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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中国经济

相信经历过上世纪70年代以前的人们对“资本主义尾巴”并不陌生。

在统购统销制度下,几乎所有的日常消费品都要凭票证供应,物质极度匮乏,作为农副产品供需双方的农民和市民,偶尔会自发形成黑市,这种自然的商品市场和自由交易的商品,常常被作为“资本主义尾巴”遭到取缔。

如今在大多数人通过农贸市场、服装市场顺利地解决温饱后,住房市场又出现了新的“资本主义尾巴”——小产权房,其实质是自发的钞票换“粮票”行为,是在利益驱动下的城乡角色互换和优势互补。

经济意义上看,小产权房更接近政府倡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本质,也更接近真实的市场。

城市居民不靠国家,用货币换取城郊、农村的居住空间,城郊、农村居民出租出售自己的多余房产获取收益本来是买卖自愿的好事,为何硬要将精美的楼盘、别墅贴上“野楼盘”标签,甚至不惜拆毁?

小产权房不慎透露了房地产业的天机——土地(空间)资源的统购统销,触犯了包括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在内的既得利益群体。

所谓“保护耕地”的理由根本不能成立,因为绝大多数小产权房都建在正常的建设用地、甚至是荒地之上,最多也就占些农民自己的宅基地。

对广大农民来说,土地并不是他们完整意义上的财产,不能像普通商品一样自由买卖转让,即使城市化到了自家门口,唯一的转让途径仍要通过地方政府这个垄断的“中间商”。

所谓“野”就野在没有经过行政审批,绕开了那个高成本的大圈子。

土地用于不同用途将有不同的产值效益,一块地用于种田还是建厂房还是盖住宅、商业区,其经济效益有着天壤之别。

地方政府打着维护农民利益的旗号,一边禁止农民土地用于高附加值产业,自己却通过规划特权低价征地、以租代征随即转手就倒成工业、商业用地,高价供给开发商再以更高的价格零售给终端购房者,整个链条里,没有公平交易,有的只是强权下的掠夺,往往这种掠夺还戴着“兴建开发区、发展经济、加快城市化建设”等等华丽的帽子。

所以,畸形的市场结构造就了奇特的现象:

一端是真正的资源拥有者——农民大量失地,没有享受到城市化带来的利益、或只配享受压制下打了折的利益;另一端是资本拥有者——市民被迫接受畸高的房价,两端的差价损失其实就是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暴利来源。

真正的市场经济要求打破各种藩篱的隔阂,突破身份、地域、民族、性别歧视,构筑统一的竞争平台,各种资源配置才能达到最优化。

全国9亿农村户籍人口,宅基地总面积合16.8万平方公里,全部城市区域总面积合3.5万平方公里,理论上如能均匀分配,全国人民每人约能分到150平米占地面积,即使扣除公共空间占用,人均一间20-50平米房、户均一套别墅也不是难事。

小产权房的价格,其实才是最接近真实市场的交易价格,性质上类似于以前地下农贸市场的肉、菜价格。

据估算,如小产权房自由交易,可使目前房价平均降70%。

在中国,有一种奇特的社会现象,越来越凸显并引起人们的关注和争议,那就是“官父商子”。

父辈为官、儿辈经商,本无可厚非。

但是,儿辈经商如果是依靠父辈为官所带来的便利和资源,甚至变成父子联手、官商勾结来牟取私利,那无疑是对整个社会公平公正原则的巨大挑衅。

改革开放前,由于经济发展缓慢,官家子弟享有的更多只是一种心理上的优越感;改革开放后,经济迅猛发展,权力有了更大的寻租空间,官家子弟的心理优越感也迅速调整为对经济利益的追逐。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官倒”盛行一时,“官父商子”现象初露端倪。

经过二、三十年的演变,今天,“官父商子”现象已经脱离了靠一纸批文赚钱的初级阶断,有逐渐泛滥之势并日益演变成对国家经济和政治的渗透与掌控。

如果整个国家政商命脉都被少数权贵阶层掌控甚至裹挟,必定会产生严重的后果,比如:

贫富悬殊、民生凋敝、怨声载道、社会矛盾激化、群体事件频发等,这无疑是值得我们特别警惕并未雨绸缪的。

“暴富”家族的隐患

事情的规律或真相,往往“潜伏”于大量看似不相关的琐碎的信息背后。

所以,我们不妨先看看几则新闻和旧闻——

2009年6月2日,据《联合早报》报道:

中国证监会前副主席范福春据传已经被限制离京,调查审问。

他在香港国泰君安证券(香港)公司投行部担任执行董事的儿子范晓微,6月2日也被大陆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范晓微在香港私立账户,遥控指挥国内庄家,涉嫌通过不公平手段获取上市公司资料及金融内幕,进而对股市交易进行非法操控。

此事被香港廉政公署揭发,转告北京。

同时被调查的还有范晓微的姑父——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肖义南。

范晓微在香港期间一直很低调,所以很少人知道他有这么一位位高权重的父亲。

另外一则新闻事关有“红色资本家”之称的荣智健。

2009年4月8日,67岁的荣智健宣布辞去中信泰富[19.46-3.42%]董事长的职位。

与荣智健同时递交辞呈的,还有与荣智健一起开创中信泰富的创业元老——中信泰富董事总经理范鸿龄。

一对老搭档的联袂退出,标志着中信泰富“荣智健时代”的终结。

但荣智健恐怕并不能就此挥手潇洒而去。

针对中信泰富的“澳元门”事件,早在2008年10月22日香港证监会开始正式介入调查。

而2009年4月3日,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对中信泰富总部进行突击调查,调查该公司是否有董事做出虚假陈述,以及串谋欺诈的违规行为,这使得事件陡然升级。

这意味着“荣公子”有可能会面临被起诉并入狱的危险。

还有一则旧闻。

在2007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提交了一份《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历届委员进行责任审计的建议》的提案。

在该提案中,洪指出:

“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会的部分委员,利用特殊的地位、垄断的权力,不对称的信息,以各种方式让配偶、子女、亲属、学生、朋友大肆参与炒股,有的人本身就是庄家,利用一级股票市场获得低价乃至无偿违法赠送的原始股在二级市场抛售,大肆牟利,获得超额利润。

”他甚至在提案中直接点名:

“以全国政协常委(原全国人大常委)、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首届委员厉以宁为首的厉以宁家族已拥有上亿资产,直截和间接投资控股参股的企业达二十多家。

作为全国政协常委(原全国人大常委)和证券法起草小组组长以及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首届委员的厉以宁先生,其公职与其家族的‘暴富’是否有严重的利益勾联,厉以宁先生在其家族‘暴富’过程中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厉以宁先生却始终拒绝做出解释和澄清……”

而凑巧的是,在这一年两会闭幕不久后的3月28日,荣信股份[49.00-3.31%]在深圳中小板ETF上市,开盘后股价大涨174.60%。

据悉,公司实际控制人正是厉以宁之子厉伟、厉伟之妻崔京涛及其一致行动人左强。

厉伟夫妇共计间接持有荣信股份839.62万股,按照当日荣信股份收盘价51.90元计算,厉伟夫妇间接持有的荣信股份839.62万股市值已超4.35亿元,成为荣信股份上市的最大受益者,身家一天暴增近2.76亿元。

……

这几则新闻与旧闻,都指向现在中国社会政商领域中存在的一个现象,既“官父商子”。

当然,这几则消息中的“官父”与“商子”到底有没有存在这种互相勾结的行为,还未可知,但它带给民众的疑惑以及社会的隐患已经显现。

“官父”的儿子与干儿子

在轰动一时的郑筱萸案中,这种“官父商子”的勾结则变得格外赤裸裸,成为其典型的案例之一。

在这起案件中,作为“官父”的郑筱萸很少出面,四处活动张罗的是他的妻子刘耐雪和儿子郑海榕。

2002年开始,郑海榕从日本留学归来。

儿子的结婚、用车、住房等等,都是让郑筱萸忧虑的大问题。

和郑家关系一直不错的浙江某位药商,在知道此情况后马上解囊相助:

2002年,送给郑海榕一辆奥迪牌轿车(价值人民币18.5万元);2002年4月,又送给郑海榕17万人民币,用于交付购买上海市普陀区凯旋北路一套房屋的首付款;2005年1月至2006年5月间,以股份权益名义给予郑海榕人民币25万元,同时还帮助其交付购买上海市浦电路双鸽大厦438号507室的首付款人民币199.25万元……光是这一家公司,便通过种种名义,送给郑筱萸儿子郑海榕、妻子刘耐雪共计292.91万元人民币的财物。

