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发电厂工作票管理制度.docx
《水力发电厂工作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力发电厂工作票管理制度.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水力发电厂工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管理制度
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四川XX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水力机械工作票、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一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安全措施变更通知单的填写、使用范围、安全措施要求、执行程序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电力生产各部门。
12 引用标准及政策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GB26164.1-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L5027-19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中国XX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中国XX集团公司《“两票三制”管理办法》
XX大开安〔2005〕17号《电力检修安全协调管理暂行办法》
XX集生〔2010〕341号《中国XX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1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制度是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核心,是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防止发生事故的组织措施。
工作票是准许检修作业人员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检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以及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实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书面依据。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指配电装置的一个电气单元中,其中间用刀闸和其他电气部分作截然分开的部分,无论端部引伸到什么地方,均算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14 填用工作票的范围
基本原则
凡在生产现场,包括厂房内、GIS室、闸首水工建筑、蝶阀、线路等设备上的工作,都应填用工作票。
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在执行工作票的同时,还应制订安全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当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缺陷,需要紧急检修时,其抢修时间不长,又不影响在运设备安全的,经当班值长(值班负责人)同意,可不填用工作票。
在检修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明确工作负责人。
但事后值长(值班负责人)必须将经过记录在值长(值班负责人)交接记录薄内。
如果设备损坏比较严重,短时间内不能恢复,需转入事故抢修时,则仍应补填工作票并履行正常的工作许可手续。
事故抢修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值班负责人)同意,预计抢修时间超过4小时的,仍应填用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至第二天白天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则应办理工作票手续。
在生产现场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进行检修作业需要动火工作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动火工作票不能代替作业项目工作票。
凡进行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等作业时,需对二次回路作短接、断引、拆端子等措施的工作,在使用工作票的同时必须执行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
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范围
高压设备上作业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室内外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低压厂用母线上的工作,需将母线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的范围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控制盘、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转动中的发电机、励磁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上的工作。
检修人员进行电气运行设备的定期巡回检查。
自动装置、电动机的定期检查试验工作。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填用水力机械工作票的范围
发电机(机械部分)和水轮机的检修、维护工作。
调速器,压油装置以及油、水、风管路上的工作。
各种水泵,中、低压气机的检修与维护工作。
大坝机械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
检修人员进行机械运行设备的定期巡回检查。
水工建筑与运行有关的检修维护工作。
与运行设备邻近的土建修缮工作和坝前取水口处的作业。
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人员按《安规》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油、水、风系统。
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填用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的范围
凡进行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等作业时,需对二次回路作短接、断引、拆端子等措施的工作。
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不能代替工作票,它是工作票的补充措施,以进一步细化实际工作中的技术措施,由作业人员执行。
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和二级动火工作票的范围
一级动火区:
是指发生火灾危害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
下列场所动火应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
(1)油区及油库内;
(2)油系统及与油系统相连接的管道、设备;
(3)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危险品仓库;
(4)变压器、蓄电池室、电缆间、电缆沟、电缆廊道、电缆竖井及电缆支架上有可能引燃电缆的动火作业;
(5)发电机体内;
(6)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此连接的系统和辅助设备。
二级动火区:
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15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必须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GB26860—20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GB26164.1—2010)所要求具备的条件,每年须经“安规”、“检规”或“运规”考试合格由XX公司批准并书面公布重新授权。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检修规程及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掌握人员安全技术水平。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应由有能力正确执行和检查安全措施的值班人员担任。
工作负责人应由在业务技术上和组织能力上能胜任保证安全、保证质量、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担任。
工作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掌握检修设备的设备情况(如:
结构、缺陷内容等)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掌握安全施工方法、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
16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电气一、二种工作票和机械工作票
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1)审查工作必要性;
(2)审查工作是否安全;
(3)审查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审查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5)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工作前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交待作业中的危险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
(2)正确安全地组织检修、维护工作;
(3)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4)对工作班成员予以必要的指导;
(5)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杜绝习惯性的违章动作;
