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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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
信用评价指标内涵
1.人员素质——指企业完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任务所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技能、品质。
人员素质指标包括领导职称与从业年限和专业人员两个观测点。
领导职称与从业年限是指施工企业现任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职称与从业年限。
专业人员是指施工企业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的数量。
以上人员指当年在册的由本单位缴纳“三金”(指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企业领导的职称和从业年限对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竞争实力具有重要的影响,专业人员是完成建设任务的根本保证。
2.技术素质——指企业经营的专业性和科技创新的能力。
技术素质指标包括企业资质和科技进步水平两个观测点。
企业资质是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等级。
科技进步水平是施工指企业在交通科技上取得的成果水平程度。
企业注册的主项资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企业在该领域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能力,科技进步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施工企业竞争实力。
3.经营能力——指企业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的施工能力。
经营能力指标包括工程业绩、企业净资产和纳税情况三个观测点。
工程业绩是指施工企业近5年(从评价年度起倒推5年)完成的路基、路面、桥梁、航道、码头、交通安全设施、通信、监控、收费工程等的累计施工业绩。
业绩要求:
特级、一级企业以本单位中标项目为准,二、三级企业和交通安全设施、通信、监控、收费工程施工企业以本单位中标的和合法分包的项目为准。
企业净资产是指企业在评价年度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上报国家统计部门(建设行政部门)的统计报表为准。
纳税情况是指企业向国家纳税的金额,反映了为社会贡献的程度。
本观测点是指企业近两年(评价年度及上一年度)缴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的总额。
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上报国家统计部门(建设行政部门)的统计报表为准。
经营能力是反映受评企业的信用状况的重要内容,良好的经营能力是企业保障工程质量的后盾。
4.资金能力——指企业偿还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的能力。
资金能力包括资产负债率和银行授信情况两个观测点。
资产负债率是指负债与资产之比,它是反映企业各个时刻所面临的财务风险程度及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银行授信情况是指评价年度银行对施工企业的授信总额度。
资产负债率和银行授信情况是企业经济实力和财务安全性的重要体现,也是衡量交通建设企业是否稳健经营、信用风险大小的重要尺度。
5.投标行为——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自己的报价及相应条件的行为。
投标行为包括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是否无故放弃投标和其他情况三个观测点。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是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是否积极响应、配合招标人的各项要求。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是指企业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及时告知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情况下放弃投标。
其他情况是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因主观故意而导致各种不良后果的情况。
良好的投标行为是施工企业信誉的重要表现,施工企业在购买标书后直至提交投标文件的整个过程中的积极响应反映出企业对项目的诚信度。
6.合同履行——指企业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合同的履行能力。
合同履行包括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资金到位、工程进度、廉政合同履行状况和文明施工六个观测点。
人员到位是指有在建项目的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到位及更换情况。
设备到位是指有在建项目的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实际投入的设备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资金到位是指有在建项目的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实际投入的资金是否按合同承诺要求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到位。
工程进度是指有在建项目的施工企业在建设单位提供满足施工条件的情况下是否按经业主批准的年度进度计划完成。
廉政合同履行状况是指有在建项目的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廉政合同的履行状况。
文明施工是指在建项目的施工企业的项目部的标化工地建设、预制场地建设、料场建设、施工便道建设和施工文明程度等。
合同履行主要体现施工企业对投标文件承诺的兑现程度,是工程质量的决定性因素,也是企业信用的最直接表现。
7.奖惩记录——指为了表彰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先进集体,处罚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记录。
奖惩记录包括不良记录或违规行为、质量与安全事故和工程奖励三个观测点。
不良记录或违规行为是指施工单位在投标活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等有无围标、串标、低价抢标、弄虚作假、以他名义投标、随意放弃中标、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行贿、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等行为被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
质量与安全事故是指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无发生一般的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工程奖励是指评价年度内施工企业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按省、市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的劳动立功竞赛活动获奖和标化工地获奖情况。
遵守交通建设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恪守信用是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前提,也可为评价参评企业的履约意愿提供重要线索。
8.社会责任——指企业对社会合乎道德的行为,其要求是企业或组织在赚取利润的同时,必须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社会责任包括民工工资保障情况、环保措施和平安施工三个观测点。
民工工资保障情况是指施工单位在受评年度的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民工工资保障和支付情况。
环保措施是指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环境情况的处罚和通报情况。
平安施工是指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和谐施工、遵纪守法的情况。
