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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分层级使用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分层级使用管理制度

一、临床护士分层级使用制度

1、为保证责任制护理的连续、完整、无缝隙,整体护理责任制必须与连续性排班相结合,满足等级护理、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需要。

2、以一个时间段内相对固定的责任制小组来实施层级管理,高年资护士指导低年资护士的工作,低年资护士有专业成长的空间和时间。

3、根据护理人员的不同能级,设立专科护士、高级责任护士(责任组长)、初级责任护士、助理护士等不同层级护理岗位,给予不同的工作权限,履行不同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满足不同患者、不同疾病及病情的需要,实行等级护理和专科护理相结合,确保护理质量。

4、护理人员层级结构

 

二、各级责任护士任职资格及能力要求

(一)专科护士任职资格

任职资格及能力要求:

1、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相应专科从事护理工作5年以上的注册护士;

3、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的专科护士培训,考核合格,并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科护士资格证书;

4、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专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重症病人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5、有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能循证解决本专科复杂疑难护理问题,有指导专业护士有效开展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的能力;

6、有组织、指导临床、教学、科研的能力,是本专科学术带头人;

7、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科新理论、新技术,每年接受相应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

(二)高级责任护士(责任组长)任职资格

任职资格及能力要求:

1、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的注册护士。

3、接受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的,在相关专业领域中高级责任护士必须完成的护理继续教育。

4、熟练掌握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及常用急救技术,能独立准确评估、判断和处理本专业护理问题;能根据病人情况制订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初级责任护士任职资格

任职资格及能力要求:

1、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后取得注册护士资格的护士;

3、掌握护理基础理论、各种护理操作技术及常用急救技术,能解决本专科常见护理问题;

(四)助理护士任职资格

任职资格及能力要求:

1、中专或大专见习期未满,通过或未通过护士执业考试者;

2、经过医院相应的岗前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

3、在上级护士指导下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

 

三、各级责任护士岗位职责

(一)专科护士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参加护理部领导的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主管相应专科护理工作小组的工作,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2、主持并组织、指导本院本专科领域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组织制定本专科护理常规,制定并审核所在专科各项护理工作标准、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等。

3、参加医疗查房,参与危重症病例、疑难病例讨论,分析病人的护理问题,针对护理问题制定护理计划;组织院内护理会诊,解决护理疑难问题,指导临床护士工作,确保本专科护理质量。

4、掌握本护理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根据本专科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科工作和研究方向;有计划、有目的、高质量地推广和应用专科护理新成果、新技术、新理论和新方法。

5、培养专业护士,主持或协助完成护生的临床带教工作。

(二)高级责任护士(责任组长)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参科室护理工作小组的工作,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2、在护士长的领导下,及专科护士的指导下负责分管科室重症病人的各项护理工作,保证分管病人护理质量。

3、运用护理程序开展工作。

带领责任护士对分管病人进行评估,制定分管病人护理计划,组织实施,并评估实施效果;组织急危重病人抢救。

4、及时记录、检查、审核下级护士的护理记录;协助护士长和做好科室持续质量控制。

5、组织或主持护理业务查房、护理教学查房、重危病人护理会诊和护理个案讨论。

6、承担实习或进修护士临床教学任务。

7、完成本职称范围继续教育,完成院内在职培训,参与护理科研。

(三)初级责任护士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在护士长、责任组长的指导下,对分管病人实施各项护理工作。

2、按照护理工作流程、护理工作标准和技术规范、操作常规等熟练完成各项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工作。

3、按要求完成病情观察及护理记录;

4、参与急危重病人抢救配合,熟练地保养、使用各种急救器材及药品。

5、参与护理查房、参与重危病人护理会诊和护理个案讨论。

6、参与临床带教工作,指导实习护士或进修护士完成学习任务。

参与并指导助理护士完成相应的护理工作。

7、参与病区管理,确保病区环境整洁、舒适、安静;为病人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如防坠床、防跌倒、约束等)。

8、按时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计划。

完成本职称范围继续教育,完成院内在职培训。

(四)助理护士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助理护士在注册护士指导下,按分级护理要求,协助注册护士完成低技术性基础护理工作及非技术性护理工作。

(1)低技术性基础护理工作内容包括:

