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城市水务工程测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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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城市水务工程测量
城市水务工程测量
(Ⅰ)基本规定
1城市水务工程测量主要包括城市引调水工程、城市水环境治理工程以及其它在城市进行的与水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测量工作。
2城市水务工程测量的主要测量工作依本规范及相关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本节是根据其工作内容的特殊性而进行相关方面的具体规定。
3城市水务工程测量应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对测量资料的具体要求进行。
(Ⅱ)控制测量
1城市水务工程控制测量应根据该市现有控制资料情况,结合水务工程测量对控制测量的要求,应尽量利用现有城市控制资料,制定经济、合理的控制测量方案。
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应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当地城市采用的坐标系统;
高程系统应采用当地城市采用的高程系统。
2城市水务工程平面控制测量可以单独布设首级控制网或加密控制网。
加密控制网可赿级布设或同等级扩展。
3平面控制网的等级划分可依据当地城市平面控制网的现有等级划分,使用时应注意相关精度指标要能与本规范相应规定基本相符。
4平面控制网的标石埋设、测量方法、精度要求在基本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可结合当地城市平面控制网的具体情况予以考虑。
5高程控制网的等级划分、精度要求、测量方法与本规范相同。
在施工图测量阶段,应重新布设测区的高程控制网。
6控制测量应根据不同的设计阶段采用不同的方法。
7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应尽量采用新的控制测量方法,如RTK测量、单机CORS系统。
(Ⅲ)地形测量
1城市水务工程地形测量应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图资料,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对地形图资料的需求,制定经济、合理的地形测量方案,确定地形测量的范围、比例尺、分幅及修补测方法。
2测图比例尺的选用要结合工程设计阶段和城市已有基础资料综合考虑选用合适的比例尺。
工程项目
设计阶段
测图比例尺
引调水工程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1:
1000至1:
10000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1:
500至1:
1000
局部1:
200
水环境治理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1:
1000至1:
2000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1:
500至1:
1000
局部1:
200
其它水务工程
1:
500至1:
2000
3地形图的分幅:
可以采用当地城市的地形图分幅方法,也可以采用国家标分幅或自由分幅。
4地形图的修测与补测:
为了加快城市水务工程建设进度,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尽量利用现有地形资料进行修测,对缺乏资料地区进行补测。
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施工区域的地形宜全部重测。
修补测应注意:
①修测与补测部分的地形精度和比例尺应综合考虑设计对地形图的需求和原有资料的精度来确定。
②修补测前应对测区进行外业调查,查找原图中存在的错、漏问题并在工作底图上标注,同时标出修补测范围。
③修测时应注意检查原有地形资料的实际精度,对新旧资料的衔接部位和设计方案要求的重点地块应进行检核测量。
对不满足精度要求的地块应全部重新测量
④
5地形测量的要素:
水务工程地形测量的要素应根据项目设计的内容区分重点地形要素和一般地形要素,对于重点地形要素(如河道排放口、河道桥梁、道路排水设施)应在测量工作方案中明确其具体的测量方法、精度及表示方法以方便设计人员使用。
对于一般地形要素可按本规范要求的方法和精度进行测量,有必要时可适当降低测量要求。
6针对城市水务地形测量工期要求紧的特点,尽量采用局部航摄、卫星遥感等先进手段进行现有地形图的修补测。
(Ⅳ)水务工程要素调查
1水务工程要素调查应结合水务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及不同设计阶段进行,主要调查包括:
河道排放口调查、水污染源调查、城市拆迁实物调查以及设计部门要求进行的相关其它调查嵥作。
是城市水务工程测量的一项重要工作。
2河道排放口调查是水环境治理工程的重要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有:
填写野外调查记录表(断面尺寸、污水种类、排污形式、水质水深)、照相、污水量测量与水深量测、平面高程测量。
调查时应注意:
①平面位置:
管道测量其中心位置,方涵按形状测绘。
②高程:
测量管涵出口内底高程
③断面尺寸:
采用钢尺实地丈量最小内径,园管标注直径,方涵标注宽×高,并在断面尺寸下标注内底高程。
方涵出口为斜面时,断面宽度应量取其垂直宽度。
④注意其出水口情况,以及从出口往内几米管径、标高是否有变化。
⑤对每个排放口进行拍照。
