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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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6篇
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6篇
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一):
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环境立区”战略,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推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区委、区政府决定,利用三年时间,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为主线,以转变和规范行政职能为核心,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契机,全力打造一流区域发展软环境,尽快把南关建设成为最具吸引力的现代化城市中心区,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全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以让来南关投资者安心、放心、称心、满意为标准,以带给最优良的秩序,最优质的服务为目标,建立“重法制,讲信誉,高效率,优服务”的发展环境,为建设新南关、发展新南关带给有力的保障。
全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务必坚持以下原则:
(一)齐抓共管,各负其责。
确立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政府部门主抓,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软环境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和职责体系。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从本部门实际出发,抓住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软环境突出问题,根治痼疾,重点突破,带动全面,优化整体环境。
(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从严厉整治现实问题入手,透过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纠建并举,完善制度,研究和解决从源头上治理软环境的体制、机制和措施。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今年全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要突出以下几项重点:
(一)畅通政令渠道。
重点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顾大局,各行其是,部门和小团体利益至上,政令不畅等问题;
(二)转变工作作风。
重点解决机关纪律松驰,作风松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服务不优等问题;
(三)规范执法行为。
重点解决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用权力、野蛮执法等问题;
(四)遏制违法行为。
重点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
(五)加强诚信建设。
重点解决不讲信用,不讲商德,不按合同办事,不践行承诺,言行不一,坑商骗商,损毁投资形象等问题;
(六)强化检查监督。
重点解决软环境建设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渠道不畅通,监督措施不落实,查处问题和职责追究偏宽偏软等问题;
(七)继续深化改革。
重点解决行政审批项目过多过滥、政务公开透明度较差、服务承诺信用度较低等问题。
今年全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的目标:
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在机关大力倡导和发扬“四办”作风,即“立刻办、主动办、上门办、透明办”,营造加快发展的人文环境,勤政为民的服务环境,科学稳定的政策环境,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权责清晰的职责环境。
使全区软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使机关作风有明显改善,使外来客商对投资环境的评价有明显改观,使企业和广大群众对软环境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三、方法步骤和主要任务
(一)组织准备阶段(4月上旬)。
健全组织领导机构,重新调整南关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软环境管理办公室。
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全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方案。
(二)工作准备阶段(4月中下旬)。
4月中旬开始,结合前阶段的“建服务型机关”大讨论,开展以“促进思想解放,营造良好环境,推进经济发展”为主题的“软环境建设年”大讨论。
组织各单位、部门进一步深入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意见及市委书记杜学芳同志的讲话以及吕相林同志在区委十届四次全会上的报告和吴兰同志的政府报告精神,搞好宣传动员,从上至下带动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观念的转变,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大局意识和职责意识。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做好准备工作,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于4月25日前将方案报到区软环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软办”)。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末至9月末)。
各单位、部门要对照7个工作重点方面,认真组织落实,拿出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果。
1、全面实行政务公开。
实施“阳光政务”工程。
要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机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征询专家咨询意见,需要听证和公示的,务必举行听证会和向社会公示。
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准则、办事程序、监督渠道、服务承诺、重大事项的办理结果要全部向社会公开,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其他重大决策,都要采取召开听证会、开通热线电话、公开登报等途径,征求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机关工作人员要实行挂牌服务,自觉理解群众监督。
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进程,强化电子政务传播政务信息、受理政务咨询、办理政务事项的功能。
承办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人:
吴新民、顾伟东
2、加强政策研究。
充分发挥政研室的作用,对发展城区、经济等重大问题进行超前和深入研究,进一步增强区委、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在用足、用活、用好上级各项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外地可利用优惠政策,进一步放宽准入机制,提高投资者创业的自由度,创新政策机制,逐步构成本区的政策优势。
实行政策征询和预告制度,在调整或出台新政策前,要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企业、商家和各界意见。
政策出台后,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群众在较短时间掌握政策,广大干部能准确解释政策,企业能很好理解政策。
承办单位:
区政研室、相关单位、部门
负责人:
宋驰、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
3、推进“信用南关”系统工程建设。
以政府兑现对内对外各种承诺为主要资料,塑造诚信政府形象;以严守各种合同、契约为主要资料,塑造诚信企业形象;以恪守信用、提高公信力为主要资料,塑造诚信中介机构形象;以明礼诚信、团结友善为主要资料,塑造诚信公民形象。
