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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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管理细则

胶南市水泥制品厂

关于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认真搞好安全系统工作,规范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保障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企业发展与稳定,根据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总方针,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应于全厂生产车间和设备管理部门。

第二条:

车间、班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实行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岗位个人三级安全防护责任制。

第三条:

车间、班组的安全工作必须接受和配合厂职能部门安全员的上岗监督检查。

第二章各级组织领导责任制

第四条:

车间主任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本单位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设备使用管理全面负责。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按时编制车间安全措施计划,并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负责实施。

5、制订作业计划和工艺规程时,应有安全、生产、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计划,并符合劳动保护要求。

6、定期对职工进行人身、设备的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调转职工及短期来学习的外单位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和岗位教育。

7、按计划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持有关部门签发的上岗资格证方可独立操作。

-1-

8、定期检查各生产环节安全卫生情况和设备、特种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9、有权杜绝任何危及生产安全的指令。

10、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采取抢险和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的措施,并及时向厂部和主管职能部门汇报,按事故管理要求写出事故报告,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第五条:

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细则》,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开好班前、班后会,及时总结本班组的安全状况和设备、特种设备的运转情况。

3、不断巡回督促、检查班组工序和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对成品材料、要安管理标准放置。

4、定期组织学习岗位、设备管理操作规程,及时纠正各工序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排查不安全因素。

5、定期提供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和技改措施计划。

6、建立健全交接班制度并严格执行。

7、发生工伤或设备事故,应立即上报车间和厂部职能主管部门,及时组织抢救,并如实反应事故真像,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第三章各工序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

上料工、球磨工:

1、上班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检查本工序各电器、器械、线路、确定无问题方可开机。

3、开机时按操作顺序严格操作。

4、上班时不准喝酒,不准穿拖鞋、打瞌睡,更不准打闹取笑。

5、下班时清理室内和场地卫生。

第七条:

浇注工:

1、上班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

2、检查好自己所使用的工具,确定无问题后方可上岗。

3、浇注时注意料斗吊装安全。

4、上班时不准喝酒,不准穿拖鞋、打瞌睡,更不准打闹取笑。

5、上料时要集中精力,注意周围的来回车辆。

6、下班时清理好场地卫生。

第八条:

切割工:

1、上班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检查切割机的各部件情况是否完好。

3、上班时不准喝酒,不准穿拖鞋、打瞌睡,更不准打闹取笑。

4、如机械出现故障须维修时,必须挂上“禁止合闸”牌,以防他人合闸,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事故。

5、下班时清理室内卫生和场地卫生。

第九条:

出釜工:

1、上班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检查拖拉机的各制动、刹车灵敏,各部件是否完好,确定无问题方可行车。

3、上班时不准喝酒,不准穿拖鞋、打瞌睡,更不准打闹取笑。

4、出釜时注意存垛方正、坚固,要垛正垛直,预防倒歪,以免伤害他人。

5、下班时清理好场地卫生和环境卫生。

第十条、蒸养工:

1、上班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3、按锅炉操作规程严格操作。

4、严格执行锅炉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5、锅炉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乱扭乱动。

6、随时清理好室内卫生。

7、随时观测和检查锅炉各部件情况。

第四章各设备重要器具技术检验与报废标准

第十一条:

起重机的安全检查与报废标准:

-3-

1、吊钩的安全检查与报废标准:

(1)裂纹;

(2)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

(3)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4)扭转变形超过10º;

(5)危险断面或吊钩顶部产生塑性变形;

(6)扳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7)扳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0%报废心轴;

2、钢丝绳的安全检查与报废标准:

(1)钢丝绳是否断股,腐蚀、变形(如扭曲、打结等),是否由于热或电弧等造成损坏或由于绳芯损坏面引起绳径减小,如其中任一缺陷,钢丝绳应报废。

(2)是否断丝,如有断丝,应查明原因性质和数量,如绳长允许,应将断丝部分截去,重新合理安装。

(3)对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检查,当钢丝绳外径层钢丝磨损达到其径的40%时或钢丝绳的断面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少7%或更多时,该钢丝绳应报废。

