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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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安全管理制度
保卫安全管理制度
讨论稿
2014年05月20日发布2014年05月30日实施
版本号:
XDFW-BW01版
目录
第一部分保卫管理制度2
人员安全保卫制度2
外出物品安全管理4
车场安全管理6
巡逻管理制度10
安全监控管理12
员工通道管理14
安全保卫器材管理15
安全保卫档案资料管理16
第二部分应急事件处理预案17
保卫安全应急预案17
(一)客人意外受伤、病危、死亡事件处理17
(二)财物失窃事件处理18
(三)抢劫事件处理18
(四)发现可疑爆炸物品处理18
(五)斗殴事件处理19
(六)台风、暴雨、水渍事件处理19
(七)爆炸事件处理19
(八)中毒事件处理19
(九)恐吓事件(电话、信件)处理20
第一部分保卫管理制度
人员安全保卫制度
一、人员的安全保卫包括重要客人的安全保卫和普通客人、酒店员工的安全保卫。
二、重要客人的安全保卫
1、重要客人是指政府高层领导、社会名人等身份、地位较为特殊的客人。
重要客人到访前一天,总经室填写《重要客人到访通知单》,注明保密等级后送物业服务部经理:
1)绝密:
保密至物业服务部当班安全生产主管及物业服务部经理人员;
2)机密:
保密至物业服务部安全生产主管级及以上人员。
2、物业服务部经理根据总经室签发的《重要客人到访通知单》和保密等级,召开保密级人员专题会议,依照重要客人消费、住宿场所和在酒店内活动所经路线等,制订安全保卫方案报总经室审批。
审批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3、重要客人到访时,禁止酒店知情和保密人员泄密,禁止其他员工打探和传播消息;
4、重要客人到访后,除需物业服务部派员陪同情况外,消防监控中心消防监控员须通过监控屏幕跟踪监控,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通知就近执勤安全生产员。
后者须及时赶赴现场察看及处理,并将查处情况报物业服务部经理;
5、物业服务部经理须全程担负重要客人的安全保卫工作,直至其安全离开。
三、普通客人、酒店员工的安全保卫
1、物业服务部各岗当值人员均有责任为进入酒店的客人和酒店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2、物业服务部须通过监控系统的监控和安全生产员的执勤、巡逻,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如可疑或酒醉人员等);
3、当客人和酒店员工在酒店范围内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安全生产员须迅速果断上前保护,排除险情;
4、物业服务部接到来人或来电求助时,值班负责人须即时派安全生产员迅速赶到现场,帮助求助人员解决求助事项;
5、当已消费客人或酒店员工在酒店周边遭遇抢劫或遭受人身攻击,安全生产员听到求救呼叫时,须迅速组织就近安全生产员赶赴事发地点解救。
如有人员受伤时按本制度第八章“事件处理”相关程序处理。
外出物品安全管理
一、外出物品安全管理包括酒店外出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供应商退货物资的安全管理。
二、酒店外出物品的安全管理:
1、酒店外出物品是指须外修、外借、外调、售出的,具有一定价值的酒店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
2、当酒店上述物品经货物通道(地下室货梯出口)被携带外出时,携带人须持有物品使用或管理部门负责人签认并加盖部门公章的《物品放行条》;
3、安全生产员在核对带出物品名称、数量与《物品放行条》一致后方予放行;核对不符的,报安全生产主管作如下处理:
1)带出人补办手续经再次查验相符后予以放行;
2)带出人不能及时补办手续时,经带出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电话确认、安全生产员逐件登记、带出人签字后予以放行;
3)上述两种情况均不成立时,将携带人连同物品送物业服务部办公室,并报物业服务部值班负责人处理。
三、供应商退货物资的安全管理:
1、供应商退货物资是指申购(使用)或管理部门经验收不合格,须办理退货的物资;
2、供应商携带退货物资经货物通道(地下室货梯出口)外出时,
须持有退货部门负责人或采购部签发的《物品放行条》。
