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高架施工安全控制要点.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113535 上传时间:2023-01-28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4.3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管理高架施工安全控制要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施工管理高架施工安全控制要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施工管理高架施工安全控制要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施工管理高架施工安全控制要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施工管理高架施工安全控制要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施工管理高架施工安全控制要点.docx

《施工管理高架施工安全控制要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管理高架施工安全控制要点.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施工管理高架施工安全控制要点.docx

施工管理高架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苏州Ⅱ—JL01标项目监理部高架车站及区间部分

安全控制要点

一、工程概况:

标段项目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开竣工日期

总投资(元)

施工范围

Ⅱ—TS-02标

中铁第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

2010年6月1日~2011年10月31日共518天

247850473。

1

苏州高速站站~相城大道站区间

相城大道站

相城大道站~富阳路站区间

富阳路站

富阳路站~安元路站区间

Ⅱ-TS-03标

中铁二局有限公司

第四勘察设计院

2010年6月1日~2011年10月31日共518天

204503666

车站:

安元路站

区间:

安元路站~春申湖中路站

车站:

春申湖中路站

区间:

春申湖中路站~阳澄湖中路站

车站:

阳澄湖中路站

区间:

阳澄湖中路站~齐门北大街站高架段

二、安全监理控制流程

安全监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实施。

安全管理工作一般分三步进行,流程如下:

1、事前控制-—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⑴ 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⑵ 审查承包商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内容如下:

a)安全管理,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结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b)施工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度情况。

c)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d)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及起重机械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e)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f)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g)施工总平面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及施工现场地道路、排污、防水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⑶ 督促承包商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进行技术交底;

具体安全检查标准如下:

安全管理检查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标准

1

资质证书的办理情况

资质齐全(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

应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分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两级管理。

检查是否合法有效

2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并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3

三类人员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情况

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均经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

检查是否具备合法资格。

4

特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

特种人员主要是指:

电工、炮工、锅炉司炉工、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金属无损检测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工、起重信号工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检查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5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进行安全责任分解、责任落实,2)安全生产作业指导,各项安全施工操作规程;3)制定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季节、气候的变化,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有具体要求和班组负责人签认,技术安全交底要交到操作作业人员。

检查管理资料是否齐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6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及落实

1)建立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2)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3)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4)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5)检查教育培训记录,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各项记录是否齐全真实。

7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

执行和建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应对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均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与控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中应设有应急机构、救援通道示意图以及周围的消防部门、医院的联系电话等,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

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建设单位备案。

对每个危险源的危害性分析,监控要有相应的记录

9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和使用情况

该专项费用应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施工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不得挪作他用。

检查使用计划和执行情况

10

安全台帐

检查安全管理台帐是否齐全、真实。

2、事中控制—-安全监理工作的核心

(1)督促承包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2)监督审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3)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可按南京地铁安全生产相关安全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4)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责令其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将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事后控制——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1)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监理部门应当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1、脚手架及安全“三宝”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搭脚手架时,监理单位应检查是否符合三个条件,一是要有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的架子工,二是适应生产要求,三是起到防护作用。

脚手架在支搭和拆除时,一定要认真细致地进行计算,研究方案,以保证架子坚固稳定和拆除时安全。

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是建筑施工中保证安全性必不可少的重要防护措施.它们被工人称为“三宝”。

为给地铁建设工人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必须正确的使用“三宝”,购置“三宝"时,必须按规定购买。

架子工程大部分是高处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各条施工技术操作规定进行作业,同时还应注意下列事项:

(1)应根据架子工技术熟练程度安排作业,严禁违章和擅自进行无把握的作业,凡不具备高处作业知识和操作技术的青工、新工人、年老体弱,患有疾病经医疗单位证明不能高处作业者及班前饮酒者等,不得安排其进行高处作业。

(2)工人作业时,必须头戴安全帽,身系安全带,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卸脚手板不准骑马操作.工具及零件应放在工具袋内。

袖口、裤脚口应扎紧,防止衣裤钩挂而发生事故。

搭设中应统一指挥,思想集中,相互配合,严禁在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嘻笑打闹。

材料、工具不得乱抛,吊运材料工具的下方,不准站人.

(3)在靠近电源处搭设脚手架时,必须先切断或变更迁移电源,然后才可搭。

不准将电源线拉在脚手架上。

脚手架离高压输电线路距离应大于五米,如达不到这项要求,应设置隔离板,其距离应在2米以上.

(4)钢脚手架必须按规定装好避雷接地装置,以防雷击.

