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20
6
水平杆、斜杆的钢管弯曲L≤6.5m
≤30
4.1.1.2钢管上禁止打眼。
4.1.2扣件: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4.1.3脚手板:
脚手板采用50厚木脚手板,每块质量不大于25kg。
4.1.4安全网、密目网:
安全网采用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必须持检测合格报告,并经现场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安全网采用高强丝大眼安全网,密目网采用2000目密目网。
4.2技术准备
4.2.1熟悉施工方案及有关图纸掌握本工程的结构特点。
为保障安全,便于施工,外脚手架全部采用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并随结构及装修进度、按要求进行搭设。
4.2.2要求施工人员做工手续齐备,备齐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及培训证书。
4.2.3进行逐级技术交底:
专业工长以书面形式向各班组进行交底,班组长再向工人进行交底,技术交底要有重点,要有针对性,要针对班组和个人的技术技能特点,针对关键部位提出具体安全措施和技术要求。
技术交底要有符合性和实用性,既要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又要符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便于操作,便于贯彻执行。
技术交底内容一定要便于操作者弄懂弄通劳动力准备
4.3施工准备
肥槽回填土采用素土分层夯实,密实度采用环刀取样进行试验,四周外脚手架以硬化的回填土作为基础,所有的基础必须平整。
5.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
5.1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依据《建筑施工计算手册》第二版进行计算。
)
p≤fa
式中p----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p=N/Ad;
模板荷载—5160N/㎡
脚手板自重—245N/㎡
钢管自重——2930N/㎡
扣件自重——880N/㎡
施工活载——2352N/㎡
N/A=1.2(245+2930+880)+1.4(5160+2352)=15382.8N/㎡
N=15382.8×(1.2×1.5/2)=13844.5N
N----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的轴向力设计值;取N=13483.8N
Ad----基础底面面积;取A=0.225㎡
fa----地基承载力设计值,fa=kc.fak=0.4×220×1000=88000pa
fak-------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kc----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对碎石土、砂土、回填土应取0.4,对粘土应取0.5;对岩石、砼应取1.0。
由此可得p=61531.1pa<88000pa,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
5.2脚手架搭设
5.2.1脚手架搭设方法
5.2.1.1脚手架应坐落在基础回填土上。
基槽回填土施工完成后开始搭设外脚手架。
5.2.2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5.2.2.1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5.2.2.2垫板采用长度不小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5.2.3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1立杆间距1.5米,脚手架宽度为1.05米。
里侧立杆距墙面300mm;
5.2.3.2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它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0㎜;各接头中心至主接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②搭接长度不应于1M,应采用不少于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
5.2.3.3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固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5.2.3.4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2.3.5立杆顶端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5.2.4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5.2.4.1纵向水平杆距为1.4米,纵向水平杆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5.2.4.2纵向水平杆接长采用对接扣件。
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各接头至最近主接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5.2.4.3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5.2.5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5.2.5.1主接点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主接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
5.2.5.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5.2.5.3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
5.2.6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处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也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5.2.7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5.2.7.1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等的规定。
5.2.7.2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
Nl=Nlw+N0
式中Nl----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KN);
Nlw----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
Nlw=1.4×ωkAW=1.4×0.068×6×4=2.28KN
N0----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产生的轴向力,双排脚手架取5KN。
Aw----每个连墙件的覆盖面积。
ωk-----风荷载标准值。
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Nl=2.28+5=7.28KN应小于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RC=8KN,满足要求。
5.2.7.3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大于7根立杆,斜杆与地面倾角宜在45º-60º,且应满足下表:
剪刀撑与地面倾角
45º
50º
60º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7
6
5
5.2.7.4脚手架在整个立面设置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5.2.7.5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5.2.7.6剪刀撑连接采取搭接方式,搭接长度不小于1.0米,搭接长度范围内设置3个扣件。
5.2.8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5.2.8.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5.2.8.2螺栓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5.2.8.3在主节点处固定纵向和横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5.2.8.4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2.9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5.2.9.1栏杆和挡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5.2.9.2上栏杆的上皮高度应为0.7M;
5.2.9.3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5.2.10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0.1脚手板应满铺、离开墙面120-150MM;
5.2.10.2脚手板的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5.2.10.3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5.2.10.4首层顶板处铺设脚手板1层,在施层铺设脚手板1层。
5.2.11安全网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1.1首层顶板处脚手架,在脚手板下方1.0米处,设置双层大眼安全网1道。
以后每4层设置1道双层大眼安全网;
5.2.11.2在施层脚手架,在脚手板下方1.0米处,设置双层大眼安全网1道。
5.2.11.3脚手架整个外立面设置密目网1层。
密目网规格为1500*6000。
5.3脚手架出入口的构造
B6#楼出入口设在北侧15-17轴处,B8#楼出入口设置2个出口,分别在22-24轴及9-11轴处;B4#楼出入口设在北侧15-17轴处,B2#楼出入口设在南侧16-19轴阳台处,Bg1#楼出入口设在C-D轴处。
每个出入口构造:
挑空两根立杆、跨越三步三跨,大小为4.5m×5.4m(宽×高)。
出入口处再搭设6.0m×5.4m×6.0m(长×宽×高)的防护棚,上铺50mm厚的双层脚手板。
在出入口两侧的内、外排单立杆处分别增设一根辅立杆,并高于门洞口1-2步,立柱用短管斜撑相互联系。
上方悬空立柱处增加两根斜杆,斜杆与个主节点相交处用扣件固定。
洞口上方增设两道斜腹杆,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小横杆的伸出断上,旋转抠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在15cm内。
当斜腹杆在1跨内跨越2个步距时,应在相交的大横杆处增设一根小横杆,将斜腹杆固定在其伸出断上;斜腹杆宜采用通长杆件,必须接长时用对接扣件连接。
5.4脚手架拆除
5.4.1拆除脚手架前的准确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②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③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5.4.2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②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③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④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加设连墙件及横向斜杆加固。
5.4.3卸料平台
从经济、实用角度考虑,卸料平台设计为悬挑式型钢平台,本工程制作两个,规格为5.0m×4.5m×1.5m(长×宽×高)悬挑长度为3.0m。
平台上要设有限定荷载标牌,本工程谢料平台限重1.5t。
(卸料平台另见方案)
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4.3.1各构配件严禁抛至地面;
5.4.3.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5.5其他技术措施
5.5.1因回填土尚未进行,临时在首层地面结构预留钢筋套环,进行挑架施工搭设。
待基础回填土完成后,再改为从地面进行支撑。
5.5.2首层地面预留钢筋套环。
钢筋套环采用10钢筋,钢筋套环设置为2排,其间距为1.5米,钢筋套环见下图:
5.5.3基础回填土完成后,用钢管及翼托进行支顶架子底部,同时首层连接套环不可拆除。
6.安全管理
6.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06)等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6.2凡参加搭、拆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工具袋,悬空、临空危险作业必须配带安全带、穿防滑鞋,严禁穿拖鞋、赤脚或硬底鞋上架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6.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6.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等到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6.5在脚手架的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及连墙件。
6.6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杆件的设置的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有积水,底座是否有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是否松动;脚手架的垂直度偏差;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
6.7在脚手架的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及连墙件。
6.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相邻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
6.9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6.10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6.11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