而广东某医药公司的女老板更精通公关术,直接把这位贵公子接到自己公司上班,实际上是供养起来。

从2000年6月至2006年12月,郑海榕收受郑军每月以工资名义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共计人民币73万元;2005年上半年,郑海榕又另外收受了郑军人民币25万元。

两项合计为98万元。

而郑海榕几乎没在这家公司上过一天班。

郑海榕还在幕后操纵位于上海的一家医疗器械公司。

而这家医疗器械公司其实是个皮包公司,依靠批文交易等来获利。

郑的儿子30岁出头,“在广州香港两地跑,搞进口药。

”据说,郑筱萸跟企业吃饭时,他儿子也经常陪同一块前往。

郑海榕在外办事,有时甚至直报家门:

“我是郑筱萸的儿子!

在此案庭审调查中,检方指控郑筱萸受贿行为共8宗25次,郑本人直接收受贿赂的有4宗,直接受贿次数12次,其余4宗13次均为家属所为。

从金额看,郑筱萸直接受贿的数额只有40万元,而他的儿子和妻子受贿高达609万元,占整个数额的94%。

当检察官讯问郑筱萸:

“如果郑海榕不是你儿子,他们会送他100万元港币吗?

”郑筱萸回答:

“我想不会。

因为他们是冲着我手中的权力送钱的。

”郑筱萸后来悔悟到:

“在被双规后,我想明白了,那些药厂老板是换个方式来行贿我,他们给我老婆和儿子干股和钱,我没有干预,而是予以默认,这就是受贿。

“老子掌权,儿子捞钱”,郑筱萸并不是“第一人”,程维高、毕玉玺等若干贪官就是纵子捞钱的捷足先登者。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些“官父们”还常常收有一堆“干儿子”。

比如黑龙江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就有两个“干儿子”,湖南双峰原县委书记朱应求也有“干儿子”,江苏常州原副市长张东林更是收认了近20名房产商人做“干儿子”。

在此类“干父子”关系中,“商子”主动“认官作父”,“官父”也愿意“多子多福”;“商子”开发“官父”的权力,“官父”看中“商子”的票子。

“官家主义”滋生“官父商子”

这种“官父商子”现象的泛滥,最根本的原因无疑是制度的缺隙。

中国经济体制虽然已经变革了30年,但政府部门仍然掌握着重要的资源,对经济活动拥有巨大支配权,而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官员利用它来进行“权力寻租”也不稀奇。

学者杨帆在《危机与反危机》一文中,提出了“权力资本化”问题;后来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也提出了大同小异的观点,就是“权贵资本主义”;学者吴思称之为“官家主义”;学者杨继绳称之为“权力场”……

在某次活动中,有记者给在主席台上的杜润生递纸条问道:

中国的改革最需要警惕的是什么?

这位年过九旬、有“中国农村改革之父”的老人不假思索,用洪亮的太谷口音说:

权贵资本主义!

杜润生这种担忧是有实证的——在一些东亚国家,与政府领导层有密切联系的利益集团控制着经济命脉。

这些家族依靠与政府的密切关系牟取暴利,从而妨碍了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

如全斗焕、卢泰愚、金泳三的儿子、苏哈托的子女等权贵,就是利用各种配额、优惠、补贴、减免税、政策性贷款、大型工程以及各种收费、证照等纷纷介入市场。

而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执政期间,其家族及与其过往甚密的几个大财阀,竟然垄断了菲律宾国民生产总值的80%……

权贵资本的肆意作为,使社会形成了暴富的少数和贫困的绝大多数的对立。

在印尼,苏哈托家族与极少数华商控制着国家70%以上的财富,而赤贫人口(每天收入不足1美元)的数量有增无减。

1996年联合国人力发展报告指出:

马来西亚20%最富有人口的财富与20%最贫穷人口的财富之比率,是东盟国家甚至是亚洲最高的,达11.7倍。

东亚一些国家两极分化的加剧与暴富的少数和贫困的绝大多数的对立,产生了严重负面效应,动摇了社会稳定的基础,使市场经济秩序极度混乱。

权贵资本不仅大量侵吞国家财富,还在国家经济岌岌可危之际最先感知危机的来临,由此大量向境外转移资产,导致“羊群效应”,直接引发金融危机,或加速金融危机的到来。

纵观中国,从早期的国企改革、公共建设,到后期的金融证券、地产投资等,在每一次对国家财富和社会财富的疯狂掠夺和分利中,权贵资本始终都是最大最主要的参与者和共谋者,也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

《时代周报》一篇名为《中国91%亿元户为高干子弟社会贫富悬殊受关注》的文章,援引一篇调查报告称:

“截至2006年3月底,中国内地私人拥有财产(不含在境外、外国的财产)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有27310人,超过1亿元以上的有3220人。

在超过1亿元以上的富豪当中,有2932人是高干子女。

他们占据了亿元户的91%,拥有资产20450余亿元。

”有人对此组数据的严谨性和准确性提出了质疑,但这无法抹杀一个事实:

那就是官家子弟对国家政经资源的把控。

时至今日,多少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垄断企业、业界龙头和上市公司,特别是房地产巨头,不是流淌着权贵资本的血液和血统?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与美国10%富人贡献80%税收形成强烈落差的是,掌握主要社会财富的中国富人的纳税额仅仅占税收总额的30%。

这揭露了一个真相:

中国穷人的税负比富人高得多。

其实,“权”与“贵”相提并重,并非那么贴近问题的本质。

“权”与“贵”,一直是皮与毛的依存关系。

八面风光的“贵人”,其实顶多算得上一个配角而已,如果不“认官为父”,不寻求“官父”的支持和帮助,那么,每当巨大的政治风雷激荡时,自以为无所不能的“贵人”往往被弃若敝屣。

学者吴思提出的“官家主义”,也许更能反应这种“官父商子”现象的实质。

中国从古到今,便是一个“官家”说了算的社会,不彻底实质性地改变,便难以趋至稳定和谐的社会。

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畸形已经成了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重要根源,不改变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畸形,就难以建立科学的、有利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分配结构。

而要从根本上解决垄断企业的畸形分配格局,就必须从基本的经济理论出发,廓清正误。

一、在市场经济下,企业首先应当参与利润的平均化,垄断企业的问题在于拒绝参与利润的平均化

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畸形在于深层次的理论的误区。

误区之一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各个行业、各个企业首先应当参与利润的平均化,然后才是企业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分配。

然而,当代中国的垄断企业则以阻挡其它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进入的方式拒绝参与利润的平均化。

在马克思经济学里,成熟的市场经济是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

什么是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呢?

即无论是投资于资本有机构成高的重工业,还是投资于资本有机构成低的轻工业,无论投资于工业、农业、还是商业、银行业的资本,都应当按照社会的平均水平获得平均利润。

如果那个行业的资本不能获得平均利润,投资者就会减少或者不在这个行业投资,社会的经济结构就会失去平衡,经济规律的强制作用使得各个行业必须获得平均利润。

以保持经济结构的合理和平衡,平均利润规律是市场经济成熟的标志。

那么,是什么样的机制保证了平均利润的形成呢?

是公平竞争和投资自由,是资本可以在各个行业之间自由转移,自由进出,或者说资本的自由进出是平均利润形成的基本前提。

这就是说,如果没有平等进入,就难以形成平均利润,就是变了形的市场经济,就必然会形成垄断。

在马克思经济学里,垄断被定义为独占。

垄断者凭垄断高价(出售自己的商品时),垄断低价(面对产业链上其它环节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时)获得垄断利润。

垄断利润中的一部分来源于其它行业所创造的价值。

垄断阻碍了竞争,丧失了效率,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有反垄断法,都对垄断作了严格的限制。

有必要指出的是,我国的垄断行业不同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垄断行业,垄断企业。

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是靠市场力量自发形成的垄断,是所谓的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结果。

其背后没有行政力量的支持。

我国的垄断行业都有行政背景,一些行业进入标准的全国性文件都是由垄断企业、垄断行业起草的,他们自觉不自觉地以国家政策的方式保护自己行业的利益,把部门利益法制化。

于是我们看到了非常尴尬的现象,中央政府两次出台了民间资本可以平等进入的两个“36”条,但都收效甚微。

这些垄断行业不仅千方百计地不让其它社会资本进入,就连招工有的也只招他们的子弟。

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独特的、甚至世袭的、阻碍社会收入分配科学和公平的独特的利益群体。

