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平度市职教中心教职工考评办法讨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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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平度市职教中心教职工考评办法讨论稿

平度市职教中心

教职工考评办法(2012讨论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依据各级关于做好教师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和促进学校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干部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好地教书育人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评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规律。

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完善考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事实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评范围

教职工考评分教师、管理人员、职员工人三个系列,实行分类考评。

教师系列是指从事教学工作的各类人员;管理人员系列是指学校副校级和中层领导干部;职员工人系列是指在职员、工人岗位的在编人员。

四、考评内容及办法(见附件)

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教职工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职工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

具体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量、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五个方面,总分为1000分。

(一)教师系列

1、工作业绩(300分)主要考评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的效果,包括教学效果、各类比赛和育人效果。

(1)教学效果(120分):

根据课堂教学能力、教学常规成绩(70%)和学生评教成绩(30%)进行折算计分。

(专业部按学期考核)

(2)各类比赛(30分)

①县级以上比赛(20分):

获省及以上级比赛二等奖以上计30分;获青岛一、二等奖每人次分别计20分、10分;获省、青岛市三等奖计10分、5分。

仅有团体奖的,依据获奖等次同上计分(辅导教师平均计)。

市运动会团体第一名计2分,依据单项职业学校排名,第一名计2分、第二名计1分,第三名计0.5分。

(教务处、学工处学期考核)

②校级比赛(10分):

学校组织的各项比赛,根据所辅导学生成绩,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

该项得分最高为10分。

(教务处学期考核)

注:

各类比赛得分不超过30分。

(3)育人效果(150分)

①班级育人效果(110分):

任课教师与所任教班级实行捆绑制,参与班级学生日常管理,依据班级量化考核成绩按1:

2:

1的比例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班主任分别计110分、106分、102分,教师分别计106分、102分、98分。

班级出现重大问题,班主任扣5-10分,任课教师扣2-5分。

(专业部学期总评考核)

②巩固留生(40分):

教师参入捆绑班级的巩固留生工作,按包联学生的巩固率折算计分。

(专业部学期考核)

2、工作能力(250分)

主要考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业务知识能力、课堂教学能力、课堂组织管理能力、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能力四方面内容。

(1)业务知识能力(50分)

①业务能力考核(30分):

每学期组织一次业务能力考核,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文化课知识、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等考试以及教师评议。

考试成绩占60%,评议占40%。

(教务处学期考核)

②教学基本功考核(20分):

包括普通话诵读、规范汉字书写、课件制作三个方面,培训占5分,比赛成绩占15分。

获得获青岛市及以上级、平度市、学校一等奖分别计15、12、10分;二等奖分别计12、10、8分;三等奖分别计10、8、6分;参加比赛未获奖,计5分,(教务处学期考核)

(2)课堂教学能力(90分):

每学期对教师听评一节汇报课、一节推门课各占50%,根据《平度市职教中心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由专业部组织评委听评,根据听评成绩折算计分。

(专业部学期考核)

(3)课堂组织管理能力(50分):

由教务处、专业部组织对学生上课和自习纪律进行检查和抽查,上课期间学生每出现一人次睡觉、玩手机扣任课教师1分,课堂纪律松弛、混乱,扣10分,扣完为止,被市教体局通报的,该项不得分。

(专业部按月考核)

(4)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能力(60分)

①教研效果(40分)

教科研成果(25分):

主要包括课题研究、优质课获奖、示范课公开课、论文发表获奖和经验交流等,按级别、等次计分。

教务处每学期查相关获奖证件。

(本项总分不超过25分)

①课题获奖(10分):

立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主要负责人,按以下加分:

国家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

山东省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

青岛市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

平度市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参入者按同级别减半加分。

②优质课获奖(10分,公开课没有录像不得分):

教师参加的优质课比赛(各种级别的公开课参照同级别的二等奖、)

国家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

山东省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

青岛市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

平度市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③教研论文(2分):

正式出版研究专著5分。

教师发表的论文(含获奖论文):

国家级加2分(2、1.5、1);省级加1.5分(1.5、1、0.8);青岛市级加1分(1、0.8、0.5)分;平度市级加0.5分(0.5、0.4、0.3)。

④经验交流(3分):

