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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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的“六条安全红线”

为了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在实处,强化现场管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本质型矿井的目标,完成2012年“零”的安全任务,根据XX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XX煤矿安全生产的“六条安全红线”》,请全矿各单位、各项目部所有员工从现在起严格贯彻执行。

一、考核单位:

由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

二、处罚办法:

只要违反“六条红线”中的任何一条,责任单位正职撤职。

责任人解除劳动关系。

三、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损坏通风设施。

第二条严禁私自贯通巷道。

第三条严禁私藏火工品和反向装药、不使用水泡泥。

第四条严禁脱岗、岗位睡觉。

第五条严禁放“飞车”和扒、蹬、跳。

第六条杜绝机电设备失爆。

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上级和公司有关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原则,进一步明晰安全生产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实现安全生产。

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是安全生产管理和落实的实体。

主要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行业标准、达标规划和预控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狠抓安全基础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示范矿井和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建设安全型矿井。

二、区队是安全生产落实主体。

主要抓好管理制度、设计、规程、措施、标准的贯彻和落实,以队组为重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施达标规划,建设安全型区队。

三、班组是安全生产执行主体。

主要执行规章制度、规程措施等规定,以现场为重点,进行安全评估和确认,严格按标准和作业程序组织生产施工,抓好生产过程的安全,建设安全型班组。

四、各业务部门主要做好业务保安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完善落实专业技术管理等标准;管理督促本系统、本专业重大危险源预控、隐患的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创造系统安全运行条件和环境,建设安全可靠型系统。

五、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是安全宣传教育的第一责任者;各级分管副职是分管系统和分管范围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三员两长”是现场管理监督的第一责任者;职工对岗位、工作范围和自身的安全负责。

六、各单位制定本单位所辖部门、单位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单位、部门和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实现安全生产。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节、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方针,不断创新安全管理,卓有成效地搞好安全目标管理,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制定

1、矿每年年末根据山西金富煤业有限公司XX煤矿文件要求,由矿安委会提出本矿本年度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工作要点,由矿安监科负责起草矿一号文件。

2、井上下各单位、职能科室均要根据矿一号文件精神,在年初制定出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办法,经主管矿长批准后,予以实施贯彻,并报安监科作为检查考核依据。

3、矿阶段性安全目标的制定按矿安全办公会确定内容进行。

二、安全责任制建立

1.建立各级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各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责任制。

3.建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由各科根据《岗位作业标准》具体制定并实施。

三、安全责任制考核

矿实行每月一次安全责任制考核,具体考核办法为:

1、矿安监科组成安全工作评估组,每月对各科(区)、队及地面生产辅助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为内容的安全绩效评估。

2、矿落实从严治矿方略,对安全管理过失和各类违章人员及各类事故责任者依照《矿安全管理奖惩条例》进行安全责任追究、处罚。

3、矿推行素质工程建设,进行责任制考核,每月对全矿各单位履行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目标考核。

4、矿推行各级管理干部及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分阶段考核。

四、安全教育、培训

1、各单位正职是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者,各单位、各部门年初均要制定出安全宣传教育规划,按矿要求分步实施。

2、安全宣传教育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方针,动员全矿一切力量,形成多渠道、多方位的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具体要求是:

1)建立安全橱窗,各责任单位每月换新一次。

2)科、队要在办公室所在醒目地点建立固定的安全板报,宣传山西金富煤业有限公司XX煤矿、矿每个阶段的安全形势,安全任务,并做到一旬一更新。

3)各队、班组要坚持班班召开班前安全教育会,并由当班班组长主持,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4)矿安检科要开展好“安康杯”竞赛活动,安排每月、季度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开展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和模范事迹宣传教育活动,搞好网员接待站、职工代表安全巡视工作,开展好安全知识竞赛、问答、漫画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

女工部要组织每月至少一次的井下工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做好家属协管、安全联保工作,激励广大职工遵章守纪搞好安全生产。

3、矿培训科要在每年最后一个月制定出本矿下年度的职工培训计划,经主管矿长批准后严格实施。

安全培训要重点抓好对新工人的入矿培训、基层管理干部的培训,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山西金富煤业有限公司XX煤矿对岗位人员的培训,其具体要求是:

1)新工人入矿培训,由矿培训科和劳资科共同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考核成绩由培训科存档备案,成绩不及格者必须再培训直至合格后,方可分配到队组投入生产。

