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场地平整及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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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场地平整及配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

项目场地平整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发包人: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承包人:

日期:

年—月

重要提示

1.本章由“合同选择补充文本”和“合同范本”两部分组成。

“合同选择补

充文本”部分根据本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合同范本中的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附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选择、填充或修改,其中:

选择项以“□”标示,标注“*的选项即为本招标项目合同采用,标注“X”的选项为本招标项目合同不采用;填充或修改的以下划线标示。

两部分如有不一致的表述,

以“合同选择补充文本”优先适用。

2.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合同范本是指《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2018年修改版)》。

3.正式合同依据本章、招标文件其他相关部分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

4.发包人确定中标单位后,将组织招标代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复核,主要复核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部投入人员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投入情况、主要设备材料选用情况、投标报价等。

如有不利于本合同履行的事项,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承诺函以保证项目顺利推进,该承诺函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针对本招标工程,合同范本中甲方、发包人均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合同选择补充文本

第一篇合同协议书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以下称发包人)与(以下称承包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场地平整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以下称本工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场地平整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福山村。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穗发改〔2017〕1096号。

(4)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2、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2.1工程内容:

本项目实施内容为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场地平整及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进场道路工程、场区排洪工程、

地下水导排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其中约315144平方米须采用强夯方式进行地基处

理)。

本次招标不含10千伏电力工程。

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2)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本工程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如何办理具体政策以职能管理单位的业务指南为准)、报监

手续、占用(挖掘、移动、改建)城市市政设施的许可审批(包括新开或改建出入道路路口)、交通疏解、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给排水接驳(含耗水费及路面修复)、排水许可证、排污口规范化等。

2.2承包范围(见下表):

选项

分项目种类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安装

采购

总承包管理及配合

发包人协助分包

备注

服务

0

承包人自行施工项目

土石方工程

0

0

0

0

0

边坡支护工程

0

0

0

0

0

进场道路工程

0

0

0

0

0

场区排洪工程

0

0

0

0

0

地下水导排工程

0

0

0

0

0

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0

0

0

0

0

其他建设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0

0

0

0

0

0

发包人另行发包项目

10KV供配电工程

B

0

0

0

0

其他工程

0

0

0

0

注:

1•“凶”为承包人负责实施项目;“凶”不属承包人实施项目。

2.3承包方式:

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范围和图纸内容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

料(三甲供材料设备除外)、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低压柜出线后)、包通信、包移交、包结算、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巳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管理、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凶包服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

合同价款按如下约定执行:

(1)合同价款固定不变,结算价即为合同价(暂列金额除外)。

(2)合同价款总价包干,若招标范围和承包内容不发生变化,则本工程结算价即为合

同价(招标文件及本合同另有约定可以调整的项目除外)。

匕(3)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和综合合价项目包干且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材料及机械

价格变化、施工条件、工程规模的变化和政府造价管理部门调整各项收费等而调整,招标文件及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工程结算价最终以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壬(4)其他:

2.4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第50.4

(2)款的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3、合同工期

3.1本工程总工期为365日历天,计划2018年12月28日开工,2019年12月28日竣

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3.2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序号

关键工期节点

施工计划

1

2

3

4

3.3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本合同工程工期(包括关键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第50.4

(1)款的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竣工日期,不得延误,并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如不能按经发包人批准或下达的计划完成任务,由承包人按合同专用条款第38.8(5)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质量标准和目标

(1)质量标准:

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

0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

0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440100/T114-2007)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

(2)质量目标:

一次竣工验收合格。

1必须取得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必须取得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争创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1必须取得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1其他:

/。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环境管理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确保

冈达到广州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标准。

1广州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争创广东省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1其他:

达到广东省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标准。

(2)环境管理目标:

严格执行《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广州市重点

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文明施工标准》、《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

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建筑工地环保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4〕754号)、《广州市委宣传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和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建质〔2016〕1085号)、《广州市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工作指引》(穗建质[2017]815号)、《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

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20号)、《广州市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工作指引》(穗建质[2017]815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穗建规字〔2017〕21号)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通知》(穗建质〔2018〕1394号)等文件要求,确保噪声污染、扬尘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零投诉。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1.0试行版)的通知》(穗建质〔2018〕

1953号)。

6、合同价款

6.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除非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另有约定。

6.2本合同价款为元(大写:

),由以下四部分费

用组成: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合计元;

(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汇总合计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

(3)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合计元,其中,暂列金额元;

(4)规费项目计价汇总合计元。

(5)增值税销项税额计价汇总合计元。

6.3本工程按营改增后的计价依据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州市建设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造价[2016]31号)、《粤建标函【2018】106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898号)。

承包人须依法向发包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4承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前按《广州市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穗人社发[2015]73号)的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如因承包人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本工程施工许可证未能如期办理的,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6.5承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前按《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的规定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如因承包人未按规定开立、使用、变更、撤销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导致本工程施工许可证未能如期办理、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其他不良行为的,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6.6根据广州市有关政府投资管理法规,如本合同工程纳入广州市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则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作为本合同价款结算依据。

7、组成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

(1)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关于本工程的有关文件;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

(3)合同协议书;

(4)中标通知书;

(5)合同专用条款;

(6)发包人针对本工程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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