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布120件实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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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公布120件实事

乌鲁木齐公布今年120件实事

涵盖改善民生等12个方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继续把“民生改善年”的各项民生工作抓好抓实,根据“改善民生、改变面貌,加强基层、加强基础”总体部署,按照2月7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3月1日党政联席会议精神,确定了2012年为民办理的12个方面120件实事具体内容。

一、关于促进就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方面(共12项)

1.安置城镇就业7.5万人;开发就业岗位6.5万个。

2.落实三大专项培训计划,共培训9000人。

3.完成50个“一站式”就业服务大厅和1个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4.调整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结构,实现公益性岗位工资与绩效、工作年限、技能水平等条件挂钩。

5.制定统一规范的公益性岗位用工派遣协议。

6.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风险基金。

7.建立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收入正常增长机制。

8.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实现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双超百万”。

9.做好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

10.采取个别补费的方式,解决部分未缴纳职工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11.将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政策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衔接,解决弱势群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

12.提高离退休人员退休活动经费标准;开展寄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发放(变动)短信告知业务;提升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水平。

二、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共5项)

13.明确全市1122个无物业管理小区管理主体。

已纳入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小区,要结合改造项目彻底解决物业管理问题;未纳入改造的小区,市区两级财政给予一定支持,帮助解决小区基本生活设施问题。

14.对全市无物业管理小区路面未硬化、路灯不亮、公共绿地不足、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实施综合整治,计划2年内全部完成,2012年至少完成总工作量的50%。

15.将物业管理权限下放至各区(县),明确业主、物业公司、社区之间的权责关系,加大监管指导力度,通过市场手段解决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问题。

16.组建国有物业管理公司并制定详细的无物业管理小区接收管理方案。

17.进一步加大《乌鲁木齐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的落实力度,严厉查处不具备出租条件的对外出租行为。

三、关于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方面(共7项)

18.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2050套。

19.建设完成安居富民住房8680户。

20.投资50亿元实施3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21.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切实改善干部职工的住房条件。

22.制定出台老旧小区改造相关优惠政策。

23.对影响冬季正常供热的100个小区(片区)二次管网进行综合节能改造。

24.加大对辖区居民庭院、住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市民生活环境。

四、关于稳控物价方面(共4项)

25.加大粮、肉、蔬菜的储备力度,2012年储备活羊1.5万只,冻猪肉800吨,冻羊肉600吨,冻牛肉600吨,蔬菜3.6万吨。

26.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的管理、运营和服务机制。

27.严格落实物价上涨补贴联动机制,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情况,对全市城镇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进行临时价格补贴;同时,结合物价上涨情况,实施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增加农副产品等生产、销售环节的补贴。

28.加大蔬菜、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五、关于交通出行方面(共20项)

29.加快实施西山路改扩建一期工程。

30.开展轨道交通项目可研编制及报批工作,并开工建设轨道交通试验段工程。

31.完成克拉玛依路高架桥项目;实施新医路西延及隧道工程项目。

32.实施东外环改扩建工程。

33.对人民路立交桥、红山转盘等重要交通节点实施改造。

34.全面做好迎接第二届亚欧博览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5.开展南北向“三纵”、东西向“三横”道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36.进一步完善BRT1号线、2号线、3号线沿线各类设施。

37.建立完善公交专用道专项规划,科学合理配置道路资源。

38.在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建设行人过街设施。

39.对具备安装条件的既有人行过街天桥加装雨棚设施。

40.完善中心城区主干道两侧停车诱导系统,建成并完善交通信息发布与服务系统、交通事件检测系统及第二套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41.利用并整合现有交通指挥系统、交通诱导屏、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及时为市民提供交通信息服务。

42.在中心城区70个路口和20个路段建设交通事件检测系统;在中心城区152个路口建设车辆、行人通行信号系统。

43.选址建设4座机械化立体停车库。

44.打通24条“丁字路”、“断头路”。

45.每个区必须完成2至3座停车场的建设任务,同时,在具备条件的小区建设小区立体停车场。

46.科学设置公交线路,合理增加线路运营车辆,扩大公交线网覆盖区域,解决边远地区、城乡接合部居民出行难问题。

47.结合火车南站列车到站时间,合理调整各路公交车班次,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及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行为。

48.对全市主要道路公交站牌进行改造,设置格式统一、标识清晰的公交站牌。

六、关于教育、医疗及社会福利等方面(共11项)

49.在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各建设1座青少年活动中心。

50.完成市技工学校培训考核鉴定综合教学楼、市盲人学校综合图书楼建设。

51.完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配套设施,完成区内初中班扩建项目。

52.加强国办幼儿园建设力度,2012年每个区(县)必须新建1所国办幼儿园。

53.做好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温泉疗养院康复治疗业务用房、米东区凤凰台鼠疫监测站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54.续建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55.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监管,修订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办法。

56.根据我市城市发展现状和城乡接合部人口居住分布情况,合理规划设置学校和医疗机构,为居民群众就学、就医提供服务。

57.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软硬件建设,合理布局,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58.加强全市养老场所建设、管理,推行全市养老机构市场化营运模式,加大社区托老站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力度。

