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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8年沧州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第一部分2018年财政形势及预算编制总体纲要

§1财政经济形势及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一、财政经济形势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面对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严峻形势。

特别是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部分行业尤其是传统行业生产经营面临一定的困难,此外,受环保攻坚战及节能减排因素影响,高新区区内企业经营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除上述不利因素外,高新区经济发展形势比较乐观,区内支柱企业扩大产能,生产经营产生的税收增加明显。

主要是明珠干法湿法隔膜产能增加显著,市场销售稳定,剔除产品降价因素,仍能增加税收;明珠商贸城商户数量和商贸交易数量增加显著,产生新的税收增长点。

项目建设强力推进,基础设施投入大幅增加,投资产生的税收增加明显。

今年是我区的项目建设年,全年有30个企业新建、续建、扩建项目,项目实际投资额度比去年增长一倍。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财政投入就达7亿元以上。

商住项目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使契税、耕地占用税、房产交易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相关非税收入显著增加。

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2018年财政预算紧紧围绕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进行安排: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0%。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5%。

(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

(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7%。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0%。

§2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2018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

根据中央、省、市、管委会要求和财经运行形势,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方面取得扎实进展,引导和稳定预期,加强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发展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提升创新力和竞争力上,创新财政政策设计和支出方式,发挥催化剂和推进器作用,进一步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

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运行风险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放大民生政策效果,提高财政资金效率,真正把好事办好、难事办成,更好地增强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推进投入方式创新,积极通过PPP模式、股权投资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效果,形成政府与社会的投入合力。

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突出科技创新、搭建发展平台、搞好营商服务、培育新兴产业”,为进一步彰显“高新”特色提供制度保障和物质基础。

第二部分2018年一般公共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8744万元,主要包括: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800万元,同比增长15%。

其中:

税收收入55800万元,同比增长28.1%;非税收入25000万元,同比下降6.2%。

(2)市级税收返还收入2378万元。

(3)上级转移支付收入617万元。

(4)上年结转1386万元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563万元。

2、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8744万元,主要包括:

(1)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35154万元,市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52万元。

(2)上解支出3138万元。

 

§72018年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8744万元,除上解支出3138万元,本级可安排支出135606万元,比上年增长22%。

主要支出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人员经费情况:

我区财政供养人员256人,其中机关210人,教师46人。

2018年人员经费拟安排5105万元,其中机关4514万元,教师591万元。

(2)专项支出情况:

本年安排专项经费支出130501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有:

①民生方面拟安排支出815万元,其中:

农村生活救助301万元;养老保险补贴246万元;医疗保险补贴130万元;低保、五保、优抚、卫生、社会救助等支出138万元。

②教育支出安排856万元,其中:

代课教师工资84万元,学校取暖费40万元,区内3所小学和3个幼儿园生均经费、设施维修、教学设备购置等支出732万元。

③安全方面支出368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方面支出1529万元,消防安全方面支出2154万元,其中2000万元用于新建消防站内装修及消防设备购置。

④创新投资模式,设立信息技术产业专项基金10000万元,用于带动区内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

⑤企业扶持资金安排26559万元,其中:

产业扶持10760万元,科技扶持132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扶持10000万元,商业扶持4479万元。

⑥招商专项经费安排1000万元,用于我区的招商引资活动。

⑦建投承担的资本金和日常办公经费为54380万元:

其中主要包括华为大数据项目20000万元;京津冀产业转移基地15900万元。

⑧科创公司资本金18034万元,用于区内的招商工作,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的扶持。

⑨城市管理支出510万元,重点用于对于区内私搭乱建、秸秆焚烧、建筑扬尘的治理和监管工作。

⑩管委会17个部门行政运行及其他专项安排11664万元。

⑧预备费安排3000万元。

§82018年高新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我区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主要包括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及因公出国费。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05万元,比上年增加135万元,主要是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着力打造智能装备和信息技术两大产业集群,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尤其是引进外资任务。

具体如下:

项目

2018年预算安排合计

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

同比

上升

资金来源

一般预算

基金预算

财政专户

车辆运行费

40

40

0%

40

车辆购置费

公务接待费

15

15

0%

15

因公出国经费

150

15

900%

150

合计

205

70

193%

205

§92018年高新区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我区债务余额为10000万元,该项债务为地方政府债券,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2018年无需还本,但需支付利息300万元,该利息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支付。

2018年财政偿还政府债务本息情况表

单位:

万元

债务项目

偿还本息

偿还来源

小计

本金

利息

小计

一般

预算

政府性基金

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债券

300

300

300

300

合计

300

300

 

2018年沧州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科学完整、规范管理原则。

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科学全面完整地反映各项政府性基金收入,按照规定支出范围合理安排相应的支出事项,做到预算编制不重复、不遗漏,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