污水种类、排放形式的判断:
调查时在无水排放的情况下,对于停排、间断的判断,在于管内是否有水渍,如有水渍则为间断排放,反之判断为停排。
3污染源调查,污染源调查主要针对污染城市水体的源头进行详细调查,包括相关工厂、生活小区、养(种)殖区的污染物调查。
污染源分为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调查内容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进行;调查方法一般为沿排水管道上溯查找相关污染源;调查结束后应绘制“污染源分类及分布图斑图”。
4拆迁实物调查,拆迁实物调查是城市水务工程建设时永久征用或临时征用工程范围内的建(构)筑物、植物和其它实物的数量、面积的调查。
⑴调查方法有现场清点、现场量测、图上量算等;
⑵实物分类及标准应结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文件进行。
⑶建(构)筑物的调查应实地量测相关数据并拍照,调查内容包括:
位置(X、Y)、尺寸、形状、高程、其它相关信息,并应分类进行编号,应提供汇总表和建(构)筑物成果表。
⑷对树木或其它经济林帔结合设计阶段视具体情况确定,可以逐棵测量也可以按自然地块测量其占地面积。
逐棵测量时,对树木按顺序编号,应以图幅为单位制作列出有关树的编号、直径或周长(距地面1m处量测)、树冠、位置(X、Y)等数据的表格;按地块测量时,应估算树木的数量,必要时应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确定各种类型树木的数量。
地下管线探测
(Ⅰ)基本规定
1本节适用于埋设在水务工程建设场地地下的各类管道、各种电缆的调查和测绘。
地下管线探测是城市水务工程测量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相关地下管线探测资料是否准确决定了设计方案是否能顺利实现或施工中是否安全.
2地下管线探测的对象包括:
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电信、工业管道;地下管线探测的工作内容包括各地下管线的位置、数量、高程、埋深、管径、材质等。
2地下管线测量的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应与相关工程的测量基础资料相一致。
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资料以及地形资料,应尽量采用相关工程的最新资料。
3地下管线测量成图比例尺,宜选用1:
500或1:
1000,个别管线较稀疏的地区可采用1:
2000.
4地下管线探测的深度可根据各规划设计阶段的不同要求来确定,可行性研究阶段以收集现有资料,现场调查绘制示意图为主;初步设计阶段进行详细勘测;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检查核对重要部位,并制作管线与设计线路的断面图。
5地下管线作业完成后,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负责人应与设计人员充分沟通,了解设计方案的主要布置、采用何种施工方法以及其对周边地下管线的影响等,同时将地下管线探测中存在的问题及疑难点向设计人员反映。
6作业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原有的地下管线施工图、竣工图、现状图和管理维修资料等。
在施工图阶段管线探测结束后,应将相关资料发送各管线权属单位(如电力公司、煤气公司)征求意见。
7地下管线的开挖、调查,应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电缆和燃气管道的开挖,必须有专业人员的配合。
下井调查,必须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且应采取防护措施。
Ⅱ地下管线调查
1地下管线调查,可采用对明显管线点的实地调查、隐蔽管线点的探查、疑难点位开挖等方法确定管线的测量点位以及调查管线的属性。
2隐蔽管线点探查的水平位置偏差△S和埋深较差△H,应分别满足下列的要求:
(1)浅埋管线(管线埋深小于4米)
平面位置限差:
△S≤0.1h;
埋深限差:
△H≤0.15h。
式中:
h为地下管线的中心埋深,单位为cm,当h≤1.0m时则取h=100cm代入计算。
1.直接市场评估法
(2)深埋管线或不良导体(管线埋深大于4米)的水平位置偏差△S和埋深较差△H难以保证,应视工程现场条件而定,管线探测单位应尽量采取多种探测方法查清其大致平面位置和粗略埋深,提供推测值。
必要时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开挖验证。
3管线点,宜设置在管线的起止点、转折点、分支点、变径处、变坡处、交叉点、变材点、出(入)地口、附属设施中心点等特征点上;管线直线段的采点间距,宜为图上10~30cm;隐蔽管线点,应明显标识。
4地下管线的调查项目和取舍标准,宜根据委托方要求确定,也可依管线疏密程度、管径大小和重要性按下表确定。
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也称环境影响的经济评价,即估算某一项目、规划或政策所引起的环境影响的经济价值,并将环境影响的经济价值纳入项目、规划或政策的经济费用效益分析中去,以判断这些环境影响对该项目:
规划或政策的可行性会产生多大的影响。
对负面的环境影响估算出的是环境费用,对正面的环境影响估算出的是环境效益。
地下管线普查取舍标准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要求序号
填报内容包括四个表:
管线类别
意愿调查评估法(简称CV法)是指通过调查等方法,让消费者直接表述出他们对环境物品或服务的支付意愿(或接受赔偿意愿),或者对其价值进行判断。
在很多情形下,它是唯一可用的方法。
如用于评价环境资源的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