施工企业良好的社会责任感是保障国民经济有序发展,社会安定团结的社会基本元素之一,结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特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企业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评分细则
评价
指标
指标
观测点
评分细则
人员
素质(3分)
领导职称与从业年限(1分)
公路水运资质企业
一级资质企业: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会计职称。
二级资质企业:
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三级资质企业:
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交通安全设施,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分项资质企业: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会计职称。
达到以上要求的,计80分。
经理从业年限超过标准5年及以上加5分;总工程师职称提高等级加5分,从业年限超过标准5年及以上加5分;总会计师职称提高等级加5分。
职称或从业年限未达到标准的按上述幅度减分。
最高得分为100分。
专业人员(2分)
公路水运资质企业
一级资质企业:
高级职称人员10人,中级职称人员30人,初级职称人员50人,一级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15人;
二级资质企业:
高级职称人员5人,中级职称人员15人,初级职称人员30人,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10人;
三级资质企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0人,初级职称人员20人,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10人。
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企业
高级职称人员2人,中级职称人员18人,初级职称人员20人,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5人。
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分项资质企业
高级职称人员5人,中级职称人员20人,初级职称人员30人,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5人。
满足以上要求得80分,高级职称人员每增1人加1分,最多加10分;中级职称人员每增加1人加0.5分,最多加5分;初级职称人员每增加1人加0.1分,最多加2分;相应项目经理每增加1人加0.5分,最多加3分。
以上人员减少的,同比例扣分。
最高得分为100分。
技术
素质(3分)
企业资质(1分)
资质主项为交通方面资质的计100分,资质增项为交通方面资质的计80分。
科技进步水平
(2分)
指近三年在公路水运方面取得的科技成果水平。
获奖科技成果:
省级及以上政府科技成果三等及以上奖项每项100分。
厅级获奖一等奖80分,二等奖60分,三等奖40分。
工法:
国家级交通行业工法每项80分,省级交通行业工法每项50分;
专利:
发明专利每项80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项40分;
科研成果:
通过厅级及以上鉴定(评审)的科技项目,每项80分;
二级资质企业的基本分为50分,三级资质企业的基本分为70分。
所有成果按前三名计,两个单位完成的本项得分系数为0.65:
0.35,三个单位完成的本项得分系数为0.55:
0.30:
0.15,所有成果按所在单位计分,没有具体单位名称不予计分。
当有多个成果时,可累加计分,满分100分。
经营能力(7分)
工程业绩(5分)
公路资质企业
一级资质企业:
近5年承担过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5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200万平方米,单座桥≥500米或单跨≥100米的公路特大桥3座。
二级资质企业:
近5年承担过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5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50万平方米,单座桥≥100米或单跨≥40米的公路大桥1座。
三级资质企业:
近5年承担过等级公路路基20公里以上,公路高级路面30万平方米,单座桥≥30米或单跨≥20米的公路中桥1座。
水运资质企业
一级资质企业:
近5年承担过
(1)沿海3万吨或内河5000吨级以上码头;
(2)5万吨级以上船坞;(3)水深>5米防波堤600米以上;(4)沿海5万吨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5)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6)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7)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8)15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9)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10)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以上10项中的3项。
二级资质企业:
近5年承担过
(1)沿海1万吨或内河3000吨级以上码头;
(2)1万吨级以上船坞;(3)水深>3米防波堤300米以上;(4)沿海2万吨或内河3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5)300吨级以上船闸或5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6)2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7)15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8)10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9)5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10)1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以上10项中的3项。
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企业:
近3年承担过等级公路100公里。
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分项资质企业:
近3年承担过一级及以上公路100公里或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企业: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2项中的1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3000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码头;
(2)300米以上围堤护岸;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企业:
企业近5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50万立方米以上的疏浚工程或吹填造地工程;
(2)内河1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3)3000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满足以上要求的计80分。
每项超10%加1分,最多加20分。
单项不达标的每项扣10分,基本分为60分。
企业净
资产
(1分)
公路水运资质企业
一级资质企业:
4000万元;
二级资质企业:
2000万元;
三级资质企业:
1000万元。
交通安全设施,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分项资质企业:
上述资质企业均为200万元。
达到以上要求的,计80分。
每增2%,加1分;每减2%,减1分。
最高得分为100分。
纳税情况(1分)
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上报国家统计部门(建设行政部门)报表中的营业税、所得税总和
公路水运资质企业
一级资质企业:
评价年度和上年度两年总额1500万元;
二级资质企业:
评价年度和上年度两年总额500万元;
三级资质企业:
评价年度和上年度两年总额250万元。
