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文言文常用介词初探复习过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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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文言文常用介词初探复习过程

中学文言文常见介词初探

江夏区郑店中学杨竞

一.古代汉语介词的演化

古汉语介词多是由及物动词虚化而成的一类词,它仍然带有及物动词的特点,即要带宾语。

在有些情况下及物动词的宾语可以隐含,但介词的宾语较少隐含,因为介词的语法功能就是组成介宾结构,把自己的宾语引介给谓语的核心,从而表达种种复杂的语法及语义关系。

例如:

(1)屠惧,投以骨。

(《聊斋志异·狼》)

——屠户很害怕,便把骨头扔给它们。

(2)随园主人授以书而告之曰:

“书非借不能读也。

”(《小仓山房文集·黄生借书说》)

——随园主人把书借给(他)并告诉他说:

“书不是借来的就不可能认真地去读啊。

”)

(3)余将告于莅事者,更若役,复若赋,则何如?

(《唐柳先生集·捕蛇者说》)

——我将(把你说的这些话)告诉给主管这件事的地方官,更换你的差使,恢复你的赋税,怎么样?

这三个例句中的及物动词“投”“授”“告”的宾语,在特定的语境下都隐含了。

古代汉语介词既然是由及物动词虚化而来,因此有些介词仍然保留着它们的动词性质,即表示动作行为,带宾语。

例如:

(1)(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臣,臣之客欲有求于臣,)皆以美于徐公。

(《战国策•邹忌讽齐王纳谏》)

——都认为我比城北徐公美。

(2)我以日始出时去人近,而日中时远也。

(《列子•两小儿辩日》)

——我认为太阳刚刚出来时距离我们近,而太阳正当空时(就距离我们远了。

(3)人之为学有难易乎?

(《白鹤堂诗文集•为学一首示子侄》)

——人们求学有困难的和容易的吗?

(4)(能以径寸之木,)为宫室,器皿,人物。

(《虞初新志•核舟记》)

——雕刻成宫室、器具、人物。

这四个例句中的“以”“为”都是及物动词,仍然保留着它们的动词性质。

古今汉语介词的系统性基本上一致,但是某些介词的用法和介宾结构所处的语法位置古今是有差异的。

古代汉语的介词有两类:

第一类主要有“于(於、乎)”“以”“因”“由”“自”“与”“之”,这类介词的主要特点是所带宾语基本上是名词性的,带谓词性宾语是个别现象;第二类主要有“纵”“虽”“如”“苟”“令”“倘”“即”“设”“假”“使”,这类介词的主要特点是只能带谓语性宾语。

第二类介词过去学术界一般认为是连接偏正复句中的从属分句的连词,到目前为止,仍然是见仁见智,而且现代汉语系统一直都视其为连词,为了与现代汉语词类学的分类保持一致,这里不做研究。

因此,用来做介词宾语的只要是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与介词一起组成介宾结构,作动词或形容词的状语或补语,引介时间、处所、目的、原因、方式、对象等等。

二、古代汉语几个常见介词用法例析

古代汉语常用的介词有“于(於、乎)、以、为、由、自、从、向、在、用、被”等,这些介词的常见用法大部分都保存在现代汉语里,掌握起来并不困难。

下面主要就中学语文课本中用法比较复杂、古今差异较大的几个常见介词“于(於、乎)”、“以”、“为”的用法作一些例析。

介词“于(於、乎)

(一)“于”的用法例析

“于”和“於(读wū)”在上古并不同音,但作为介词,它们之间的差别主要在书写形式。

甲骨文中只用“于”不用“於”,先秦一些古籍如《左传》、《荀子》等,“于”、“於”并用,战国以后的古书则多写作“於”。

汉字简化后,“於”又简化为“于”。

“乎”字的上古音与“于”相近,除经常作为语气词外,还常作介词用,用法基本上和“于”一致。

介词“于”可以引介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时间、对象、主动者和原因,还可以引介跟性质和状态的程度有关的比较对象。

其用法主要有五种。

第一种用法是引介处所、时间,和现代汉语的某些介词如:

“从、在、向、对”有些不同。

就是“于”字的含义较宽泛,它只引介动作行为的处所、时间,而不包括方向。

所以我们在理解文意和翻译时,就要根据它所引介的处所和动词谓语的关系,选择适当的现代汉语的介词。

例如:

1.亮见权于紫桑(《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诸葛亮在紫桑进见孙权。

2.战于长勺。

(《左传•庄公十年》)

——在长勺打仗。

3.子墨子闻之,起于鲁。

(《墨子•公输》)

——墨先生听到这件事,马上从鲁国动身。

4.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

(苏轼:

《石钟山记》)

——我刚心里动了动想要回去,然而很大的声音就从水上想起来。

以上四例均引介动作行为发生的处所。

例1、例2“于”相当于“在”;例3、例4“于”相当于“从”。

引介处所的介宾结构一般都位于谓语核心之后。

5.生乎吾前。

(韩愈:

《师说》)

——在我前头出生(的人)。

6.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

(诸葛亮:

《出师表》)

——在兵败的时候我接受了任命,在危难的关头我奉命出使。

7.子于是日哭,则不歌。

(《论语•述而》)

——孔子在这一天哭泣过,就不再歌唱。

这三例都是引介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于”相当于“在”。

第二种用法是引介于事对象(于事指施事、受事以外的相关对象)。

例如:

                            

1.告之于帝。

(《列子•愚公移山》)

——向天帝报告这件事。

2.青,取之于蓝。

(《荀子•劝学》)

——青颜色是从蓝草里提取出来的。

3.今为君计,莫若遣腹心自结于东,以共济事业。

(《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现在为您着急想,不如派遣一个亲信的人自动地去跟东吴结成联盟,来共同完成当代的大事业。

这三例都是引介与事对象,“于”分别相当于“向”、“从”和“跟”。

  第三种用法是引介动作行为的主动者。

现代汉语表示被动意义,常使用“被”,而文言文中被动意义的表达常用的方法之一是使用介词“于”,引介动作行为的主动者。

例如:

1.郤克伤于矣。

(《左传•成公二年》)

——郤克被箭射伤了。

2.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

(《史记•屈原列传》)

——所以在宫内被郑袖迷惑,在外又被张仪欺骗。

3.不拘于时,学于余。

(韩愈:

《师说》)

——(他)不被当时的不良风气束缚住,跟我学习。

例1、例2中的“于”都表示被动的意义,引介动作行为的主动者,相当于“被”。

例3中的第一个“于”字表示被动,理解为“被”或“受”;第二个“于”字表示“跟”或“向”的意义。

第四种用法是引介情况比较的对象。

文言中,这种表示比较的用法在古书中一般只用“於”和“乎”,很少用“于”。

由于表示比较,一般只放在形容词谓语的后面。

它的意义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比”,但在句中的位置不一样,“比”和它的宾语要放在形容词谓语的前面作状语。

例如:

1.苛政猛于虎也。

(柳宗元:

《捕蛇者说》)

——苛酷的统治比老虎还要凶狠啊!

2.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司马迁:

《报任安书》)

——人总是要死的,有的就比泰山还重,有的就比鸿毛还轻。

3.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荀子•劝学》)

——冰,是水结成的,但是比水还要凉。

4.其闻道也,固先乎吾。

(韩愈:

《师说》)

——他懂得道理本来就比我早。

以上四例中的“于(於)”“乎”引介动作行为的比较对象,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比”。

第五种用法是引介情况或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

文言文中,由“于”组成的介宾结构用在形容词谓语或动词谓语的后面,还可以引介情况或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由于”或“因为”。

例如:

1.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孟子•告子下》)

——这样人们才会明白因为忧患而图谋生计,因为安乐而导致死亡的道理。

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韩愈:

《进学解》)

——学业精通由于勤奋,荒废由于玩乐;为人行事成功由于深思熟虑,失败由于随随便便。

例1“于”用在动词谓语的后面,例2“于”用在形容词谓语的后面,都是引介原因。

(二)“于”的省略

介词“于”,在句中有时可以省略。

例如:

1.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然不自意能先入关破秦,得复见将军于也。

(《史记•项羽本记》)

——将军(从)河北打仗,我(从)河南打仗,然而我自己也没有想到能够先进关打败秦国,在这个地方又能够和将军见面。

“河北”,“河南”都不是“战”的宾语,而是“战”的补语,因此可以认为是省略了介词“于”。

2.元年,号令一出()太后。

(《史记•吕后本纪》)

