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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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docx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表E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华能贵州韭菜坪风电场

110kV升压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

分项工程名称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安装

施工单位

贵州送变电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

张志林

监理单位

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

总监理工程师

序号

验收项目名称

条款

验收内容记录

验收评定结果

1

布线

5.3.1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和本规范3.2节要求对系统的布线进行检验。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2

技术文件

5.3.2按本规范第5.2.1条要求验收技术文件。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3

火灾报警控制器

5.3.3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3.3节的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2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3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验收应按本规范第4.3节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

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4

点型火灾探测器

5.3.4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3.4节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2点型火灾探测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的功能验收应按按本规范第4.4节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5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5.3.5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第3.4节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2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功能验收应按本规范第4.5节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表E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续表01)

工程名称

分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序号

验收项目名称

条款

验收内容记录

验收评定结果

6

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5.3.6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第3.4节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2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3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功能验收应按按本规范第4.6节的要求进行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7

空气吸气式火灾探测器

5.3.7通过管路采样的吸气式火灾探测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通过管路采样的吸气式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第3.4节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2通过管路采样的吸气式火灾探测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采样孔加入试验烟,空气吸气式火灾探测器在120s内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检验方法:

秒表测量,观察检查。

依据说明书使采样管气路处于故障时,通过管路采样的吸气式火灾探测器在100s内应发出故障信号。

检验方法:

秒表测量,观察检查。

8

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象型火灾探测器

5.3.8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象型火灾探测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象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第3.4节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2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象型火灾探测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3在探测区最不利的地方模拟火灾,探测器应能正常响应。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9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5.3.9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3.5的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3施加适当推力或模拟动作时,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表E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续表02)

工程名称

分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序号

验收项目名称

条款

验收内容记录

验收评定结果

10

消防联动控制器

5.3.10消防联动控制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第3.3节和第3.6节的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2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3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功能验收应按规范第4.10.1~4.10.6条逐项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4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时,其功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要求;

检验方法:

按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使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火灾报警信号情况、发出联动信号情况、模块动作情况、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动作情况、现场设备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情况;检查手动插入优先功能。

5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时,其功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要求。

检验方法:

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处于手动状态,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依次启动相应的受控设备,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信号情况、模块动作情况、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动作情况、现场设备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情况。

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表E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续表03)

工程名称

分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序号

验收项目名称

条款

验收内容记录

验收评定结果

11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

5.3.11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第3.3节和第3.6节的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2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3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控制、显示功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的有关要求。

检验方法: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查。

12

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

5.3.12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第3.3节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2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3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的功能验收应按第4.11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13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5.3.13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3.3节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2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规格、型号、容量、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3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功能验收应按第4.12节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14

可燃气体探测器

5.3.14可燃气体探测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第3.4节的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2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功能验收应按本规范第4.13节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15

消防电话

5.3.15消防电话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电话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第3.9节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2消防电话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消防电话的功能验收应按本规范第4.14节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表E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续表03)

工程名称

分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序号

验收项目名称

条款

验收内容记录

验收评定结果

16

消防应急广播设备

5.3.16消防应急广播设备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应急广播设备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第3.3节和第3.8节的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2消防应急广播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消防应急广播设备的功能验收应按本规范第4.15节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17

系统备用电源

5.3.17系统备用电源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备用电源的容量应满足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2系统备用电源的工作时间应满足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充电48h后,断开设备主电源,测量持续工作时间。

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18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

5.3.18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验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第3.10节的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2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功能验收应按本规范第4.17节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19

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

5.3.19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的功能验收应按本规范4.19节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20

气体灭火控制器

5.3.20气体灭火控制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气体灭火控制器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第3.3节的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2气体灭火控制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气体灭火控制器的功能验收应按本规范第4.20节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表E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续表04)

工程名称

分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序号

验收项目名称

条款

验收内容记录

验收评定结果

21

防火卷帘控制器

5.3.21防火卷帘控制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安装应满足本规范第3.3节的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2防火卷帘控制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3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功能验收应按本规范第4.20节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22

系统性能

5.3.22系统性能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要求。

检验方法: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进行检查。

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23

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功能

5.3.23消火栓的控制功能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的有关要求。

检查方法:

在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2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功能

5.3.2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功能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的有关要求。

检查方法:

在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25

泡沫、干粉等灭火系统的控制功能

5.3.25泡沫、干粉等灭火系统的控制功能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的有关要求。

检查方法:

自动、手动启动和紧急切断试验1~3次;与固定灭火设备联动控制的其它设备动作(包括关闭防火门窗、停止空调风机、关闭防火阀等)试验1~3次。

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26

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挡烟垂壁的联动控制功能

5.3.26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挡烟垂壁的功能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的有关要求。

检查方法:

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查。

表E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续表05)

工程名称

分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序号

验收项目名称

条款

验收内容记录

验收评定结果

27

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

5.3.27防烟排烟风机、防火阀和防排烟系统阀门的功能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的有关要求。

检查方法:

报警联动启动、消防控制室直接启停、现场手动启动防烟排烟风机1~3次;报警联动停、消防控制室直接停通风空调送风1~3次;报警联动开启、消防控制室开启、现场手动开启防排烟阀门1~3次。

28

消防电梯的联动控制功能

5.3.28消防电梯的功能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的有关要求。

检查方法:

消防电梯应进行1~2次手动控制和联动控制功能检验,非消防电梯应进行1~2次联动返回

29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5.1.5第12款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应进行1~3次使系统转入应急状态检验,系统中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均应能转入应急状态。

分部工程验收结论

验收

单位

施工单位:

(单位印章)

年月日

项目经理:

(签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

(单位印章)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

(签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

(单位印章)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

(单位印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注: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负责人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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