建立对失信企业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依法处理
机制和诚信守诺激励机制,努力构成浓厚的诚信氛围,打造信用南关品牌。
承办单位:
各单位、部门、驻区重点企业
负责人: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驻区重点企业负责人
4、严格贯彻《行政许可法》。
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
国家和省市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
清理后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废止。
依法界定行政许可主体。
重新确定行政许可主体资格,凡是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实施许可的,或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自行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坚决予以纠正。
7月1日以前,要将行政许可主体部门名单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一律不准实施行政许可。
承办单位:
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
负责人:
顾伟东、李延
5、彻底杜绝“乱收费”行为。
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国家和省、市已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
对继续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有弹性的按下限执行,实际收费标准低于规定的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全面规范收费行为,所有经营性收费全部退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范畴,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严禁搭车收取其他费用,严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为中介组织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收费,严禁将应逐次收取的费用一次性收取。
对部分公益性行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特定商品,实行政府统一公开招标采购,并由物价部门核定出让给用户的加价率。
学校、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和垄断性行业,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从XX年秋季开学时起,全区中小学校普遍实行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
编制全区统一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手册,列明各有关部门的收费项目、计费标准。
上手册的项目务必是经区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布的;未上手册的项目,企业有权拒缴。
行政事业单位向企业收费时,应当出具收费许可证件和收费手册,未出具收费许可证和收费手册、或不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的,企业有权拒缴。
加强对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后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
承办单位:
区政府法制办、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物价局、区建委、区环保局、区三产办(农发办)、区软办
负责人:
顾伟东、张亚媚、孙丽萍、王萍、陈丽杰、卢振生、詹继远、齐艳辉
6、坚决取缔“乱罚款”。
禁止以创收为目的的罚款行为,从根本上治理“自费执法”状况。
限制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逐步取消手工填写罚款数额的罚款方式,推行罚款文书格式化管理。
严禁向下属单位及个人下达罚款指标,取消任何形式鼓励罚款的奖励政策。
对企业一般性违规行为,主要采取教育方式,也可实行“初犯不罚”的办法,由执法部门帮忙整改。
推行重点企业和项目大额收费罚款预告制度。
各执收执罚部门对区属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实施大额度罚款时要预先告之软办,在软办查核贴合相关制度规定后方可进行。
承办单位:
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建委、区行政执法局、区软办、相关单位、部门
负责人:
陈桂林、邓玉阁、陈丽杰、翟玉国、齐艳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
7、严格禁止“乱摊派”。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索要赞助、摊派费用、摊派报刊、安插人员,不准利用工作关系向企业承揽工程、推销产品,不准理解企业带给的各种无偿服务,不准强行要求企业理解各种有偿服务。
禁止行政机关随意举办要求企业派人参加并收取费用的各类培训班,确需举办的专业性培训,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承办单位:
区监察局、区软办、区物价局
负责人:
魏景华、齐艳辉、王萍
8、全面取消“乱检查”。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单位到企业检查,务必报区政府法制办批准,并向企业出示区政府法制办下发的检查通知书,没有检查通知书的检查活动,企业有权拒绝并举报。
加强对检查活动的统筹安排,对同一事项现由几个部门进行检查的,原则上确定一个部门检查或由几个部门联合检查,不得重复进行。
承办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软办
负责人:
吴新民、顾伟东、齐艳辉
9、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政府效能。
对全区现行履行执法职能的部门和事业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重新认定,取缔未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执法资格,坚决纠正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将行政执法权向下属事业单位延伸的行为。
严格实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务必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严肃执法纪律,树立公正、礼貌的执法形象,严禁越权执法、徇私枉法、野蛮执法。
整顿行政执法部门的统一着装,取消未经国务院批准的统一着装。
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制,各级行政机关应依据各自的行政管理权限和法定职责,将执法项目、执法职责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分解细化,分别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实现法定职责与执法岗位的有机结合,并定期对执法质量进行考核。
承办单位:
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建委、区行政执法局
负责人:
魏景华、顾伟东、陈丽杰、翟玉国
10、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要把优化环境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透过各种新闻媒体等大力宣传南关区关于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决心、政策和各项举措,透过各种载体组织动员,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环境建设宣传的活动之中,使环境观念、环境教育深入到社区、农村、大型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基层办事机构等,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软环境建设的重要性,使软环境建设的重要性深入人心。
增强机关干部使命感、职责感,营造创一流区域环境的信心、决心和浓厚氛围。
同时挖掘培树正面典型,提升层次,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
构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要让纳税人、单位、企业在经济上有实惠,政治上有地位,社会上有声誉。
