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律知识问答09081515331.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153147 上传时间:2023-01-29 格式:DOCX 页数:50 大小:59.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地产法律知识问答0908151533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房地产法律知识问答0908151533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房地产法律知识问答0908151533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0页
房地产法律知识问答0908151533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0页
房地产法律知识问答0908151533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房地产法律知识问答09081515331.docx

《房地产法律知识问答0908151533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地产法律知识问答09081515331.docx(5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房地产法律知识问答09081515331.docx

房地产法律知识问答09081515331

 

房地产法律知识问答

 

第一期

 

编辑:

总裁办法务部

 

二0一0年十月二十八日

目录

一、项目投资收购类法律知识问答

1、土地用途包括哪些种类?

1~1页

2、如何了解土地来源及性质?

1~1页

3、有哪些用地属于集体土地?

1~1页

4、法律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有哪些规定?

1~2页

5、什么是划拨建设用地?

2~2页

6、划拨建设用地是否可以直接转让?

2~3页

7、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或条件是否可以变更?

3~3页

8、商品房开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几种?

3~4页

9、土地的挂牌交易的程序是怎样的?

4~4页

10、什么是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

4~5页

11、如何了解地价是否交清?

5~5页

12、什么是公司?

有什么特点?

5~6页

13、什么是股权?

6~6页

14、什么是股权收购?

7~7页

15、股权收购一般涉及到哪些风险?

7~7页

16、什么是股权收购中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有关法律风险?

7~8页

17、股权收购中目标公司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有关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8~8页

18、什么是股权收购中目标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法律风险?

8~9页

1

 

19、股权收购中目标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有哪些?

9~9页

20、股权收购中目标公司的税务、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方面的风险

有哪些?

10~10页

 

二、拆迁类法律知识问答

21、什么是拆迁?

11~11页

22、什么是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一般包含什么内容?

11~11页

23、什么是拆迁安置协议?

12~13页

24、什么是拆迁冻结?

13~13页

25、什么是拆迁人?

什么是被拆迁人?

13~13页

26、什么是强制拆迁?

13~14页

27、什么是拆迁许可证?

14~14页

28、什么是拆迁纠纷裁决?

14~14页

29、什么是货币补偿基准价?

14~14页

30、什么是产权调换?

15~15页

31、被拆迁人可否选择补偿方式?

15~15页

32、申领拆迁许可证需提交什么材料?

15~15页

33、如何确定拆迁实施单位?

16~16页

34、单位内部进行改造拆迁房屋是否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16~16页

35、《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否适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

16~16页

36、拆迁中是否应对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给予补偿?

16~16页

2

 

37、拆迁中碰到产权不明的房屋应如何处理?

17~17页

38、拆迁过程中产生纠纷,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

17~17页

39、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后反悔的,是否有权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裁决?

17~17页

40、设有抵押权的房屋的拆迁中,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了货币补偿方式,抵押权人

的利益如何进行保护?

17~17页

 

三、工程类法律知识问答

41、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种类?

18~18页

42、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分为哪几类?

18~18页

43、哪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8~18页

44、如何确定建设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18~18页

45、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具备哪些条件?

19~19页

46、向哪个政府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9~19页

47、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19~19页

48、何为建设工程的垫资?

20~20页

49、发包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20页

50、建筑企业资质分为多少个序列?

20~20页

51、哪些工程项目或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必须进行招投标?

20~21页

52、工程招标的方式有哪些?

21~21页

53、何为建设工程“黑白”合同(“阴阳”合同或“备案和非备案”合同)?

 

3

 

21~21页

54、什么是FIDIC施工合同条件?

21~21页

55、哪些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22~22页

5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22~22页

57、哪些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

22~22页

58、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缺陷承担过错责任的有哪些情形?

22~23页

59、如何理解建筑工程中的绿地?

23~23页

60、住宅建设要符合哪些要求?

23~24页

61、开发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4~24页

62、开发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进行建设,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4~24页

63、开发商未向有关规划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竣工验收资料的,将承担哪些法律责

任?

24~25页

 

四、房地产营销类法律知识问答

64、购房人买商品房时是否同时购买了土地使用权?

26~26页

6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

就办理什么手续?

26~26页

66、房地产转让、抵押时,哪些权利同时转让、抵押?

26~26页

67、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

限开发的,国家有什么规定?

27~27页

4

 

68、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是如何确定的?

27~27页

69、申请房地产登记,可否委托他人办理?

27~27页

70、哪些房地产登记需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

27~28页

71、哪些房地产登记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28~28页

72、什么叫“确权”?

28~28页

73、未成年人是否可以作为权利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9~29页

74、当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如何办理转移登记?

29~29页

75、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开发商必须向买受人提供哪些材料?

29~29页

76、什么情形下,权利人应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

29~29页

77、问:

《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包含哪些内容?