不懂得入井常识、矿井安全知识和工种操作知识及井下急救知识等不得安排下井工作。

2)基层管理干部的培训由矿培训科和安监科共同负责,每期培训时间3一5天,主要培训安全管理知识,质量标准。

3)特殊工种培训,属矿井以上单位发证的工种,按矿井培训计划要求按月、按季度完成公司下达的指标。

属矿发证的工种,由培训科组织培训考核,安监科与培训科共同完成发证建档复审工作。

五、会议制度及安全活动

为了有效地把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等落实到生产全过程中,矿必须严格执行下列安全会议制度:

1、矿长安全办公会议,每月一次,由矿长主持,副矿长、副总、矿长助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内容总结当月安全工作,分析本矿安全状态,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矿长安全办公会由矿办公室负责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上报、下发。

2、矿安全例会每旬一次,由安全副矿长主持,各区(科)安全副区(科)长、质量检查队队长参加,安监科负责会议记录,内容包括通报各单位一旬安全状况、质量标准化等级和各专业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并在会议上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和各类重大问题整改办法。

3、安措计划落实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矿长主持,矿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生产、调度、通风、机电、技管中心、安监科各部门领导参加,落实本季度安措计划完成情况,制定下季度安措工程项目和资金计划。

4、各科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队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安全副科长主持,会议内容:

总结本单位一周内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下周安全工作。

5、队组每周二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周五举办一次安全专题活动,严格执行矿“宣传教育管理办法”规定内容。

6、矿安全生产碰头会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召开,生产矿长主持,矿调度负责记录,矿副总以上领导和各科室正职参加,会议内容:

通报当日全矿生产、安全状况,安排部署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现场管理

1、班组长、安全员、质量验收员、瓦检员及跟班队长对现场安全管理负直接把关责任,必须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真正把好作业现场安全质量关。

2、班组长是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开工前要与安全员、验收员、瓦检员一起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情况,发现隐患要组织当班人员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作业程序,保质保量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收工前要与安全员,验收员一起做好当班安全质量评估,并带领工人集体升井。

3、安全员对现场安全质量负第一检查监督责任。

要根据《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规定,在生产全过程进行安全生产监管,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队组现场处理,出现停风停电、瓦斯超限及其它严重自然灾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险情,要果断撤出人员,并按安全措施规定要求进行排除隐患和事故抢救。

同时对不合格的工程质量按措施要求组织整改,对现场“三违”人员要敢于制止,并按矿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4、质量验收员对现场安全质量的验收负第一责任,要按质量标准打分验收,不合格质量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返工、整改,整改合格后要经班组长、安全员同意方可作业,共同搞好班评估工作。

5、瓦检员起着重要的把关作用,必须按规定次数完成瓦斯检查任务并及时填写瓦斯记录牌板,杜绝空班漏检和假检、假报瓦斯浓度,严禁脱岗、睡觉和早升井现象,消灭各类通风隐患。

6、跟班队长是作业现场最高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对现场管理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

跟班队长到现场一要落实“三员”到位,二要落实安全措施,三要把好安全质量和行为规范关,四要检查监督到位,保证所跟班次安全质量达标,职工行为规范。

7、矿对现场管理把关人员实行连锁制约制度,现场把关人员向调度汇报其它管理人员是否在现场管理,各级领导发现现场把关人员脱岗要采取措施,并在班后对脱岗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8、作业现场因投入不足、安全设施不全和在使用过程中损坏而冒险组织生产者,无论是否造成事故,严格按矿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七、安全监督

1、矿组织每旬一次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低劣的队组在矿安全例会上通报,该队队长、跟班队长现场亮相。

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在全矿通报批评并从严处罚。

2、安监科要组织不定期的安全查岗活动,对重生产、轻安全的队组曝光。

责任领导和现场把关人员实行株连政策,予以处罚通报。

3、各生产职能科室和地面机关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照矿规定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和本单位年初制定的业务保安工作规划,全面认真地抓好本单位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各项工作必须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工作记录。

八、安全目标管理考核

由安监科、劳资科共同负责,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抓好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健康稳定发展。

第四节、各级领导干部下井及带班下井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领导干部下井及带班下井管理工作,促进我矿各级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井下、深入一线,实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全面提高我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我矿生产的长治久安。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安监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和古煤《关于开展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专项监察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制定《XX煤矿各级领导下井及带班管理规定》,望遵照执行:

一、各级领导干部下井规定

1、矿领导下井规定(主要指下井次数,包括带班次数,入井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少于5小时):

