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小学食堂及风雨操场综合楼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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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小学食堂及风雨操场综合楼项目

雷锋小学食堂及风雨操场综合楼项目

配电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招标人:

长沙高新区雷锋镇雷锋小学(盖单位章)

日期: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雷锋小学食堂及风雨操场综合楼项目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14】6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高新区雷锋镇雷锋小学,现对本项目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雷锋小学食堂及风雨操场综合楼项目配电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长沙市高新区

3、工程造价:

4、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室外10KV电源线路工程和室内10/变、配电所工程。

室内10/变、配电所工程:

包括①10/变、配电所设备(包括高低压柜内所有出台设备元器件)及安装调试工程(不包含低压负荷开关后出线路部分);②10/变、配电所接地安装工程;③10/变、配电所室内地面及电缆沟,配电间接地、微机保护监控装置、配电间装饰,配电间室内照明及通风、及地下室高低压管网桥架工程。

室外10KV电源线路工程:

含①10KV高压线路和设备安装、10KV综合自动化系统、调试工程和送电工程(包括送电工程所需模拟图制作、绝缘垫、绝缘安全用具、通讯移动信号覆盖、安全标示牌、除湿设备等);②室外10KV高压管网路由土建工程。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6、工期:

50日历天

7、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8、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9、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0、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者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承修和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含)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7、企业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9、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7年8月-2017年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0、国家、省、市及高新区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在高新区范围内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企业和项目经理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入围方法

当开标时验证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通过抽签方式选择10家单位入围,再对抽取入围的10家投标人按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件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进行评审,未入围的单位不进入评审。

当验证合格的的投标人少于10家(含10家)时,则全部入围。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至长沙高新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帐户名称: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账号:

 588557362195

3、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雷锋小学配电工程”。

未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按废标处理。

5、到账期:

2017年11月29日17:

00前,其到账时间以托管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

在开标时由招标办现场出具投标保证金到账密封函,由纪检监察局予以查验、公示,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时到账的,认定其投标无效。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按长高新管发[2014]32号文件规定退还。

退还时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划拨至投标人原提交账户。

投标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

6。

7、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在中标通知书下达、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不计利息退还,退还时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划拨至投标人原提交户。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本公告于2017年11月23日在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中的工程招标”栏发布,公告发布五天。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7日登录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1月25日16:

00(北京时间)前将质疑函的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邮件是否发送成功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在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高新区管委会C220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长沙高新区门户网》“信息公开栏中的工程招标”栏

十、招标人

长沙高新区雷锋镇雷锋小学

十一、本项目招标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7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招标文件前附表的内容与后面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长沙高新区雷锋镇雷锋小学

2

项目名称

雷锋小学食堂及风雨操场综合楼项目配电工程施工

3

建设地点

长沙市高新区

4

资金来源

高新区财政拨款

5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

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室外10KV电源线路工程和室内10/变、配电所工程。

室内10/变、配电所工程:

包括①10/变、配电所设备(包括高低压柜内所有出台设备元器件)及安装调试工程(不包含低压负荷开关后出线路部分);②10/变、配电所接地安装工程;③10/变、配电所室内地面及电缆沟,配电间接地、微机保护监控装置、配电间装饰,配电间室内照明及通风、及地下室高低压管网桥架工程。

室外10KV电源线路工程:

含①10KV高压线路和设备安装、10KV综合自动化系统、调试工程和送电工程(包括送电工程所需模拟图制作、绝缘垫、绝缘安全用具、通讯移动信号覆盖、安全标示牌、除湿设备等);②室外10KV高压管网路由土建工程。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7

工期要求

50日历天

8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9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12

招标答疑会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1月25日16:

00(北京时间)前将质疑函的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邮件是否发送成功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

13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5日(含)16:

00时前

14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15

分包

主体和关键工程不允许分包

16

偏离

不允许

17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答疑、补充公告等

18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7日(含)16:

00(北京时间)时前

19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不需确认,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在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0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不需确认,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在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

投标有效期

30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

23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伍万元整(¥元)

2、提交方式:

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至长沙高新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账号:

588557362195

3、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雷锋小学配电工程”。

未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按废标处理。

4、到账期:

2017年11月29日17:

00前,其到账时间以托管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

在开标时由招标办现场出具投标保证金到账密封函,由纪检监察局予以查验、公示,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时到账的,认定其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按长高新管发[2014]32号文件规定退还。

退还时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划拨至投标人原提交账户。

6、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在中标通知书下达、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不计利息退还,退还时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划拨至投标人原提交账户。

2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6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商务标正、副本签章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投标报价汇总表、和预算书封面)等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3)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汇总表和预算书封面都应由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盖其执业专用章,并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

如委托具有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预算的,应附委托合同原件、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并在上述规定处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4)本项目实行合理定价(工程量按实际发生数量计量,以招标人公示的工程量清单合理定价签订固定单价合同)。

投标人须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合理定价直接打印附入投标文件中,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5)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合理定价”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同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盖执业专用章,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7

装订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均要求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

28

投标文件份数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合订为一本)一式肆份,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本项目不编制技术标。

29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工程项目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或(资格审查资料)

在年月日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30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30日14:

00时整(北京时间)

3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C220会议室

3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33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C220会议室。

34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代表检查确认

(2)开标顺序:

随机

35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工程由高新区招标办、招标人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采取抽签法决定中标候选人,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局全程参与监督。

36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37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格的10%;]

履约担保提交的时间: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施工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词语定义

38

招标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高新区相关规定的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全额支付。

39

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

(1)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承诺书》在投标时间截止后进行查验。

40

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将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2)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3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准时参加。

(如法定代表人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委派委托项目负责人到现场,但必须出具相关证明)

41

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无企业法人公章的,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且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的;串通投标的;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及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6)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投标人不能提供合法的、真实的材料证明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或证明其为合格投标人的;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

(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合理价(投标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的;

(10)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低于规定标准,规费和税金没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价的(交通、水利建设项目不评审);

(11)投标报价中最终体现的人工工资单价低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的(交通、水利建设项目不评审);

(12)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且无正当理由说明的;

(13)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没有按规定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已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的;

(15)投标人未对按时支付民工工资作出承诺的;

(16)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齐全;

(17)投标人资质要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满足“投标人须知”第条规定的;

(18)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到投标现场提交《投标承诺书》;

(19)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规定参加资格审查;

(20)其他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1)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报价的;

(22)除上述情形外,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有关废标规定的。

42

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2)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变化,如有变化,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招标文件中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招标答疑

招标答疑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人的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及规定的方式提出,以便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澄清。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澄清,在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发布澄清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款、第款和第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及规定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及规定的方式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发布澄清文件,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修改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在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书面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二部分组成,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合订为一本,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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