在青岛市级、平度市级、校级交流典型经验每次计3、2、1分。

(教务处学期考核)

精品课程、校本教材开发(15分):

开发出校级、平度市级校本教材分别计10分、15分,开发出青岛市级以上并被采用的计40分,主编记满分,参编减半计分。

参与精品课程建设研究,计10分,通过鉴定验收的计40分。

参与教改实验项目研究,计5分,通过鉴定验收的计20分。

被评为青岛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

(教务处学期考核)

注:

教研效果总分不超40分。

②业务培训(20分):

指校级及以上组织的各类培训。

按时参加培训记10分,校级培训每缺一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或完不成任务被通报批评的不得分;培训学习笔记记录详细,记10分,每缺一次扣1分。

参加青岛市级以上的专业培训能够回校进行二次培训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加计5分,一般加计3分,每月查培训笔记和考勤记录。

(教务处每月考核)

3、工作量(200分)

主要考评教师的课时工作量、晚自习工作量、教学常规、社团指导、和值班、特加分五部分。

(1)课时工作量(80分)

教师课时工作量=教师授课课时工作量+教案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课时工作量/教师最高课时工作量×80分

①体育教师,早操、间操按2、0.5课时计算。

②兼职实验室管理员,每周加计1课时。

③班主任、教研组长、公共基础课组长每周均加计2课时,文化课中心组组长每周加计1课时。

(专业部每月考核)

(2)晚自习工作量(30分)

每值一次晚自习计4课时。

(专业部每月考核)

教师晚自习工作量得分=教师晚自习工作量/教师晚自习最高工作量×30分。

(3)教学常规(60分)

①备课(20分):

数量考核(10分):

完成应备教案数,得10分,完不成,按实备节数/应备节数*10计分;质量考评(10分):

由专业部组织评委检查教案(导学案)各个环节完成情况,分优秀、良好、一般(1:

2:

1)三个等次,分别记10、8、6分。

(专业部每月考核)

②作业布置批改(20分):

由专业部按照教学常规要求和评价标准,从作业布置的数量、内容、批改以及作业上交率四个方面组织考核,分优秀、良好、一般(1:

2:

1)三个等次,分别记20、18、15分。

无书面上交作业的学科按15分计。

(专业部每月考核)

③听评课(10分):

由专业部对教师听评课进行检查,完成听课节数并参加评课记10分,每缺少1节扣1分,扣完为止。

(专业部每月考核)

④计划、总结等(10分):

由专业部统一对教师学期计划、总结、试卷分析等各类材料进行检查,材料齐全记10分,每缺1份扣1分。

(专业部分别于学期初、学期末考核)

(4)社团指导(15分)四项活动(读书、体育、艺术、社会实践)以及其它社团活动,根据活动次数和活动效果进行考评,要求有计划、有活动、有记录、有总结,活动次数计5分,活动效果计10分。

活动效果由专业部会同学工处学期末进行考核,根据优、良、一般等次分别计10、8、6分。

组织参加平度市级以上活动或比赛,计8分,获奖计10分。

(学工处、专业部每月、学期考核)

(5)值班(15分)

根据学校值班管理意见,参加值班的人员该项计15分,不值班不得分。

(6)特加分(15分)

学校、专业部临时安排的工作,得分不超15分。

主要指田径、球类训练、技能训练以及专业部临时安排的工作,由分管领导或部门检查考核。

(教务处、专业部每月考核)

得分=个人临时工作量/教师最高临时工作量×15分。

注:

(1)其中,招生工作按照完成任务率单独考核,从工作量中拿出80分,按照学校招生奖惩意见,由招生就业办考核执行。

(2)婚、丧、产假在上级规定时间内按照满工作量计算。

4、工作纪律(150分)

(1)出勤(100分):

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缺签1次扣1分,平日查岗不在1次扣2分,旷工1天扣10分;每月事假4节内不扣分、病假2天内不扣分,执行考勤扣款规定。

超者事假、病假1天分别扣2分、1分(长期病休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会议请假1次扣1分,旷会1次扣2分。

(2)纪律(50分):

上课期间擅自离开教室发现1次扣2分,旷课1节扣10分。

考试阅卷请假1天扣2分,在考试、阅卷环节中出现问题被通报批评每次扣3分。

不按要求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缺1次扣2分。

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期间,不遵守会场纪律,扰乱会场秩序的一次扣5分,工作期间睡觉、干私活等发现1次扣1分,玩电脑游戏发现1次扣5分。

