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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安全实施细则

 

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

审核:

 

××××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部

××××年××月××日

(一)、安全监理控制范围、目标和原则:

3

(二)、安全监理细则的编写依据:

3

(三)、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3

(四)、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制度、主要内容及措施6

安全监理工作重点6

安全监理制度7

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和职责8

施工现场安全标准9

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18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22

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25

安全监理工作的措施是做好安全监理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29

(五)、安全监理的方法31

(六)、安全监理记录的要求33

(一)、安全监理控制范围、目标和原则:

1安全监理范围:

按照工程监理合同完成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

2安全监理目标: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伤亡事故。

3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安全监理细则的编写依据:

1、辽宁省地方性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2、辽宁省地方性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3、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辽宁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8、现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程、规范、标准等

(三)、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安全部分;

4).审核有关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

7).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8).签发《工程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A.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B.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C.审核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D.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

1)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7)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

8)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

9)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为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

1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11)起草并经总监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

12)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操作;

3)审核本专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

4)检查本专业安全施工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按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6.1节规定方法处理,必要时向安全监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

2.监理员职责: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报告。

3.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资料

信息管理员

合同

投资工程师

电气

监理工程师

水暖

监理工程师

土建

监理工程师

 

(四)、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制度、主要内容及措施

安全监理工作重点

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杜绝四级重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伤亡事故为零发生率,确保安全生产。

2.贯彻落实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实现治理大气污染的工作目标。

3.坚持开展创建文明安全工地活动,加强文明安全施工的过程管理,提升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安全监理制度

1、巡视制度: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增加每日巡视检查的次数及巡视时间,并填写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日记;

2、定期检查制度:

每月不少于两次及节假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有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检查。

3、统计制度:

定期对安全日志或监理日记记录的安全问题进行统计分析,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4、报告制度:

对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又不停止施工的,向建设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5、审批、查验制度:

1)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4)审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会议制度:

每周讲评安全,每月总结当月的安全工作,每阶段总结上阶段的安全工作,布置下阶段安全工作,根据施工现场需要适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和职责

(一)、安全监理的措施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抢险应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

4.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5.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6.进行安全质量综合检查。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7.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要求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详细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已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本工程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上报冬季施工方案、钢筋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施工方案、临电施工方案、电气施工方案、脚手架安拆施工方案等。

施工现场安全标准

1.模板工程

⑴模板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包括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工序以及运输、存放要求),经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工。

⑵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和拆卸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措施,严防倾覆。

⑶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并设警戒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2.脚手架工程

⑴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⑵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

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

⑶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

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⑷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厘米高的挡脚板。

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米时,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水平网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

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⑸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

拉接必须使用钢性材料。

20米以上高大架子应有卸荷措施。

⑹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十字盖)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

⑺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

⑻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牛顿/平方米(270公斤/平方米)。

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牛顿/平方米(200斤/平方米)。

⑼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

护线架的支搭应采用非导电材质,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30-50厘米,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保证架体稳固。

⑽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1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

3;运料马道宽度不小于1.5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

6。

拐弯处应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档脚板,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厘米。

3.现场“三宝、四口”和临边防护

⑴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安全帽必须符合GB2811-1989标准。

⑵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符合GB6095-1985标准。

⑶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GB5725-1997、GB16909-1997国家标准。

⑷企业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严格管理。

⑸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用坚实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

1.5米×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

⑹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

回转式楼梯间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⑺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得随层安装的,必须在阳台临边处设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⑻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未砌筑、安装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

⑼建筑物出入口必须搭设宽于出入通道两侧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

通道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小于3米,高层不小于6米,防护棚高度不低于3米。

⑽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洞口、临边防护的,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撤离前必须将原防护设施复位。

4.高空作业

⑴高处作业施工要遵守《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⑵使用落地式脚手架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沿架体内侧进行封闭,网之间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安全网要整洁美观。

⑶凡高度在4米以上的建筑物不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米宽双层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3米(高层不得小于5米)。

高层建筑每隔4层还应固定一道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

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⑷在2米以上高度从事支模、绑钢筋等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可靠防护的施工作业面,并设置安全稳固的爬梯。

⑸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得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得防碍作业、通行。

⑹建筑施工对施工现场以外人或物可能造成危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⑺施工交叉作业时,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

5.料具存放

⑴设置模板存放区必须设1.2米高围栏进行围挡。

模板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模板必须对面码放整齐,保证70-80度的自稳角。

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必须用拉杆连接绑牢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没有支撑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门设计的插放架内。

