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470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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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470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甘肃省47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一、兰州市

(一)城关区

白塔山建筑群

包括一台、二台、三台大殿、白塔寺及白塔、金山寺、云月寺、三星殿、三官殿、法雨寺(罗汉殿)、枫林香袅牌坊、百花亭、八角亭、文昌阁、迎旭亭、驻春亭、东风亭和喜雨亭等。

保护范围:

一、二台、三台和塔院等:

东至百花亭东檐柱外侧以东20米和东四角亭东檐柱外侧以东15米的连线,南至百花亭南檐柱外侧以南20米和公园南侧护坎底部的连线,西至西四角亭西檐柱外侧以西10米和常春楼西南角外侧底部以西10米的连线,北至常春楼西南角外侧底部以西10米和云月寺正殿(北房)西北角以北20米的连线,东北至云月寺正殿(北房)西北角以北20米和东风亭东角柱以东10米的连线。

金山寺、迎旭亭:

东、北分别至亭阁东北角柱外侧以东、以北各10米,西、南分别至亭阁西南角柱外侧以西、以南各10米。

驻春亭:

东、北分别至亭阁北角柱外侧以东、以北各10米,西、南分别至亭阁南角柱外侧以西、以南各10米。

白衣寺塔及白衣菩萨殿

保护范围:

东至白衣菩萨殿东山墙外侧以东12米,南至铁柱宫南侧台基以南12米,西至白衣菩萨殿西山墙外侧以西15米,北至白衣寺塔塔基北侧以北40米。

兰州府文庙大成殿

保护范围:

东至大殿东侧台基以东27米,南至大殿南侧台基以南20米,西至大殿西侧台基以西20米,北至大殿北侧台基以北16米。

甘肃举院

保护范围:

东至观成堂东墙外侧以东35米,南至至公堂南山墙外侧以南20米,西至至公堂西墙外侧以西30米,北至至公堂北山墙外侧以北20米。

兰州禅院

保护范围:

东至大殿东侧台基以东10米,南至过殿南侧台基以南10米,西至大殿西侧台基以西7米,北至大殿北侧台基以北8米。

白云观

保护范围:

东至东配殿后墙外侧以东5米,南至后殿南墙外侧以南20米,西至西配殿后墙外侧以西30米,北至山门外墙外侧以北15米。

(二)安宁区

皋兰县文庙

保护范围:

东至老虎沟沟底中心线,南至文庙所在台地南缘,西至文庙西侧挡土墙顶端以西70米,北至北门外侧以北30米。

(三)七里河区

西坡坬遗址

保护范围:

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

东经103°43′22″,北纬35°58′32″,高程1998米)为基点,向东延伸30米至大沟西沿,向南延伸320米至遗址最高点,向西延伸110米至教场沟东沿,向北延伸63米至大沟与教场沟交汇之南沿。

曹家咀遗址

包括曹家咀和青岗岔两部分。

保护范围:

曹家咀部分:

东、南、北分别以遗址所在台地边缘为界,西至遗址西部大体南北向生产路西侧,向北与遗址所在台地北缘相接,向南与遗址所在台地南缘相接。

青岗岔:

以遗址中心灰坑(坐标:

东经103°45′25″,北纬35°56′51″,高程1996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80米,向南延伸260米,向北延伸220米。

二十里铺大坪遗址

保护范围:

以遗址参考点(坐标:

东经103°50′12″,北纬35°59′02″,高程1790米)为基点,向东至兰州至阿干镇公路西侧和通往遗址所在台地的山路西侧,向南延伸200米,向西至沙沟东沿,向北延伸450米至水磨沟东北沿,向西北延伸600米至沙沟与水磨沟交汇处。

华林坪革命烈士纪念塔

保护范围:

以纪念塔塔基平面中心为基准,向东、南、西各延伸60米,向北延伸100米。

(四)西固区

三家山遗址

保护范围:

以遗址参考点(坐标:

东经103°36′17.0″,北纬36°03′19.8″,高程2250米)为基点,向东延伸300米,向南、北各延伸710米,向西延伸250米。

兰州水厂

包括上游一级泵站、“水之韵”展览馆、取水口上游调节闸、上游斗槽式预沉池和辐流式沉淀池。

保护范围:

上游一级泵站和“水之韵”展览馆:

以现有建筑外墙外侧为基准向外延伸10米。

取水口上游调节闸和上游斗槽式预沉池:

东至预沉池东侧出水口外缘东北50米,南至预沉池南沿东南40米,西至调节闸外缘以西50米,北至预沉池北沿西北50米。

辐流式沉淀池:

以沉淀池外缘为基准向外延伸10米。

下川水车

保护范围:

以“黄河水车碑记”(坐标:

东经103°29′50.2″,北纬36°10′04.5″,高程1549米)为基点,向东、南各延伸50米,向西、北各延伸100米。

(五)红古区

红山大坪遗址

保护范围:

东以遗址南北方向的生产小路与乡间水泥路交叉点(坐标:

东经102°52′24.8″,北纬36°27′36.6″,高程1862米)和遗址东南民居北角台地边缘(坐标:

东经102°52′31.9″,北纬36°27′24.6″,高程1870米)的连线为界,南和西分别至台地边缘,北至台地边缘和乡间水泥道路。

茅道岭坪遗址

包括茅道岭遗址和红大板坪两部分。

保护范围:

茅道岭:

以遗址中心点(坐标:

东经102°53′31.4″,北纬36°26′28.6″,高程1931米)为基点,向东、北各延伸90米,向南延伸60米,向西延伸100米。

红大板坪:

东至从下向上第三级台地边外缘,南、西分别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北至小黄沟南沿。

山城台遗址

保护范围:

东、南、西分别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北至遗址北部大体东北西南乡间水泥村道(测点1坐标:

东经102°55′20.7″,北纬36°19′51.9″,高程1847米;测点2坐标:

东经102°54′55.2″,北纬36°19′48.6″,高程1872米),分别与台地东、西边缘相接。

(六)永登县

把家坪遗址

保护范围:

东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南至汪家湾(子)沟北缘,西至王氏明堂墓碑(坐标:

东经103°22′57.0″,北纬36°25′42.0″,高程1851米)以西200米,北至小槽(桥)沙沟南缘。

大沙沟遗址

保护范围:

东至牛路沟旁通往五渠村的村道,南至省级文物保护标志(坐标:

东经103°13′33.6″,北纬36°44′58.0″,高程2163米)以南200米,西至永登至窑街公路东侧,北至大沙沟南缘。

杜家坪遗址

保护范围:

东至遗址东部南北向村道以东300米,南至黑阴屲山山根,西至遗址西部大体南北向冲沟东侧,北至遗址北侧大体东西向村道。

蒋家坪遗址

包括上坪、下坪。

保护范围:

上坪:

东至遗址所在台地东缘,南至遗址东侧河桥至铝厂公路三岔路口,坐标:

东经102°51′52.0″,北纬36°30′10.5″,高程1852米)以南100米处与连城铝厂东围墙外侧南北向便道(坐标:

102°51′38.0″,北纬36°30′10.0″,高程1886米)的连线,西至连城铝厂东围墙外侧南北向便道,北至药水沟南缘。

下坪:

东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南至塔儿沟北缘,西至淌窑铁路东侧,北至淌窑铁路塔儿沟桥梁标(桥-03,

22+001)(坐标:

东经102°51′32.8″,北纬36°29′23.0″,高程1878米)沿铁路向北延伸250米处折向东至台地东缘一线。

李家坪遗址

保护范围:

东至遗址所在台地东缘,南、西分别以北岭沟沟底中心线为界,北至费家湾沙沟南缘。

团庄遗址

保护范围:

以省级文物保护标志(坐标:

东经102°47′50.0″,北纬36°28′07.0″,高程2184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600米,向南、北各延伸150米。

将军山墓群

分南、北两区。

保护范围:

南区:

以M7封土中心(坐标:

东经103°13′41.1″,北纬36°44′38.0″,高程2150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100米,向南、北各延伸50米。

北区:

东至M5封土中心(坐标:

东经103°13′37.2″,北纬36°44′58.5″,高程2156米)以东120米大沙沟遗址中部南北向水渠西侧,南、西、北分别至M4封土中心(坐标:

东经103°13′34.6″,北纬36°44′57.9″,高程2158米)以南、M1封土中心(坐标:

东经103°13′28.3″,北纬36°44′58.4″,高程2168米)以西、M3封土中心(坐标:

东经103°13′34.5″,北纬36°44′59.5″,高程2158米)以北各50米。

汪家湾墓群

保护范围:

东至M2封土中心(坐标:

东经103°13′55.1″,北纬36°46′42.7″,高程2186米)以东50米,南至M1封土中心(坐标:

东经103°13′54.8″,北纬36°46′42″,高程2180米)以南50米,西、北分别至M4封土中心(坐标:

东经103°13′54.1″,北纬36°46′44.2″,高程2190米)以西、以北50米。

海德寺

保护范围:

东至大雄宝殿东墙底部外侧以东9米,南至大雄宝殿南山墙底部外侧以南5米,西至大雄宝殿殿门底部外侧以西20米,北至大雄宝殿北山墙底部外侧5米。

(七)榆中县

方家沟遗址

保护范围:

从遗址北部山梁末端通往祁家崖湾大体南北向乡村道路旁起(起点坐标:

东经104°12′18.7″,北纬35°46′16.5″,高程1979米),沿乡村道路向南延伸450米(坐标:

东经104°12′19.8″,北纬35°46′02.2″,高程2022米),折向西南延伸70米(坐标:

东经104°12′17.3″,北纬35°46′01.4″,高程2031米),再向南偏东延伸400米(坐标:

东经104°12′21.8″,北纬35°45′49.2″,高程2043米),折向东南延伸80米至前述乡村道路西侧(坐标:

东经104°12′24.8″,北纬35°45′49.5″,高程2026米),再向南延伸155米至前述乡村道路西侧(坐标:

东经104°12′27.4″,北纬35°45′45.0″,高程2027米),复沿前述乡村道路向南偏东延伸1270米(测点1坐标:

东经104°12′30.5″,北纬35°45′36.4″,高程2037米;测点2坐标:

东经104°12′34.4″,北纬35°45′25.1″,高程2040米;测点3坐标:

东经104°12′31.5″,北纬35°45′22.2″,高程2060米;折点坐标:

东经104°12′34.0″,北纬35°45′08.0″,高程2080米),再向西延伸350米至山梁上南北向便道(坐标:

东经104°12′21.4″,北纬35°45′04.6″,高程2140米),继续向西延伸290米至遗址南部自然沟壑东北角(坐标:

东经104°12′10.2″,北纬35°45′04.6″,高程2094米),再向西北延伸240米至沟口东北侧(坐标:

东经104°12′01.7″,北纬35°45′08.0″,高程2062米),折向西南过河沟延伸210米至遗址最南端(坐标:

东经104°11′54.9″,北纬35°45′04.1″,高程2070米),再折向西北延伸480米至遗址西端(坐标:

东经104°11′38.9″,北纬35°45′11.0″,高程2162米),复向东北延伸600米至自下而上第一级台地边缘(坐标:

东经104°11′52.2″,北纬35°45′25.2″,高程2060米),再向东南延伸250米至村庄南部耕地中(坐标:

东经104°12′00.1″,北纬35°45′20.5″,高程2033米),折向东北过河沟延伸170米至河沟东侧便道(坐标:

东经104°12′06.3″,北纬35°45′22.0″,高程2053米),再向西北延伸240米(坐标:

东经104°12′02.9″,北纬35°45′29.2″,高程2031米),继续向北偏西延伸480米(坐标:

东经104°12′01.9″,北纬35°45′44.7″,高程2010米),再向东北延伸640米至河滩边上山小路边(坐标:

东经104°12′07.5″,北纬35°46′04.6″,高程1993米),继续向东北延伸440米至河滩边小路(坐标:

东经104°12′17.7″,北纬35°46′16.0″,高程1979米),再沿小路向东延伸30米止于起点。

郭家湾遗址

保护范围:

东至遗址参考点(郭家湾小学东北侧乡村道路上,坐标:

东经104°14′33.7″,北纬35°47′07.8″,高程1959米)以东120米,南至九子沟沟底中心线及其延长线,西至碱沟沟底中心线,北至刘家湾遗址北侧冲沟沟底中心线。