设备试运行过程中不符合使用要求须退货的,供应商同时还须持有使用或管理部门签发的《退货单》;
3、安全生产员核对供应商退货物资与《物品放行条》一致后方予放行;核对不符的,报安全生产主管作如下处理:
1)经补办手续再次查验相符后予以放行;
2)不能及时补办手续的,通知申购(使用)或管理部门或采购部确认、安全生产员登记、带出人签字后放行;
3)上述两种情况均不成立时,将携带人连同物品送物业服务部办公室,并报物业服务部值班负责人处理。
四、所有外出物品检查放行后,当值安全生产员须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并将每天的《物品放行条》移交物业服务部文员处保存备查。
五、各部门负责人的有效签名模式须复印一份送物业服务部,安全生产员据此与《物品放行条》的签名比照确认。
六、所有外出物品如经员工通道被携带外出时,员工通道出口安全生产员须对其检查。
七、除外出物品的安全管理外,酒店各部门使用或管理的物品,由使用或管理部门承担保管责任。
如因保管不慎导致物品被窃时,使用或管理部门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场安全管理
一、车场安全管理包括地面停车场的安全管理和地下停车场的安全管理。
二、地面停车场的安全管理:
1、车辆进入时,车场入口安全生产员向车主发放《停车卡》,开启道闸,指挥车辆入内,同时填写《车辆登记表》;
2、车场内安全生产员指挥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固定停车位。
如车主随意停放或阻塞通道,安全生产员应礼貌予以劝阻,必要时通知安全生产主管前来协调处理;
3、车辆停放好后,安全生产员须检查车身有无破损。
如发现车身破损,须在《车场巡查登记本》上登记,同时要求车主现场核实确认,并提醒车主关好车窗车门、随身携带贵重物品。
4、安全生产员每半小时巡查一次车场:
1)发现闲杂人员逗留时,应礼貌劝其离开。
2)发现客人车窗玻璃或车身等被人为损坏时:
(1)如肇事者被现场抓获,安全生产员将肇事者送交物业服务部暂扣,值班负责人联系被损车辆车主,并协助车主追究肇事者赔偿责任;
(2)如肇事者逃走时,安全生产员报值班负责人的同时,组织就近安全生产员追捕。
追捕抓获时按上述
(1)款处理;追捕未果时报酒店总值处理;
(3)如肇事者未被发现时,当值安全生产员须承担相应安全管理及赔偿责任。
2)发现车门(窗)未关好的:
(1)立即报告安全生产主管,同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消防监控员定点监控未关车窗车辆;
(2)安全生产主管核实后,将情况立即向大堂副理汇报并陪同大堂副理与安全生产员对未关车门(窗)车辆进行检查;
(3)如车内有贵重物品,由安全生产主管统计数量,填写《贵重物品登记表》,经大堂副理、安全生产主管、安全生产员签名确认后,将贵重物品交大堂副理临时保管;
(4)大堂副理填写《贵重物品临时保管收据》交予安全生产主管;
(5)车主取车时,安全生产员向其说明情况,即时通知安全生产主管。
安全生产主管引领车主前往大堂副理处,凭《贵重物品临时保管收据》取回贵重物品。
3)发现车辆碰撞时:
(1)单方碰撞(一方车辆碰撞车场内停放的车辆):
A、安全生产员示意车主停车等候,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主管;
B、安全生产主管须立即赶到现场,填写《车辆碰撞事件登记表》,并请车主签认。
如车主拒绝签认,安全生产主管予以拍照;
C、安全生产主管联系被撞车车主:
a)被撞车车主到场后,双方车主协商处理。
经协商达成一致的,
安全生产主管组织双方签署酒店《停车场车辆碰撞事件车主协商处理声明书》,物业服务部存档。
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安全生产主管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
b)被撞车车主无法联系上时,安全生产主管报物业服务部值班负
责人后,根据被撞车辆损坏程度对维修费用估价(必要时联系车辆定点维修厂家估价),要求肇事车主按估价的2~3倍预留赔偿金额或扣留肇事车辆(属消费常客,经部门负责人书面担保,肇事车主可留下车辆行驶证和联系电话、地址),待被撞车车主联系上后,安全生产主管通知肇事车主,按a)款处理。
(2)双方碰撞(双方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
A、安全生产员立即上前维持现场,防止双方车主发生冲突,并
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主管前来处理;
