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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用社银行财务管理办法新

信用社(银行)财务管理办法(新)

为适应联社实行一级法人核算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信用社财务管理,明确联社与信用社之间的财务管理权限及责任,规范财务行为,根据《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农村信用联社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联社按照“统一法人、授权经营、分级核算、单独考核”的原则,依据“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要求,对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条 联社的财产、合法权益以及依法开展的业务经营,受国家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以任何方式平调、占用。

对侵犯信用社合法权益的行为,联社有权抵制。

第三条 联社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办法,按《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和联社的有关规定管理各项财务收支。

其财务管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如实反映经营成果,维护其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联社设置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辖信用社的财务工作,努力作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考核和分析工作。

对信用社负有管理、指导、监督职能,信用社要自觉接受联社财务监督管理,并对联社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 联社的财务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同时接受广大社员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有关重大财务事项经民主管理组织研究、决定,并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其财务状况。

第二章 所有者权益

第六条 所有者权益是投资人对信用社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七条 信用社的实收资本是指信用社的社员缴纳的股本金和信用社公积金按法定程序转增形成的资本金。

信用社股权设置必须按《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管理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合社管理规定(暂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信用社的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个人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和信用社集体资本金等。

(一)个人资本金:

是指社会自然人等以其合法的货币资产投入信用社形成的资本金。

(二)法人资本金:

是指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货币资产投入信用社形成的资本金。

(三)信用社集体资本金:

是指信用社历年积累按规定转作实收资本形成的资本金。

第九条 投资者应按照出资比例或信用社章程规定,分享收益和承担风险。

信用社社员经本社理事会同意后,可以退股。

第十条 投资者投入信用社的资本,应按实际投入数额计价。

信用社对实收资本依法享有经营权。

第十一条 信用社的资本公积包括:

在筹集资本过程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认缴出资额的差额;接受捐赠的资产;按国家规定增加的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可按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第十二条 信用社的盈余公积包括信用社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

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金。

法定盈余公积按规定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少于实收资本的25%。

第十三条 未分配利润是指信用社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第三章 固定财产

第十四条,信用社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等。

信用社因业务需要而购建的大中型计算机网络(包括硬件购置费及软件开发购置费)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

下列物品,不论单位价值大小,均为低值易耗品:

密押机、点钞机、铁皮柜、保险柜、打捆机、计息机、记账机、验钞机、印鉴鉴别仪、微机及打印机、打码机、压数机、打孔机等。

低值易耗品可一次或分期摊入成本。

采用分期摊入成本的,摊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第十五条 信用社固定资产应按分类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分类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

技术进步较快或工作环境对使用寿命影响较大的固定资产,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平均年限法的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

季折旧率=原值×年折旧率÷4

月折旧率=原值×年折旧率÷12

(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季折旧额=净值×年折旧率÷4

月折旧额=净值×年折旧率÷12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2年内,将其净值平均摊销。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不低于以下规定的年限掌握: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机器、机械及其他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器具、家具等为5年。

第十七条 信用社原有的固定财产属联社集体所有,由联社建帐立卡,统一管理,定期组织盘点。

联社有权对固定资产根据需要在全辖范围内进行无偿调剂。

第十八条 信用社需要购建固定资产时必须编制预算,并上报联社招标小组(小组设在办公室),经理事会、监事会讨论通过,由招标小组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网点改造统一招标,统一改造,同时按照有关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经批准后由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在建工程竣工时,要严格按程序审计验收,核实价格,转入固定资产,建帐设卡,按规定进行管理。

信用社根据卡片设登记薄,作为辅助帐簿保管。

联社按社建立固定资产和折旧明细分户帐、卡、登记簿,固定资产折旧由联社统一计提,每季末25日,联社应根据登记薄和卡片及联社规定的折旧方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登记卡片和登记薄,同时抄列明细清单一式二份,于同日寄各基层信用社,并附清单一份,另一份联社做有关传票附件,基层社收到清单后,逐笔登记辅助卡。