⑵清理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防止倾覆,并应保证两模板间不小于60厘米。

⑶砌块、小钢模应保证码放稳固、规范,高度不得超过1.5米。

⑷存放水泥等袋装材料或沙石料等散装材料严禁靠墙码垛、存放。

⑸各类悬挂物以及各类架体必须采取牢固稳定措施。

临时建筑物应按规定、要求搭建,保证建筑物自身安全。

6.临时用电

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⑵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

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管理文件的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

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⑷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

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⑸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⑹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

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⑺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

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⑻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⑼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⑽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⑾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2类、3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

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⑿现场所采用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⒀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

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⒁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伏,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

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⒂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

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分采取绝缘措施。

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⒃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

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

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线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

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

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⒅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

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7.施工机械

⑴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进行负荷试验。

⑵施工现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需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

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⑶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

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⑷现场构件应有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吊装方法。

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

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5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

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6)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7)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

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

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严禁在打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打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8)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9)搅拌机使用前必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

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

搅拌机停止使用时,要将料斗升起,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

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

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10)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11)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

1.现场场容

⑴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坚固、严密,高度不得低于1.8米。

围墙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严禁在墙上乱涂、乱画、乱张贴。

⑵施工现场的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得低于2米,大门上应标有企业标识。

⑶施工现场在大门明显处设置工程概况及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标牌。

标牌内容应写明工程名称、面积、层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及联系电话,开、竣工日期。

标牌面积不得小于0.7米×0.5米(长×高),字体为仿宋体,标牌底边距地面不得低于1.2米。

⑷施工现场大门内应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安全生产、消防环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

施工现场的各种标识牌字体正确规范、工整美观,并保持整洁完好。

⑸现场必须采取排水措施,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群众来访接待室,有专人值班,耐心细致接待来访人员,并做好记录。

⑺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设标志牌,明确责任人。

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根据实际条件进行绿化。

办公室、宿舍和更衣室要保持清洁有序。

施工区域内不得晾晒衣物被褥。

⑻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

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等处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使用中的安全网必须干净整洁,破损的要及时修补和更换。

⑼施工现场暂设用房整齐、美观。

宜采用整体盒子房,复合材料板房类轻体结构活动房,暂设用房外立面必须要美观整洁。

⑽水泥库内外散落灰必须及时清理,搅拌机四周、搅拌处及现场内无废砂浆和混凝土。

⑾建筑工程红线外占用地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应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按施工现场的标准进行管理。

2.现场材料

⑴现场内各种材料应按施工平面图统一布置,分类码放整齐,材料标识要清晰准确。

材料的存放场地应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

⑵施工现场的材料保管应根据材料特点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⑶施工现场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

⑷施工垃圾应集中分拣,回收利用并及时清运。

3.现场环境卫生和卫生防疫

⑴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卫生工作应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⑵办公区、生活区应保持整洁卫生,垃圾应存放在密闭式容器内,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⑶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不得混放。

⑷生活区宿舍内夏季应采取消暑和灭蚊蝇措施,冬季应有采暖和防止煤气中毒措施,并建立验收制度。

宿舍内应有必要的生活设施及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内高度不得低于2.5米,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米,应有高于地面30厘米的床铺,每人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2平米,床铺被褥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室内保持通风。

⑸生活区必须有盥洗设施和洗浴间。

应设阅览室、娱乐场所。

⑹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厕所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要有灭蝇措施,设专人负责定期保洁。

⑺严禁随地大小便。

⑻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食堂必须具备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

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的食堂及操作间相对固定、封闭,并且具备清洗消毒的条件和杜绝传染疾病的措施。

⑼食堂和操作间内墙应抹灰,屋顶不得吸附灰尘,应有水泥抹面锅台、地面,必须设排风设施,操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吹具及存放橱柜。

库房内应有存放各种佐料和副食的密闭器皿,有距墙距地面大于20厘米的粮食存放台。

不得使用石棉制品的建筑材料装修食堂。

⑽食堂内外整洁卫生,吹具干净,无腐烂变质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加工保管,食品有遮盖,应有灭蝇灭鼠灭蟑措施。

⑾食堂操作间和仓库不得兼作宿舍使用。

⑿食堂炊事员上岗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⒀严禁购买无证、无照商贩食品,严禁食用变质食品。

⒁施工现场应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

⒂施工现场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配备保健药箱、一般常用药品及急救器材。

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

⒃施工现场发生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⒄现场工人患有法定传染病或是病源携带者,应予以及时必要的隔离治疗,直至卫生防疫部门证明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⒅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做职业健康检查。

⒆施工现场应制定暑期防暑降温措施。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1.防治大气污染

⑴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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