(4)钢丝绳编结或绳长连结等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松动。

(5)编结长度不应小于绳径的15倍,绳头连结、绳卡歪头应在钢丝绳长头一面,绳卡间距不应小于绳径的8倍,并顺向压卡。

3、链条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链条应有出厂合格证明方可使用,如自制链条必须进行强度试验。

(2)不准用于有冲击振动的作业,链条工作时与铅垂线之间夹角不应小于30º。

(3)链条直径磨损超过原尺寸直径的5%时应报废除。

(4)定期检查焊缝。

(5)注意温度对焊缝的影响。

4、滑轮的安全检查与报废标准:

(1)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钢丝绳的缺陷。

(2)滑轮应装有防止钢丝绳的跳槽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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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属铸造的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a.裂纹;

b.轮槽不畅,磨损达3mm;

c.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d.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直径的50%;

e.其它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5、卷筒的安全检查与报废:

(1)卷筒受钢丝绳圈的挤压作用,还受钢丝绳引起的弯曲和扭转作用,根据受力情况注意卷筒的裂纹、横向裂纹允许有两处,但长度不应大于0.1毫米,且两处的间距必须在5个绳槽以上,在这个范围内的裂纹,可在裂纹两端钻小孔,并用电焊修补加工,如果超出这一界限则应报废。

(2)卷筒轴受弯曲和剪切应力的作用,如发现裂纹要及时报废,否则就要发生卷筒轴剪断的故障。

(3)卷筒绳槽磨损深度不应超过2mm,当超2mm时,应重新车槽,但卷筒厚不应小于原厚度的85%,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20%,卷筒应报废。

(4)检查轮壳及其上面的连接螺钉,轮壳上不得有裂纹,螺钉要紧固。

第十二条:

吊装工:

1、上班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上班前检查好制动器,限位开关,缓冲器,防风类轨钳与锚定装置,紧急开关、安全门联系、安全通道、安全接地装置、安全信号装置、安全防雷装置、防护罩壳、滑线安全档等器械的安全灵敏状况。

3、填写好交接班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

4、在吊装物件时,要先发出通知,让人员离开吊装重物件的喇叭或电铃信号,坚决杜绝过人吊装现象。

5、如发现吊车器械、电器,有异常现象,应及时停车维修,坚决杜绝带病运转。

6、定期进行载荷试验,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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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负荷试验,用于转动各机构的制动轮,使后一根轴(如车轮轴、卷筒轴)旋转一周时不得有卡住现象,然后开动机构的电动机,各机构正常运转,小车运行时不得有卡住现象,且主动轮应在轨道全长上接触,被动轮与轨道间隙超过1毫米,间隙区间不得大于1米,间隙区间的累积全长不得超过2米。

(2)试验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组织,统一指挥。

(3)测量用钢丝应注意不使其与大车滑线塔接,悬挂的钢丝,卡具等不要妨碍大小车的运行。

(4)试验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放,以防落下伤人。

(5)采用钢丝测量法时,必须在断电后再进行滑线侧主梁的测量工作,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6)所有参加的工作人员均需严密注意安全,遵守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司机出进驾驶台,必须由梯子上下,禁止跨跳,禁止用手携带工具上下梯。

2、驾驶室内应铺设木质地板或橡胶垫。

3、严禁非正式司机操作。

4、起重机检修应在总闸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木牌。

5、起重机严禁吊重从人或设备上空通过,应走指定通道,高于地面物件0.5米且低于轨道1.5米。

6、禁止超负荷、禁止斜吊斜拉、禁止起吊被埋压住或重量不清、性质不明的货物。

7、起重机起升或降落时,接近设备时,交叉路口或紧急情况时应鸣铃。

8、禁止吊重长时间停留空中,遇到停电应手动将货缓缓放地。

9、起重机操作应稳起稳落。

10、作业完毕后,应将起重机开到指定地点,把小车开到起重机跨端,吊钩升起,所有控制器,手柄板到零位,切断主电源。

第十四条:

锅炉司炉工

1、上班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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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锅炉操作规程严格操作。

4、严格执行锅炉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5、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乱扭乱动。

6、随时清理好室内场地卫生。

7、随时观测和检查锅炉各部件:

(1)锅炉受压元件的两外表面有否裂纹、腐蚀、磨损、变形和过热。

(2)锅炉的焊缝、铆缝、胩口等连接处有否裂纹、渗漏和苛塑性脆化。

(3)锅炉的拉撑以及彼拉元件的结合处有无断裂和腐蚀。

(4)砖墙有无损坏开裂,受压元件及钢架有无固定砖墙或隔火墙损坏面发生过热。

(5)给水管和排水管与锅筒的接口处有无腐蚀、裂纹,排污阀和排污管的连接部分是否牢靠。

(6)安全附件的安装是否合理、可靠,通向水位表低水位自动灭火安全阀,压力表等开孔是否有堵塞,各种仪表是否灵敏可靠。

(7)锅炉内结垢情况是否严重。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

各车间可根据本车间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细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生产科修订和解释。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胶南市水泥制品厂

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质量管理,树立提高产品质量意识,做好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增强全体员工保证产品质量的责任心,更好的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优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树立质量意识

一、生产工人,二三线人员均应对产品质量、工作质量负责,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树立领导质量意识,将质量工作列入企业的议事日程,加强质量工作学习、宣传教育,建立质量工作管理机构、网络,落实质量工作制度。

三、各车间、科室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质量管理知识,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培训,落实产品质量标准和工作质量标准,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四、企业职工必须明确岗位责任,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工作范围、工艺技术、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认真实施,严格质量要求,干好本职工作。

五、凡入厂新工人,应自觉按照厂、车间、班组质量工作学习培训,掌握质量工作标准、要求,完成规定任务。

第二章产品质量要求

一、技术人员在设计、制图、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时,要认真细致、规范清晰,达到准确无误,确保合理使用,便于施工,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科学工艺措施,及时解决工艺技术问题。

二、企业大小工程项目,其管理人员和具体施工人员,要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不得私自减项、漏项、偷工减料,影响质量。

-1-

三、在生产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工艺标准和质量要求操作规定实施,没有厂领导、部门签字不准随意更改。

四、原材物料进厂,必须有生产厂家的质量证书及材料牌号、规格、重量、来源、产地等资料(进购地材应根据企业生产产品质量要求),并报质检科进行检验,否则不得使用。

五、外携、外购设备、机件,应有生产厂家的合格证、装箱清单、随机备件清单、附件清单、说明书等资料,由生产科、质检科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六、采购人员对采购的物资要符合质量要求,必须质量合格。

生产所用物资入库,须向质检科报检,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及时更换。

七、主要原材料和配套设备、机件使用前,应仔细核对和检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八、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操作。

每道工序结束,须经检验人员认可,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后,方能转入下一道工序。

九、各单位保管人员应对所保管的产品、物资负责,严防损坏、腐烂、降低性能或使其达不到质量标准。

十、各岗位不得随便变更原材料的使用配方、数量、规格,如需改动,必须经厂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同意,但必须达到质量性能和要求。

十一、凡生产所用原材料需做试验的,必须通过试验达到要求和条件时方可用,否则一律不得使用。

十二、各单位大修、小修机械设备时,必须在组装前对各部件细验,测其装配误差,严禁粗质组装。

十三、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要求:

(一)破碎工序:

1、负责破碎石膏人员,块直径不得超过15公分,进入场地应拉平、石、块分放均匀,拣净煳灰、石头粉碎。

2、未经破碎的石膏、石灰不准提升,料仓未满时严禁石灰在外

边过夜。

-2-

(二)球磨工序:

1、指定专人管理磨机,操作时按照规程开启、关闭,磨料细度为筛余≤8%。

2、磨石灰时做到磨开下料、磨停料停、严禁空磨转动,保持石膏均匀,满足生产所需。

3、严格球磨投料的配比比例,必须达到料浆塌落度27,保证料浆稠度合格。

(三)浇切工序:

1、浇注工浇注,首先要疏通好浇注罐下料口,每隔10分钟浇注一模,浇注时要精确面积,称准铝粉、石灰比重,撒放干净,铝粉最大用量不得超过1400g/模,防止过多造成塌模、欠高。

2、操作前详细检查模框螺栓是否松动,放料阀门是否关紧,静停门帘是否拉严拉紧,料车运输要稳,放料要稳、准。

3、开动行车前先检查按钮是否正常,起动吊装要稳,避免碰磕,掌握好切割时机。

4、切割前清除刀泥、调整护板,拉紧钢丝,为切割做好准备工作。

5、坯体上部裂边必须砸紧,严禁上部缺楞。

坯体5厘米底角要刮齐,不得超过5毫米。

6、坯体入釜前进行编组,入釜时严禁坯车撞击,坯体车满釜后及时关釜门,按升气规定加气蒸养。

(四)坯体出釜前操作工把钢丝绳盘好后开动卷扬机,成型砌块出釜后,按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存放,搬运存放过程中,做到轻般、轻放、整齐、稳妥,以防缺棱掉角。

(五)质量检验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四、混凝土排水管要求

(一)上料时必须按规定的石子、沙子、水泥标准比例掺配,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时,车间主任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生产科或质检

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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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料进入搅拌机,搅拌工应根据排水管规格、型号、自然气候、原材料规格、性能,适当注水搅拌,保证科浆稠度合格。

(三)倒料、制管工做到相互配合,悬辊机、离心机起动后,按排水管规格、型号所需情况及时倒料,严禁内壁欠料、漏筋、露石子、塌料的排水管入池,并在入池前做好产品标记,注明生产日期、规格、型号。

(四)行车、扶吊工要密切配合,吊装管模前先检查挂好吊装钩,吊装行走要扶正、慢行,入池、出池起落要稳、准、严禁颠簸撞击。

(五)装、拆模工必须把当日拆卸的管模重新装好,上齐、上紧全部螺栓,保证合缝不饱浆。

拆卸管模要小心,避免产品碰磕,造成残缺。

(六)龙门吊操作工吊装合格、次品排水管存放管垛时,严格按规格、型号、规定层高排放整齐,严禁碰磕,杜绝不合格排水管混入成品管垛。

(七)司炉工必须按照司炉操作规程操作按照各蒸养池排水管所蒸养时间,保证养护蒸气。

(八)排水管蒸气养护工在蒸养排水管时,按蒸养池存放规格进行蒸气养护,蒸养时间分别:

悬辊管Ф400mm—Ф600mm为4′、Φ800mm—Φ1000mm为4′30″,Φ1200mm以上为5′,各规格离心管为6′,由低支高逐渐升温,池内最高温度为普通硅酸盐水泥为85℃、火山灰质水泥为95℃。

(九)钢筋在绑网过程中,严格按排水管规格、型号横筋根数、纵筋环数操作,其数量分别为:

离芯管Φ200mm,横6、纵23;Φ300mm,横10、纵27;Φ400mm横10、纵27;悬辊管Φ400mm横10、纵14;Φ500mm横6、纵16;Φ600mm横6、纵17;Φ800mm横8、纵17;Φ1000mm横12、纵17;Φ1200mm横14、纵28;Φ1350mm横14、纵35;Φ1500mm:

内外筋分别为:

内横16、纵38;外横16、纵26。

保持横纵筋分布均匀、扎紧、严防掉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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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成品粘土砖、瓦要求