——元年,一切号令都是(从)太后那里发出。

“太后”不是“出”的宾语,而是它的补语,所以可以看作是省略了介词“于”。

3.荆州之民附操者,逼()兵势耳,非心服也。

(《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荆州的百姓依附曹操的,是(被)兵势所逼罢了,不是心服曹操啊。

“逼兵势”不是“逼迫兵势”的意思,而是被兵势所逼迫,所以引介主动者的介词“于”显然是省略了。

(三)“于”的分辨

“于”及其介宾结构在句子中充当什么成分,很容易分辨,当它在谓语中心词前面就是做状语;当它在谓语中心词后就是做补语。

“于”引介的是处所、时间、与事对象、比较对、原因,还是行为的主动者,这个问题的分辨方法,首先要看谓语中心的词类。

当谓语中心词是动词的时候,“于”引介的是动作发生的处所、时间或是行为的主动者;当谓语中心词是形容词的时候,“于”引介的多是比较对象,或原因。

其次是要看“于”的宾语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当“于”的宾语是表示处所、时间的词的时候,那么大多数就是引介动作行为发生的处所、时间;当“于”的宾语是人,或能发出动作的物的时候,那么大多数是引介动作行为的主动者。

“于”引介与事对象的分辨问题,我们要把谓语中心词的具体内容和上下文意结合起来考虑,看一看全句是不是被动句,如果不能成为被动句式,那么就是引介的与事对象*(即与动作相关的对象)。

否则就是引介的行为主动者。

(例句见“于”的用法例析第二种和第三种。

介词“以”

“以”字本来是一个动词,意思是“用”“以为(认为、觉得)”例如:

1.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

(《论语•宪问》)

——齐桓公之所以能够吞并许多诸侯国,而不用一兵一卒,是因为管仲的力量啊。

2.老臣以媪为长安君计短也。

(《战国策•触龙说赵太后》)

——我觉得你替长安君打算得不长远。

以上两例都是“以”用做动词,分别是“用”、“认为”的意思。

但更常见的是用作介词。

(一)介词“以”用法例析

介词“以”的用法比较复杂,作为介词,它后面一定是带一个名词或词组,组成一个介宾结构,用来修饰谓语核心,可在谓语核心之前,也可在谓语核心之后。

引介动作行为的凭借、时间、原因。

常见的用法有以下四种。

第一种用法是引介动作行为的凭借。

相当于现代汉语里的“用、拿、把、凭”等。

“以”的宾语可以是具体的事物,也可以是抽象的事物。

例如:

1.徐以勺酌油沥之。

(欧阳修:

《卖油翁》)

——慢慢用勺子舀起油,灌进葫芦里。

2.不用,则以纸贴之。

(沈括:

《活板?

》)

——不用的时候,就拿纸条贴在上面(做标记)。

3.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

(《列子•愚公移山》)

——凭(您)残存的年月剩下的力气,还不能拔掉山上的一根细草。

4.以区区百人,投身大敌。

(徐珂:

《冯婉贞》)

——把很少的一百个人,投进很大的敌群里。

以上例1、例2是引介工具,例3、例4是引介条件,分别相当于现代汉语里的“用”、“拿”、“凭”、“把”。

第二种用法是引介时间。

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于”、“在”。

例如:

1.文以五月五日生。

(司马迁:

《孟尝君列传》)

——田文在五月五日出生。

2.武以始元六年春至京师。

(《汉书•苏武传》〉

——苏武在汉昭帝始元六年春到达京都。

第三种用法是引介涉及的对象。

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把”。

例如:

1.今以钟磬置水中。

(苏轼:

《石钟山记》)

——今天把钟磬放在水里。

2.具以沛公言报项王。

(《史记·项羽本纪》

——把刘邦的话全部报告给项羽了。

这两例中的“以”及其介宾结构,分别修饰动词“置”、“报”,引介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

第四种用法是引介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

“以”引介原因时,相当于“因”、“因为”、“由于”等,其宾语一般是谓词性成分。

例如:

1、以其勇而闻于诸侯。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廉颇)由于他的勇气,而闻名于诸侯。

2、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范仲淹:

《岳阳楼记》)

——不因外物的好坏和个人的得失或喜或悲。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

(柳宗元:

《小石潭记》)

——因为它的环境太冷清了,不能常时间地呆在那里,于是记下当时的情景就离开了。

4、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

(《史记·陈涉世家》)

