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市场物业管理局职责与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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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市场物业管理局职责与管理制度

 

 

惠来县市场物业管理局

 

 

职  责

一、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市场物业开发和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各类市场的规划,主管、负责审批报批市场建设项目的业务,并根据县政府的决定组织实施。

做好市场开发、建设和配套工作,负责老市场及设施的改造。

批准临时性集贸市场设置,提供配套服务,组织实施管理。

(三)、实施对市场日常事务和物业的管理,做好市场招商招租、摊位安排、收取临时摊位服务配套费、租金收取、商品摆买、保安、消防、供水、供电、卫生等日常事务。

清理整顿占街为市,占道集贸,规范市场交易秩序。

(四)、做好市场设施、器材的维护和完善工作,组织开展市场服务。

(五)、管理局属下企事业单位,领导和指导属下企业单位拓展经营渠道。

二、各股室主要职能

(一)人秘股职责

负责局机关行政及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局的党务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系统人事管理工作,做好人事教育、考核、培训、工资、福利、任务工作;负责局资料、文档、统计工作,及时上报、传达有关文件信息;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指导;负责协调内外及部门关系,参与局重大问题的决策及内容记录;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印发规章制度及各项规范性文件。

(二)物业管理股职责

负责规划市场合理布局、论证,参加市场的培育,市场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业务;负责各类商品市场的登记及档案管理,统计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文明市场活动;实施对市场日常事务和物业管理、协助做好市场招商招租,摊位安排;制定市场租金收到标准,规划商品摆卖;管理和指导属下单位做好保安、供水、供电和卫生工作。

(三)基建管理股职责

负责市场建设项目的调研、论证,规划设计和建设资金的预算、核算,实施工程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负责对老市场的改造,设施配套及维修;负责对市场摊位的规划和设置等工作。

(四)监察股职责

负责全系统的监察和信访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负责宣传法律、法规和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负责起草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等文件。

(五)财务股职责

负责组织局和属下基层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指导日常财务核算工作,参与研究拟订财务计划、财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全系统的财务收支核算、年度预算及年终决算;检查监督有关财务纪律、财纪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基层单位的资金上缴情况,加强资金统一使用管理;负责票证的印制、发放和管理等工作。

(六)安全生产管理股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检查、督促;负责对基层单位的安全培训;负责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配合上级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等工作。

(七)工会职责

向职工代表大会负责,维护职工法权益;负责组织指导健全工会组织,完善工会制度,发挥工会作用;关心职工生活,反映职工心声,为职工排忧解难;承办领导及上级工会交办的事务。

 

各项规章制度

工作职责

惠来县市场物业管理局是全县市场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场开发、市场服务和清理整顿街道乱摆乱放,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各类市场的统一规划、审核、审批、登记、发证等工作;

二、组织开发建设市场,申报市场的开办、变更,完善、维护市场设施,管理市场物业、优化市场环境和交易条件;

三、负责市场的招商招租、安排市场摊位,规范市场商品摆买;

四、负责市场卫生、场容场貌以及供水、供电等维持市场营运的事务性工作;

五、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建立市场防火制度和防火队伍,管理好市场防火的各项工作;

六、提供购销服务和市场行情信息,并组织市场内各种公秤的服务工作;

七、制定市场日常事务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处理违反市场日常事务管理的违章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八、落实市场规范化管理、创建文明市场的各项具体工作;

九、保证市场有效运行,搞活市场营销;

十、收取市场租金和市场管理费、服务费;

十一、清理整顿占街为市、占道集贸等乱摆摊点,把一切上市的农、副、渔和肉类产品归类进入市场交易;

十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干部工作守则

一、必须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二、必须廉洁奉公,照章办事、不徇私、不受贿;

三、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意见,重大事情必须集体讨论决定;

四、必须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克服官僚主义和办事拖拉等不良现象;

五、领导干部之间必须团结协作,相互“补台”。

同时处理好与上下级之间、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六、必须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守财经纪律,努力增收节支,不准挥霍公款,奢侈浪费,不准假公济私。

 

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建立一支文明、廉洁、勤政、高效的管理队伍,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应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二次,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定。

二、每次学习由各单位领导安排,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三、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市场经济知识》等,以及先进人物事迹。

四、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分组讨论、个人自学等方式。

学习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做好笔记。

五、集中学习时,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记录和考勤登记。

六、学习时原则上不允许缺席或请假,确有事要事先请假,事后要加以补课,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考勤制度

为明确县市场物业管理局编内工作人员请休假规定,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各类假期的规定