(一)拉坯工必须按车间指定,在厂质检科检查验收的砖、瓦坯亭拉坯,装卸坯时快拿轻放,摆放整齐,严禁碰磕,重车慢行,严禁湿坯入窑。

砖坯入窑废品不得超过1%,瓦坯入窑废品不得超过2%。

(二)码窑工应与焙烧工密切配合,根据砖坯内燃高低、砖、瓦坯干湿度,车间领导及班组长意见,可随时改变码窑形式。

码窑时做到快拿轻放,横平竖直。

码窑过程中的砖、瓦坯损失均不得超过1%,并严禁将废品砖、瓦坯头扔在砖腿窑间影响火度前进。

(三)挤门工在下雨时负责堵好窑棚门口,防止雨水进棚损失砖坯。

挤轮窑门时需挤双层砖、涂双层泥严防透风。

(四)轮窑焙烧工交接班必须做到焙烧火度交接清楚,保持三班使闸一致,火度平衡,对所烧窑室的窑门泼泥,防止空气入侵,对所烧过的窑室打开火帽,按先松后通的顺序打开窑门,杜绝欠火、过火现象,保持砖、瓦颜色一致,将焙烧废品掌握在红砖2%、红瓦4%以内。

(五)出窑工要保持窑内、窑底、窑门口清洁干净,严禁装、卸车碰磕,拉出堆放的成品红砖排放整齐、红瓦存放成排、成行,将红砖、红瓦出窑损失掌握在各1%以内。

(六)剔瓦工在剔瓦时必须做到轻拿轻放、严禁碰磕,排放整齐,级垛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十六、砖坯要求

(一)原料土供应要有专人负责处理,砸碎干土块,拣净杂质,内燃粉煤灰的掺配按每块砖用土体积的31%将粉煤灰散铺在供料箱粘土上进行搅拌,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水分控制在15%—20%以内,经过对辊和搅拌的掺配混合,取得材质均匀的制砖原料。