正矿级领导下井不少于6个/月;分管安全、生产、机电、通风、技术的副矿级领导下井不少于8个/月,其他副矿级领导下井不少于10个/月;矿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下井不少于12个/月。

2、科室管理人员下井规定:

生产科室正职12个/月,副科级15个/月,正队、副队、技术员15个/月,管理岗位工人15个/月,事故组、设计人员8个/月,设备库人员6个/月。

3、生产区队管理人员:

井下队组正职16个/月,副队18人/月,技术员15个/月。

科辖队正职16个/月,副队18个/月,技术员15个/月。

4、由安监科负责根据古煤《关于开展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专项监察的通知》制定矿领导、相关科室、区队领导干部及一般管理人员下井规定,报调度室备案。

5、由安监科负责每月对相关科室、区队领导干部及一般管理人员下井情况进行考核,并于每月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调度室备案,并在矿井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矿领导和主要业务科室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管理规定

1、带班下井作业种类:

下井带班作业种类包括采掘工作面辅助运输线路、主运输线路、主提升、瓦斯抽放及其它零星工程。

带班人员根据各自岗位和分工职责以及调度室通报的带班重点工作区域进行带班。

当井下遇到巷道贯通、初采、末采、搬家倒面、排放瓦斯、瓦斯管路改造、揭露煤层、采掘工作面通过老空区、处理火区、探放水、边远地点、过地质构造区、检修工程、反风、烧焊、密闭采空区、放炮、突发事故等重点工程和特殊时期时,带班下井人员要到重点现场检查、把关、指导。

2、带班下井人员范围:

矿级领导、副总工程师和矿长助理;生产技术科、安监科、调度室、通风区、机电科等科室的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3、每月带班下井的次数规定:

正矿级领导带班次数不少于5个/月,副矿级领导带班次数不少于7个/月,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带班次数不少于10个/月,各单位行政正职带班次数不少于12个/月,其他领导干部带班次数由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4、调度室排班将根据我矿实际出发,以每班安排有矿领导带班下井为原则,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保证矿井井下24小时有矿领导带班。

5、凡有带班任务的人员严格按照调度室每月下发的带班人员安排表进行带班。

矿领导因身体原因或出差、培训学习等特殊情况,短期不能下井带班的,可以自行找同级别的矿领导替换带班下井,但必须按月完成下井带班次数。

科室人员因身体原因或出差、培训学习等特殊情况,短期不能下井带班的,需和带班安排表内安排带班下井的人员进行调班,但必须提前通知调度室,并按月完成下井带班次数。

6、在安排带班班次时,要与矿井值班制度结合起来,矿正副值班长在值班期间不安排带班。

7、调度台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表,调度员将根据人员定位系统对带班下井人员进行考核,未进行替班登记和无人员定位的人员视为未下井。

对人员定位系统时间不足8小时的视为提前上井。

8、安监科负责“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的管理,不得出现假填、漏填等情况,并要求每月2日前将带班考勤记录上报调度室,由调度室考核、公示、存档。

9、调度室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公示制度,每班下井带班人员的姓名要在井口入井公示栏公示,由信息站负责,每月5日前将上月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月度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在矿井公示栏公示,接受本矿职工群众监督。

10、调度负责每月25日向公司生产运营部上报下月“矿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安排表”,每月5日前将本矿上月“矿级领导下井及带班下井考核表”报公司生产运营部。

11、带班干部在带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能现场处理的要责令现场进行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其它问题要在井口考勤站填写交接单和五定表。

12、安监科井口考勤员在接到五定表后,要及时通知区队值班干部,区队值班干部要安排人员对五定表问题进行处理。

13、安监科负责对井下带班人员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落实,做到有记录、有考核、有结果。

三、各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管理规定

1、各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记录簿在井下填写。

交接班时,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向下一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当班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当遇到重点工程时或发生重大隐患和事故处理时,必须现场交接班。

2、带班安排按“三八”制安排,带班时间以人员定位系统为准,井下时间不得少于8个小时。

四、各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档案管理规定

1、调度室负责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档案,档案内容包括:

矿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安排表、各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安排表、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各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表、各级领导干部下井汇总表、矿级领导下井及带班下井考核表、各级领导干部下井考核结果、驻矿施工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安排表。

2、调度室负责对每月的各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安排表、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各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表、各级领导干部下井汇总表进行存档。

3、安监科负责将每月各级领导干部下井考核结果报调度室进行存档。

4、驻矿施工单位各级领导按其级别,执行本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并将每月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安排表及各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考核表报调度室存档。

