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村庄环境整治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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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村庄环境整治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

惠水县村庄环境整治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

 

村庄整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我县城乡统筹建设步伐,根据省、州有关精神和我县“6631”经济发展规划,现就我县村庄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目标,根据我县“6631”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宜居惠水,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扶持与农民自力更生相结合,一切从农村实际出发,组织动员和支持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完善村庄最基本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提振全县群众精、气、神,提高群众创业热情,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二、目标任务

(一)整治目标:

用3-5年时间完成全县公路主干道可视范围内50户以上农村自然村寨村庄整治工作,今年重点整治101省道长田至好花红一线、和平至大龙公路两侧可视范围的村庄、民房,全县今明两年总体完成3000户,年内确保完成1000户的整治任务,明年再向全县范围拓展延伸。

通过整治,达到房屋美化、庭院净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实现“无柴草乱放、无粪土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污水乱泼、无禽畜乱跑”,环境卫生秩序得到有效规范,较好地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居住环境,使农村环境整体水平有一个新的提升。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干净、整洁、路畅、村绿、建制”的村庄整治标准,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观。

(二)整治任务:

整治工作从房、路、坝、墙、池入手,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单户一幢美观的住房、一条硬化的进户路、一块干净的院坝、一段整洁的院墙、一个有生气的花池“五个一”目标实施综合整治。

以单户整治为起点,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集中投入,逐步实现公用的一条硬化的进村路、一个功能相对完善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一套管用的民主管理制度、一条好的增收路子“四个一”目标。

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较为整洁、村貌总体美化”的目标,切实解决“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屋内现代化、屋外脏乱差”等问题。

(三)整治内容:

1、整治范围内村民新建住房一律按县住建部门提供的统一设计图纸自选户型进行批建,图纸由县住建局提供到乡镇,由乡镇村管所或国土所在批建放线时无偿提供;按规划建设完毕住建部门方可发证;

2、整治范围内村民原有住房按县住建部门规划的统一风格分类别实行包装改造;

3、拆除道路两侧及村寨内违章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过时的破旧房屋(空心房)、残墙断壁;

4、抓好入户路面硬化,对坏损路面进行改造建设,道路两侧排水沟根据实际清理硬化;

5、庭院按实际进行规划,将庭院院坝和花池合理布局,硬化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

6、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堆积物品及各类垃圾,清除房前屋后杂草、污泥,农户家庭内部、庭院做到每日清扫。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

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整治项目,规范运作程序,严格按规划推进村庄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逐步实施村庄整治工作,今年按省、州要求,如期完成35个村庄规划,力争3-5年时间完成全县50户以上自然村的整治规划,引导村庄整治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2、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为主的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农民参与机制,确立农民在村庄整治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整治的积极性,激发农民自力更生、勤俭节约、互助合作、共建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农民群众真正拥有村庄整治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

整治工作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坚持以改善农村最迫切需要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充分利用农村现有条件和设施,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根据村寨的资源优势,突出地方风格,彰显民族特色,体现农村风貌。

4、坚持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

今年首先从公路沿线的长田、高镇、和平、大龙、三都、好花红六个乡镇试点,8月下旬前完成首批相对集中的150户整治。

各乡镇要根据经济发展实力、自然条件、群众意愿和交通区位状况等,选择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基础条件好和有产业支撑的地方先建设示范点,按照一条线、一个片的推进要求,抓好试点示范,通过示范带动,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好处看得见、享受到,从而整体推动乡镇村庄环境整治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村庄整治活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量大。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成立“惠水县村庄环境整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合并办公,具体负责村庄整治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

各实施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书记任组长亲自抓,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人,在政策、资金、人员等方面给予保障,全力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协调。

1、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县实施方案、安排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审查各乡(镇)工作方案;筹措资金、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对项目进行立项申报;搜集、填报各类统计数据,发布工作信息;对各乡(镇)村庄整治工作进行督促、考核。

2、村庄整治工作,主要责任在乡镇党委政府,关键在村支部、村委会。

各乡镇要根据本方案,结合今后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整治标准和时限要求,示范带动,全面推进村庄整治和村庄建设。

具体负责村庄整治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包括村实施方案制定、规划公示、宣传动员和发动群众、组织实施、资金使用拨付、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工程量核实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细化分解,确保村庄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县住建局负责各村庄地形图测量、规划编制、规划评审、图纸设计、技术业务指导、培训及整治验收工作。

4、县发改、财政、农业、水利、交通运输、卫生、计生、文体广旅、电信、移动、邮政等部门负责整合有关项目资金落实到村庄整治实施村,并对项目进行跟踪。

宣传部门要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通过言论引导、理论宣传、典型推广等多种形式,迅速掀起整治工作高潮。

(三)加强政策支持。

村庄整治要建立以群众投资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社会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把各渠道资金、物资,统筹安排,捆绑使用,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1、整合利用项目资金。

县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危房改造、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农业、林业、水利、卫生、民宗、计生、文化等项目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向规划村、整治村优先倾斜,捆绑用于村庄整治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部门扶持资金。

结合“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多深入基层、多走入村庄、多了解民意,切实为民服务,为村庄整治工作服务,帮扶单位要根据职能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帮扶,切实解决具体问题。

3、县级匹配补助资金。

县人民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全县村庄整治工作进行补助。

资金采取补助+奖励(规定时限内完成的乡镇在补助的基础上进行奖励)和补助+贴息贷款(改造户享受10000贷款一年贴息,新建户享受20000元贷款一年贴息)的方式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上限每户不超过8000元;进户路、庭院硬化按每平米补助一包水泥,每户补助不得超过2.5吨水泥的标准给予补助。

各乡镇对补助资金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必须结合实际,建立操作性强、能调动群众积极性,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补助实施细则。

(四)加强宣传发动。

各乡镇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活动,要充分发挥村民在村庄整治中的主体作用,调动社会力量投资村庄整治,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农民对庭院内各项改造项目自主申报,自主投资投劳进行改造。

试点工作推开后,村庄整治实行政府引导,自愿申报的原则,拟进行集中整治,享受政府补助的村庄,必须在实施前召开群众大会,有80%以上农户签字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村庄环境整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申报程序、资金拨付程序印发乡镇。

(五)严格考核机制。

县委、县人民政府将村庄整治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进行专项考核,定期对各乡镇村庄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是规划编制执行情况、整治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投入和管理等进行跟踪考核,建立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的动态管理机制和工作情况通报机制,促进村庄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六)建立长效机制。

在村庄整治过程中,实施整治的村庄要结合村规民约的制定与完善,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和公用设施维护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村内卫生清扫、垃圾清运、绿化管护的范围和责任,确保能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和监督的有效机制,调动全体村民参与村庄整治和管理,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2011年村庄整治任务分解表

单位

2011年8月30日

完成户数

12月30日前

完成户数

和平镇

30

200

高镇镇

30

200

长田乡

30

200

大龙乡

20

150

三都镇

20

100

好花红乡

20

150

合计

15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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