59.制定出台乌鲁木齐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七、关于以大气污染治理为重点,优化环境,改变面貌方面(共30项)

60.完善沙依巴克区、苇电三期、米东区三大热网工程。

61.新(续)建换热站26座,新增热电联产面积300万平方米。

62.结合城市热网建设,拆并改造分散燃煤锅炉5000台。

63.对全市367台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改造。

64.新建建筑一律使用清洁能源供热,当年新增清洁能源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

65.完成324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66.完成3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工程。

67.完成1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

68.推进中心城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工作,对30家大气污染物超标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完成高效脱硫除尘改造,启动燃煤电厂脱硝工程。

69.处置好并网集中供热锅炉有关问题。

70.出台夜景亮化日常监管和规范管理办法。

71.切实解决部分区域缺少公厕的问题。

72.进一步加强宠物犬放养管理,规范宠物犬饲养行为。

73.在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各建设一条特色街区,实施整体改造和美化、亮化工程。

74.加大雅玛里克山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75.对水磨河流域分期分段进行综合整治。

76.进一步优化二道桥商圈综合环境,使之成为商贸、旅游、餐饮中心街区。

77.制定切实可行的联合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大临街居民楼底层餐饮店的清查力度。

78.加大对居民楼内开设洗脚屋、茶吧、棋牌室、小宾馆等经营项目的清理整顿力度。

79.完成100条泥巴巷改造;对500条巷道进行功能提升,安装路灯,优化环境。

80.对现有“单位化”管理社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81.研究制定加强地下管线设施管理办法。

82.实施市政配套电力线网入地工程,2012年计划完成改造30公里。

83.全面完成会展中心周边1377亩绿地及1000万盆草花的种植、摆放工作。

84.两个开发区各完成20块以上小游园及街旁绿地的建设任务,其他各区(县)各完成10块以上建设任务。

85.各区(县)至少要完成2处小水面建设。

86.完成乌鲁木齐市红雁池水厂、西山水厂的建设并投入使用,新增20万方/日供水规模。

87.完成乌拉泊抗旱应急井群工程,新增城市抗旱应急供水4万方/日;完善30个蓄水池自动控制、监测及调试系统,增强供水能力。

88.全面推进甘泉堡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解决该区域工业污水排放问题;实施“500”水库至乌鲁木齐市扬水工程,实现向米东区供水。

89.实施乌鲁木齐市水资源保护工程。

八、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方面(共6项)

90.实施米东区30个村道路、供排水、绿化、环境卫生设施等工程建设。

91.完成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基础设施建设。

92.完成达坂城区安居富民基础设施工程;新建牧民定居房260套。

93.制定将偏远区(县)公交纳入全市统筹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米东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农村客运班线,并与城市公交线网衔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94.加快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有线数字电视覆盖进程。

95.将安居富民补贴标准由每户2.4万元提高至3万元;将定居兴牧(业)补贴标准由每户2.1万元提高至4万元。

九、关于现代文化引领方面(共11项)

96.完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做好文化美术馆、博物馆、城市规划展示馆、体育馆、图书城和大剧院“六馆”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

97.继续实施社区公益电影放映、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启动全市中小学影视教育工作。

98.逐年分阶段实施广播电视对流动人口覆盖工程。

99.实施“政府购买文化惠民演出服务”工程。

100.实施基层文化宣传骨干队伍建设工程。

101.建设达坂城区乌拉泊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及文化、咨询、老年活动室等配套设施2500平方米。

102.充分发挥机关文化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树立单位核心价值理念,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营造良好的机关工作氛围,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带动全社会提升文明程度。

103.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104.创新宣传方式,加大精神文明、民族团结等方面宣传力度。

105.加强对基层一线、艰苦特殊行业先进模范人物事迹的宣传。

106.在全市未成年人中深入持久的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筑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

十、关于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共4项)

107.今年对符合推行条件的社区全部实现“单位化”管理。

108.进一步完善“大政法委”体制机制,筑牢基层维稳基础。

109.进一步完善“大建委”职能,为改善城区面貌发挥积极作用。

110.定期开展“慈善献血周”、“慈善捐助周”等公益活动。

十一、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共8项)

111.新建新疆大学、财经大学、胜利路、西河街、铁厂沟、稻香路6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共计1.56万平方米。

112.改善社区、卡点和边远地区公安民警、特警工作环境。

113.为121个重点社区配备警务巡逻车。

114.将社区经费提高至每年20万元。

115.逐步提高村委会工作经费及基层干部工资待遇。

116.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实施扶持贫困村脱贫和三年援助计划。

117.继续实施并完善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视频监控网络。

118.协调驻乌部队与我市共建社区开展“军民共建美好精神家园”活动;对米东区1个村实施整村集中援建工程。

十二、关于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树立形象方面(共2项)

119.继续认真执行联审督办制度,提高一厅式审批工作效率。

120.对市属单位、部门工作人员行政效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通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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