负责照顾病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协助病人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及自我移动等;整理或更换床单位,更换卧位,预防压疮;协助病人完成日常生理活动;给予病人物理降温(冰袋、温水、酒精擦浴)、湿热敷;留置胃管病人的鼻饲;留取病人的大便、尿、痰标本;及时将病人情况报告护士等。

(2)非技术性护理工作内容包括:

整理、清洁、维护各种护理仪器、设备和用品;整理办公用品;参与维持病区环境和秩序的管理;取药、退药,清点并补充药品(液体);整理污染的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医疗用品;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保持病房的整洁与通风、整理、清洁、消毒各房间,并进行终末消毒;护送病人检查、治疗、转科等,并保护病人安全。

联系工作(接听电话,联系和预约检查、会诊、复诊等);协助办理出入院手续;整理、粘贴、制作病房健康教育资料;归档病区的各类文书等。

2、助理护士不得从事创伤性或侵入性护理技术操作,不得独立承担危重病人的生活护理工作。

四、护理人员分层培训管理制度

(一)新毕业护士岗前培训

1、培训目标

了解医院护理工作的基本概念,熟悉各项规章制度及标准,培养职业道德和护士行为规范,掌握上岗要求。

2、培养重点

(1)临床护理观察;

(2)医疗护理活动相关法律;

(3)护理规章制度及医疗安全;

(4)院感染基本知识、护士职业防护;

(5)基础护理基本技能;

(6)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及要求;

(7)护士职业素养与礼仪规范;

(8)医院简介;

3、培训方法

(1)医院层面岗前培训1周;

(2)护理部岗前培训1周,包括理论培训和操作培训;

4、考核标准

(1)理论考核达85分以上。

(2)护理操作技能考核达85分以上。

(3)完成岗前培训书面记录,内容全面。

(二)毕业后1—2年的培训

1、培训目标

具有良好的护士职业素养,在护士长及主管护师督导下能完成一般病人的临床护理工作。

2、培训重点

(1)护士基本素质;

(2)熟悉各种工作职责与流程;

(3)“三基”培训(即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临床实践相结合;

(4)了解专科护理理论与操作技能;

(5)掌握优质护理有关理论和方法;

(6)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病情观察及疾病特点;

(7)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临床表现及抢救措施;

(8)熟悉常用化验标本的采集及正常值

3、培训方法

(1)安排各科室轮转。

科护士长和护士长要对其工作进行评议,使其不断克服缺点,尽快成长。

(2)护士长应结合每个护士制定出具体的培训计划。

(3)毕业后第一年为见习期,须加强临床护理实践,以临床护理工作为主,可适当安排药物治疗和夜班工作。

(4)参加所在科室及护理部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

4、考核标准

(1)满一年时,由个人进行总结,护理部对其进行理论和技能的考核并签署意见,成绩合格后方可转正。

(2)完成护理部及科系、病区组织的基础理论及专科理论培训及考试,成绩达标。

(3)完成初级护理人员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达标。

(三)毕业后3--5年的培训

1、培训目标

在完成1-2年护理人员培训基础上能够按要求独立完成一般病人的护理工作,逐渐达到护师水平。

2、培训重点

(1)巩固“三基”知识和技能;

(2)掌握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包括专科疾病知识及护理常规、仪器使用、用药注意事项及常见不良反应等);

(3)掌握危重病人病情变化的观察、抢救及相关知识;

(4)掌握专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临床表现、诊疗原则;

(5)能够熟练掌握优质护理相关知识,为病人实施整体护理;

(6)锻炼带教能力,参与指导低年资护士的护理工作;

(7)在主管护师的带教下进行护理查房,参与本科护理质控活动;

3、培训方法

(1)由护理部安排全院护士各科轮转计划表,各科室按计划执行。

各病区护士长须做好具体培训计划及考核。

(2)安排工作计划:

以临床护理工作为主,熟悉各岗位工作的职责与程序。

根据科室的实际情况,安排班次,参加科室的各项护理工作。

(3)熟练掌握各项基础护理操作,每月护士长进行考核有记录,掌握护理文件书写标准,并能正确运用到临床实际工作中。

(4)掌握专科护理常规和专科护理技术操作标准,护士长每月有重点进行考核提问,并进行督促和指导。

(5)参加科室护理专题讨论和护理查房,对分管的病人可做为中心发言人,护士长进行指导和总结。

4、考核标准

(1)每半年参加护理部组织的护理理论知识考试,成绩达标。

(2)年度参加护理技能考核,成绩达标并记录在护理人员考核档案。

(3)护士长每月科室质控(专业理论、操作技能、服务态度等),考核结果记录在科室质控记录,并及时整改。

(4)能承担本护理单元的各岗位工作,胜任责任护士工作。

(四)护师的培训

1、培训目标:

承担专科危重患者护理,能熟练运用护理程序为患者实施整体护理,成为病房的业务骨干并具备初步的教学、管理、科研能力,逐步达到主管护师任职水平。

2、培训重点

(1)急、危、重病人的护理;

(2)健康评估与解决临床疑难问题的能力;

(3)抢救知识、抢救技能及组织抢救的能力;

(4)学习护理专业理论及有关护理教学、科研、管理知识;

3、培训方法

(1)熟练掌握1-5年培训计划要求及专科护理内容;

(2)参与指导低年资护士危重症病人抢救工作及护理;

(3)能熟练运用护理程序高质量完成记录,并指导护士学习;

(4)担任责任护士,负责对病人的评估,制定护理计划,指导低年资护士整体护理工作;

(5)能运用护理程序评价护理效果,并及时调整护理计划和措施;

(6)协助护士长做好病房管理工作;

4、考核标准

(1)完成每年护理部、科系、病区的“三基”考试及护理技能考试,成绩达标

(2)护士长每月科室质控(专业理论、操作技能、服务态度等方面)有个人考核记录。

(3)能胜任本护理单元的各岗位工作,能应用护理程序对患者实施整体护理,完成优质护理服务项目。

(4)按质量控制要求,年终继续教育、理论及操作技能考核达标。

(五)主管护师的培训

1、培训目标:

具有系统的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承担病房管理和教学工作,知道下级护士工作,开展护理科研,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的任职水平。

2、培训重点

(1)具有扎实的基础医学理论并掌握专科护理理论及技术,能解决本专业护理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在管理、教学、科研中发挥骨干作用;

(2)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及临床带教能力;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了解国内外护理现状和发展趋势;

3、培训方法

(1)参与临床护理工作,熟练运用整体护理知识指导下级护士工作;

(2)承担临床护理管理、各层次实习生的临床带教和考核评定工作并协助护士长做好病房管理;

(3)参与科室护理科研课题的设计与研究,变现突出者可推荐申报护理科研课题;

(4)参与科室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并进行总结;

(5)参加院内、外的护理管理及护理科研培训,逐步完善知识结构;

(6)负责科室护理查房及个案讨论;

(7)按培训要求,年底考核达标;

4、考核标准

(1)完成护理部及科室组织的“三基”、专科护理及护理管理考试,成绩达标;

(2)承担科内及院内教学工作,至少每年3学时临床教学工作;

(3)每年在护理专业期刊发表1篇护理论文;

(4)能胜任护理管理、护理教学或专科护士的岗位工作;

(5)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能了解国内外本专业护理新进展。

(六)副主任护师及主任护师的培训

1、培训目标

具有护理专科、护理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能力,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护理发展动态,提高护理质量,开展护理科研,带动本学科专业发展,逐步达到学科带头人的水平。

2、培训重点

(1)护理科研和护理管理创新;

(2)国内外本专业护理新进展、新技术、新业务;

(3)临床护理专家的综合能力;

3、培训方法

(1)指导本院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组织指导疑难病例的护理会诊及危重病人的抢救和护理学术讲座;

(2)掌握国内外的护理发展动态,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并用于临床实践;

(3)参与全院及科室的护理质控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积极申报护理科研课题。

组织制订本科室护理科研计划和监督实施,并写出较高水平的科研论文或译文;

(5)拟定临床带教计划并组织实施;

(6)每3年至少参加1次省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

4、考核方法

(1)参加每年护理部组织的专科护理及护理管理考试,成绩达标;

(2)承担院内、科内护理管理及教学工作;

(3)指导及参加危重患者的抢救和复杂的技术操作;

(4)能组织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

(5)开展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及护理科研;

(6)每年在专业核心期刊至少发表1篇护理论文;

(7)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的护理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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