(一)婚假

干部职工本人结婚,以登记结婚时间为准,凡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给予法定婚假三天,凡是符合晚婚年龄(即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可增加晚婚假10天,婚假需要有结婚证书并经所在股、所领导同意,人秘股核实。

婚假不得分次使用。

对于需要到外地结婚的人员,可酌情给予往返路程假。

干部职工的婚假超过法定婚假时间,超过部分作为请事假处理。

(二)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休息两周),生育时遇有难产(剖腹产、三度会阴破裂者),凭医院证明加产假30天。

2、已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

3、实行晚育(即24周岁以上生育)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

(三)计划生育假

根据医院证明可休计划生育假,具体假期为:

1、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2、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

3、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

4、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

5、怀孕实行人工流产,不满三个月的休息15天,三个月以上者休息42天;

同时实施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四)病假

干部职工因病请假,一律凭县级医院或就近急诊(指患急症者)的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以及病历经核审后方为有效。

(五)丧假

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报告所在股、所领导后可请丧假3天。

(六)事假

干部职工因私事需本人处理时,经办理请假手续,可请事假。

二、请、休假审批程序和管理办法。

(一)股级干部请、休假,报县局领导批准,送人秘股备案。

(二)一般干部职工请、休假,按以下规定办理:

1、凡请事假者,由本人书面申请,3天以内(含3天)由所在股、所领导批准,报人秘股备案;4—6天以内由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送人秘股审批备案;7天以上的由所在股、所签署意见并报县局领导审批后送人秘股备案。

2、凡请婚、丧、产假,由本人填写“请假报告单”,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秘股审批、备案。

3、凡请病假者,凭县级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由股、所领导按权限审批,报人秘股备案。

三、考勤奖惩方法

(一)县市场物业管理局实行干部职工上下班考勤登记制度,考勤需本人自行登记,对不登记者作旷工处理;对代别人登记和叫别人登记者,一经查出一次扣100元。

(二)各物业所编内人员按规定享受4天休息日,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在不影响工作开展的前提下,由所长安排轮休时间。

并可根据本所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上下班考勤登记制度并报县局人秘股审核备案。

(三)经查发现迟到、早退者每次扣款5元。

(四)编内人员请病假超过三个月,按有关规定发给工资。

(五)全年满勤的,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

 

市场管理制度

为使市场向规范化的方向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市场的社会经济效益,更好地发挥好市场物业管理、市场开发和服务的职能,特制订本制度:

一、市场服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市场摆卖、市场卫生、场容场貌以及供水、供电等日常事务工作。

(二)组织开发建设市场,申报市场的开办、变更,完善、维护市场设施,管理市场物业,优化市场环境和交易条件。

(三)负责市场的招商招租,合理安排市场摊位,规范市场商品摆卖。

(四)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建立市场防火制度和市场防火队伍,管理市场防火的各项工作,确保市场安全。

(五)提供市场行情信息,做好市场服务工作。

(六)制定市场日常事务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处理违反市场日常事务管理的一般违章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七)落实市场规范化管理和创建文明市场的各项具体工作。

(八)保证市场有效运行,并按规定收取市场租金和配套服务费。

二、市场收费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收取市场固定摊位和临时摊位的租金及配套服务费,要建立健全经济户口,按规定核定收费标准,列表造册上报县局业务股备查、存档,实行组、场、所、局四级制约机制,做到户口与上报材料相符。

(二)各基层单位收取租金原则上不得跨年度收取,确需跨年度和全年一次性收取的,须报县局同意,并将收取款项一并上缴县局,实行费款逐月分摊任务数。

(三)收费时必须有二人以上方可进行。

不准漏收、少收或收人情费,不准以各种名目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四)切实做好先服务管理后收费,使管理与收费有机结合。

三、市场摊位安排制度

(一)市场摊位进行抽签定位时,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做到不留人情位,不做偏签。

(二)市场固定摊位原则上每年重新抽签定位一次,结合实际按市场摊位的不同位置划分不同等级,收取不同的租金。

(三)不得故意刁难或无故取消经营者的投标或抽签资格,应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体户代表参加,接受群众监督。

(四)对临时摊位的设置,必须上报县局批准后方可设置。

擅自安排临时摊位的,除上缴所有款项外,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五)临时摊位实行逐月或逐日收费。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工作,逐步实现财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经县局研究,制定本制度。

1、局实行民主理财、集中管理、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资金收入由财务审核后存入银行,各项开支由财务股长审核,主管局长批准,各基层单位开支由单位负责人按权限审批,并定期在班子会议上公布。

