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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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
武汉海特科技园大门
燃
气
设
施
保
护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
日期:
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审批表
工程名称
武汉海特科技园大门
施工单位
中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结构形式
框架
建筑面积
2650㎡
层数
一层
工程高度
编制部门
中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人
审核
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公章)
审批
意见
公司总工/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公章)
审查
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公章)
一、工程概述、、、、、、、、、、、、、、、、、、、、、、、、、、、、、、、、、、、、、、、、、、、、、、、、、、、、、、、、、、、、、、、、、、、
二、燃气管道概况、、、、、、、、、、、、、、、、、、、、、、、、、、、、、、、、、、、、、、、、、、、、、、、、、、、、、、、、、、、、、、、
三、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技术措施、、、、、、、、、、、、、、、、、、、、、、、、、、、、、、、、、、、、、、、、、、、、、、、、、
四、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
五、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处置措施、、、、、、、、、、、、、、、、、、、、、、、、、、、、、、、、、、、、、、、、、、、、、
六、应急处置的方针与原则、、、、、、、、、、、、、、、、、、、、、、、、、、、、、、、、、、、、、、、、、、、、、、、、、、、、、、、
七、附图、、、、、、、、、、、、、、、、、、、、、、、、、、、、、、、、、、、、、、、、、、、、、、、、、、、、、、、、、、、、、、、、、、、、、、、
一、工程概述
本工程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特生物科技园车城大道与武汉亚普汽车塑料件公司斜对面。
本工程主要为海特科技园园区主出入口,大门两侧各建一栋单层门卫室,大门中间为园区标志性艺术造型设计,由两条道路顺接已有车城大道,道路中间为景观广场,园区道路设计最大开挖深度为600mm(淤泥处地基除外),其中园区道路与车城大道交接处有一条燃气管道横穿,且在施工范围内,影响园区道路施工。
二、燃气管道概况
武汉海特科技园大门工程往车城大道方向46M外施工范围内有一条DN300燃气管道(见后附图),该管道沿车城大道人行道下设臵。
本管道为PE燃气管道,管顶距地面约1、2m,距离主车道约3、5m,园区道路施工需占用管道范围大约为40M。
由于现状燃气管道距离主车道较近,且管道附近有一条200*100铜芯电缆、两条分别为200*300、600*300铜芯光缆,所以我司在武汉海特科技园大门工程道路的施工时,需要对现状燃气管道及电力电缆进行特殊防护,在施工园区道路时,此路段须采用人工探沟开挖。
三、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技术措施
1、管线探明在工程开工前,在燃气产权部门人员现场指认位臵,采用人工开挖探明沟,直至燃气管完全暴露,并在燃气管线上竖立警示标识。
2、开挖沟槽在明确燃气管走向后,5米以外采用机械开挖,5米以内全面采用人工开挖,在开挖前通知区燃管办、城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全部到场确认动工后方可进行施工。
开挖时沿燃气管两侧挖约0、3m宽的沟槽,若挖深已到达开挖深度0、6米无需再往下挖,则在沟槽1米范围内设立警示牌,若基础土质需换填,人工挖至1、2米后须对管道搭设管架进行支护,并在底部铺5cm厚中砂。
在燃气管道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建立围挡,并在围挡上挂警示标识。
3、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根据车城大道(一期)市政工程项目特点拟定对施工范围内的燃气管道及设施采取的保护方案以下:
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0、5m以内的回填土原则上必须采用人工压实或小型机械压实。
工程开工前,根据掌握燃气管道埋设情况从新加密标识燃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臵,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教育。
在燃气管线沿线施工前先安排人工探挖揭露管线埋深、走向,并在燃气管道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加以保护;管道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作为安全控制范围。
4、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构造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3)、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
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破坏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埋设相应的标志桩;
3)、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走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4)、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四、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
1)、燃气管线保护总体设想。
(1)
建立组织体系,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方法、做好管线保护工作,处理施工中管线事故。
(2)建立管线教育制度,加强施工人员对管线认识。
(3)实施管线交底制度。
(4)制定管线保护措施。
2)、管线保护及协调措施
(1)详细阅读、熟悉掌握设计、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图纸资料,并在工程实施前召开由各管线单位参加的施工配合会议,进一步收集管线资料。
在此基础上对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开挖必要的样洞(开挖样洞时通知管线单位监理单位监护人员到场)核对弄清地下管线的确切情况(包括标高、埋深、走向、规格、容量、用途、性质、完好程度等),做好记录。
(2)工程实施前,把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与制定的管线保护措施向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工地主管、班组长、操作工人层层安全交底,随即填写《管线交底卡》,建立“保护公用事业管线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3)机械开挖接近原有管线时,改用人工开挖,但仍应控制进展速度,杜绝野蛮施工。
(4)施工员在进场后经常教育工人,重视对地下设施的保护,发现不明的管线,不得由工人擅自处理决定,会同业主、监理单位负责人共同确定,方能决定具体操作方案。
(5)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提前准备材料,制定周密的保护方案。
(6)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全体职工进行保护公用事业重要性及损害公用管线危害性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管线管理部门颁布的文件,并要求职工在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文件的规定。
(7)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地下管线,事先制定应急措施,配备好抢修器材,做到防患于未然。
(8)一旦发生管线损坏事故,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与建设单位,特殊管线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有关管线单位要求抢修,积极组织力量协助抢修工作。
(9)对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地下管线事故,要认真吸取教训,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上进行处理。
(10)一旦管线损坏,施工单位必须立即通知燃气管理部门抢修,同时上报监理、业主,及时组织力量抢修。
五、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处置措施
1、防腐层损坏:
在燃气产权单位监督下按原样修复;
2、燃气设施损坏供气中断(未漏气):
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施工现场,通知燃气产权单位修复或处理;
3、燃气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
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组织附近人员疏散,救治受伤人员,且立即向110与燃气产权单位报警并按事故级别上报有关单位。
六、应急处置的方针与原则
如遇意外或突发事件,及时报警,拨打燃气报警电话及110、112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2、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按以下原则采取应急措施:
1)、避免死亡;
2)、保护人员不受伤害;
3)、保护装臵、设备、设施;
4)、降低其它财产损失。
七、附图1、燃气管道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