(6)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7)审查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5)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6)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进行安全交底,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停电设备的范围、正确说明那些设备有压力、有爆炸危险,那些设备带电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值长(值班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1)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
(2)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
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
互相关心作业安全,并监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动火工作票
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查: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运行许可人应审查:
(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消防监护人应负责:
(1)检查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2)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
(3)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性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符合安全要求;
(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动火执行人职责:
(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17 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工作票的签发
工作票必须由有签发权的人员签发。
工作票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
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并仍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作详细交待。
工作负责人不得自行签发工作票。
同一时间内,不允许一个人既是一张工作票的负责人又是另一张工作票的工作成员。
否则,必须将其中一份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并做好记录。
如需要该工作票的工作成员作为另一张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时,应变更工作班成员,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将变更情况(变更时间、被变更人姓名等)记录在原工作票备注栏内,且应分别签名。
一个工作负责人在同一时间只能发给一份工作票。
因现场工作实际,需要该工作负责人担任另一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时,如时间较短,可暂终止该项工作,收回工作票,办理另一份工作票,当工作结束后,需再次进行原工作时,与工作票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认所有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要求,并记录开工时间。
如时间较长,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电气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如检修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并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可以签发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若需要在几台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上依次进行不采取任何安全隔离措施的同一类型的工作,且工作地点位于同一厂房的同一层面,可以签发一张机械工作票。
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或同一单位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在同一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或班组之间安全措施范围有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总票:
如果几个班组同时进行工作时,可由单位签发一张工作总票,工作总负责人负责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协调各班组间工作的正确配合;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的工作负责人,各班工作负责人仍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几个班组同时进行工作时,也可分别签发几张工作票,若在工作期间需加压试验时,必须将这个电气连接部分所有的工作票全部收回并撤出所有工作人员,经检查无误后方可加压试验。
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如果连接在同一母线上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工作,而母线不停电,则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的工作应分别签发工作票。
如母线全停电,包括母线和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工作,可签发一张工作票,但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如果一台主变压器检修,其各侧开关同时退出配合检修,又能同时停送电,虽然不属于同一电压,为了简化工作票手续,也可签发一张工作票,但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开工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接收工作票
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送交运行当值值班室。
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总票开工前3日)交给运行值班负责人;第二种工作票应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运行值班员;机械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一天交给运行值班员。
当日消除缺陷的且需做较多项安全措施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小时交给运行值班员。
临时消缺工作或安全措施项目较少的消缺工作,可在工作开始以前直接交给值班员。
运行值班负责人对工作票是否用钢笔、黑色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且一式两份,票面是否整洁,字迹是否工整清楚,术语是否符合规范,工作票编号是否正确,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是否符合相应资格,工作班人数填写是否正确,工作内容填写是否详细、清楚,设备是否使用双重编号,工作地点是否明确,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等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
确认无问题后记上收到工作票的时间,并签名。
送票人必须待工作票审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运行值班负责人审查发现问题时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重要遗漏,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运行值班负责人签收工作票后,应做好交待。
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
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开停计划和调度批准(需停机、停电)的意见,由值长(值班负责人)在适当时候安排值班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机械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警告牌,并取下操作保险。
油、水、气系统检修需加堵板时,必须关严有关阀门后立即在法兰上加装堵板,并保证严密不漏。
凡属电动阀门应将电动阀门的电源断开。
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完毕应报告运行值长(值班负责人),经运行值长(值班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按以下要求及时联系工作负责人办理开工手续,不得无故拖延:
(1)如系维护消缺工作,则应立即通知工作负责人办理开工手续;
(2)计划检修工作,如系白班作安全措施,应及时联系工作负责人办理开工手续;
(3)计划检修工作,如系夜班作安全措施,值长(值班负责人)应向下一值详细交待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由下一值值长(值班负责人)再行审核后联系工作负责人办理开工手续。
工作许可
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填写已执行的安全措施,第一种工作票和机械工作票还应填写补充的安全措施。
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共同到施工现场,由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
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双方(工作负责人先签字)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记上开工时间,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工作票,作为进行工作的凭证,工作负责人即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另一份工作票由值班员收执,存放在值班室的有效票夹内,并按值移交,妥为保管。
同时执行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的工作许可:
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一式二份,一份存运行值班室,一份由作业单位收存。
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后,先执行该票所列措施,每执行一项,在“执行”栏打“√”、“执行人”栏签名。