基层信用社固定资产分户帐、卡、登记簿应每季与联社固定资产分户帐、卡、登记簿核对一次。

对固定资产维修、装修的管理。

凡单价在1000元内维修、装修由信用社自行掌握,超标准的信用社应编制计划上报联社,由联社统一装修。

第十九条 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信用社要全面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重新建立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及卡片登记,做到帐实物相符,同时联社要建立低值易耗品登记簿总额控制。

今后凡单位价格超过300元,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要全部纳入“低值易耗品”表外科目核算,并按照种类、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进行登记(低于300元的低值易耗品不允许在此科目列支),对低值易耗品中点钞机、计算机、打捆机、验钞机、打印机及微机耗材等的购置,由联社统一招标购置。

第四章 资金往来

 第二十条联社与信用社的资金往来通过存放联社往来科目核算,联社逐社设户,相互之间不计算利息。

每月末,联社打印出存放联社往来对帐单交给信用社进行勾对。

第二十一条 信用社的存款准备金由联社统一向人民银行缴存,并按规定及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信用社的多余资金全部存入联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联社之外的其它金融机构开户。

资金的拆出、拆入、调出、调入由联社集中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其它应收款项,是业务性资金临时占用科目,非业务性支出不准进帐,确需列支时必须逐笔填写申请,注明原因,由主任签字后上报联社财务部门,实行流水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列支,但必须按时结算,不准挂帐。

第五章 财务收支计划

第二十四条 联社和信用社要做好财务收支的管理、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五条 信用社要在每年初根据本社实际,按联社的有关要求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报联社审定通过后,由联社监督执行。

第二十六条 年度中间由于客观原因发生变化需要调整财务收支计划时,由信用社提出变动申请并说明变化原因及影响程度,由联社根据情况调整计划执行。

第二十七条 信用社的财务收支计划要与联社核定的经营指标衔接,要制定完成财务收支计划的具体措施,并落到实处。

 第二十八条 信用社的费用列支按年费用额控制,联社按季对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和经营成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季(年)末按工效挂钩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六章  财务开支

第二十九条,为规范信用社财务开支行为,努力增收节支,对信用社的收入及成本规定如下:

一、手续费支出:

只限信用站代办业务性支出,具体计付标准,按照联社业务科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手续费支出要做到计算准确、手续齐全。

如:

代办存款手续费:

应附有代办员姓名、平均余额、计提标准、手续费金额、代扣个人所得税等内容的计提表,并且计提表中的积数与微机打印的代办员代办储蓄月报表核对一致。

代办收贷手续费的计提应附有代办员收贷凭条的便查卡联。

二、营业费用

(一)基础费用含工资性支出和机构基础费用

工资性支出:

1、职工工资:

、职工工资的发放,信用社按照联社核定的数额发放,剩余部分联社按绩效工资,视经营得分情况进行兑现。

2、临时工工资:

临时工工资全区统一按380元/月发放,司机岗位每月加发100元补助费。

3、职工福利费:

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按月计提,并转入应付福利费科目,由应付福利费科目过渡后再另行列支。

4、职工教育经费:

按工资总额的1.5%计提,按月计提,并于次月上划联社,由联社统一管理和使用,用于联社对干部、职工的培训费用支出。

5、工会经费:

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按月计提,并于次月上划联社用于联社统一安排的工会活动。

6、劳动保险费:

一、按照联社核定的退休人员工资标准进行列支;二是按规定计提合同工劳动保险费;三是列支离退休人员的医药费、安家补助费;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的工资;以及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

(该科目的列支必须经过联社有关部门批复)

7、失业保险金:

按非农业户口固定工、合同工工资额的1%按月计提。

8、住房公积金:

指信用社按有关房改政策规定在成本中列支

各项住房补贴支出,按有关比例进行计提。

工资总额核对口径按人事科规定执行,不得超支。

机构基础费用:

1、水电费:

指信用社支付的公用水电费及电子设备运转中耗用的水电费用及增容费开支。

2、邮电费:

指信用社办理各项业务支付的邮费、电报费、电话费、电话安装费、电传及传真设备安装、使用费和线路租用等费用,按规定收取的邮电费收入冲减邮电费支出。

3、钞币运送费:

指运送钞币所支付的汽车运输费、油料费、养路费、包装费、搬运费、牌照费以及押运人员的差旅费。

4、电子设备运转费:

指信用社为保证计算机正常运转而购买纸张、色带、软盘等所开支的费用。

5、公杂费:

指购置营业办公用品,订阅公用报刊等费用。

6、税金:

是指信用社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应在成本中列支的税金。

(二)其他业务费用

1、业务宣传费:

指信用社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

业务宣传费在营业收入(扣除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5‰的比例内掌握使用。

2、广告费:

当年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营业收入2%的部分在“532营业费用”中据实列支,超过2%的部分在“1623广告费结转”中反映,于以后年度摊销,但是该科目累计余额不得超过当年农村信用社营业收入的1%。

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②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③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3、印刷费:

指信用社印制的各种业务凭证、账簿、报表、包装运送费、刻制图章等费用开支。

4、业务招待费:

指信用社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

业务招待费在全年营业收入的5‰以内控制使用。

5、安全防卫费:

指信用社出于安全防范需要所购置的安全保卫器械;安装营业网点的防护门窗及柜台栏杆、消防专用设备、保安(经警)人员工资、补贴以及经批准的其他防卫费用。

6、保险费:

指信用社向保险公司投保支付的保险费。

7、诉讼费:

指信用社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种(项)费用。

8、公证费:

指信用社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所支付的费用。

 9、咨询费:

指信用社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10、审计费:

指信用社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账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11、劳动保护费:

指信用社按规定购买的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及规定岗位的职工保健费支出。

12、差旅费:

指信用社职工公差按规定标准乘坐车、船、飞机费、出差补助费、住宿费等费用,差旅费标准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执行。

13、会议费:

指信用社经批准召开的各项会议费用。

包括会议支付的伙食补助、住宿费、会场租用费及文具、纸张等其他费用。

主办会议单位应事先就会议种类标准会议天数,参加人员编制会议单,传票应附有原始单据和会议单。

14、低值易耗品摊销:

指信用社按规定摊销的低值易耗品。

15、递延资产摊销:

指信用社按规定的期限和标准在本期成本中摊销的递延资产。

16、租赁费:

指信用社因开办业务需要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营业及办公用房、电子设备、汽车及其他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金。

(以租赁合同为准)

17、修理费:

指信用社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费用。

18、取暖及降温费:

指信用社取暖和降温所需的费用。

19、绿化费:

指信用社内部绿化发生的开支。

20、专项奖金:

用于信用社组织低成本资金、优化存贷款结构和提高经济效益等项奖金的开支。

(三)下列费用帐户信用社不得列支

1、技术转让费        

2、研究开发费

3、外事费           

4、无形资产摊销

5、理事会费          

6、上交管理费

7、会费            

8、其他费用

三、其他营业支出

(一)固定资产折旧费:

固定资产折旧费按季度足额提取,要正确计算按时提取。

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为4%计算。

(二)呆帐准备金:

按年终决算文件执行。

四、536科目营业外支出

其他营业外支出:

对收回已核销的呆帐贷款,可依据鲁国税发[1997]61号规定的档次计提劳务费可在此帐户列支。

五、应付利息的计提

(一)260应付利息科目余额,每个季末数不得低于季初数。

(二)应付利息备付率每个季度末不低于联社核定的比率。

(三)计提应付利息的科目包括:

205定期存款、215定期储蓄存款、216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农村信用社财务实施办法》和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财务开支的审批及管理

联社继续实行财务开支三级审批和“一票否决权”制度,财务审批小组由联社主任、监事长、会计科长、会计科副科长、稽核科长、审计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七人组成,所有费用开支,均需按照财务开支办法,分别不同的权限审批后执行。

一、基础机构费用管理

(一)公杂费、电子设备运转费管理

 联社机关、联社营业室、各基层信用社的办公用品、电子设备运转所需的办公物品由联社办公室统一采购,凭《办公用品领取通知单》到联社领取,联社按月下划有关费用(发票联社统一安排)。

