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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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试行
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试行)
为公平、公正组织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考核验收工作,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浙江省各类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施最低标准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办法》制订本标准。
申报市场符合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的,经考核验收,可以认定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
一、农贸市场星级文明规范标准
一星级农贸市场标准
(一)布局要求
1、场内经营者5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2、封闭式室内市场,市场进出门不少于两个,商位与营业房分开设置;
3、商品分区按蔬菜、肉类、豆制品、熟食、水产、活禽等商品分类进行划行归市,布局合理,区域标志明显;
4、场内每个经营者柜台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营业房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二)设施要求
1、商位、营业房、柜台、货架设置统一;
2、有配套供水、排水设施、垃圾集中设施和公厕;
3、场内经营者统一配置加盖保洁桶(箱);
4、有宣传公示栏、投诉服务台、公平秤和物业管理用房;
5、熟食商位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设施;
6、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10%以上;
7、200个商位以上设置检测室,配置食用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
8、市场内无明火,有消防灭火设备、安全出口和安全防盗设施。
(三)管理要求
1、市场举办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者证照齐全;
2、上市商品符合国家规定并明码标价,场内不使用杆秤;
3、商位、营业房内外卫生整洁,市场通风无异味;
4、物品放置有序,无乱堆乱放和占道经营现象;
5、检测工作正常有台帐;
6、副食品经营户建立进货台帐;
7、物业管理、商品质量、卫生、治安、消防等工作制度健全并落实。
二星级农贸市场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一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场内经营者10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2、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30%以上;
3、食品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
4、鲜活畜禽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宰杀相对独立、封闭;
5、生食与熟食、待加工与直接入口食品商位分开;
6、餐饮服务相对集中有专门区域,20米内不得经营鲜活畜禽;
(二)设施要求
1、有布局导购图(牌),有顾客休息专座、广播;
2、柜台瓷砖铺面,地面防滑材料铺地,营业房装修整齐统一;
3、同一交易区配置统一的柜台容器;
4、销售冷冻、熟食品有冷藏保鲜设备;
5、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20%以上;
6、设置检测室,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
(三)管理要求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类停放,进出有序;
2、市场周边环境整洁,无非法广告等张贴物;
3、场内墙壁、门窗、设施等洁净,无污物;
4、场内卫生清扫一天不少于2次,并保持动态保洁;
5、经营者佩证服务,熟食区经营者着统一工作服、戴口罩;
6、每周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12批次;
7、豆制品、肉类、粮油制品、副食品等重要商品建立索证(票)制度;
8、投诉处理率达100%;
9、物业管理、商品质量、卫生、治安、消防等制度落实有记录。
三星级农贸市场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二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场内每个经营者柜台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
2、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35%以上;
3、统一设置牌匾、广告牌;
4、在显著位置设有检测情况公示牌(栏);
5、市场有绿化。
(二)设施要求
1、柜台瓷砖或花岗岩铺面;
2、蔬菜、水果柜台采用阶梯或斜坡摆放式,外设档水栏板;
3、活禽交易区有通风、冲洗等设施;
4、副食品营业房配置统一的货架或柜台;
5、全部使用电子秤,并统一放置位置;
6、市场使用可降解塑料袋;
7、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30%以上。
(三)管理要求
1、停车场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整齐;
2、物品陈列整齐美观,不出框,不出边;
3、实行净菜或半净菜上市;
4、场内地面干燥干净,无积水、无垃圾;
5、检测数据录入电脑;
6、市场使用《商品交易市场商位租赁经营合同(示范文本)》;
7、与场内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8、市场经营者信用等级A级率达到90%以上;
9、年内市场无食品安全等事件发生。
四星级农贸市场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三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市场布局整齐,内外环境整洁;
2、市场内有政府部门市场监管办公室;
3、市场设有为经营户存放待售货物的储存间;
(二)设施要求
1、市场内排水、排污系统采用暗管、地漏系统,无外露明管、明沟;
2、市场内通风设施完备,电线全部采用暗线;
3、活禽交易区销售、宰杀采用全封闭透明式营业房,配有通风、冲洗设施;
4、活鱼交易柜台设计新颖,采用砖砼结构、玻璃缸式的分割蓄养池或酒店式玻璃陈列柜。
5、熟食品、卤制品营业房采用透明玻璃封面,外型美观,色彩明亮,室内配有空调和冷藏设施。
6、柜台内配有统一的盛放杂物容器,货物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现象;
7、市场设置密闭垃圾房,有冲洗、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
(三)管理要求
1、市场管理者、经营者各着统一工作服装;
2、配有专业保洁公司,对市场卫生进行跟踪清洁服务;
3、建立预赔基金,实行先行赔偿制度;
4、市场引进驻场销售品牌企业达到5家以上;
5、市场经营者信用等级A级率达到95%以上。
五星级农贸市场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四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1、市场基础配套设施和整体功能完备,商位设计突显个性化、人性化。