30~30页

78、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30~30页

79、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销售的形式有哪些?

30~30页

80、什么是商品房现售?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31~31页

81、商品房应符合哪些条件才可进行预售?

31~31页

82、什么是商品房的五证、二书?

31~31页

83、何时可以做商品房销售广告?

31~31页

84、商品房现售应具备哪些条件?

32~32页

85、售楼广告和说明书能否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当然条款?

32~32页

86、开发商赠送的房屋面积,业主是否需要补偿差价?

32~32页

87、商品房销售有哪些计价方式?

32~32页

88、商品房认购书效力如何认定?

33~33页

5

 

89、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时,应向买受人履行哪些明示义务?

33~33页

90、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后,开发商是否有权变更设计?

33~33页

91、签署认购书之后,购房人能否要求开发商退定金?

34~34页

92、因国家调控政策原因导致购房人的贷款申请未能得到银行批准,购房人要求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院是否支持?

34~34页

93、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开发商向购房人交房的条件是什么?

34~34页

94、开发商一房两卖或销售未解除抵押的房屋,要承担什么责任?

35~35页

95、小区的一楼绿地和天台能否单独售给购房人?

35~35页

96、业主收楼是应该向开发商收楼还是向物业公司收楼?

35~35页

97、开发商提供商品房销售服务的商标与所销售的楼盘名称不一致,是否合法?

商标是否要求注册才能使用?

35~35页

98、2005--2010年政府出台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有哪些?

36~40页

 

五、物业管理与服务法律知识问答

99、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是否有效?

41~41页

 

100、如何确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41~41页

101、建设单位应按什么标准设置物业用房?

可否将物业用房用作其他用途?

 

41~42页101、临时管理规约由谁制订?

什么时候应将临时管理规约公示或告知业主?

临时

管理规约是否对业主有约束力?

42~42页

6

 

103、建设单位应向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什么资料?

43~43页

104、业主应如何对专有部分行使所有权?

43~43页

 

105、物业服务企业对那些行为可以或应当制止?

制止无效的,应如何处理?

44~44页

106、什么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45~45页

107、可否利用物业共有部位进行经营?

经营收益如何分配?

45~45页

108、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如何分摊、收益如何分配?

45~46页

109、物业内的车位、车库归谁所有?

46~46页

110、物业的维修义务如何确定?

费用如何负担?

46~46页

111、业主能否以放弃共有部分的所有权为由,拒绝承担共有部位的管理、维修等

费用?

46~46页

112、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权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47~47页

113、物业服务企业损毁或者破坏属于全体业主的档案资料、财物和共用设施设备

应承担什么责任?

47~47页

114、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权停其水电?

47~47页

115、住宅的产权证书仅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是否可以行使业主的权

利?

47~47页

116、物业费的缴交义务人是物业的所有权人还是承租人?

48~48页

117、谁是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设备设施

 

7

 

的维修义务人?

48~48页

118、如何动用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或者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49~49页

119、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业主新购商品房的保修责任?

49~49页

120、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是否需要获得政府审批?

50~50页

121、如何确定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

50~50页

 

8

一、房地产投资收购类法律知识问答

 

1、土地用途包括哪些种类?

答:

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

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

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

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

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2、如何了解土地来源及性质?

答:

对已办理房地产登记的,可以从《房地产证》中了解;对未

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的,可以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了解。

 

3、有哪些用地属于集体土地?

答: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

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4、法律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有哪些规定?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

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

 

1

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

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5、什么是划拨建设用地?

答: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

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

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划拨土地仅可作以下用途

使用:

①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

用地;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即划拨

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用于商品房开发。

 

6、划拨建设用地是否可以直接转让?

答:

划拨建设用地不得直接转让。

根据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有

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是指市、县人民政府。

划拨建设用地转让的办理程序为:

先向市、县人民政府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转让,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受让人办理协议出让,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

另外,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的规定,

2

“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

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即使争取到政府审批同意,

也难以避开竞争对手,通过直接收购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获得

房地产开发用地。

 

7、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或条件是否可以变更?

答:

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

途、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

对确需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

途或条件的,应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

土地管理部门应与土地使

用者以书面形式变更出让合同,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并

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8、商品房开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几种?

答:

商品房开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包括招标、拍卖、挂牌三

种方式。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公开招标或邀请符合

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经评标后确定的中标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公开场合,在土地管

理部门授权的拍卖主持人的主持下,竞投者按规定的方式应价,由出

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

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

3

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

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9、土地的挂牌交易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

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交易的,应公告最低交易价和其他交易

条件。

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

公告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能否成交:

(一)若在规定期

限内只有一个申请人,且报价高于最低交易价,并符合其它交易条件

的,则此次交易成交;

(二)在规定期限内有二个以上申请人的,允

许多次报价,土地使用权应由出价高者获得。

报价相同的,由在先报

价者获得;(三)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人,或者只有一个申请人但

报价低于最低交易价或不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委托人可调整最低交

易价,重新委托交易中心交易。

报价以报价单为准。

成交后,由委托人与买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

让合同,并由交易中心鉴证。

申请人挂牌交易所公告的最低交易价由

委托人决定,但该最低交易价不得低于应补交地价、应缴纳税费及应

付交易服务费用之和。

 

10、什么是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

答: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代表政府与土地使

用者以土地的公告市场价格为基准,经过协商确定土地价格,并将土

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商业用地已禁止协议方式出让。

4

11、如何了解地价是否交清?