在全区树立保护环境建设光荣,破坏环境建设可耻风气。
让到南关兴业可心、创业放心、生活舒心。
承办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软办
负责人:
杨莉、齐艳辉
11、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载体,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为主要资料,对各级领导干部和重点执法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强化执政为民观念,进一步增强抓好软环境建设的职责感、使命感和自觉性。
承办单位:
区直机关党工委、区监察局、区人事局
负责人:
胡继军、魏景华、袁艳平
12、取消“小金库”。
严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各种名义私设“小金库”。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务必全额上缴财政,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上缴单位返还或变相返还。
从此刻起,各单位要搞好自查自纠,已有的“小金库”要立即封存,并在有关部门指导下进行彻底清理后予以取消;严厉查处利用“小金库”违法违纪案件;严肃处理变相保留或新设“小金库”行为。
承办单位:
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负责人:
魏景华、陈桂林、邓玉阁
13、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继续规范公安、税务、工商、电业、交警大队、建委、行政执法局、卫生局等窗口单位的作风建设。
在四至五月份,区属各职能部门、驻区“三权”在上等部门围绕“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主旨,进行真心诚意的承诺,一是在政策、法规规定的办事时限上的提前承诺;二是在政策、法规规定的收费或罚款的弹性标准内,按最低限标准执行。
透过向社会公开承诺、践诺及评诺,使群众能够得到实惠,实现亲民、利民、为民的目的。
努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大行风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违反行业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和职责人员,确保窗口单位的作风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承办单位:
区软办、区卫生局、区建委、区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地税分局、区国税分局、区工商分局、市电力公司南关分公司
职责人:
齐艳辉、孙丽萍、陈丽杰、翟玉国、王靖林、李伟、曹东晖、张生伟、李亚杰、韩秀昌
14、切实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要以“便民利民、亲民为民”为宗旨,规范社区服务居民的方式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资料,拓宽服务领域,使社区服务最大程度地贴近百姓、服务百姓、方便百姓,全力打造南关社区服务品牌。
承办单位:
区社区工作指导办公室
职责人:
张维国
15、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中心作用。
尽快启动公共服务中心,开设便民服务热线,集中搜集各种服务信息,构成共享资源,为企业和居民搭建服务平台,带给超前、可靠、高质量的服务。
承办单位:
区公共服务中心
负责人:
戈玉平
16、深入搞好明查暗访和双评活动。
软环境管理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微摄等手段,坚持经常深入到企业、群众中,深入到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现场中,深入到与司法、执法有联系的当事人中,深入到公共活动场所中,听取群众真实反映,察看软环境建设真实状况,掌握干部真实表现,切实解决软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突出查办涉软案件,对在微摄暗访、企业和群众投诉、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清,查实必处,严格依据《关于严肃处理干扰阻碍经济发展软环境问题的办法》,实施职责追究。
凡因为防范、制止不力,造成违法违纪问题,追究相关领导职责。
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甚至辞退,典型的违纪案件要在全区通报曝光。
创新软环境评议机制,变“官评官”为“民评官”。
建立软环境建设综合测评评委库,改革评议办法,透过公开承诺,办好网页,开设群众投诉热线,监督检查,日常评议(暗访、下访、抽样、网调),年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驻区“三权”在上部门、区属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各窗口单位,集中评议最优和最差单位。
评议结果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实行奖优罚差。
对群众意见大、评议差的,要进行组织调整或向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推荐。
承办单位:
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软办
负责人:
王晨颖、袁艳平、齐艳辉
17、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对本部门重大事项,个性是新出台的政策、新引进的项目,要及时透过网络、报表等形式向区软环境管理办公室报送。
软环境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梳理,快速反应,做好超前预测和服务。
承办单位:
区政研室、区计经局、区经合局、相关单位、部门
负责人:
宋驰、李尧、路志谦、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
18、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检查职能。
分别组织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对全区软环境建设状况进行视察,听取意见、改善工作。
承办单位: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负责人:
徐桂荣、张宜民
19、实行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部门职责制。
重新调整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吸纳重点企业和专业协会负责人进入领导小组。
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区软环境办公室的职能,建立《软环境派驻跟踪制度》、《重要信息告之制度》、《大额罚款预告制度》等制度,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要把软环境建设与开展服务型机关和岗位目标管理职责制相结合,保证区委、区政府关于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单位、部门要把加强软环境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资料。
严格职责追究制,对抓软环境建设不力,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职责。
对严重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行为,要进行公开曝光。
承办单位:
区监察局、区软办
负责人:
魏景华、齐艳辉
20、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建立软环境投诉举报中心,集中受理涉软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的地点和电话。
要把涉软案件纳入纪检监察案件正常查处范围之内,构成直诉快查速结的问题处理和办案机制。
重点查处以权谋私、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等涉软案件。
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一查到底。
需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要迅速移交,依法严肃处理。
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涉软问题,有诉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复。
承办单位:
区纪委、区软办
负责人:
宋雨新、齐艳辉
21、建立督查督办制度。