2、市场商位设计科学、实用美观;
3、市场内设有空调;
4、配有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和防盗监控系统;
5、市场内部管理基本达到大型超市、商场水平,可提供销货凭证;
6、市场引进驻场销售品牌企业达到10家以上;
7、市场经营者信用等级A级率达到98%以上。
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星级文明规范标准
一星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标准
(一)布局要求
1、市场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2、商位与营业房分开设置;
3、根据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区域标志明显;
4、经营大宗商品的市场,设置必要的商品堆放场地和汽车通道。
(二)设施要求
1、有公共厕所、垃圾箱和垃圾集中设施;
2、有宣传公示栏、投诉服务台及磅秤等称重、复秤设施;
3、有物业管理用房,并配备办公设施;
4、有配套供水、排水设施;
5、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15%以上;
6、每周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12个批次;
7、市场内无明火,有消防灭火设备、安全出口和安全防盗设施。
(三)管理要求
1、市场举办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者证照齐全;
2、商位、营业房内外卫生整洁,无占道经营现象,上市商品符合国家规定并明码标价;
3、商品陈列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
4、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按规定正常运行,有台帐;
5、场内经营者建立进货台帐,实行索证(票)、供证制度;
6、设立商品准入办公室,并配有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商品准入工作;
7、实行特约经销和总经销(代理)备案制度;
8、物业管理、商品质量、卫生、治安、消防等制度健全并落实;
9、年成交额1亿以上。
二星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一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市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2、根据需要商位采用大开间或营业房式设计;
3、货物出入口设在次要道路上,有专门的货物装卸区域和通道,保证运货车辆进出畅通;
4、经营大宗商品的市场货物堆放与汽车停放分离。
(二)设施要求
1、有市场导购图(牌)、广播、公用电话等服务设施;
2、柜台、货架、容器设置统一;
3、有完备的通风系统和良好的照明设施;
4、经营大宗商品的市场货物堆放有统一的隔离装置;
5、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25%以上。
(三)管理要求
1、车辆分类停放,出入有序;
2、市场周边环境整洁,无乱贴张贴物;
3、场内地面干净,无积水、无垃圾;
4、副食品等重要商品索证率达95%以上,供证率达98%以上;
5、投诉处理率达100%;
6、物业管理、商品质量、卫生、消防、安全等制度落实并有记录;
7、年成交额2亿以上
8、市场经营者信用等级A级率达到85%以上;
9、年内市场无食品安全事件和其他案件发生。
三星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二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市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
2、商位、营业房设置合理,经营门面与货物储存、堆放分离;
3、统一设置牌匾、广告牌;
4、市场有绿化。
(二)设施要求
1、有顾客休息区,开水供应、行情信息等服务;
2、地面采用防滑、防水材料铺地;
3、有商品短期周转的储存库房和冷藏、冷冻仓库;
4、根据经营户需要配备电话、宽带入网设施;
5、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30%以上。
(三)管理要求
1、停车场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整齐;
2、商品摆放整齐,不占道经营,秩序良好;
3、与经营户签订“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4、检测数据录入电脑;
5、市场使用《商品交易市场商位租赁经营合同(示范文本)》;
6、商品销售后,应出具销货发票或其他供货凭证;
7、副食品等商品准入实行电脑动态化管理;
8、年成交额3亿以上;
9、市场经营者信用等级A级率达到90%以上。
四星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三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市场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
2、市场规模居全省同类市场前十位,服务功能齐全;
3、市场内外环境优美,特色明显。
(二)设施要求
1、有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和防盗监控系统;
2、有仓储、运输、银行、餐饮等综合配套服务设施;
3、从事拍卖交易的市场应配备电子屏幕和电子结算设备;
4、市场有独立网站,能提供网上信息,部分商品可进行网上交易;
5、市场内有政府部门市场监管办公室。
(三)管理要求
1、场内经营者中公司或其他组织形式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20%以上;
2、农产品市场品牌商品占场内全部商品的10%以上,副食品市场品牌商品占场内全部商品的50%以上;
3、商品辐射省内外,在同类市场中具有集散面广、辐射力强的作用;
4、年成交额5亿元以上;
5、市场经营者信用等级A级率达到95%以上。
五星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四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市场规模在全国同类市场中名列前茅;
2、全营业房式经营;
3、绿化面积占市场占地面积5%以上。
(二)设施要求
1、市场的设施、环境、管理、服务、效益等方面在全国同类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
2、经营水产品等需保持一定温度的区域内配置空调。
(三)管理要求
1、场内经营者中公司或其他组织形式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50%以上;
2、农产品市场品牌商品占场内全部商品的20%以上;副食品市场品牌商品占场内全部商品的70%以上;
3、年成交额10亿元以上;
4、市场经营者信用等级A级率达到98%以上;
5、市场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龙头作用。
三、工业消费品市场星级文明规范标准
一星级工业消费品市场标准
(一)布局要求
1、封闭式室内市场,场内经营者5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批发市场应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
2、按商品分类划行归市分区经营;
3、每个经营者柜台(台面)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营业房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4、市场通道宽敞,灯光明亮;
5、商品分区经营布局合理,区域标志明显。
(二)设施要求