(5)凡遇六级以上大风、重雾、雷雨或下雪时,均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6)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脚手架。

(7)凡机电设备、机械,应专人操纵和维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8)凡是脚手架施工的建筑物四周,空洞、小天井等,烟囱、圆筒库的周围,市区施工、翻修房屋的加层,以及沿街道、路口或安全上的必要处,如两步以上脚手架,操作层上脚手板不能满铺时,应设置海底笆、围棚及安全网等有效措施。

(9)架子工在搭设脚手架过程中,必须集中思想,听从指挥,禁止多人集中在同一块脚手板上进行工作。

2、桩基设备安全

(1)认真做好桩基工地安全布置

  a)进入工地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弄清场内高压线、地下管道、通讯电缆等构筑物;工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条件,施工现场应有排污坑、污水池等设施,做到文明生产。

  b)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危险部位应设安全警示牌;工地内供电线路应架空或挖沟埋设,电气线路的绝缘状况应符合安全要求;夜间生产要有足够的照明。

(2)加强桩基施工设备的安全与防护

  a)钻架与平台安装要平稳、周正、牢固,零部件要齐全;明齿轮、皮带传动以及裸露的旋转轴头均应配齐防护栏杆或防护罩.

 b)基台木轨道铺设要稳固、长度合适;平台板铺设要防滑、牢固;塔梯、工作台、栏杆安装必须牢固可靠;钻架上部要有便于高处作业的工作台;水上钻探台要坚固牢靠,不受水流的影响。

 c)钻架架顶与供电高压线的距离符合安全规定或满足安全要求;配电箱要安装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施,箱柜外有防雨措施,电器设备外壳装有保护接地或接零;电气开关要完好无损,熔断器、保险丝等按规定使用,不准超过额定标准或以铜丝、铁丝代替.

 d)工地内的危险部位应配齐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并配齐足够的防火设施。

e)重用钢丝绳及绳卡必须安全可靠。

 (3)严格桩基施工安全操作

  a)每班应对平台、钻架、提引系统、机械设备等各部位的螺栓进行检查.

  b)钻架与平台移位时,塔架与平台上不得有人和未捆绑的浮物;使用SPJ-300型拖车钻、车装钻机移位时,应先放塔、后移位;移动平台、安拆钻架时应有人统一指挥.

  c)高空作业时,所有工具物品要放入工具袋,防止物品落下;塔上、塔下不得同时作业,不得抛掷工具和物品。

  d)钻机万向轴转动时,人员不得跨越或站立在转盘上;起下钻头时,井口人员必须站在钻具倾倒范围之外;摘挂提引器,必须停止立轴回转,并有人看管开关。

  e)机器运转时,不得进行部件拆卸和修理作业,也不得进行擦洗;不准戴手套摘挂皮带或打蜡;不得用铁器拨皮带;不准手拉、抚摸、脚蹬正在运行的钢丝绳.

  f)下钢筋笼前,要清除孔口周围障碍物;下钢筋笼时禁止人爬到钢筋笼上加重;吊钢筋笼或导管时必须使用直径大于10mm的钢丝绳,超过规定磨损度的钢丝绳应更换.

  g)不得在乙炔瓶和氧气瓶周围用火、抽烟和乱扔烟头;在工地进行钢筋笼焊接时,要严格执行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h)翻斗车只能在工地使用,不许在公路上行驶,不许当作交通工具使用,不得载人

3、预应力张拉的安全

(1)技术主管会同安全员编写张拉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措施后,交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审批。

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各岗位的安全责任、操作过程安全注意事项等。

(2)进场时施工技术主管对参加张拉作业人员进行张拉安全技术培训,掌握张拉技能及安全技术,熟悉张拉设备的机械性能及操作要领。

(3)技术主管负责向参加张拉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张拉前的准备和检查

(5)张拉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6)张拉机具搭设防雨防晒棚,防止张拉时雨淋日晒,以保证油路畅通,正常使用,对所有张拉机具进行全面检查.

a)锚具不得有裂纹、伤痕、锈蚀.

b)高压泵与千斤顶之间的所有连接点、紫铜管的喇叭口是否完好无损、锣丝是否拧紧.

c)核对油压表性能是否良好。

(7)张拉作业实施

a)参加张拉人员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特别要戴好防护眼镜,以防高压油泵破裂喷油伤眼。

b)操作人员站立位置安全,有回旋余地,高处作业张挂好安全网,设置平台防护栏.

c)张拉时,构件两端不准站人,操作人员站在侧面,两端设置防护栏(罩)高压油泵放在离构件端部左右侧。

d)张拉时要缓慢均匀加压,以免发生误差.

e)千斤顶操作人员要注意保持千斤顶水平状态,待受力后方可松开,以防止受力时千斤顶偏侧滑丝。

f)加压时,高压油泵操作人员注意与千斤顶操作人员保持联系,避免过快或不协调导致失误。

g)张拉时千斤顶后方不得站人,不得在有压力的情况下旋转张拉工具的锣丝或油管接头。

h)张拉中发现张拉应力钢筋的位置与设计不相吻合,且超过规范允许偏差范围时,要经过技术负责同意,方能张拉.

i)悬空张拉时,必须搭设牢固的挂篮脚手架,以保证张拉人员操作安全。

j)张拉时如遇临时停电,要立即拉闸断电,以防突然来电发生危险。

k)在先张拉而后将喷嘴插入孔时,喷嘴后面的胶皮垫圈要压紧在孔洞上,胶皮管与灰浆泵连接牢固,才能开动灰浆泵,堵灌浆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孔的侧面,以防灰浆喷出伤人。

4、塔吊安全措施

(1)监理应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方案,包括塔吊基础,塔吊安装和拆卸,以及安装、拆卸队伍的相关资质。

(2)检查江苏省颁发的塔吊准用证、国家认可的生产证书和合格证.拼装的塔吊不得使用。

(3)检查塔吊司机的上岗证书以及指辉对讲设备.