B、安全生产主管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解,并按前述a)款程序处
理。
5、车主取车离开时,安全生产员须规范指挥车主将车驶离停车位;
6、车辆驶入出口时,安全生产员收回停车卡,开启道闸放行。
如车主丢失停车卡,安全生产员不予开闸放行,并即时报安全生产主
管。
安全生产主管到场后:
1)经确认为熟客熟车时,请车主在登记本上签认后予以放行;
2)如为生客,经查验确认车辆有关证件与车牌号、发动机号一
致时,请车主在登记本上签认后予以放行。
三、地下停车场的安全管理1、车场入口安全生产员在车辆驶入时,取出IC卡送交车主,指挥车辆入内;
2、车辆驶入车场,安全生产员须规范指挥车辆有序停放于固定
停车位,提醒车主关好车门车窗、随身携带IC卡和贵重物品;
3、车场出口安全生产员须通过监视屏监视车场安全状况,发现
可疑情况跟踪录像,同时通知巡逻安全生产员处理;
4、客人在酒店各营业场所消费结帐后,收银员应及时提醒并帮
助客人在IC卡刷卡机上刷卡;
5、当车主欲取车但难以寻找停放车辆时,巡逻安全生产员须主
动帮助车主寻找车辆或调整车位(立体停车时);
6、车主取车驶出停车场出口时,车场出口安全生产员须核对车
辆是否免费,对未消费客人按规定收费;
7、车场出口安全生产员根据车辆出入场对比系统,经确定车、
卡不符或IC卡丢失时不予放行,并即时通知安全生产主管现场处理;
8、安全生产主管赶到现场后,根据情况作如下处理:
1)确认车主所持IC卡是否与同行车主拿错或换车后未换卡。
如是,调换卡后重新读取,图像系统对比一致后放行;
2)确认车主丢失IC卡时,须要求车主赔偿IC卡制作工本费100元,同时:
(1)经确认为熟客熟车时,请车主在登记本上签认后予以放行;
(2)如为生客,经查验确认车辆有关证件与车牌号、发动机号
一致时,请车主在登记本上签认后予以放行。
3)上述两种情况均不成立,应请车主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并将车主送物业服务部办公室。
物业服务部值班负责人核实对方有偷车嫌疑的,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巡逻管理制度
一、巡逻内容包括:
1、酒店内部治安防范巡逻,确保酒店正常经营秩序;
2、酒店内外设备(施)和维修改造工程的巡查,保证设备(施)安全完好,防止人为破坏。
二、巡逻方式及路线:
物业服务部实行每天24小时巡逻制,由两名安全生产员按酒店规定的巡逻路线、时间,从地下室到天面采取螺旋式往返步行方式逐层巡逻,经过巡更器时,须刷IC卡确认巡到时间。
三、安全生产员在巡逻中:
1、观察往来行人及其所携带物品,发现行迹可疑人员时,须即时通知消防监控员跟踪录像,同时报安全生产主管处理:
1)如可疑人员在公共区域,携带有攻击性物品且有作案倾向时,安全生产主管须带安全生产员及时上前制止,当场收缴物品,并连人带物送交公安机关查处。
2)如可疑人员进入营业区域,须即时联系营业部门负责人或值班负责人跟踪监视,同时双方保持联络。
如发现可疑人员携带有攻击性物品且证实有作案倾向时,营业部门须即时通知物业服务部,后者按1)款处理。
2、发现外来推销人员、闲杂人员及精神病患者、乞丐等,须拦截其禁止进入酒店范围。
3、发现打架、斗殴、盗窃、抢劫、中毒等事件发生时,立即报告安全生产主管,并按本制度第八章“事件处理”执行。
4、发现酒店内、外设备(施)(含在建工程、维修改造工程)被损坏时:
1)属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无法查证时,安全生产员须填写《巡逻记录表》(见附件九),并及时通知工程部处理;
2)属人为损坏并当场抓获时,安全生产员将肇事者送交物业服务部办公室,值班负责人视情况书面报总经室处理。
如肇事者逃逸,安全生产员须即时追捕。
5、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时,须及时向安全生产主管汇报。
安全生产主管接报后到现场查处(见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闻到特殊气味(臭味、异味或焦糊味等)时,须寻找气味源头,并视情况予以处理。
发现火情时按《火警处理程序》(见酒店《消防管理制度》);
7、夜班安全生产员还须检查商铺内是否有人员留宿。
如有,须劝其离开。
对劝告不听的,须即时报告安全生产主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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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管理