二、国有垄断企业的所有者都是国家,其分配问题是所有者的意见占主导地位,而不是企业里边的工作人员

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必须搞清的第二个理论问题是谁是企业真正的所有者,企业所得在各个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之间的分配谁说了算,企业所得在各个生产要素之间应当如何分配。

基本的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企业是谁的,谁就在生产和分配中处于主导地位,在我国、垄断行业和垄断企业是国有的,是全民所有的,例如国家电网、中国电信[3.92-1.01%]、中石化、中石油、中国邮政等,不仅实物资本归国家所有,而且无形资产也归国家所有。

按照土地得到地租、资本得到利润,劳动得到工资的基本原则,国有垄断企业所得红利应当悉数上缴国家,国家可以再投资,也可以用于全国人民基本福利。

在这里,是不存在归企业所有的,企业本身就是一个客体,是所有的对象物。

说归企业所有逻辑上是不通的。

进而,垄断企业所得收益如何在各生产要素之间分割,即土地、资本、劳动各占多大比例,同样应当是企业所有者的意见处于主导地位,而不是企业领导和企业员工说了算,企业是全国人民的,不是企业领导和在企业工作的员工的。

员工也是所有者,但只是员工作为全国人民一分子的时候,这个判断才是正确的。

即使退一万步,员工所得也只能是企业所有者或代表所有者的政府有关部门和员工协商。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参照全国各行业职工的平均收入水平,给出一个相关的参照和执行标准。

现在,政府有关部门只是规定了国有企业领导者的工资不能离谱地高于本企业职工的工资,这虽然是正确的,然而却是不够的。

实际上这些垄断企业职工的工资和福利,也不能离谱地高于其它行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水平。

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一些垄断企业的奖金、福利离谱的高(经济学意义上的工资应当包括奖金福利),已经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领导进行考核时,一般要征求企业职工的意见,一些国有垄断企业的领导为了换取职工的好评,往往慷国家利益之慨,拿国家和全民的利益给企业员工发福利,也是一些垄断企业奖金福利高得离谱的重要原因。

三、国有垄断企业的领导不能等同于国际上同类企业的企业家

国有垄断企业在分配问题上的第三个理论误区是把国有企业的领导人比对于国际上同类行业的企业家或职业经理人,从而获得天价的年薪。

这是一个深深的误解。

实际上我们的大型国有企业的领导者本质上是一级行政干部,是有行政级别的,是可以按级别换到相关政府部门工作的,而且这种互换是经常的:

燕山石化的领导到北京市当了副市长,长春一汽的领导到吉林省当了副省长。

他们都是党的干部,归党的有关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管,是党把干部派到政府部门还是企业去工作的问题。

他们的工资应当是行政领导干部的工资标准,而不应当比同于国际上同类企业家的天价年薪。

事实上,国有企业的领导者和国际上同类企业的企业家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

国际上同类企业家的业绩来自于他们审时度势的经营,而其审时度势的能力则来自其以往的经营经历和经营业绩。

他们的选拔机制也是按市场原则进行的,是时刻有潜在的经理来代替其位置的,使其不得不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经营,被“辞退”的处罚会使其声誉受到巨大损害,甚至一蹶不振。

而我们国有垄断企业的经营业绩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垄断地位,是凭垄断地位获得的。

盈利时他们可以说成是自己的业绩,亏损时则找出种种理由让国家注资、补偿。

对经营不善者,最多是调离领导岗位。

国有垄断企业的领导目前的收益与责任并不对称。

四、国有垄断企业畸变的分配格局的消极影响,必须强烈推动这种畸变的分配格局的改革

目前国有垄断企业畸变的分配格局引起了种种消极影响:

第一,畸变的分配格局颠倒了基本的理论是非,引起了一系列认识上的混乱,甚至是将错误的误以为是正确的,例如,国有垄断企业领导人比同于国际上同类企业的企业家等,并以此要求天价年薪。