联社未有的物品或不能解决的事项基层信用社可以灵活掌握开支。

(二)邮电费管理

邮电费实行包干制,分社、储蓄所按存款规模核定,每年年初根据上年年底存款余额为基数进行核定一次。

1000万元以下电话费按80元/月;1000万元至2000万元电话费按100元/月;2000万元以上电话费按150元/月;信用社营业室电话费按500元/月;主任办公室电话费按200元/月;主持工作主任手机电话费按300元/月;运钞车司机岗位按人均每月100元列支。

对限额内的费用列支,实报实销。

超出限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水电费管理

水电费实行按营业网点实报实销制。

水电费开支情况每月分别按营业网点类型(信用社、分社、储蓄所,原撤并信用社仍按信用社级网点对待)以及存款规模等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一年后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实行按月包干制)。

(四)钞币运送费:

钞币运送费实行限额制,在规定的限额内据实列支。

基础机构费用开支采取流水审批制,联社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批完成,对开支的基础机构费用联社实行备案。

流水审批仅限于当月应开支的基础机构费用,跨期基础机构费用不在此列,在保证个人部分开支的情况下,优先开支基础机构费用,不得出现挤占挪用和用基础机构费用倒逼联社现象。

金额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公杂费、电子设备运转费、车辆养路费和过桥费,由初级审批小组审批后列账。

 二、其他业务费用管理

1、除“业务招待费”以外的公用部分费用,金额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要先申请,待联社批准后再办理。

2、严格执行会议费列支范围和标准。

会议费一次性开支1000元以上的,附会议通知和花名册上报联社审批。

3、允许信用社列支和限额控制及按比例列支的营业费用,必须严格控制在联社核定的指标计划以内或规定的比例以内。

4、不允许信用社开支项目,信用社一律不准列支。

5、安全防卫费(守库费、联社下划费用除外)、租赁费、低值易耗品购置,年初编制预算上报联社财务部门,未经批准,不准开支。

6、对联社批准的网点改造、网点装修所需费用,联社批准后,下划专项费用额。

7、单笔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费用开支,需上报市办审批。

第三十一条,对各项财务开支的管理要求

1、各项费用开支的发票必须合规合法,摘要内容与发票内容必须一致,必须与收款单位的经营范围一致,内容填写必须齐全,日期、大小写金额、印章必须正确并符合规定,必须是正式的税务发票或经税务部门审查盖章的发票。

2、费用列支必须符合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和主管部门制定的办法规定。

经联社批准的费用,不准挪作他用,一经发现,除追究责任人责任外,对今后上报审批的费用一律不予审批。

3、所有费用开支发票,除经手人签字外,还必须有批准人签字,基层社的内勤主任、主持工作主任要同时审查签字。

联社的费用开支,要经财务部门审查凭证合规签字后,按审批权限签字报销。

各项费用开支必须真实,必须用于本社的业务经营,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转移、挪用,弄虚作假或套取费用,需报税务部门或上级部门的,必须待批复后才能开支,不准先斩后奏,斩而不奏,不准少批多用,否则,联社将直接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或其它责任。

4、为防止伪造审批人盖章的现象发生,所有费用开支发票上的签章,一律以签字为准,不准盖章,否则,按违背制度对待。

5、对维修、装修的费用开支,要从保质、保量的角度出发,货比三家,投标竞争并与其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同时要扣留10%-50%的质量保证金、维修费作抵押,到期一次或分次付清。

6、经联社和税务部门批复的预算,各社要按年度自年初编列顺序号,按年集中装订保管,以便于事后查核,保管期定为15年,凡联社巳批复的预算开支,事后联社均要定期组织跟踪检查并进行内外核实。

7、凡由联社财务审批小组审批后的各项费用,需交理事长阅签后

方可下达执行。

8、对外欠费用实行备案制度,因特殊情况对外欠费用不能在2个月内结清的合理开支费用实行联社备案制度,未进行备案的联社将视为签字人的个人行为,单位将不进行承担。

第七章 税款

第三十二条,本章所指税款指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及利息税。

一、营业税及附加:

