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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环发〔2012〕1号

来源:

办公室    日期:

2012/1/319:

48:

22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2012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省环保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2012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推动生态环保上大台阶的重要一年。

做好2012年工作,对于顺利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任务,推动生态环保工作上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全省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第七次环保大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围绕“消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的工作重点,全力实施“1234工程”,即实现污染减排目标,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抓好渭河污染治理、大气联防联控、污染减排三个重点工作,强化环评倒逼机制、政府负总责机制、环保执法监管机制和联动考核兑现机制四项举措,在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瓶颈上取得新突破;在推动节约发展、清洁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实现环境质量和环境监管水平“双提升”,在探索环保新道路上取得新突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具体目标是:

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1年削减2%、1.5%、1.5%;0%、列入环境统计的设区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

陕北不少于280天,关中不少于290天,陕南不少于305天;设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8%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上年水平,农村饮用水安全率有较大幅度提高;6条主要河流综合污染指数平均同比下降1%,其中渭河及主要支流化学需氧量浓度平均下降10%以上;汉、丹江出境水质分别保持在II、III类标准,城乡环境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2012年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1、强力推进工程减排。

突出抓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厂建设与运营监管,实现全省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确保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垃圾处理率提高到70%,再生水回用率达到8%。

建成一批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加快已投运污水处理厂深度治理和脱氮提标改造。

全面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设施和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扩容改造,实施钢铁、水泥、冶炼、石化、煤化工、有色等行脱硫和脱销工程。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配合省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部门重点淘汰火电、水泥、造纸、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促进产业升级和达标排放。

全面淘汰在网的110台、200.9万千瓦小火电机组。

3、大力开展农业污染源减排。

深入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及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程,力争年底前6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

4、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控制。

全面推行机动车国IV标准,出台陕西省机动车淘汰方案,落实机动车淘汰任务,实施机动车淘汰补贴政策。

推行环保标志分类限行政策,加快推进燃油品质提升。

5、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

出台《陕西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办法》,对新建扩建项目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和减量的置换。

加强对电力、钢铁、造纸、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行业总量控制;对关中地区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建立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制度,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

率先在全国开展煤化工全口径核算工作,组织单位对煤化工氮氧化物排放系数做技术认定,并争取获得国家认可。

二、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倒逼机制

6、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

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区域、行业和企业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将关注重点从单个项目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扩大到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环境容量,探索将将区域环境承载力作为产业布局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红线管理。

7、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

充分运行“区域限批”手段,严格执行区域、流域未开展规划环评的不受理单个项目的规定;凡环保基础设施未落实的园区,不再审批除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

加快推进涉重金属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的规划环评,统筹产业布局、结构和规模,从源头上解决布局性和结构性环境风险。

8、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严格环境准入关,坚持“疏”、“堵”结合,实行分级分类审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要达到100%。

9、认真贯彻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防止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精神,严控新上产能过剩项目。

10、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加大建设项目试运行监管力度,完善环保验收管理程序和管理制度,严把“三同时”验收审批关。

三、继续推进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治理

11、打好新一轮渭河污染防治的启动仗。

按照《渭河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和“铁腕促治、源头治理、防治结合、生态修复 ”的要求,坚持淘汰落后产能与排污权交易相结合,治污设施的提升改造与污染减排奖励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断面水质控制、生态基流控制三大措施,抓好高污染企业的淘汰、治污工程设施的改扩建和提标改造、生态湿地建设、渭河干支流断面水质考核和污染补偿等工作,确保渭河污染防治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12、深入推进大气联防联控机制。

围绕《“十二五”关中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启动影响大气质量的细颗粒物的监测与治理工作。

西安市要率先开展对PM2.5、O3等的监测与发布;宝鸡、咸阳、渭南、铜川、延安和杨凌要完成点位的布设与建设。

加快淘汰高污染黄标车,控制建筑扬尘,推动石化、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控制煤炭消耗和餐饮业油烟气治理等,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13、加大汉、丹江流域水源保护。

继续推进汉、丹江流域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陕南三市年底前必须完成“两场”建设任务。

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要优先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推广成熟的黄姜皂素等农产品加工项目的清洁生产技术和循环利用技术,确保汉、丹江国家考核出境水质稳定达标。

14、加强对渭北水泥、石灰企业的整治。

按照“关小上大、治旋关立、集中锻烧、分散研磨”的思路,加快渭北地区小水泥、小石灰落后产能淘汰和结构调整。

加强渭北水泥、石灰工业的环境监管,努力改善渭北地区环境污染问题。

15、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加快实施《陕西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产业政策和管理制度。

以涉重金属企业为重点,强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规范清洁生产审核服务,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四、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工程

16、深化“以奖促治”,集中力量优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农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

继续推进宝鸡、咸阳、杨凌“两市一区”集中连片整治示范。

17、强化“以减促治”,加大农村污染减排力度。

推进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物减排工作,倒逼各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建立农村污染减排的监测、统计、考核体系。

建立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的监测、统计、考核体系,把农村污染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18、围绕节能、减排、增收目标,加快推广一批农村环保实用技术,以科技带动农业、农村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

19、大力推进“以创促治”,切实把生态创建与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搬迁、重点镇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20、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

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与管理,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五、继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21、组织开展“渭河变清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整治工业污染源、畜禽养殖业,严查严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打好渭河三年行动的第一仗。

22、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心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围绕重金属排放企业、医药制造及原料药制造行业、石油开发企业、渭北石灰石开采企业、辐射应用和危险废物排放企业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探索农村环境执法有效方法,切实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23、提升环境执法工作水平。

加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工作,升级改造现有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有效利用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依法查处超标排污、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认真组织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提高全省环境执法水平。

24、按照全国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2012年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