——扶苏因为多次进谏的缘故,皇上派他到外边去带兵。

以上四例,都是引介原因,“以”可译作“因为”。

(二)“以”的宾语提前与省略

有时为了强调介词“以”的宾语,可以把它提到“以”的前面,有时还可以隐含。

例如:

1、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

(《论语·公治长》)

——他聪明而好学,不把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看作羞耻,因为这称他为“文”。

2、一以当十(《史记·项羽本纪》

——用一个抵挡十个。

3、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孟子·寡人之于国也》

——在五十亩住宅场地上种上桑树,五十人可以凭借(它)穿上丝织品的衣服。

4、可以()一战。

(《左传·曹刿论战》

——可以凭(这个条件)打一仗。

5、河曲智叟亡以应。

(《列子·愚公移山》

——河曲智叟没有(什么话)可以拿来回答。

以上例句中,例1、例2中是“以”的宾语前置。

例3、例4、例5都可看作是宾语的隐含(省略),隐含的宾语大都在上文中不远的地方出现过,在“以”后再出现就显得重复了,因此,“以”后宾语的隐含是有条件的。

我们今译时,往往需要补足一个代词性的东西。

如“亡以应”就是“没有什么话拿来回答”,省略了“什么话”这类代词性的东西。

(三)“以”的分辨

介词“以”各种用法的分辨,一般说来还是比较容易的。

“以”后面总要有一个名词或词组,组成一个介宾结构,来修饰动词谓语。

所以我们只要看到“以”后有名词或词组,而全句只有一个动词时,那么“以”就是介词。

当“以”的宾语承前省略,紧接其后的是动词而不是名词,这时只要我们注意一下“以”的前面是不是还是个动词,若不是,“以”就是介词,若是,“以”就是连词。

介词“为”

(一)“为”的用法例析

介词“为”(读wèì),相当于“替”、“给”或“因为”。

它构成的介宾结构只能放在谓语动词之前作状语。

引介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目的、原因、主动者。

其主要用法有四种。

第一种用法是引介涉及的对象。

例如:

1、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

(《墨子·公输》

——公输替楚国建造云梯这种作战器械。

2、秦王为赵王击缶。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秦王给赵王击瓦盆。

以上两例中,“造”、“击”涉及的对象分别是“楚国”和“赵王”,“为”可译为“替”、“给”。

第二种用法是引介动作行为的目的。

“为”相当于现代的“为”、“为了”等。

例如:

1、始知文章和为时而著。

(白居易:

《与元九书》)

——这才懂得文章是为了适应时代而写的。

2、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

(《孟子·鱼我所欲也》

——今天却为了华美的住宅而接受它。

例1、例2中的第一个“为”都是引介目的的介词。

第三种用法是引介原因,可译作“因为”。

例如:

1、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荀子·天论》)

——大自然的运行变化是有规律的,不会因为统治者的不同而存在或消亡。

2、非为织作迟。

(《乐府诗集·孔雀东南飞》)

——不是因为我织得慢。

这里的“为”都是“因为”的意思。

第四种用法是引介主动者。

“为”作为介词,常用来表示被动意义,引介动作行为的主动者,相当于“被”,例如:

1、山峦为晴雪所洗。

(袁中道:

《满井游记》)

——山峦被融化的雪水洗过。

2、其印为予群众所得,(《梦溪笔谈·活板》)

——那些活字模被我的侄子们得到了。

3、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

(苏洵:

《六国论》)

——有如此强大的国势,却被秦国一贯的暴力所挟制。

这里,“为”分别引介了“晴雪”、“予群众”和“秦人积威”。

(二)“为”后宾语的省略

介词“为”的宾语有时也可以省略,这类宾语常常是“之”、“我”、“此”等代词,一般从上下文可以看出。

例如:

1、愿为()市鞍马。

(《乐府诗集·木兰诗》)

——我愿替(父亲出征)去买马和马具。

2、烦大巫妪为()入报河伯。

(《史记·西门豹治邺》)

——麻烦大巫婆为(这件事)去报告河神。

这两例中的“为”后都省略了“此”这样的代词,在翻译时需要补出来。

(三)“为”的分辨

分辨介词“为”也不是很困难的事情,只要看它后面还有没有别的动词,若有别的动词,一般来说“为”就是介词,若没有就是动词,若“为”在句末,一般是语气词。

三、古今介词的语法联系与差别

古今汉语介词的系统性基本上一致,但是某些介词的用法和介宾结构所处的语法位置古今是有差异的。

这里以“于”、“以”、“为”三个介词为例作一比较。

(一)用法联系与差别

1、介词“于”用于引介处所、时间,现代汉语里还一直沿用。

例如:

“写于北京”、“寓教于乐”、“成立于一九四九年”、“于上午抵达武汉”等,但在古汉语里,比较宽泛,它只引介处所、时间,而不含方向。

介词“于”有时可以隐含,古代作品中有时“乎”同“于”的作用完全一样,而现代汉语里很少见。

2、介词“于”引介与事对象的用法,现代汉语里也常见。

例如:

“献身于教育事业”、“有利于各国人民”等。

但不用“乎”。

3、介词“于”引介比较对象的用法,现代汉语里有时也使用。

例如:

“党的利益高于一切”。

4、介词“于”引介主动者和原因的用法,现代汉语中基本上不用了。

5、介词“以”的用法,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高。

例如:

“两天以后”(时间)、“以失败而告终”(原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优良的环境吸引外商”、“以公路为界”(凭借)等。

此外,成语还保留了介词“以”的宾语提前的用法。

例如:

“一以当十”、“夜以继日”等。

“可以”在古代汉语中是“可以之……”的省略,这种用法在现代汉语中已经完全消失,现代汉语里的“可以”是一个能原动词。

6、介词“为”引介对象、目的、原因、主动者的几种用法,现代汉语中基本都可以看到,但使用范围较小,频率较低。

例如:

“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不为情而动心”、“为生活所迫”等。

(二)介宾结构所处语法位置的差异

1、介词“于”及其介宾结构,在句子里充当状语或补语,用在动词或谓词性词组的前边或后边,其补语在现代汉语中一般都要移作状语。

例如:

“战于长勺”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在长勺打仗”;“生乎吾前”应翻译成“在我前头出生”;“告之于帝”要译成“向天帝报告了这件事”;“业精于勤”就是“学业由于勤奋而精通”;“寒于水”如果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比水寒”;“伤于矢”译成现代汉语就是“被矢伤”。

2、介词“于”在古代汉语中引介处所时,有时可以隐含(省略),让处所名词直接用在谓语动词或动宾词组的后边作补语,这在现代汉语中是很少用的,例如“林尽水源”等于说“林尽(于)水源”,即“桃花林到水源为止”;“然足下卜之鬼乎”等于说“然足下卜之(于)鬼乎”,即“可是您向鬼神问过这件事吗”。

3、介词“以”及其介宾结构,可以在谓语核心之前,也可以在谓语核心之后,在句子里充当状语或补语,这和现代汉语大体上是一致的。

但也有少数情况在译成现代汉语时需要在语序上作微调,使其更符合现代汉语习惯。

例如:

“具以沛公言报项王”,如果译成地道的现代汉语就是“把刘邦的话全部(具)报告给项羽了”。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介词“以”的宾语,在古汉语中,可以提到“以”的前面,有时还可以隐含。

例如:

“一以当十”就是“以一当十”;“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聊斋志异••狼三则》)”等于说“盖以(假寐)诱敌”即“才认识到前面的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这种办法来引诱对方”。

4、介词“为”的介宾结构所处的语法位置完全与现代汉语一致,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总之,古今汉语介词的系统性是一脉相承的,既有其传承性,也有发展变化。

无论是在介词的用法上,还是在介宾结构所处语法位置上,古今汉语都有些细微末节的差异,但是,只要我们在学习的时候,留心观察,认真思考,仔细比较,就不难发现和掌握其中的区别,学好古代汉语也就成了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主要参考文献:

1、张双棣:

《古代汉语知识教程》,北大出版社,2005年

2、王力:

《古代汉语》,中华书局出版社,1984年

3、郭锡良:

《古代汉语》,北京出版社,1986年

4、《古代汉语常用字字典》,商务印书馆,1998年

5、张之强:

《古代汉语语法知识》,北京出版社,1980年

6、高庆赐:

《古代汉语知识六讲》,湖北人民出版社,1979年

7、韩昌森:

《少年文言知识十讲》,少儿出版社,1986年

8、于在春:

《文言散文的普通话翻译》,上海教育出版社,1980年

9、原建平:

《文言文全解》,人民日报出版社,2005年

10、《中学语文课本》,人教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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