被教体局抽查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被校内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值班不到1次扣20分,值班脱岗1次扣10分,值班期间因不负责任发生安全事故,酌情扣30-40分,造成重大损失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办公室、考核办按月考核)

5、职业道德(100分)

主要考评教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教师的荣誉观、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教师的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内容。

(1)民主评议(60分)

①学生评议(30分):

以班级为单位,由专业部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分优秀、良好、一般(1:

2:

1)三个等次,分别记30、28、26分。

(专业部学期考核)

②教师评议(30分):

以专业部为单位进行评议,分优秀、良好、一般(1:

2:

1)3个等次,分别记30、28、26分。

(专业部学期考核)

(2)职业形象(40分)

①职业表现(30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每小项扣2-10分,该项扣完为止。

(办公室、考核办按月累计考核)

※同事之间闹不团结,不能顾全大局,但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学生或学校财产受到一定损失的,但能及时补救,消除影响的。

※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给学校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

※在工作中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经查属实,教育后能及时改正,没有造成较大影响的。

※组织有偿家教被发现、被举报经查属实,能及时改正,没有造成较大影响的。

※利用职务便利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被举报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的。

※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社会活动中,如捐款捐物、爱心奉献、支边支教等,未按要求完成和参加的。

※有问题不依靠学校或组织解决,起哄、组织或参与越级上访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较大影响的。

※学生或者家长通过电话、网络、信箱等途径反映教师有违背其他职业形象的,经学校调查属实,每人次酌情扣5-10分,扣完40分为止。

②办公场所、实验及实训场所卫生(10分)

每周(月)专业部组织专门人员,对教师的办公室值日和个人办公卫生进行检查,具体考评办法依据《平度市职教中心处室和个人卫生管理意见》之规定执行,折算计入个人月度成绩。

(专业部按周、月考核)

(二)管理系列

1、工作业绩(300分)

(1)本职工作(150分)

实行班子成员、教工代表定性评价的办法进行计分。

学期末由班子成员(50分)和教职工代表(100分)进行评议,按1:

2:

1的比例划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计50、48、46分和100、98、96分。

出色完成工作,受到正式表彰,一次加记5-10分;因部门原因,导致被上级批评、媒体曝光,使学校声誉受到影响的酌情扣10—50分;校内通报批评,扣5-10分。

(考核小组按学期考核)

(2)创新性工作(20分)

部门或个人发表的介绍学校办学经验的文章,按国家、省、市级分别计10分,5分,3分。

同一文章按最高得分计分。

个人结合分工工作,开展的活动或者经验性做法,在教体局网站被采用,采用一次加1分,平度市级媒体加2分,青岛市级以上网站被采用,一次加3分,青岛市级媒体采用,一次加3分。

同一文章按最高得分计分。

本项最高10分。

部门争取、学校承办的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省级计10分;青岛市级计8分,平度市级计5分。

本项最高10分。

部门获得的综合荣誉称号,部门相关人员根据职责权重按省级10分,市级8分,平度市级5分进行分配。

单项荣誉称号,减半加分;各类比赛获奖,根据职责权重,给分管领导按国家级10分,省级8分,青岛市级5分计分。

以上计分中,同一荣誉不同人员得分总和不得超过该荣誉总分,比赛获奖按最高分计,不得累加。

本项最高不超过20分(学期末,由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

(3)育人效果(80分)

①包班(40分)

管理人员与所包联班级实行捆绑制,参与班级学生日常管理,依据班级量化考核成绩按1:

2:

1的比例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班主任分别计40、38、36分,管理人员分别计38分、36分、34分。

班级出现重大问题,班主任扣5-10分,管理人员扣2-5分。

(学工处按学期考核)

②巩固留生(40分)

教师参入捆绑班级的巩固留生工作,按包联学生的巩固率折算计分。

(学工处学期考核)

(4)教学质量(50分)

领导干部要按规定兼课。

按照教师系列考评办法折算计分(教务处学期考核)。

2、工作能力(250分)

(1)业务知识能力(50分)通过考试、考查、评议等方式将干部按1:

2:

1的比例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计50分、48分、46分(40周岁以上的干部可以申请不参加考试,经批准,记为良好等次,若参加考试,按成绩计分)。

(2)岗位管理能力(60分)

包括政策把握能力、语言组织能力、规划决策能力、组织实施能力、总结提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

由班子成员(40分)和教职工代表(20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评价计分。

(办公室学期考核)

(3)课堂教学能力(90分)每学期对领导干部听评一节汇报课、一节推门课各占50%,根据《平度市职教中心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由教务处、专业部组织评委听评,根据听评成绩折算计分。

(教务处、专业部学期考核)

(4)业务研究与专业发展能力(50分)

提报材料(10分),按时完成计划、总结等上报材料,每缺1次扣2分;

课题研究(5分),管理人员参与课题研究,通过国家、省和青岛市相关部门鉴定,参与人员分别记5、3、2分;

科研论文(5分),在国家、省和地市级核心刊物发表科研论文,分别记5、3、2分;

优质课(5分),参加省、市、县优质课比赛,获一等奖分别记5、3、2分,获二等奖分别记3、2、1分;出示省、市、县级示范课、公开课,分别记5、3、2分;

校本课程开发(6分),开发出由教科室审核并在校内使用的校本课程,每门记3分(满分为止);

专题讲座(4分),经教务处、学工处审核同意,举行专题讲座,每次记2分(满分为止);

专业发展(15分),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并完成规定任务,成绩优秀15分,一般13分,无故不参加或完不成规定任务被通报批评者不得分。

3、工作量(200分)

(1)岗位工作量(120分):

能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任务或者本职工作计120分。

出现一次任务未按期完成扣10分,每有一次出色完成任务加计10分。

(分管校长、办公室、考核办按月考核)

(2)值班(30分):

值班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完成学校安排的值班任务计30分。

(考核办按月考核)

(3)教学工作量(50分):

指兼课和承担的其他教学工作量,中层正职兼课以4课时为满工作量,中层副职兼课以6节课为满工作量,每超2课时加1分,每少2课时扣1分,晚自习计分同教师考评办法,本项得分最高不超55分(专业部按月考核)

注:

(1)其中,招生工作按照完成任务率单独考核,从工作量中拿出80分,按照学校招生奖惩意见,由招生就业办考核执行。

(2)婚、丧、产假在上级规定时间内按照满工作量计算。

4、工作纪律(150分)

(1)出勤(100分):

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旷签1次扣1分,平日查岗不在1次扣2分,旷工1天扣10分;每月事假4节内、病假2天内不扣分,执行考勤扣款规定,超者事假、病假1天分别扣2分、1分(长期病休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会议请假1次扣1分,旷会1次扣2分。

(2)纪律(50分):

擅自离开岗位发现1次扣2分,旷课1节扣10分,教体局抽查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被校内通报批评每次扣5分。

不按要求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缺1次扣2分,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期间,不遵守会场纪律,扰乱会场秩序的一次扣5分,工作期间睡觉、干私活等发现1次扣1分,玩电脑游戏发现1次扣5分。

值班不到岗每次扣20分,值班脱岗1次扣10分,值班期间发生责任事故,酌情扣10-40分。

造成重大损失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办公室、考核办按月考核)

5、职业道德(100分)

(1)民主评议(60分)

每学期组织教职工代表对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记60分、55分、50分。

(办公室学期考核)

(2)职业形象(40分)

①职业表现(30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每小项扣2-10分,该项扣完为止。

(办公室、考核办按月累计考核)

※同事之间闹不团结,不能顾全大局,但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学生或学校财产受到一定损失的,但能及时补救,消除影响的。

※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给学校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

※在工作中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经查属实,教育后能及时改正,没有造成较大影响的。

※组织有偿家教被发现、被举报经查属实,能及时改正,没有造成较大影响的。

※利用职务便利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被举报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的。

※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社会活动中,如捐款捐物、爱心奉献、支边支教等,未按要求完成和参加的。

※有问题不依靠学校或组织解决,起哄、组织或参与越级上访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较大影响的。

※学生或者家长通过电话、网络、信箱等途径反映教师有违背其他职业形象的,经学校调查属实,每人次酌情扣5-10分,扣完40分为止。

②办公场所、实验及实训场所卫生(10分)