一、安全监控管理
1、除车场外,酒店消防监控中心监控区域还包括消防通道、酒店出入口、电梯口、员工通道、货物通道、客房通道、收银台等部位;
2、消防监控员实行24小时值班,通过监控屏幕对监控范围内的情况实施安全监控;
3、监控中发现可疑人员时,须跟踪录像:
(1)如在经营区域内,须及时通过电话通知所在部门值班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主管到现场核查;
(2)如在非经营区域内,须及时通过对讲机通知就近安全生产员到现场核查;
(3)核查后,按本制度第五章“巡逻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4、监控中发现外来推销人员、闲杂人员或精神病患者、乞丐等进入酒店范围时,即时通知就近巡逻安全生产员拦截并将其带离。
二、安全监控录像带(碟)管理
1、安全监控录像带(碟)分为普通和重要两类,由安全生产主管专管;
2、消防监控员按分类填写《录像带(碟)保管登记表》普通带(碟)保存期为一个月,重要带(碟)保存期至少为三个月,三个月以上的由物业服务部经理视情况确定;
3、录像带(碟)保存期内,未经物业服务部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带出或查看;
4、录像带(碟)超过使用期限或不能正常使用时,消防监控员须及时向安全生产主管汇报,后者根据需要填写《申购单》(按《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执行)或直接从仓库领用;
5、酒店各部门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须查看监控录像带(碟)时,须填写《安全保卫资料借(调)阅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签认、物业服务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看;
6、公安、消防机关因公需调阅、借阅录像带(碟)时,物业服务部须填写《安全保卫资料借(调)阅登记表》,报总经室批准、借阅单位签认后,属调阅的,物业服务部复制一份交调阅单位;属借阅的,物业服务部须督促借阅单位按期归还。
员工通道管理
一、下列情况下须使用酒店员工通道:
1、酒店所有员工上下班时;
2、外单位人员或集团各控股企业员工往来工作联系时;
3、应聘人员前来酒店应聘时;
4、施工人员进入酒店内部施工时;
5、其它必须使用员工通道的情况。
二、物业服务部在员工通道出入口处设置固定岗,实行24小时值班。
三、安全生产员对携袋(包)外出者进行抽查,通行人员须予以配合。
对不配合检查的,安全生产员通知安全生产主管前来处理:
1、证实未携带酒店物品外出的,经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签认后送人力资源部作扣分处理;
2、经查证有偷窃酒店财物嫌疑的,须连人带物送物业服务部办公室核实后报总经室处理。
安全保卫器材管理
一、安全保卫器材指消防监控中心的安全监控设备和对讲机等。
二、消防监控中心设备的控制与管理由物业服务部消防监控中心使用和管理。
涉及设备的维修、保养、更新事宜等,按酒店相关制度执行。
三、对讲机的使用和管理
1、对讲机仅限于物业服务部员工执勤使用;
2、对讲机须严格按《对讲机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
3、对讲机须随身携带,严禁转借、拆卸或调改频道;
4、对讲机须固定编号,避免混淆或遗失。
5、对讲机属酒店固定资产。
物业服务部须对使用的对讲机建立《通信器材台帐》(见附件十二),涉及对讲机的维修、保养、年审、
更新事宜等,按酒店相关制度执行。
安全保卫档案资料管理
一、酒店安全保卫档案资料包括酒店布局概况和安全保卫重点及要害部位的图纸等。
二、除安全监控录像带(碟)外,酒店安全保卫档案由物业服务部文员统一管理。
安全保卫档案的分类、立卷、归档、保管、更新和销毁工作按酒店《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三、相关部门需查阅安全保卫档案时,须填写《安全消防档案资料借(调)阅登记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物业服务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阅。
属借阅的,须按时归还。
第二部分应急事件处理预案
保卫安全应急预案