各信用社应在每月月末按规定计提当月营业税及附加,列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上划联社营业室。

二、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

各信用社按有关规定计算上缴当地税务部门。

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被定义为激发人的行为动机。

通俗地说,就是激发士气、勉励干劲,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调动积极性。

从这个定义出发,我发现工厂改革的各个环节都或多或少地与激励有关,甚至一些看似关系不大的环节实际上也是为后续环节更好地发挥激励作用做准备。

有鉴于此,本文先对工厂的改革过程做一个简要的说明。

三、利息税:

统一由联社上报税务部门。

东风厂的员工激励体系设置以提高员工的公平感,增加管理的透明度为基本准则。

提高员工的公平感源于公平理论,增加管理的透明度源于期望理论,制度越明晰、管理越透明,员工越能够对自己获得的回报做出准确的估计,从而提高激励的力量。

第八章 利润分配

上海机场99年至2002年的投资收益分别为3557万元、8202万元、6836万元和1926万元。

其中2000年投资收益最高,原因是公司上半年收购浦东机场资产之前大量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获得的短期投资收益大幅增加。

从2000年以后,投资收益逐年下降,主要原因是投入短期证券的额度逐渐减少。

但2002年公司先后将1.5亿元现金资产委托给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预计在以后的年度里将产生比较高的投资收益。

第三十三条,年度决算后的税前利润首先用于弥补历年亏损挂帐,弥补亏损后仍有剩余利润,联社按《信用社章程》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从上面的表格中可以看出,各个机场的原始资本积累和随后的资本扩张之路基本上是相同的。

都是由发起人以一定的国有资产折价入股,然后发行一部分社会公众股,并在其后的经营过程中通过配售股份的方式扩大资本规模,当然,期间也通过送、转股的形式调整和优化资本结构。

比较新颖的是上海机场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进行融资。

鉴于发行和配售股票的融资方式比较普遍,这里只作一般分析,而把重点放在对上海机场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讨论上。

第三十四条,实行联社统一核算方案得到批准后,信用社按联社要求的时点,将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和所有者权益统一上划联社。

3.4.1营销目标问题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五条,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确保利润真实性。

目前,信用社扭亏增盈任务还十分艰巨,联社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都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开始,把经营效益观念摆在首位,树立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从保工资、保生存的角度出发,办理每一笔业务都要考虑能否增收节支,同时要求各社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01010321国债(3)2008-04-242.65

(一)每年一月底前,根据上年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年初数为标准,制定本年的经营目标,编制财务收支计划,上报联社批准后执行。

b)货物过港服务:

主要从事航空货运站的经营,该航空货运站是我国目前现代化程度最高的航空货运站,库内货物处理面积达1万平方米,其中主体货架5000平方米,处理场地面积(含库外)达3万平方米,不但拥有普通货物库,还拥有冷藏库、冷冻库、危险品库和动植物检疫消毒库。

先进的设备与科学的管理保证货物进仓的平均装卸速度可按7分钟/吨进行。

随着近几年国内航空货运的迅速增长,航空货物过港服务将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按季核实成本。

季度月末对固定资产折旧、应付利息、应交税金都要按规定计算列帐,摊入成本,确保成本,利润数字的真实准确。

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会计报表上报联社。

同时要逐项与年初计划对比分析,找差距,订措施,确保计划数字的如期完成。

2.1中国机场业外部经营环境演化趋势分析(三)按季、按年上报财务分析报告。

根据有关数字的增减变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找准影响数字变化的原因,预测下期经营概况和经营成果,提出下步工作改进措施,季后五日内上报联社。

其中一、三季度可以专项专题分析;二、四季度必须对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向领导提供正确的经营数据。

服务中心:

运转最佳--即时服务,并提供二十四小时热线服务。

第三十六条,以前规定凡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另外一个权威机构预测“十五”期间医疗器械的增长率的幅度为:

本办法未涉及事项,仍按现行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 年一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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