2、按规定建立严格的收费票证管理制度。

县局将组织专门机构进行经常性稽查。

3、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定期上缴各项收费款项,不得截留、挪用。

违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

凡购置100元以上财产视为固定资产,必须建立登记卡并完善领用保管手续,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相符。

5、加强财务监督机制,完善报批手续。

系统其他财务管理按下列规定规范工作:

(1)、系统办公设施、市场建设与市场改造工程项目,经局长班子研究后确定;

(2)、基建工程项目立项必须完备项目资料,报财务股审核;

(3)、市场物业管理股和财务股对有关财产项目的资料,按各自职责负责资料保管;

(4)、各单位申报财产购置或专项经费,由财务股登记和和资金审核,报主管局长审批;

(5)经费请领书,必须完备报告单位、审核人、核拔人和审批人签章等手续,方能拔款;

(6)、报销开支的单据必须具备:

凭证名称、日期、填制人姓名、经济内容和金额,以及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的签章等手续;

(7)、局召开需开支费用的会议,所需经费由人秘股作预算,经财务股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8)、加强资金统一使用管理。

为有计划使用资金,便于工作和资金周转。

系统资金使用,由财务负责人提出方案报主管局长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

6、财务人员应按一人一岗的原则,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并按规定将本单位月、季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向单位负责人呈送有关报表,并提出合理性建议;

7、为有效地加强财务工作规范管理,各单位配制的财务专用章仅限于内部使用;

8、财务负责人工作对局长班子负责,对部门及下属单位会计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票证(发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票证(发票)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县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各所、队应到县局办理票证领用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购买和使用其他票证。

票证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抽调和更换;

2、使用票证时,必须按县局或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认真填制收款收据,按规定的项目逐栏填写,做到数字准确,内容真实。

(1)票证使用时,应加盖收款单位印章,不得转借票证。

(2)姓名不得填写代号或拼音,并做到数字清晰、计算准确。

(3)票证的填制和复写必须一次性完成,不准单联填制,缺联复写。

(4)定额小票必须注明收费日期,严禁以小票存根代收据收费。

(5)票证必须按顺序号使用,并且一份收据只能填写一户或一个收款单位,收据各联不得错撕、错给。

(6)票证在使用过程中如填错有关文字,不准挖补乱擦,可用复写方式双线划去错误汉字,并填写正确文字;如金额填写错误,应加盖“作废”戳记或复写“作废”二字,并得留一式全联。

3、票证领用

(1)各所、队财务部门的票据管理人员应定期到县局领取各类收费票证,并办理票证领用有关手续,并将所领票证种类数量及时报告会计人员。

(2)基层所各管理组、场应向各所财务领取票证,在第一次领取时,应由各物业所的财务部门根据收费业务量大小,分别核定定额小票和多联式收据的用转基数,以后领取票证时,凭已销号的收据存根和票证领取凭单领换新票证,其票证用转基数不变。

4、票款结算

(1)县局与各所、队的票证结算。

每月各所、队使用票证的收入,应在每月25日前将款项划交县局。

(2)各所、队与场(组)的票证结算。

各场(组)或个人不得库存过多的票据、票款,应做到月清月结,定期上缴财务部门,再根据用转基数领取票据。

(3)各单位出纳员在收取个人收费现金时,必须开出内部结算缴款单,并注明缴款类别、收据起止号码、金额、缴款人和收款人。

缴款单只作为内部结算使用,不得对外。

(4)各所、队的收费人员收取的款项,由各所、队出纳员在其收据存款上签单核销,同时开出内部结算单,结算单由各所、队出纳员或会计员签章核销。

5、票证保管

各所、队应设置专门的票证柜(箱),并按票证种类分别存放。

6、票证检查

(1)各所、队每月盘点一次库存票证,做到账物相符。

(2)县局和各所、队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收费单位核对、检查票证使用情况,做到上下相符。

(3)县局与各所、队每半年核对一次票证领用额与财务收入额,做到账账相符。

7、票证丢失的处理

(1)凡丢失票证必须立案调查。

丢失票证责任人应及时如实地写出票证丢失的经过和主要情节;单位票证管理员要写出书面证明材料,单位要附上调查报告及傍证材料,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局处理。

(2)登报声明作废,费用自理。

(3)丢失收费票据的,按票据面额全额赔偿,并在系统中通报;丢失定额小票的,按其票面如数赔偿。

8、自购自印及使用非专用票证的处理

对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要扣发工资,在一定的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除收回全部金额外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9、各所、队票证管理员调动工作时,应对其保管的票证办理正式移交手续,由各所、队领导及县局财务监交。