1、商位、营业房、柜台、货架设置统一;
2、有通风设施、垃圾集中设施和公厕;
3、经营户统一配置保洁桶;
4、有宣传公示栏、投诉服务台和物业管理用房;
5、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10%以上;
6、市场内无明火,有消防灭火设备、安全出口和安全防盗设施。
(三)管理要求
1、市场举办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者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2、上市商品符合国家规定并明码标价;
3、商位、营业房内外卫生整洁,市场内通风无异味;
4、商品陈列有序,无乱堆乱放和占道扩摊经营现象;
5、场内经营者建立进货台帐,化妆品、电器等重要商品实行索证和供证制度,并配有专门管理人员;
6、建立并实行先行赔付制度;
7、年成交额1000万以上(批发市场1亿元以上);
8、物业管理、商品质量、卫生、治安、消防等工作制度健全并落实。
二星级工业消费品市场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一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场内经营者10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批发市场应达到4000平方米以上);
2、商位采用柜台式、营业房式设置,设计合理、统一、美观;
3、批发市场货物出入口设在次要道路上,设置专门的货物装卸区域和通道,保证运货车辆进出畅通;
4、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20%以上。
(二)设施要求
1、有市场导购(图)牌、公用电话、广播等服务设施;
2、有顾客休息处,总面积不小于市场建筑面积的1%;
3、批发市场设置交易结算、信息交流、交易统计等服务设施,建立市场网页或网站;
4、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20%以上,批发市场达到30%以上;
5、经营大宗商品的市场设置必要的商品堆放或停放场地。
(三)管理要求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分类停放,进出有序;
2、经营者佩证服务;
3、设立重要商品准入管理办公室,配有专门管理人员;
4、实行商品特约经销和总经销(代理)备案制度;
5、投诉处理率达100%;
6、年成交额2000万以上(批发市场2亿元以上);
7、物业管理、商品质量、卫生、消防、安全等制度落实并有记录。
三星级工业消费品市场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二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市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批发市场应达到8000
平方米以上);
2、楼层式市场建筑,市场有绿化;
3、商位基本采用营业房设置,经营门面与货物储存分离;
4、每个场内经营者柜台(台面)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
5、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35%以上;
6、统一设置牌匾、广告牌。
(二)设施要求
1、商位、营业房采用铝合金玻璃柜台;
2、有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和监控防盗系统;
3、批发市场商位内设有电话、宽带入网设施;
4、有客、货专用电梯;
5、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30%以上;
6、市场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有相应的银行、邮电、运输、餐饮等服务网点。
(三)管理要求
1、停车场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整齐;
2、与经营户签订“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3、市场使用《商品交易市场商位租赁经营合同(示范文本)》;
4、重要商品准入实行电脑动态管理;
5、市场管理工作到位,效果明显,市场秩序井然;
6、市场经营者信用等级A级率达到90%以上;
7、年内市场无人身安全、火灾等大要案发生;
8、年成交额5000万以上(批发市场3亿元以上)。
四星级工业消费品市场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三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市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批发市场应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或市场规模居全省同类市场前十位;
2、市场布局与经营商品、经营方式相适应,特色明显;
3、经营商位实行营业房式设置;
4、市场内外环境优美。
(二)设施要求
1、场内经营场所有空调;
2、室内管、线全部采用暗管、暗线;
3、市场有独立的网页或网站,能提供网上信息;批发市场部分商品可进行网上交易;
4、有商品展示厅、商务洽谈室;
5、有仓储、运输、银行、停车场等综合配套服务设施;
6、市场内有政府部门的市场监管办公室;
(三)管理要求
1、市场管理者着装统一;
2、场内经营者中公司或其它企业组织形式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50%以上;
3、品牌商品占场内全部商品的30%以上;
4、商品辐射省内外,在同类市场中具有集散面广、辐射力强的作用;
5、市场经营者信用等级A级率达到95%以上;
6、年成交额1亿以上(批发市场5亿元以上)。
五星级工业消费品市场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四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市场规模在全国同类市场中名列前茅;
2、市场商场化布局;
3、全营业房式经营;
4、绿化面积占市场占地面积5%以上。
(二)设施要求
1、市场的设施、环境、管理、服务等方面在全国同类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
2、场内设有中央空调、自动扶梯等设施;
3、有商品会展中心。
(三)管理要求
1、场内经营者中公司或其它企业组织形式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80%以上;
2、品牌商品占场内全部商品的50%以上;
3、商品辐射国内外,其中外贸出口额占商品销售总额的30%以上;
4、市场经营者信用等级A级率达到98%以上;
5、年成交额3亿以上(批发市场10亿元以上);
6、市场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龙头作用。
四、其它商品交易市场创星参照标准
除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工业消费品市场以外的其它类型市场申报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参照以上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对市场的设施、环境、管理、服务、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主题词:
市场规范通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2005年8月30日印发
出师表
两汉:
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
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
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