(4)检查塔吊与电气架空线路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塔吊须有可靠的二级接地保护措施。

(5)检查吊钩、卷扬机滚筒是非否有保险装置,上人爬梯的护圈是否符合要求。

(6)塔吊安装完毕验收挂牌后方可使用,且不得在各种不利条件(如大风)下使用.

5、井架,人货两用梯的安全措施

(1)审查安装及拆卸的施工方案、安装及拆卸队伍的相应资质证明。

(2)检查人货电梯的相关的验收手续,挂牌后方允许使用。

(3)检查操作人员的上岗证。

(4)检查人货电梯的限重警告装置,必须按规定荷载作业人员及施工荷载。

(5)检查吊笼出入口防护棚、卸料口安全防护门、以及卸料通道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避雷措施、电气安装及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6、起重机械作业安全

(1)检查起重机械安全运行与管理制度

a)规章制度:

所有的起重机械应当建立和健全维护保养、定期检验、操作规程和交换班等制度,并认真执行。

b)驾驶人员:

起重机,应由专职的司机持证驾驶,地面的挂钩和指挥工作亦应责成专人。

c)指挥信号:

各厂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执行。

d)禁止事项:

起重机在运行时,禁止上、下人员,禁止从事检修工作。

e)日常维护与检查:

加强对起重机的日常维护和检查,是保证起重机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2)检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是否执行安全操作要求

起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通常要求是“十不吊”:

a)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b)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c)斜拉物体不吊;

d)重物上站人或置物不吊;

e)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f)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g)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h)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垫衬不吊;

i)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j)吊物下有人不吊.

7、用电作业安全

GB3805—83规定安全电压有42伏、36伏、24伏、12伏、6伏五个等级。

只有合理选用安全电压等级才能防止触电.安全电压是防止触电的重要措施,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电危险的场所都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在使用、安装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零点(或中性线)水管及设备外壳等实行电气上的隔离,因为这些设施并不是始终保持零电位。

(2)在使用24伏以上(不含24伏)等级的安全电压设备,不充许人体触及裸露的带电体,可以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措施,如绝缘等保护措施.

(3)安全电压必须采用“特定电源”除独立电源(发电机)外,主要是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措施.

(4)安全电压适用于陆地。

(5)安全电压适用于50-500赫兹的频率范围。

8、防火与防爆安全

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

(1)火源的控制与消除。

a)明火。

b)主要是施工过程中的加热用火,焊割及其它火源。

c)磨擦与撞击火花的控制。

d)其它火源的控制

(2)易燃易爆物质的处理。

a)对于具有自燃能力的危险物质,应采取隔绝空气、防水、防潮或通风、散热等措施.

b)两种互相接触会引起燃烧爆炸的物质不能混存。

c)对易燃,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蒸气,应采用相应的耐压容器,并采取密封手段以及保温降温措施等.

9、冬季雨季施工安全

冬季施工,应着重注意五防:

防火、防寒、防毒、防滑、防冻。

雨季施工安全:

夏秋季节,应随时做好防雨、防汛、防雷、防触电、防暑降温工作,确保雨季施工安全。

一切机械设备应该设置在防潮、避雨、地势较高的地方,使用防雨器材,搭设防雨棚,电器设备要保证接地良好,操作者脚下应垫防护木板.雨季进行基础工程时,应在基础的一边开泄水槽,以便排水。

施工现场的沟、坑积水较多时,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和警告标志,防止行人误入。

10、建筑施工洞口和建筑物周边临时安全防护

(1)口作业。

洞口及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楼梯口的安全防护.凡楼梯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张设安全网。

(3)施工中的顶层楼梯平台不通行时,应封闭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4)电梯口的安全防护。

离楼层面40厘米和100厘米高处各设一道安全防护栏杆,并在洞口醒目处挂设安全标志。

(5)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

在安装楼层预制板时,如形成临时性洞口,可用钢管以扣件固定防护或张设安全网或铺设竹笆片。

(6)深坑过道安全防护。

深坑周边应设置防护栏杆。

(7)井架通道口及侧边的安全防护。

井架通道口处须选用符合规定的脚手板或竹芭片做通道,其宽度须大于洞口宽度。

(8)凡作业高度2米以上(含2米)无围护设施的工作面,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9)料平台外侧边的安全防护。

 

江苏盛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苏州轨道交通Ⅱ—JL01标监理部整理

二O一O年八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工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