六、切实加强环境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25、加强渭河等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突出渭河水环境质量监测,确保渭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市界断面年底前实行自动监测;做到每月公布一次渭河干流市界断面监测结果,每半年公布一次渭河县(区)界断面监测结果,每季度、每半年、年终公布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26、加快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

认真做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确保关中54个县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

西安市今年要率先开展对PM2.5、O3等的监测与发布;宝鸡、咸阳、渭南、铜川、延安和杨凌要完成点位的布设与建设,为从明年起开展监测与发布,做好技术和人员准备。

27、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渭河流域100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和年底前全省200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测装置实现稳定运行。

做好全省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质控抽测工作,每季度发布全省重点污染源监测通报。

28、做好专项环境监测工作。

加强重金属污染源以及对本地环境安全有重大隐患的典型特征污染物监测;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继续做好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9个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试点村和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开展酸雨、沙尘天气、PM2.5和臭氧试点监测;切实把辐射环境监测纳入环境质量监测总体工作之中;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41个县2011年的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

29、强化环境应急监测能力。

建立健全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增强应急监测意识,加强对应急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确保在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时能及时组织应急监测,及时上报应急监测数据。

30、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和减排监测体系建设。

推进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确保1-3个市级环境监测站进行标准化达标验收,3-5个县级环境监测站进行标准化达标验收。

建立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发挥环境监测在污染减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七、加强辐射环境安全和固体废物监管工作

31、加大辐射环境执法监督力度。

开展核技术应用单位持证、换证,辐射建设项目环保验收、金属熔炼企业、安检射线装置、放射源运输、伴生矿整治和流动源监管等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

32、完善辐射环境监管网络体系。

加强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立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和数据库,形成较为完善的省、市、县(区)三级辐射环境监管体系。

33、加强辐射环境预警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

推进辐射环境监管向便携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34、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做好固体废物的台账管理和申报登记工作,建立危险废物信息库,实行危险废物动态管理。

建立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开展电子转移联单制度试点工作,实行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制度。

加大对省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5、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建立三级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库。

36、加强冶炼废渣和化学品污染防治。

加强涉重金属企业废渣规范化管理、处置和综合利用管理工作。

做好国际履约工作,重点指导、协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处理处置项目加快调试进度并投入使用,解决我省历史存留的含多路联苯电容器等问题。

37、加强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建设。

加快汉中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安康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礼泉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和商洛等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如期投产运营。

加快礼泉再生资源产业园完成园区内的家电拆解项目、CRT玻璃、废机油、废旧电池电瓶、废旧汽车拆解等项目建设和运营。

八、大力发展环保科技和环保产业

38、加快实施“渭河水专项”课题研究与示范工作。

围绕《渭河流域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争取研究推广一批关键、实用的污染防治技术,建成一批高水平的示范项目,为渭河流域污染防治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39、加快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推广工作。

围绕污染减排、渭河治理和大气防控这三个重点,加快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发布《陕西省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示范目录》和《陕西省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

40、加快实施振兴环保产业“12311”工程(围绕一个发展目标,打造两大产业链,构筑三个产业基地,培育十大产业园区,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推动环保产业成为新的增长点,力争环保产业年产值实现500亿元。

41、认真做好第十六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环保展览和环保项目推介工作。

积极组织参加第十九届杨凌农高会。

九、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42、紧紧围绕全省环保中心工作,以“培育生态文明社会风尚”为宣传主题,抓住渭河治理、污染减排、大气联防联控、秦岭保护等工作重点,积极宣传我省生态环保上大台阶、建设生态文明、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成果。

43、用好《环保时空》和信息发布平台两个平台,不断拓展环境新闻报道范围,挖掘环境新闻报道深度,持续增强环境新闻宣传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彰显环境文化传播力。

44、构建全民环境意识和环境宣传教育绩效两个评估体系,推进公众层面的宣传教育。

通过建立全民环境意识评估指标体系,以《陕西公众环保指数》的形式定期发布全民环境意识报告;通过建立环境宣传教育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发布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报告,增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领域的信息公开。

45、扩大自主的环境宣传教育阵地。

培养一批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扩大社会宣传;开通“陕西环保”官方微博,及时向公众公开环保重要决策、重大工作部署,传播环境与健康知识;结合农村“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开展“环保知识下乡”、“环保文艺下乡”活动。

十、以改革为动力增强环保工作活力

46、加快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市场,研究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资格、排放量审核办法,扩大交易种类,逐步使四项主要污染物全部实现排污权交易。

47、继续完善渭河上下游补偿制度。

按照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要求,将氨氮纳入2011年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范围。

并将渭河一级支流全部纳入监督性监测范围,并依据监测结果开展考核与补偿。

提高补偿标准和补偿范围,逐步将水污染补偿拓展到省内6条主要河流。

48、不断完善经济环境政策。

深入总结绿色电力调度、排污权交易和流域上下游污染补偿机制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完善鼓励节能环保的财税体系,深化绿色税收、绿色证券、绿色采购、绿色贸易等环境经济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一体化。

49、加强环保立法调研及相关工作。

紧扣省委、省政府三年治渭重点工作,与省法制办、省水利厅联合,加快《渭河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调研起草和出台工作;进一步完善《陕西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推动尽快颁布实施;开展《陕西省辐射环境保护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

50、加快地方环境标准的修订发布工作。

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十二五”编制修订工作方案》,结合我省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功能分区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加快编制污染减排、产业结构调整急需的地方环境标准。

十一、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环保队伍

51、继续推进和深化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唱响和弘扬陕西环保精神,提升环保队伍整体形象和公众的满意度。

52、坚持不懈地开展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文明行业为抓手,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推动环保系统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

53、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环保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以环保“八项权力”监督为重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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