对涉软督办事项,由区软环境办公室牵头,分解立项,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和分工,各负其责,协同办理;对任务交叉或涉及几个部门的督办事项,应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由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办理。
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承办单位:
区软办、相关部门
负责人:
齐艳辉、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初至11月底)。
1、由区软环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分别对政令畅通和政策执行状况、行政执法部门公正执法状况、涉及企业“四乱”行为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2、10月份,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区软环境建设座谈会,邀请外商和外地投资企业、区内重点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代表和区工商联领导参加,广泛征求意见。
3、11月份,召开全区软环境建设存在问题通报会,请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应对面通报存在问题,解剖典型事例,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有关企业和群众反馈状况。
4、制定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标准,对区重点部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通报检查结果。
(五)巩固完善阶段(12月底至XX年1月)。
组织民主评议,开展评比活动,公开评比结果,理解社会监督。
200x年1月,召开全区软环境整治工作会议,总结集中整治状况,通报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在巩固成果、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下步工作做出部署,确定工作重点,搞好工作衔接,推动全区整治软环境工作不断深入。
四、组织领导
全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的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软环境办公室,负责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日常工作。
南关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二):
根据市委全会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借鉴惠民政策落实状况大排查工作经验和做法,为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提升我市发展软实力,真正使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得到全面优化,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下大气力改善软环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题,以转变工作作风为主线,以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以强化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为抓手,以企业和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营造“亲商、安商、扶商、富商”的良好软环境,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建设沿海经济强市带给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透过开展软环境建设活动和加大软环境专项治理,集中解决影响我市软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力求“在改善工作作风,加强各职能部门自身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建立完善软环境长效机制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提升群众满意度,维护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上取得明显成效。
”努力打造服务型、效能型、法制型、职责型和廉洁型机关。
二、主要工作和职责分工
针对目前我市软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围绕以下七个方面组织开展工作。
(一)深入开展整治“庸、懒、散、奢”活动
一是治庸。
解决工作潜力不强、工作质量不高、学习意识淡薄、决策潜力不强、业务不精,遇重大、棘手问题没有工作思路和办法等问题。
二是治懒。
解决工作效率不高、精神萎靡,意志消沉、安于现状、工作无激情等问题。
三是治散。
解决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空岗以及上班时间上网游戏、聊天、不坚持请销假制度,个性是部门主要领导通讯不畅等问题。
四是治奢。
解决干部为政不廉、吃拿卡要、公款吃请、奢侈浪费以及借学习考察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牵头单位:
市直机关工委。
配合单位:
市监察局、市人社局)。
(二)大力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推行行政决策公开。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应按照决策程序规则依法向社会公布。
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拓展听证领域和范围,增强听证人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提高行政决策听证的公信力。
二是推进行政权力公开。
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并向社会公布。
要建立健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监督、评价和职责追究机制。
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及时公开城乡居民关心的事项。
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所有面向基层服务的医院、学校、公交公司等单位,都要全面清理办事服务事项,编制办事公开目录,规范办事公开程序,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牵头单位:
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配合单位:
市政府纠风办)。
(三)着力提升窗口单位及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继续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职责追究办法》。
广泛宣传制度,开展检查考核,增强工作人员落实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解决群众反映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拖沓,程序繁琐,推诿扯皮问题。
三是解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群众观念淡薄,漠视群众、态度蛮横、作风粗暴等问题。
四是解决工作人员服务潜力不足、不学业务,不懂政策,政令不畅、落实不力,“部门梗阻”、“科室梗阻”等问题(牵头单位:
市软环境办。
配合单位:
市直机关工委、市审批办)。
(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强化对非行政许可事项监管
一是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一切以“效率”优先,对那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管理措施,坚决予以清理,清理完毕后,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二是创新服务机制,规范行政审批管理,解决行政审批窗口授权不到位、“体外循环”等问题。
三是按照“高效、便民、廉洁、规范”的要求,重点解决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和公开不到位,不实行限时审批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有条件的公共服务事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牵头单位:
市审批办。
配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