执行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将该票交回中控,经与运行值班负责人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
开始工作
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进行全面的安全交底,工作班成员分别在工作票签名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尤其应向全体作业人员明确指出停电检修设备的范围以及工作现场保留带电部分的确切位置,室外工作时还要指明上下构架的地点位置等。
许可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单方变动安全措施,如擅自拆除接地线、标示牌和移开遮栏,更不得变更运行方式而使检修设备相邻或有关部分由原来的不带电而变成带电状态等。
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安全措施时,应先停止工作,原工作票作废,并在备注栏内说明。
重新填写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工作负责人还应向全体工作人员详细交待变更后的安全措施情况和注意事项后再行工作。
在作业过程中,如还需增加二次作业技术措施,仍应由作业人员执行,在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中记录。
执行后由工作负责人到中控完善另一份措施票。
工作监护
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履行本规定第6.1.2和6.2.3规定的安全职责,对特殊工作应按规定指派监护人。
工作负责人就是工作监护人,在非全部停电的工作时,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更不得随便离开工作现场,因故必须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临时工作负责人,并应通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
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临时代替的工作负责人不得办理工作转移和工作终结手续。
在全部停电时,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方能参加工作班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的人数。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工作负责人,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
检修、维护必须由二人及以上进行,禁止单独一人工作。
工作延期
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
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完工期限完成时,工作负责人一般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两小时向工作许可人或值班负责人申明理由,提出延期要求。
第一种工作票、水力机械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不能完成时,应由工作负责人提前办理延期手续。
延期手续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申请办理,主要设备检修延期经生产技术处同意后办理。
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原工作票作废,并在备注栏内说明。
二日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期限前一天办理延期手续。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原工作票作废,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检修设备试运
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然后将所持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
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1)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2)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
(3)应在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值班人员进行加压试验。
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时,应将试运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工作人员确已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在确认不影响其他作业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
试运后尚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无误,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通知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工作。
如果试运后工作需要改变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范围时,该工作票作废,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并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在作业过程中,需进行调试定位等操作时,如不变更安全措施且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作业,由作业人员自行执行;如需变更安全措施,则由运行值班人员操作。
工作间断、转移及终结
当天的工作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再经许可。
隔日之间的工作间断,应交回工作票,次日复工时,必须得到运行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并检查安全措施后方能工作。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
因此,同一张工作票内的工作转移无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每转移一个工作地点时,必须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尤其应该提醒新的工作条件下的特殊注意事项。
认真履行工作终结手续,可以防止向还有工作的设备错误地合闸送电和带地线合闸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先作周密的检查,撤离全部工作人员,并会同运行值班人员共同对设备状况、现场清洁卫生以及有无遗留物件等进行检查,然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表示工作终结。
对同时执行了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的工作,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前,应先恢复该措施票所做措施,每恢复一项,在“恢复”栏打“√”、“恢复人”栏签名。
全部措施恢复完后,工作负责人将该措施票交回中控,再将另一份措施票进行对照填写,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最后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该措施票原件由运行值班人员保存,另一份由作业单位保存。
对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工作票的终结,应是值班人员拆除工作地点的全部地线(含接地刀闸)的共计组数准确地填入票内,由值班负责人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
设备、系统变更后,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情况、设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待,并在检修交待记录薄上登记清楚、作出明确结论。
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后,工作许可人在一式两份工作票上记入终结时间,双方签名后,在作业任务栏右上方盖上“已终结”印章,两份工作票均留运行值班室。
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已执行的工作票应保存三个月,以便进行检查考核。
总票执行程序
机组检修、线路检修、主变压器检修、水工建筑及机电设备等设备单元的检修改造工作,可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
总票签发人、总票工作负责人由作业单位领导(技术主管)担任,且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所要求具备的条件,并须经《安规》考试合格,书面公布。
总票的形式:
除与机组无关的设施独立检修使用水力机械工作票外,其余设备单元的检修改造一律使用电气一种工作票。
总票的工作负责人即为该设备单元检修的工作总负责人,对该项工作的安全、质量、协调全面负责。
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栏不够填写时,可使用附页填写。
总票发出前,为配合总票措施落实以及检修工作需要进行的相关作业,可由检修作业单位单独签发工作票。
总票发出前收回发出的所有相关工作票,且总票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全部落实完毕后,方可发出总票。
设备单元检修工作中,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变更安全技术措施的作业,由该工作总负责人签发相应的工作分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分票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办理工作分票结束手续。
检修单元的监控系统检修工作票由XX公司电气维护班负责签发和办理,办理前由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与该检修单元工作总负责人联系协调。
设备检修过程中因试验或调试必须的、与其它运行设备或系统有关联的单一电源开关、阀门的操作,由总票工作负责人签发“安全措施变更通知单”。
运行值班人员按照“安全措施变更通知单”填写的安全措施进行变更操作。
操作完后,与该通知人一起现场确认签名,并将变更要求在总票上备注说明。
“安全措施变更通知单”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
总票安全措施变更2项及以上的操作,需办理工作分票。
分票工作负责人一定是总票的工作班成员,分票签发人必须是总票的工作负责人,并对其正确性、合理性负责。
运行人员只负责审核分票工作负责人是否具有“工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