签字而未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的和一些不在岗的人、证不符的项目经理一经发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作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据市场主体考核扣分。

主体工程施工后不予更换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已更换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的不得再更换。

(四)标书中如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的内容,招标人不予接受。

(五)投标截止时间后标书再更改无效。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捌仟元(¥68000元)。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16:

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以银行电汇或网银的形式通过本单位基本存款帐户将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交至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提前1-2天缴纳,并在用途中注明联系电话。

收款单位:

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莱西市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注意事项:

(1)未按照指定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投报多个标段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均需按照各标段对应账号分开缴纳。

(2)投标保证金必须一项目一收退,不得重复使用,重新招标的项目必须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以其他方式或非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4)投标人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一致。

(5)投标人名称变更的,必须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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