每周(月)校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对领导干部的办公场所和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具体考评办法依据《平度市职教中心处室和个人卫生管理意见》之规定执行,折算计入个人月度成绩。

(办公室按周、月考核)

注:

专业部正副主任在学期绩效考核中按25%的比例单独划分等次。

专业部成绩第一二三名的,专业部主任分别加6、4、2分,副主任减半计分。

(三)职员系列

1、工作业绩(300分)

主要考评职员团结协作,集体创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处室工作上台阶的情况,以及处室兼课职员的教学效果。

(1)本职工作(150分):

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织考评小组,根据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按1:

2:

1的比例将本处室职员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

处室职员分别计150、145、140分。

(处室领导学期考核)

(2)创新性工作(20分)

处室有创新性工作,获得国家、省、市、县级表彰奖励,有关处室工作人员均分别记20、16、12、8分,处室人员均分,(以上级文件印发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各类表彰奖励均按最高项记分,不累计,处室职员单项荣誉、优质课、公开课等计分办法同教师。

最高20分)。

处室工作失误被上级批评、媒体曝光,使学校声誉受到影响的处室人员酌情扣5—20分(考核领导小组按学期考核)。

(3)育人效果(80分)

①班级育人效果(40分)

班级育人效果(40分),处室职员与所包联班级实行捆绑制,参与班级学生日常管理,依据班级量化考核成绩按1:

2:

1的比例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班主任分别计40分、36分、32分,职员分别计分别计36分、32分、28分。

班级出现重大问题,班主任扣5-10分。

(学工处按学期考核)。

②巩固留生(40分)

教师参入捆绑班级的巩固留生工作,按包联学生的巩固率折算计分。

(学工处学期考核)

(4)教学质量(50分)

处室兼课职员按照教师系列考评折算计分,不兼课的职员由部门领导根据服务质量按1:

2:

1的比例分优、良、一般三个等次计分,分别计50、47、44分。

(教务处、处室领导按月考核)。

2、工作能力(250分)主要考评职员业务知识、专业技能、服务水平等方面内容。

(1)岗位知识与专业技能(50分)。

通过考试、考查、评议等方式将职员工人按1:

2:

1的比例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计50分、48分、46分。

(考核办学期组织考核)

(2)岗位工作与服务能力(150分):

各处室每周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每有一项直接责任人扣10分,本处室其他工作人员每人扣2分。

每出现一次工作或服务不到位,造成失误者,直接责任人扣5分,本处室其他工作人员每人扣1分。

(处室领导按月考核)

(3)岗位业务研究与专业发展能力(50分):

①提报材料(15分),按时完成工作计划、总结等上报材料,每缺1次扣2分;②业务技术研究开发(15分),研究开发出由学校审核并在校内使用的高能低耗、提高效率的工作流程、工艺革新等,每项记3分(满分为止)③专业发展(20分),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并完成规定任务,成绩优秀20分,一般18分,无故不参加或完不成规定任务被通报批评者不得分。

(处室领导学期考核)

3、工作量(200分)

(1)岗位工作量(120分)

各处室制定职员岗位工作职责(含领导交办和其他临时性工作),工作量由分管校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平日考核,按1:

2:

1的比例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记120、115、110分。

每有一项工作未完成扣10分,不服从领导安排或不按要求完成交办任务,每次扣40分。

(处室领导按月考核)

(2)值班(30分)

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值班工作,即为满工作量记30分;不值班计20分。

(考核办按月考核)

(3)教学工作量(50分)

教师身份在职员岗位兼课6课时为满工作量,每超2课时加1分,每少2课时扣1分,晚自习工作量考评同教师,不兼课职员计47分。

(专业部按月考核)

注:

(1)其中,招生工作按照完成任务率单独考核,从工作量中拿出80分,按照学校招生奖惩意见,由招生就业办考核执行。

(2)婚、丧、产假在上级规定时间内按照满工作量计算。

4、工作纪律(150分)

(1)出勤(100分):

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缺签1次扣1分,平日查岗不在1次扣2分,旷工1天扣10分;每月事假4节内、病假2天内不扣分,执行考勤扣款,超者事假、病假1天分别扣2分、1分(长期病休者按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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