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定额工程费用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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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定额工程费用标准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
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HEBGFB-1-201)2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冀建市〔2012〕406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颁布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
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满足工程建设计价的需要,我厅组织
编制了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
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
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河北省
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河北省建筑、安
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2012计价依据),现予颁布,自
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原颁发的计价依据及2010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
项目消耗量定额》自2012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在建工程,2012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消耗量调
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规定调整。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按照我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
2012计价依据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请在执行中认真
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臻完善。
二。
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1总说明5
2费用项目组成6
3规费计取方式10
4有关规定12
5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13
5.1
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13
5.2
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17
5.3
市政工程费用标准
19
5.4
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21
5.5
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
22
6工程计价程
.24
附录1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
知》(建标〔2003〕206号).25
附录2住建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29
附录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市〔2012〕386号).•39
附录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安装概算定额等计价依据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冀建市〔2012〕408号)45
附录5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的通
知》(冀建质〔2011〕756号)47
附录6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冀建质〔2012〕195号)48
附录7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7〕315号)50
附录8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建法〔2006〕003号)55
1总说明
1.0.1《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
标准)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
用计取。
1.0.3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
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
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
料。
1.0.4本标准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
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
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
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1.0.5本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用标准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
编制最高限价和标底时,按本标准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
水平和工程实际参考本标准计取。
1.0.6本标准中的规费费用标准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结合全省施工企业实际情况测定,规费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
1.0.7本标准包括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及其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
准。
2费用项目组成
2.1项目组成
2.1.1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
金四部分组成。
2.2直接费
2.2.1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2.2.2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
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2.2.3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
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
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
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
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
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
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
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
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及损耗费用。
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
⑵材料供销综合费;
⑶材料包装费;
⑷材料运输费;
⑸材料采保费;
⑹其他损耗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
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
(2)大修理费;
(3)经常修理费;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5)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
(7)其他费用。
2.2.3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
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具体见建筑、
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关章、节、项目。
2.3间接费
2.3.1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2.3.2规费是指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
和计提的费用(简称规费)。
内容包括:
1.社会保障费
⑴养老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⑵医疗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⑶失业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⑷生育保险: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⑸工伤保险: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教育经费:
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
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4.3.3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
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
保护费等。
2.办公费:
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
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
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
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
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
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
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
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
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
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
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
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财产保险费:
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9.财务费:
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0.税金:
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11.其他:
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服务费、民兵预备役工作经费、残疾人保证
金、河道维护管理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排污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