马家坬遗址

也做“马家屲(洼)遗址”。

保护范围:

东至遗址参考点(代家窑社东南侧便道拐弯处,坐标:

东经104°01′20.5″,北纬35°52′47.4″,高程2256米)以东320米,西南至遗址参考点(红土地湾社东南侧沟底便道交叉处,坐标:

东经104°00′49.5″,北纬35°52′55.0″,高程2300米)西南200米,西北至遗址参考点(遗址最西侧山梁便道上,坐标:

东经104°00′11.0″,北纬35°53′33.0″,高程2250米)西北200米,东北至遗址参考点(胡家圈社东侧山梁便道大拐弯处,坐标:

东经104°00′59.3″,北纬35°53′53.9″,高程2090米)东北170米。

红寺遗址

保护范围:

以遗址中部两条山路交汇处(坐标:

东经104°11′16.6″,北纬35°46′02.5″,高程2110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70米,向南延伸600米,向西、西南各延伸150米,向西北延伸290米,向北延伸460米。

夏官营城址

保护范围:

东至城址东拐角底部外侧以东100米,南至城墙南拐角底部外侧以南100米,西至城墙西拐角底部外侧以西100米,北至城墙北拐角底部外侧以北100米。

兴隆山卧桥

保护范围:

东至东桥亭外侧台基底部以东20米,西至西桥亭外侧台基底部以西20米,南、北以廊桥中轴线为基准向外延伸30米。

金崖古建筑群

包括金崖驿站、周家祠堂、三圣庙、水烟手工作坊(福元泰烟坊)、永丰金造家祠、郑家祠堂、黄家祠堂、谈家祠堂、张家祠堂、金崖金家祠堂、雷祖庙、白马庙和民居49院(邴家湾村84、589、590号宅院、窦家营村103号宅院、金济华宅院、金俊和宅院、梁家湾村142号宅院、陆云来宅院、齐家坪村183、384、465、477、479号宅院,寺隆沟村223号宅院,永丰村18、48、49、63、64、66、72、73、91、107、108、113、114、137、142、143、144、148号宅院、岳家巷村33、193、195、201、276、282、306、310、366、382、410、470、491、544、599号宅院、岳福兴宅院、岳光华宅院、岳海明宅院、岳和平宅院、岳金诚宅院、岳明煊宅院、岳顺忠宅院、岳天宏宅院、岳万民宅院、岳祖明宅院)

保护范围:

金崖驿站、周家祠堂:

东至东院墙外侧,南至院门底部外侧3米,西至西院墙外侧,北至北院墙外侧。

周家祠堂:

东至东院墙外侧,南至院门底部外侧3米,西至西院墙外侧,北至北院墙外侧。

三圣庙:

东至东耳房东墙外侧,南至戏楼廊柱外侧以南3米,西至西耳房西墙外侧,北至后殿北墙外侧。

水烟手工作坊:

东至东院墙外侧以东3米,南至南院墙外侧以南3米,西至过厅大门底部外侧以西3米,北至北院墙外侧以北3米。

永丰金造家祠:

东至东院墙外侧以东3米,南至南院墙外侧以南3米,西至西院墙外侧以西3米,北至山门廊柱底部外侧以北5米。

郑家祠堂:

东至东院墙外侧,南至山门外侧底部以南3米,西至西院墙外侧,北至北院墙外侧。

黄家祠堂:

东至大殿东墙外侧以东5米,南至大殿前廊柱底部外侧以南5米,西至大殿西墙外侧以西5米,北至大殿北墙外侧以北5米。

谈氏家祠:

东至东耳房东墙外侧,南至山门廊柱外侧以南3米,西至西耳房西墙外侧,北至后殿北墙外侧。

张家祠堂:

东至东院墙外侧,南至南院墙外侧,西至院门底部外侧以西3米,北至北院墙外侧。

金崖金家祠堂:

东至东院墙外侧以东2米,南至南院墙外侧以南2米,西至西院墙外侧以西2米,北至北院墙外侧以北2米。

雷祖庙:

东至东院墙外侧,南至山门底部外侧以南3米,西至西院墙外侧,北至北院墙外侧。

白马庙:

东至东院墙外侧以东5米,南至大殿廊柱底部外侧以南10米,西至西院墙外侧以西5米,北至大殿后墙外侧以北5米。

永丰村107、108号、岳祖民宅院、寺隆沟村223号和齐家坪村479号:

以宅院门楼底部外侧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米。

其余45院:

分别以大门外侧底部和院墙外侧为界。

(八)皋兰县

魏家庄墓群

保护范围:

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

东经103°57′32.3″,北纬36°18′41.2″,高程1619米)西偏北40米处(坐标:

东经103°57′31.9″,北纬36°18′42.5″,高程1620米)为起点,向东南方向延伸315米(坐标:

东经103°57′37.9″,北纬36°18′33.5″,高程1618米),折向西南延伸110米(坐标:

东经103°57′33.9″,北纬36°18′31.8″,高程1616米),再折向西北延伸315米(坐标:

东经103°57′33.9″,北纬36°18′40.8″,高程1621米),复折向东北延伸110米至起点。

二、嘉峪关市

野麻湾堡

保护范围:

东至堡址东拐角底部外侧以东90米,南至堡址南拐角底部外侧以南90米,西至堡址西拐角底部外侧以西90米,北至堡址北拐角底部外侧以北90米。

十营庄子

保护范围:

东至东墙底部外侧以东50米,南至南墙底部外侧以南50米,西至西墙底部外侧以西50米,北至北墙底部外侧以北50米。

三、金昌市

(一)金川区

大庙城城址

保护范围:

以城址东拐角底部外侧(坐标:

东经102°25′34.7″,北纬38°30′22.1″,高程1427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00米,向南延伸230米;以城址西拐角底部外侧(坐标:

东经102°25′27.8″,北纬38°30′18.0″,高程1425米)为基点,向西延伸100米,向北延伸230米。

(二)永昌县

鸾鸟城城址

保护范围:

东至城址东北侧通往西大河水库大坝的便道西侧,南至西大河水库最高水位对应的回水位,西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坐标:

东经101°22′56.3″,北纬38°03′20.7″,高程2887米)以西550米,北至城址北侧通往西大河水库大坝的便道南侧。

沙城城址

保护范围:

东北至金昌至武威公路西南侧,东南至东南城墙外侧底部东南100米,西南至西南城墙外侧底部西南100米,西北至西北城墙外侧底部西南100米。

水泉堡城址

保护范围:

东北至连云港至霍尔果斯高速公路西南侧,东南至青龙山西侧山根底部及其延长线,西南至西气东输三线工程管线东北侧,西北至连霍高速公路水泉子高架桥东南侧及其延长线。

金龙坝遗址

保护范围:

以“龙神”造像为基点,向东、南各延伸200米,向西、北各延伸300米。

双豁路滩墓群

保护范围:

以明长城西沟4号敌台(腰墩)(坐标:

东经102°30′42.9″,北纬38°15′07.7″,高程1518米)为基点,向东延伸2200米,向南延伸750米,向西延伸450米,向北延伸200米。

刘正沟墓群

保护范围:

以墓群中心点(坐标:

东经102°39′58.7″,北纬38°09′58.1″,高程1473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1000米,南至南河(永昌与武威界河)北岸,北至刘正沟村大体东西向主道。

乱墩子墓群

保护范围:

东至宋家沟、胜利村、杜家寨等村南北向主村道,东南至沙河西北岸,南至乱墩子10号墓(坐标:

东经102°25′42.7″,北纬38°09′05.4″,高程1575米)以南2000米,西至兰新铁路东侧,北至大体东西向永昌至清河公路南侧。

北海子塔

保护范围:

东至塔基东侧以东50米,南至塔基南侧以南50米,西至塔基西侧以西50米,北至塔基北侧以北50米。

北山岩画

保护范围:

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

东经101°58′15.4″,北纬38°19′27.1″,高程1891米)为基点,向东、西、北各延伸200米,向南延伸50米。

花大门石刻

保护范围:

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

东经101°58′15.4″,北纬38°19′27.1″,高程1891米)为基点,向东、北各延伸200米,向南、西分别至石刻前的沙沟中心线。

四、白银市

(一)白银区

白银露天矿旧址

包括一号采坑、二号采坑、火车头(上游1013型、上游1047型)、职工宿舍楼、邮电局、办公楼、职工浴池、银行、职工俱乐部和职工食堂。

保护范围:

一片区:

东至一号职工宿舍东北角底部外侧以东300米,南至二号采坑南部水泥路大拐弯处(坐标:

东经104°13′33.4″,北纬36°38′41.1″,高程1943米),西至二号采坑西北角水泥路拐弯处(坐标:

东经104°13′04.0″,北纬36°39′10.8″,高程1938米)以西500米,北至一号采坑北侧水泥路现止点(坐标:

东经104°13′38.6″,北纬36°39′42.5″,高程1937米)以北360米便道处。

二片区:

东、北分别至办公楼北角底部外侧以东60米、以北20米,南、西分别至办公楼南角底部外侧以南、以西各60米。

三片区:

东、北分别至银行旧址东北角底部外侧以东、以北各25米,东南至银行旧址东北角底部外侧以东25米与食堂旧址南角底部外侧以南20米的连线,南至食堂旧址南角底部外侧以南20米,西至邮电局西北角底部外侧以西60米。

大川渡黄河水车

包括水车本体、拦水坝、水车巷、流水干渠、支渠。

保护范围:

东、南分别至水车东南立柱外侧以东、以南各50米,西至水车西南立柱外侧以西200米,北至水车西北立柱外侧以北25米。

(二)平川区

王进宝墓

包括王进宝墓及其家族墓。

保护范围:

王进宝墓:

以复建的墓冢前第一道牌坊最东侧立柱底部(坐标:

东经105°06′25.4″,北纬36°40′06.3″,高程1934米)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0米。

王进宝家族墓:

以王进宝之父王尚礼墓碑(坐标:

东经105°06′46.9″,北纬36°37′15.0″,高程1885米)为基点,向东北延伸80米为东界点,向南延伸50米为南界点,向西北延伸110米为西北界点,三个界点连线所形成的闭合范围。

红山寺石窟

保护范围:

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

东经105°00′18.1″,北纬36°37′58.8″,高程1736米)为基点,东、东北至二道梁梁脊及其纵向延长线,南至沙河南岸,西、北分别至基点以西、以北500米。

(三)靖远县

北城滩城址

保护范围:

以城址中心偏西两条地埂交汇处(坐标:

东经104°18′27.9″,北纬37°09′25.3″,高程1333米)为基点,向东延伸220米,向南至黄河北岸,向西延伸160米,向北延伸180米。

黑城子

保护范围:

以城址南门东侧墙基处(坐标:

东经104°45′58.5″,北纬36°23′20.5″,高程1479米)为基点,向东至靖远至会宁公路西侧,向东南延伸190米,向南延伸90米,向西、北各延伸270米。

芦沟堡遗址

保护范围:

东至东堡墙外侧墙基以东200米,南至南堡墙外侧墙基以南200米,西至西堡墙外侧墙基以西200米,北至北堡墙外侧墙基以北200米。

磨子沟三角城遗址

保护范围:

以护城壕外沿为基准向外延伸100米。

潘育龙墓

保护范围:

以墓冢封土中心为基点向外延伸100米。

仁和张氏民居

保护范围:

东至东院墙底部外侧以东30米,南至南院墙底部外侧以南15米,西至西院墙以西15米,北至发裕堡北墙底部外侧以北10米。

法泉寺石窟

保护范围:

以达摩洞窟门东北侧为基准,向东、西、北各延伸300米,向南、西南分别至杨梢沙河东北岸乡村道路东北侧。

寺儿湾石窟

保护范围:

以窟前阁楼西南角底部外侧为基准,向东、西、北各延伸200米,向南延伸500米。

靖远钟鼓楼

保护范围:

东至钟鼓楼台基东侧底部以东17米,南至钟鼓楼台基南侧底部以南38米,西至钟鼓楼台基西侧底部以西13米,北至钟鼓楼台基北侧底部以北30米。

(四)会宁县

窠粒台遗址

保护范围:

以遗址参考点(坐标:

东经104°33′0.1″,北纬36°04′31.1″,高程2230米)为基点,向东延伸400米,向南至遗址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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