交通安全设施,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分项资质企业:
评价年度和上年度两年总额200万元。
达到以上要求的,计80分。
每增5%,加1分;每减5%,减1分。
最高得分为100分,最低得分为70分。
当年新成立企业按50分计。
资金
能力(2分)
资产
负债率(1分)
资产负债比例为80%,计80分,每增2%,减1分;每减1%,加1分。
最高得分为100分,最低得分为70分。
银行授
信情况
(1分)
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评价年度的授信证明。
公路水运资质企业
一级资质企业:
评价年度总额4亿元;
二级资质企业:
评价年度总额2亿元;
三级资质企业:
评价年度总额1000万元。
交通安全设施,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分项资质企业:
评价年度总额2000万元。
达到以上要求的,计80分。
每增5%,加1分;每减5%,减1分。
最高得分为100分,最低得分为70分。
当年新成立的企业按50分计。
投标
行为(15分)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5分)
具体表现在:
1、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2、无故不参加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3、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4、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5、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的;
6、建设单位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1、3、5点每出现一次减20分;第2、4点每出现一次减10分。
第6点酌情减分。
没有出现以上情况的得100分。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5分)
无故放弃投标一次,扣50分,没有出现的计100分。
其它情况
(5分)
具体表现在:
1、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2、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3、其他建设单位认定的情况。
有上述情况之一,每次扣50分;没有出现上述情况计100分。
合同履行(40分)
人员到
位(12分)
每一项目中项目经理不能按投标时承诺到位的减10分,实施过程中每更换一次减5分;技术负责人不能按投标时承诺到位的减6分,实施过程中每更换一次减3分;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按投标时承诺到位的减4分,实施过程中每更换一次减2分。
以上人员更换经业主同意的,减半扣分。
多个项目出现上述情况累计扣分至0分止。
没有出现上述情况的得100分。
设备到
位(6分)
按投标承诺到位计100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计90分,其它计50分。
当有多个项目时,按倒权重计分法计算。
资金到
位(5分)
满足要求,计100分,其它计70分。
当有多个项目时,按倒权重计分法计算。
工程进度(6分)
按计划达到要求,计100分。
每延误1%减1分。
如因建设单位提供的条件不满足施工要求影响进度计划完成的,酌情计分。
当有多个项目时,按倒权重计分法计算。
廉政合同履行状况(3分)
评价年度内严格执行廉政合同的计100分。
项目部(含分包单位)工作人员有行贿、受贿等行为被查处的,发生一次扣100分。
文明施工
(8分)
具体表现在:
1、项目部按建设单位要求建设了标化工地;
2、施工企业按投标承诺建设预制场地或拌和场地;
3、施工企业按投标承诺建设施工材料堆场;
4、施工企业按建设单位要求建设施工便道;
5、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6、施工企业不存在野蛮施工情况。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每项扣10分。
当有多个项目时,按倒权重计分法计算。
奖惩
记录(22分)
不良记录或违规行为(9分)
评价年度内无不良记录或违规行为的计100分。
被省内市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每次减20分,被省内建设单位或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每次减10分。
被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每次减20分,简易程序每次减10分,被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每次减10分,简易程序每次减5分。
因施工单位违规被省级公路、水运行业管理部门通报或约谈,每次扣10分。
有上述行为隐瞒不报,一经查实,以上述计分方法加一倍扣分。
质量与安全事故(10分)
评价年度内无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计100分。
被省内市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安监部门)通报的每次减20分,被市交通质量监督部门通报的每次减10分,被省内建设单位或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安监部门)通报的每次减10分。
被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每次减20分,简易程序每次减10分,被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每次减10分,简易程序每次减5分。
有上述行为隐瞒不报,一经查实,以上述计分方法加一倍扣分。
工程奖励(3分)
一、立功竞赛
评价年度内按省、市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在同一项目的季度或以上时间的立功竞赛考核评比中得到一次优胜的5分,得到二次优胜的15分,得到三次优胜的30分,同一项目最多30分。
其中二、三级资质企业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资质企业的基本分为40分。
当有多个项目时,得分可累加。
最高50分。
二、标化工地获奖
评价年度内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标化工地考评中获奖的,每次得50分,评价年度内在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标化工地考评中获奖的,每次得25分。
当有多个项目获奖时,得分可累加,最高50分。
社会
责任(8分)
民工工资
保障情况(5分)
评价年度内按要求执行的计100分。
未按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并报建设单位备案的扣10分,情节严重的扣20分。
未按规定按月向建设单位报送民工工资支付报表的,每次扣5分。
发生民工向建设单位讨要拖欠工资的每次扣20分;民工向政府部门讨要拖欠工资的每次扣50分;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扣100分。
有上述行为隐瞒不报,一经查实,以上述计分方法加一倍扣分。
环保措施(2分)
有不良环保记录并被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通报:
被省级环保部门通报的每次扣80分,被市、县级环保部门通报的每次扣40分;有不良环保记录被工程监理(环保类)发书面整改指令的每次扣20分。
有上述行为隐瞒不报,一经查实,以上述计分方法加一倍扣分。
平安施工(1分)
评价年度工地现场发生刑事案件,每发生一次扣50分;发生10人以上参加的械斗事件,每发生一次扣50分。
有上述行为隐瞒不报,一经查实,以上述计分方法加一倍扣分。
注:
1、每个观测点满分各为100分。
2、特级企业按一级企业的标准进行评价。
3、评价中所涉及的项目均指评价年度内浙江省的在建项目。
4、施工企业自评报告中企业概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有缺项或分析不够到位的,每项从总分中扣0.5分,最多扣1.5分。
5、倒权重计分法:
(ai为各项目得分值,i=1、2、…n,n为项目个数,且a1≥a2≥…≥an)
倒权重计分法算例:
(1)共有4个项目,评价分各为100、90、100、80,则:
M=(1×100+2×100+3×90+4×80)/(1+2+3+4)=89.00
本指标企业自评得分:
M=89.00分。
(2)共有6个项目,评价分各为80、70、100、90、100、80,则:
M=(1×100+2×100+3×90+4×80+5×80+6×70)/(1+2+3+4+5+6)=81.43
本指标施工企业自评得分:
M=81.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