(二)砖坯成型

1、根据原料收缩试验确定机口尺寸,流水均匀,并根据机口磨损程度,及时修理或更换,保证机口泥条尺寸。

2、严格控制泥条出口时的水流量大小,杜绝水眼、扒角,切割

-5-

泥条长度适宜,保证泥条稳、正、光滑进入坯台。

3、随时清除铡坯钢丝上的杂质,保持钢丝松紧、距离适当,切坯时做到放板准确无误、推铡稳,回铡快,防止大小头坯,厚薄不均坯出现。

砖坯进入花床,坯板行走要稳,防止坯板撞击、紧靠造成粘头,发现废品坯及时拨出,保持撒沙干、细、均匀。

(三)运坯工运坯行车要慢、稳,严禁颠簸、撞击,造成变形。

(四)下亭工下亭前及时修复偏斜亭梗,清除亭面杂物。

下亭时轻拿轻放、平起平落、稀密均匀(间隔10mm—15mm),不准探头、倾斜、压搓、超高。

下亭后根据自然天气情况,按时披盖草莲子,封闭垛头,压好坠石。

(五)花亭前应根据下亭日期和砖坯干湿度决定是否适宜花亭。

花亭时做到轻拿轻放、两直一斜、上下对正、稀密均匀、严禁倾斜、保证稳固。

对已花好的坯亭披盖草莲子,应根据时间、距离、太阳方向、温度、自然风力、风向而定,严防砖坯裂、断。

(六)砖坯晾晒要划分亭号、责任到人,根据砖坯干湿程度、季节和自然气候决定勤揭勤盖和时间的次数,严防雨淋。

十七、瓦坯要求

(一)原料土的供应要有专人负责处理,根据瓦土含水量和季节气候适当均匀润水,使用前15分钟润好泥皮,将水分控制在18%—20%之间。

捣泥与推泥人员,必须把土块捣碎,土块直径不得超过10公分,拣净杂质盖好土垛头,保持瓦泥符合生产要求。

(二)瓦坯成型

1、上料工要保持泥土均匀,及时清理好卫生,铡泥工必须将泥条切割长短一致,及时剔出杂质。

2、打油工要做到运泥条及时,泥条油面均匀,为确保瓦面光洁度打好基础。

3、制瓦人员开机前认真检查瓦模是否严正,未经车间提议,质检科汇报厂领导批准,严禁随意调整瓦坯厚薄度。

4、制瓦时做到搁泥及时、方正,保持瓦坯四边整齐,接瓦及时

-6-

准确,清理掉泥翅。

5、推瓦工发现有不正的瓦坯应及时正好,不合格的瓦坯严禁装车转入下道工序。

6、搁架子工在搁架子时,手托瓦板放正,排放整齐,严防撞击,将不合格的瓦坯由推瓦工带回瓦机。

(三)瓦棚管理

1、抽瓦前整修好瓦坯垛亭梗,保持平稳不斜,清除亭旁杂草、脏物。

2、抽瓦时做到瓦坯对正、对齐,接瓦时做到看准、快接、拿稳、轻放,杜绝碰磕、撞击。

3、拉瓦工运瓦坯行车要慢、稳,严禁颠簸、撞击,影响外观质量。

4、码瓦垛工码垛时必须将瓦坯码紧、码直、码齐,边码边盖,随时剔出不合格瓦坯,保持瓦坯四边光滑、无毛刺、无杂质、不弯曲。

5、摞瓦板工必须将合格瓦板摞放整齐。

拉瓦板工将摞好的瓦板运往瓦机亭放正放齐备用。

6、瓦棚门窗管理员要根据自然气候温度高低、风向、风力及瓦坯的干湿成度、干缩度,决定门窗开关的大小和时间的长短,严防瓦坯断裂、弯曲。

第四章质量检验

一、产品检验标准

1、混凝土排水管:

按GB/T11836—1999国家标准执行。

2、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

按GB/T11968—1997国家标

准执行。

3、粘土红砖:

按GB/T5101—1998国家标准执行。

4、粘土红瓦:

按GB11710—89国家标准执行。

二、质量考核指标:

砖坯为93%、瓦坯为93%、红砖原窑为95%、红瓦原窑为85%、

-7-

排水管为96%、砌块为95%。

质量指标每提高或降低1%,工资奖罚3%(以月岗位工资基数为依据)。

三、质量保证金

从2001年开始,车间内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在每月的计件工资中扣除质量保证金3%。

作为下一个月的质量保证金,若出现质量事故,上月扣除的质量保证金全部扣除;不出现质量事故待在下月中如数发给。

四、工程项目及重大维修项目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互检合格后,报质检科、生产科检验。

五、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工程项目、重大维修项目,质检科以书面形式通知主管部门、车间主任,主管部门、车间主任接到质检科返工通知单后,应及时通知操作者进行修整或返工,并负责监督执行,合格后报质检科验收。

六、检验部门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操作者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已经或可能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经劝阻不改者,要及时制止处理,并书面通知主管部门、车间主任,报分管副厂长。

七、质量检验人员要对检验工作认真负责,采取必要的质量控制措施,把好质量关,不得因迁就而放松质量管理标准和技术要求。

八、在生产过程中,质检人员要加强现场质量监督,防止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事态继续扩大,造成重大的损失。

九、质检人员在最终检验过程中,经检验合格予以认可的,必须填写检验合格报告,并对此负责。

十、生产设备、设施的维修,完工后经质检科、生产科分管设备和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填写《设备维修验收单》后方可使用。

第五章质量处罚

一、部门设计的图纸及制作的工艺出现差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原材料、人工浪费,给予20元—200元的罚款,严重者按企业《从严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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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工序生产产品必须进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质检科检验,不合格时不予签字,并责令其修整或返工,其修整返工的费用自理,企业不予承担。

虽经验收合格但质量差的可签予扣款意见。

由于质检员不负责任或迁就影响企业信誉,可根据情节扣罚质检人员20元—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时按企业《从严规定》处理。

三、仓库保管员、工程施工项目、大修项目产品转入下道工序,应根据质、检员检验单上的签字为依据,否则按经济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处罚。

四、对于弄虚作假、不服从检验者,扣罚责任人20元—200元的处罚,重者按企业《从严规定》处理。

五、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按企业《从严规定》处理。

六、本规定只适应一般性的经济处罚,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另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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