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严格标准、专款专用原则。

政府性基金是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征收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资金,在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时,严格遵循规定的用途、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做到专款专用。

(四)统筹使用、强化绩效原则。

做好与一般公共预算的有效衔接,统筹资金,整合项目,发挥资金整体效益。

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行绩效评价,逐步实现绩效考评结果与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经测算,2018年土地出让价款收入212168万元,按规定计提农田水利基金、教育发展基金各15151万元,缴纳建设用地新增费4200万元,实际入库土地出让金收入17736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00万元,2017年结余资金14208万元。

2018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总预算支出为191874万元,其中: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677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2230万元(含占补平衡指标支出120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2854万元,廉租房支出10608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40668万元,市政维护费323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300万元。

城市建设支出140668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修建松源路、青海大道、新疆大道、铁南路、贵州大道、太原路南侧规划道路、代园排干渠改造及规划支路等共计10条道路,水、电、暖、气、讯、亮化等配套设施同步高标准实施;完成森林公园建设,打造沧州特色森林郊野活动空间;实施吉林大道绿化提升、长春路改造提升、湿地公园建设、消防站建设、小流津河景观改造(长春路北),营造良好环境;实施美丽乡村、高新区村庄给水、煤改电工程,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完成沧狮、狮姚220KV供电线路迁改工作。

2018年沧州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2018年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正常经营的国有资本经营企业共3户,分别为沧州高新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沧州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天合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沧州分中心,区属三家企业连续亏损,没有利润,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沧州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安排情况

根据新《预算法》、《社会保险法》和《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有关规定,编制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主要按照以下五个原则进行:

一、依法编制,规范统一。

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社会保险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方法和内容进行;全省统一运用社会保险基金软件编报预算,提高预算编报的信息化水平,确保预算编制及时、准确、有效。

二、统筹协调,明确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由区财政部门牵头,区人社部门积极配合,统一部署,协调推进。

各级、各部门责任明确,分工有序,确保编报工作稳妥进行。

三、专项基金,专款专用。

社会保险各项基金预算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

四、相对独立,有机衔接。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独编报,与一般公共预算相对独立、有机衔接。

社会保险基金不能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可补助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五、收支平衡,留有结余。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坚持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

§22018年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基本情况

2018年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共四项保险基金预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由市级统收统支;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我区未开展此业务)。

2018年,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拟安排1897.98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53.8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9.5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9.3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5.2万元),同比增长117.66%。

其中:

区级基金预算收入1737.71万元、市级补助资金9.0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0.61万元、中央补助资金120.58万元;预算支出1321.71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26.0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9.5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5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58.63万元),同比增长170.29%,其中:

区级基金预算支出1161.44万元,市级预算支出9.08万元、省级预算支出30.61万元、中央预算支出120.58万元,年终新增结余576.27万元。

截至到2018年底,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总额2802.4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保险为县级统筹,市级调剂管理制度。

2018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平均参保人数预计为1545人,其中:

平均缴费人数预计1331人,其中:

在职职工209人(2018年职工平均每人每月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基础养老保险基数为0.515万元),企业职工养老金基金预算收入853.86万元,离退休人员10人(2018年每月发放工资标准0.233万元)企业职工养老金基金预算支出8.61万元,转移支出4.4万元,上解支出813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县级统筹,市级调剂管理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2018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参保人数预计为0.95万人,其中沧县0.535万人、运河区0.415万人,共需区级财政补贴资金101.4万元(其中沧县52.43万元、运河区48.97万元)。

对60周岁以上和特殊人群参保人按照每人每年180元标准进行个人缴费补助,我区符合条件人数约1564人,其中沧县约829人、运河区约735人,共需个人缴费财政补助28.15万元(其中沧县约14.92万元、运河区约13.23万元)。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018年,中央财政对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按照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补助基础养老金,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补助基础养老金,市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2.5元的标准补助基础养老金,区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12.5元的标准补助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户人均耕地低于0.3亩的区财政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40元;我区预计符合基础养老金发放人数1436人(低于0.3亩平均150人),共需财政补贴资金382.67万元。

省、市、区三级财政按照1:

1:

1的配套比例对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员按照每人每年30元(缴费低于500元的)、60元(缴费大于500元的)标准给予缴费补贴,我区预计个人缴费人数4385人,共需缴费补贴资金14.32万元。

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实行省级统筹,设定省级统筹过渡期,基金暂不上收,由市、县分别管理。

2018年,区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预计为286人,其中:

在职职工284人(2018年在职职工平均每人每月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基础养老保险基数为0.4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基金预算收入459.37万元,离退休人员2人(2018年每月发放工资标准0.4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基金预算支出7.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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