10、移交票证时,必须填制“票证移交清单”一式三份。

经核对账物相符后,移交双方、监交人均应在移交清单上签名,移交方可生效。

在清点中发现问题,不得移交,应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并作出处理。

11、票证的存根联,保管期限为三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由县局领导批准,财务股会同有关部门派员监督销毁,并将销毁存根造表,妥善保管。

 

资料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一、设置主要工作簿。

包括学习、会议、文件收发、群众来信来访、好人好事。

二、建立业主档案。

包括固定摊位和临时摊位两大类。

及时做好登记、归档工作。

三、健全市场统计资料档案。

包括收费收入月报表、集市贸易成交情况登记簿。

四、学习、会议、文件收发、群众来信来访、好人好事及考勤登记由内勤专人负责,业户档案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

五、各种资料于次年初完成整理归档工作并做好保管、存查工作。

 

评议鉴定制度

一、政治思想好。

(20分)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

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及会议,经考核、检查,成绩好。

二、完成任务好。

(20分)

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立足本职、忠于职守、服从分配、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三、组织纪律好。

(10分)

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贪污受贿、不占便宜、平等待人,收费公平合理。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无旷工缺勤。

工作无失误差错。

四、文明管理好。

(10分)

上班执行任务时佩带标志、仪表端正、态度和蔼、讲究礼貌、以理服人。

五、团结协作好。

(10分)

尊重领导、热爱集体、爱护公物、保护公共财产、服从指挥、团结同志、积极主动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六、执行计谋生育政策好。

(30分)

按时参加妇检,定期汇报生育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并按评议分数高低给予适当奖金奖励。

评议办法:

实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采取个人自我总结,场组评议打分,领导审核。

评议分数90分以上为优秀,89分至75分为称职,74分至60分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公章管理规定

为确保行政公章使用管理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防止公章被盗用、滥用,结合县市场物业管理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县局的公章由人秘股保管;各股公章由该股负责人保管;各物业所、队的公章由内勤负责人保管。

二、所有公章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保函、合同、有价单证、公文用纸等纸张上使用。

三、任何公章不得携带离开单位使用。

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携带外出使用时,必须报经县局、物业所(队)领导批准,按规定登记后由印章专管人员到场用印,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公章外出办事。

四、任何公章须经有权签字人审批签字方能使用,有权签字人如遇特殊情况离岗不能行使签字权的,必须在其授权范围内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级有权签字人或下一级负责人行使签字权。

县局长、副局长为使用县局行政公章的有权签字人。

各股、物业所(队)的股长、所(队)长为使用本单位行政公章的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对所审批用印内容的生效负总责任。

五、设立“用印登记薄”,用印必须登记,用印登记必须做到及时、规范,登记完整。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全文明建设规划

为搞好县市场物业管理局及属下各物业所、队安全文明防火、保卫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文明建设规划。

一、健全管理机构,完善规章制度。

1、县局及各物业所、队要成立安全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为安全文明建设责任人,明确职责分工;

2、各物业所、队要制订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规划,规划的内容要体现安全与文明紧密结合;

3、市场成立义务消防队,并经常组织岗位培训;

4、各物业所、队应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包括:

(1)现金、有价价证券、贵重物品、设备、物资等管理制度;

(2)文件、资料、印鉴等保管制度;(3)消防管理制度;(4)检查、奖惩制度。

二、落实防范措施,保持治安秩序良好。

1、严格执行公安、消防机关有关安全防火及保卫的工作部署,布置任务,并做好检查工作;

2、安全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处理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单位内部有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值班制度,并实行24小时值班。

值班人员在节假日及下班后负责对工作场地门窗关锁情况的检查,且登记检查情况记录;

4、市场内的车辆有专人管理;

5、各类安全防火检查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整改完毕;

6、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防火设施、器材配备要合理,功能要正常;

7、无发生刑事案件、较严重的治安案件或其他各种事故。

三、提高道德水准,增强法制观念。

1、有固定的宣传橱窗(栏),宣传内容每个季度至少更换一期;通过宣传园地,对干部和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防火意识教育和卫生健康教育;

2、增强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意识,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3、干部职工之间团结友爱,无发生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4、无发生干部职工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和事端;

5、无发生干部职工违法犯罪和参与“七害”等社会丑恶现象;

6、落实计划生育任务。

四、创建优美环境,营造文明氛围。

1、各单位及市场建设布局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要求,无违章搭建;

2、开展绿化和美化工作;

3、办公、市场环境整洁。

垃圾无乱堆放,清运要及时,无臭水沟,无卫生死角;

4、各种车辆停放有序,路道畅通,门前“三包”责任落实;

5、开展有意义文娱体育活动,促进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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