答:

一般而言,对已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地产证》

的,说明地价已经交清;对未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发展

商出示由主管部门出具的地价款交清证明;对分期付款的,可以从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了解地价的分期付款额度。

 

12、什么是公司?

有什么特点?

答:

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

而成立的组织。

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

股份有限公司。

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

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

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

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

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介于

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

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2)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出资设立;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

5

中国境内有住所,且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有限制,需要

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

让出资没有限制,可以自由转让。

4)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而股份有

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5)有限责任公司不用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的

信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多,流动频繁,需要向社会公开其

财务状况。

 

13、什么是股权?

答:

所谓股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

权利。

按照企业股权持有者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一般可以将企业的

股东分为:

控制性股东、重大影响性股东和非重大影响性股东三类。

控制性股东将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重大影响性股东

则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能力,但并不决定这些

政策;非重大影响性股东则对被持股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几乎没有

什么影响。

 

6

14、什么是股权收购?

答:

股权收购是指购买目标公司股份的一种投资方式。

它通过购

买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份、收购目标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向目标公司

的股东发行收购方的股份换取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又称吸收合并)

等方式进行;通过购买或收购股份的方式将使资金流向目标公司的股

东,而通过发行收购方股份换取目标公司股份方式的收购不产生现金

流(可合理避税)。

收购方通过购买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从而获

得经营控制权或获得其资产(如土地使用权),即投资。

 

15、股权收购一般涉及到哪些风险?

答:

股权收购一般涉及以下风险:

1)法律风险。

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

性、目标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等;

2)财务风险。

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竞争能力等;

3)其他风险。

目标公司的技术能力、目标公司所涉及环境保护事项等。

 

16、什么是股权收购中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有关法律风险?

答:

这方面的法律风险在于目标公司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

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涉及须经

批准才能成立的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经营项目涉

7

及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等等,以及其是否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

同时目

标公司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

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别是涉及国有资产时更

须特别小心。

此外,目标公司是否依法存续,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法

律障碍,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等等也是股权收购的风险所在。

 

17、什么是股权收购中目标公司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有关的

法律风险?

答:

由于股权收购的通常目的是获取目标公司的资产,因此目

标公司的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往往是投资者特别关注的内容之一。

于目标公司财产所涉及的收购风险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目标公

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特许经营权、

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目标公司以何种

方式取得上述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

若未取得,则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目标公司对其主

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有无限制,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

受到限制的情况;目标公司有无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等情况以及租

赁的合法有效性等等。

 

18、股权收购中目标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法律风险有哪些?

答:

这通常是投资者特别关注的内容,也常常是风险及陷阱所在。

8

相关的收购风险表现为:

①目标公司的金额较大的应收、应付款和其

他应收、应付款情况,其是否合法有效,债权有无无法实现的风险;

②目标公司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

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是否存在潜在风险;③目标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是否有代为清偿的风险以及代为清偿后的追偿风险;④

目标公司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

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等等。

其中,对于担保的风险、应收款的

诉讼时效以及实现的可能性应予以特别关注;收购时可要求目标公司

的股东或者管理层对债权债务特别是或有债权债务作出承诺。

 

19、股权收购中目标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有哪

些?

答:

目标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是指:

①目标公司在

存续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

行政处罚案件;②目标公司控股股东以及主要股东有可能存在尚未了

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如果目标公司的控

股股东以及主要股东存在此类情况,其又不具备执行能力,就会对目

标公司产生影响;③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主要股东所持目标公司

股权有可能存在质押;④此外,目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有可能存在

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如存在前述

情况,均有可能会对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9

20、股权收购中目标公司的税务、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

术等标准方面的风险有哪些?

答:

对于某些特定的目标公司而言这部分也是收购风险的易发地

带。

例如:

①在我国,存在名目繁多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如果目

标公司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等政策,该政策是否合法、合规、真

实、有效。

②目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环境

保护的要求,有权部门是否出具意见,目标公司的产品是否符合有关

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

③目标公司近年有否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

以及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

罚。

 

10

二、拆迁法律知识问答

 

21、什么是拆迁?

答:

“拆”,是指将土地上原有的建筑物或其他必须拆除物拆除;

“迁”,是指对原土地使用者的暂时或永久迁移。

房屋拆迁拆迁是指

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

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

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工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