5、通风区信息监控中心负责将人员定位考勤系统记录,保存不少于一年。

6、以上档案和记录存档时间为一年,以备上级主管部门核查。

五、各级领导干部下井及带班下井的职责

1、各级领导干部下井及带班下井必须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要务,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工程、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研究解决井下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现场发现和排查隐患,及时制止“三违”,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遇到巷道贯通、初末采、搬家倒面、排放瓦斯、探放水、过地质构造、检修、反风、突发事故等特殊时期和环节,要进行现场工作指导。

3、当发生危及矿井及人员生命安全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指挥现场作业人员或迅速通知矿调度室采取临时应急处置措施,排除事故隐患。

六、带班下井的有关要求

1、调度室根据井下现场生产情况,及时通报带班重点工程。

2、带班人员根据调度室通报的重点工程进行现场跟班把关,班中要向调度室汇报现场情况及存在问题。

3、调度室要对带班人员的出入井情况及班中汇报进行详细记录,及时掌握带班动态,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七、井下区队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管理规定

1、带班下井人员范围:

区长(队长)、副队长、技术员。

2、带班下井次数规定:

区长(队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12个,其他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次数及安排由区队自行制定,但必须保证班班有区队领导干部带班。

3、带班下井时间规定:

区队井下带班时间不少于8小时。

4、带班下井的职责:

井下各区队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要对本单位责任区负责,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井下安全生产在在的问题,现场发现和排查隐患,及时制止“三违”,杜绝事故发生,确保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当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程序逐级向上汇报。

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追究当班带班人员的相应责任。

5、各生产队组井下作业时,必须班班有区队领导干部跟班,与工人同上同下,现场交接班,并建立交接单,交接单在本单位存档,以备检查,具体管理办法由区队制定。

6、带班人员对本单位当班安全生产负责,掌握当班人数,参加当班的班前会和班后会。

7、安监科负责对区队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调度室。

8、信息监控中心负责月底将井下区队正职带班下井情况,包括日期、时间、个数等报调度室,以便调度室考核。

9、调度室负责对井下区队正职带班下井情况进行考核,并于下月3日前将考核结果在矿公示栏公示。

八、各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的考核和奖惩办法

1、由劳资科牵头,调度室、安监科配合,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带班情况和带班下井所查隐患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矿级领导下井及带班下井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3、调度室未按时上报下月“矿领导下井及带班下井安排表”和“矿领导下井及带班下井考核表”,迟报一天罚款1000元。

4、安监科未按时将矿井领导带班下井记录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一次罚款1000元。

5、安监科未按照规定报送当月各级领导干部下井考核结果,一次罚款1000元。

6、矿井入井人员定位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或发生故障未及时进行处理,影响带班入井人员考勤,对信息监控中心罚款10000元,并追究有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7、信息监控中心未按时将井下区队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情况报调度室,迟报一天罚款1000元。

8、相关业务科室领导干部每月按照调度室下发的安排表进行带班,对未按安排完成带班下井个数的,调度室将其个人进行500元/个的罚款,对带班下井时间不足规定的,对其个人进行300元/次的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

9、对于无故未带班下井的,对其个人罚款100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

10、对不按规定进行交接班、不按规定填写记录的,调度室将对其个人进行200元/次的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

11、不按规定入井的罚款200元。

12、调度室将严格按照规定对全矿各级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情况及完成情况进行落实、汇总,每季度进行一次奖励,奖励金额按照200元/次进行。

13、如带班当班发生事故,按事故分析追查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九、其它

1、井下各队组的班组长和安瓦检及每位员工,发现发生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有权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同时报告矿调度室。

2、调度值班员当接到井下发生或发现危及矿井及人员生命安全时,有权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同时报告当日值班领导。

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各级领导干部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安监科、劳资科、调度室进行举报和报告,接到举报后,安监科、劳资科、调度室对举报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举报电话:

调度室:

5232366

安监科:

8261

4、《XX矿管理干部下井跟班制度》自本规定执行之日起废止。

5、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矿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安排表

2、矿级领导下井及带班下井考核表

3、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

4、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附件1:

矿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安排表

填报单位:

时间:

年月

日期

班次

早班

中班

夜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备注:

三八制排班按早班、中班、夜班安排;

附件2:

矿级领导下井及带班下井月度考核表

填报单位:

时间:

年月日

姓名职务

考核项

下井考核

带班下井考核

姓名

职务

规定次数

实际次数

规定次数

实际次数

其中

夜班

早班

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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