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合伙经营合同范本.docx
《车辆合伙经营合同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车辆合伙经营合同范本.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车辆合伙经营合同范本
11、火药是我国的四大发明之一,我国古代的黑火药是硝石、硫黄、木炭以及一些辅料等粉末状物质的均匀混合物。
迄今为止,可以考证的最早的火药配方是“伏火矾法”。
6、二氧化碳气体有什么特点?
11、月食:
当地球转到月球和太阳的中间,太阳、地球、月球大致排成一条直线时,地球就会挡住太阳射向月球的光,这时在地球上的人就只能看到月球的一部分或全部看不到,于是就发生了月食。
在铁制品表面涂上油漆或菜油,用完铁制品后擦干放在干燥的地方等。
19、夏季是观察星座的好季节,天空中有许多亮星,其中人们称之为“夏季大三角”的是天津四、织女星和牛郎星。
它们分别属于天鹅座、天琴座、天鹰座。
答:
①可以节约能源;②减少对环境的污染;③降低成本。
4、举例说明微生物对人类有益的方面是什么?
答:
烧饭时米变成了饭;写字时纸上留下了字迹;下雨后路上的积水慢慢地变成水蒸气消失在空中;岩石风化变成沙子等。
10、生物学家列文虎克于1632年出生在荷兰,他制成了世界上最早的可放大300倍的金属结构的显微镜。
他用自制的显微镜发现了微生物。
7、食盐、白糖、碱面、味精的颗粒都是有规则几何外形的固体,人们把这样的固体物质叫做晶体。
自然界中的大部分固体物质都是晶体或由晶体组成。
车辆合伙经营合同范本
篇一:
车辆合伙经营合同
车辆合作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合作出资购买车辆经营运输散装水泥一事,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二、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作经营项目为汽车运输,经营范围:
以运输散装水泥为主。
三、合作出资金额、车辆落户、车辆所有权和合作债务
1、前期投资如下:
甲方投资现金壹拾捌万元整;乙方投资现金壹拾捌万元整;共出资现金叁拾陆万元整。
在甲方妻子(曹利利)名下用于购车的按揭贷款(28万元).由甲乙双方按照银行的制度。
共同偿还,月还款元,24个月还清。
月还款额各占50%。
2、车辆落户和车辆所有权: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欧曼散装水泥罐车,车辆是按揭车,车价为肆拾万元整(¥元)(后附详细清单),使用甲方法定妻子(曹利利)身份证在车管所落户,该车的所有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乙双各占合作总额的50%。
该车所发生的一切合作债务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乙双方各承担合作债务的50%。
3、在运营中,如运营收入没及时到位,造成周转资金不足时,
甲乙双方应协商,共同追加相同数额的资金到合作项目中去。
以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营。
四、合作费用和开支
1、以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进行财务记账,按约定分红。
2、合作经营过程中产生油料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修理费、配件费、各种接待费,超载违章费,司机工资及吧本合同中甲方工资、住宿等其它费用,记入运营成本。
3、每年的审车费、保险费、税费,运输公司挂靠费、车辆违章等支出,一律从合作专户中支出。
4、应当与所聘司机签订一份合约,以明确聘金及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
五、合作利润的分红
1、合作利润按年度结算,每年度分红一次;可全分,也可按商定的比例分红。
如按商定的比例分红,未分红的资金交由甲方存入专户管理,以用作下个年度的运营资金。
2、合作利润按甲乙双方所占合作份额分红。
合作利润为本年度运营总收入减去本合同第四条第2、3项的支出后所余的收入平均分红。
六、甲乙双方合作及合作的解除
1、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合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再添加其他合作人;
2、在经营期限内,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合作协议;必须经双方协
商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作协议。
七、合作事务执行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作项目的营运方向,甲方主要负责合作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支出,乙方主要负责本合作项目的账务结算和财务核算。
甲乙双方都必须积极为共同的合作项目尽心尽责。
如合作人的工作有缺点,另一合作人应及时提出,以便及时纠正,以维护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展。
合作项目以运输散装水泥为主,经甲乙合作人一致同意,方可运营。
如未经另一合作人同意,而私自决定改变合作项目的运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私自决定改变项目运营的合作人承担,并赔偿另一方合作人的一切损失。
八、合作的经营期限
1、合作的经营期限暂定为两年,从2012年08月日至2014年08月日;
2、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如有必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续签本合作合同;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的权利:
1、甲乙双方享有合作利益的分红权;
2、甲乙合作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合作协商同意后有退出合作的权利。
甲乙双方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安全、统一、完整;
2、分担合作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2、合作清算时,首先应以合作利润偿还合作的债务;
3、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如以合作利润偿还债务后仍不够偿还债务,各方应按所占合作份额以现金或其他财产偿还合作债务;
十一、违约责任
1、一方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项目解散的,应对另一方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除去车辆交通事故及丢失等。
2、合作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作协议,一方合作人擅自解除合作协议给另一方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十二、其他
1、对于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俩份,合作人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合作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
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年月
年月日日
篇二:
车辆合伙经营协议
车辆合伙经营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一、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盈,共负盈亏,共同投资,合伙经营货车运输。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项目为货车运输,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所购__________汽车壹辆(已使用个月);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计价人民币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经营范围为。
三、合伙出资额和份额
甲方、乙方各出资二分之一,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共同经营所购货车的运输。
四、合伙利润的分配
1、合伙利润按双方所占合伙份额分配,合伙利润为除去货车运营成本(成本包括油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辆修理费、拖车费等)的全部收入。
2、合伙利润按结算,每分配一次。
乙方驾驶车辆,双方共同为乙方支付工资为元/月。
每
()结算一次。
五、合伙费用和开支
1、以甲、乙双方的合伙方式进行财务记账,按份额分红。
2、合伙经营过程中产生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修理费、配件费用,记入运营成本。
3、车辆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甲方应马上与乙方共同商量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
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报警,走保险,保险费不足的,由营业收入或公共帐户中支出,仍不足的,甲、乙双方按合伙份额承担。
4、所有车辆运营成本双方均等共同承担。
六、散伙和协议终止
1、中途若车辆转让、变卖则视为散伙,本协议自动终止。
2、车辆转让、变卖所得双方均等分配。
3、若中途一方要求退出,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七本协议需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八本协议无其他未尽事宜。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
汽车合伙经营协议书
汽车合伙经营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2.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出资万元人民币,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合伙人,出资万元人民币,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1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2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3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该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第4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5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第6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
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7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
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
合伙人负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
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
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
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2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
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3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
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
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4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作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5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3条、第4条第
(1)、
(2)项规定退伙的,
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6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7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
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8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9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
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3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4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1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2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
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
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