需探测的管线
内涵资产定价法基于这样一种理论,即人们赋予环境的价值可以从他们购买的具有环境属性的商品的价格中推断出来。
1
给水
C.可能造成较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管径≥50mm或≥10mm
定量安全评价方法有:
危险度评价法,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泄漏、火灾、爆炸、中毒评价模型等。
2
排水
(3)公众对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管径≥200mm或方沟≥400mm×400mm
3
燃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还规定:
“建设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同时”制度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延续,从广义上讲,也属于环境影响评价范畴。
管径≥50mm或≥75mm(全测)
4
工业
全测
5
热力
全测
6
电力
全测
7
电信
全测
5在明显管线点上,应查明各种与地下管线有关的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
6对隐蔽管线的探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探查作业,应按仪器的操作规定进行。
⑵作业前,应在测区的明显管线点上进行比对,确定探查仪器的修正参数。
⑶对于探查有困难或无法核实的疑难管线点,应采用包括地质雷达在内的多种物探方法进行探查并比对探查结果,在有条件的地段应进行开挖验证。
⑷对隐蔽管线点探查结果,应采用重复探查和开挖验证的方法进行质量检验,并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1)重复探查的点位应随机抽取,点数不宜少于探查点总数的5%,并分别按计算隐蔽管线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mH,和埋深中误差mV,其数值不应超过本规范限差的1/2。
2)开挖验证的点位应随机抽取,点数不宜少于隐蔽管线点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个点;
Ⅲ地下管线测量
1图根控制测量,按本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2管线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测量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5cm,测量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2cm。
地下管线图的测绘精度,应满足实际地下管线的线位与邻近地上建(构)筑物、道路中心线或相邻管线的间距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6mm。
3地下管线图测量,包括管线线路、管线附属设施和地上相关的主要建(构)筑物等。
4管线点的平面坐标宜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施测,高程可采用水准测量或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方法施测;管线点也可采用GPS-RTK方法施测。
点位的调查编号应与测量点号相一致或对应。
5地下管线应绘制综合管线图。
当线路密集或工程需要时,还应绘制专业管线图。
综合管线图,宜分色、分层表示。
管线图上高程点的注记,应精确至0.0lm。
6地下管线图的图幅与编号,宜与测区原有地形图保持一致。
也可采用现行设计图幅尺寸A0、A1、A2等。
7地下管线图的图式和要素分类代码,
⑴地下管线图图式,应采用国家标准《l: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图式》。
⑵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要素分类代码,应采用国家标准《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
⑶对于图式和要素分类代码中的不足部分,应进行补充。
补充的图式和代码,可根据工程总图、给排水、热力、燃气、电力、电信等专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相关部分进行确定。
Ⅳ其它规定
1地下管线竣工测量
在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应按照“地下管线测量”的要求进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竣工测量图。
(注:
建设部2005年1月7日颁布的第136号令《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
2疑难管线的处理
对于疑难管线应结合设计方案编制独立报告提供给委托方和设计部门,采取相应的设计措施尽量避开疑难管线,无法避开时应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保护好管线。
3施工阶段的配合工作
施工阶段对于疑难管线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管线(如深埋电力)在正式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采取包括开挖验证方法在内的各种手段予以验证,测量单位应配合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