第二,畸变的分配格局实际上是给国有企业的保护,并且造成经营不菲的“业绩”。

在保护的情况下虽然可以做得很大,但在国际上不一定有竞争力,因为它是靠垄断地位和特殊的政策做大的。

美国学者迈克尔·波特曾经和两个日本学者对日本企业作过长达八年的研究,发现凡是在日本国内市场竞争得你死我活的企业在国际上都有竞争力,凡是在国内市场上有国家保护,虽然表面上做得很大,在国际上都没有竞争力。

第三,畸形的,难以动摇的垄断虽然可以使垄断企业获得丰厚的红利,但并不代表国民经济运行的效益,相反,可能正是由于垄断妨碍了竞争,妨碍了效益。

第四,国有垄断企业畸变的收入格局加剧了两极分化,引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

目前,这种畸变的收入分配已经使其成为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为了调整分配结构,使整个社会更为和谐,使更为广泛的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在从理论上弄清正误的前提下,应当按照经济学理论所揭示的基本原则,制定科学的分配政策,大力推进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改革。

没有中央政府的强有力的推进,垄断行业既有的收入分配格局的改革是难以推动的。

一些政府部门已演变成与民争利的利益集团2010年07月27日08:

44证券时报【大中小】【打印】共有评论13条储著胜

最近关于“国富民穷”的讨论不经意间又多了起来,在全社会都在求解收入分配最佳路径的大背景下,这并不让人感到奇怪。

其实民穷只是相对国富来说的,这并不代表支持这一论者对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给国民带来的巨大利益视而不见。

国富了,当然是一件好事情。

我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地位提高就是以此为基础的,历史经验表明,一个贫穷的国家既不可能真正强大,也不可能赢得国际社会的普遍尊重。

中国的崛起,离不开国家财富的增长。

国富是国家走向强大的物质基础。

然而,仔细观察之下便不难发现,目前的国富,其实存在着多重隐忧。

这些隐忧若不排除,不仅国强和民富会遥不可及,就连国富本身也将难以持久。

因此,不能不引起重视。

巨额财政收入是国富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而我国目前的财政收入在组成结构上存在着至少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地方财政对土地和房地产依赖严重,卖地收入和各类房地产税收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二是个人所得税中低收入阶层和高收入阶层承担比例倒置,收入和税收的配比与发达国家正好相反,从根本上扭曲了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的功能;三是财政收入中央集中的比例过高,让中央部门滥用财力成为可能,同时又使地方政府所拥有的财力和其需要行使的职能难以匹配。

这些问题最后导致的结果是,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房地产行业依赖严重、房价在高地价的支撑下不断上涨;中低收入阶层收入增长缓慢、消费能力不足进而导致内需不足;地方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严重缺乏、很多民生问题长期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财政收入的增长依赖于国民收入的增长,我国国民收入现存的一大问题是,其增长速度并不能真实地反映社会财富的实际增长速度,主要原因在于,一些投资建设行为并不能带来社会财富的增长,有的甚至还有可能使既有的社会财富受到损害和破坏,像上马过剩产能、楼盘烂尾、开发区半途而废等等,就是典型例证。

更何况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凸显自己的政绩而在国民收入这一指标上弄虚作假。

由此可知,尽管表面上我国财政收入只占国民收入的20%,比例好像并不高,但实际上社会财富通过财政税收等方式集中到国家手中的比例要远远高于这一比例,这也就意味着,社会民众对于国家的贡献和承受的负担也要远远高于这一比例。

社会民众负担过重是抑制其收入水平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对此大家不可不察。

国家手中的财富最终要通过各级政府部门来支配使用,当前一个突出问题是,一些政府部门已演变成为一个与民争利的利益集团,它们依靠手中的权力可以轻易获得超常规利益,使一部分国家财富以各种渠道或公开或秘密地变成了自己的财富。

这方面只要看看一些地方把那些按照豪华大户型标准建设的住房以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卖给所属公务员这一典型现象,就可以推测国家财富通过这种途径流失的程度。

更何况除了这类公开的集体分肥之外,还有各种暗藏的权力寻租和贪污腐败行为,其吞噬的国家财富又会有多少,大家不难想象。

目前这已成社会焦点,民愤极大,政府公信力也由此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

国富意味着政府部门拥有更多的财富分配权,由于“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相比,效率上总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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