一、事件是指物业服务部安全生产员通过执勤巡逻、消防监控中心监控或经酒店员工(或他人)发现并发生于酒店范围内,对酒店利益或声誉带来损害,对客人或员工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或伤害的事件。
二、对安全生产员在执勤巡逻、消防监控中心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可疑人(物),按本制度前述各章有关规定处理。
三、安全生产员在巡逻中或通过消防监控中心监控以及各营业部门营业时发现、发生的以下事件,其处理程序为:
(一)客人意外受伤、病危、死亡事件处理
1、酒店员工发现意外受伤客人,须即时通知医务室和物业服务部——医务人员和安全生产主管或值班负责人赶到现场——医务人员初诊为轻伤的,就地对其治疗;
2、受伤严重或病危客人,医务人员采取基本急救措施——值班负责人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指派人员与酒店医务人员陪护救治——酒店医务人员代办就医手续——值班负责人报告酒店总值——通知病危客人所在单位及其亲属——酒店陪护人员与病人所在单位及亲属办理交接手续(含医治费用);
3、经医院抢救无效确认客人死亡时,酒店陪护人员与医院确证病人死亡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酒店总值或总经室——公安人员或客人单位人员及其亲属到达后,物业服务部协助酒店总值或总经室向死亡客人单位及其亲属说明情况,并配合公安人员做好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物业服务部将事件经过及处理情况书面报总经室。
(二)财物失窃事件处理
物业服务部接报后,值班负责人须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并保护现场——听取事主陈述经过,填写《失窃调查登记表》——视情况应事主要求报案——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其做好调查工作——物业服务部将事件经过报总经室。
(三)抢劫事件处理
物业服务部接报后,值班负责人立即调集人员抓捕嫌疑人,同时拨打“110”报案——公安人员到达后协助抓捕——物业服务部将事件经过书面报总经室。
(四)发现可疑爆炸物品处理
物业服务部接报后,值班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员迅速赶赴现场确认——疏散无关人员,警戒现场——拨打“110”报警,报酒店总经室或总值——公安人员到场后,协助处理爆炸物品和事故调查——物业服务部将事件调查处理经过书面报总经室。
(五)斗殴事件处理
物业服务部接报后,值班负责人带安全生产员赶到现场——制止斗殴,控制场面,疏散无关人员——拨打“110”报警(视情况),报酒店总经室或总值——协助公安人员处理——核实酒店财物损失情况,提请公安机关追索双方赔偿责任——物业服务部将事件书面报总经室。
(六)台风、暴雨、水渍事件处理
物业服务部接到台风、暴雨讯号后,即时报酒店总值——酒店总值向总经室报告——酒店总值根据总经室指示宣布酒店进入紧急状态——总经室组建临时抢险指挥中心——启动临时抢险应急程序——物业服务部在台风、暴雨过后将抢险经过和酒店财物损失情况书面报总经室审批——相关部门按审批意见办理。
(七)爆炸事件处理
物业服务部接报后,值班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员赶赴现场,抢救伤亡人员、疏散无关人员,警戒现场(如现场仍有险情隐患,值班负责人须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排除险情)——即时报总经室,按总经室意见办理——物业服务部将事件经过书面报总经室。
(八)中毒事件处理
发生中毒事件部门值班负责人立即通知酒店医务室和物业服务部——配合医务人员紧急救护中毒人员——物业服务部值班负责人拨打“120”求救,保护现场,报酒店总经室或总值——发生中毒事件部门派人陪同伤员到医院救治,办理救治手续——发生中毒事件部门值班负责人协助酒店总经室调查中毒原因(需报案时,酒店相关人员协助公安人员调查)——物业服务部将事件经过书面报总经室。
(九)恐吓事件(电话、信件)处理
酒店任何部门、员工收到恐吓电话(信件)后,立即报(交)物业服务部——物业服务部根据举报线索,经初步排查后向公司总值报告——总值向总经室报告——物业服务部根据总经室指示或内部处理或向公安机关报案——物业服务部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物业服务部将事件调查处理经过报总经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