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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雨季施工技术管理规定

雨季施工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雨季施工的组织工作,保证雨季施工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依据北京地区的气象条件编制的,仅适用于北京地区;本规定主要是针对建筑工程的特点编制的,原则上也可用于市政、地铁及其它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厂站及分包单位。

第二章北京地区雨季阶段及降雨等级划分

第四条据北京地区35年的实测资料统计,每年6~9月份的平均降雨量,占年平均降水量的83.87%,因此称6~9月份为雨季。

北京地区各月降水量平均值(据35年的实测资料统计)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全年

平均

降水量(mm)

2.55

6.60

7.86

20.65

30.44

74.57

179.19

205.45

52.23

22.01

6.17

2.30

609.8

占年降

水量的

(%)

0.42

1.08

1.29

3.39

4.99

12.23

29.39

33.69

8.56

3.61

1.01

0.38

100

第五条降雨分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几个等级,详见下表。

 

降雨等级特征表

降雨等级

现象描述

降雨量(mm)

一天内

半天内

小雨

雨能使地面湿润,但不泥泞

1~10

0.2~5.0

中雨

雨降到屋顶上有淅淅声,凹地积水

10~25

5.1~15

大雨

降雨如倾盆,落地四溅,平地积水

25~50

15.1~30

暴雨

降雨比大雨还猛,能造成山洪暴发

50~100

30.1~70

大暴雨

降雨比暴雨还大,或时间长,造成洪涝灾害

100~120

70.1~140

特大暴雨

降雨比大暴雨还大,造成洪涝灾害

>200

>140

第三章雨季施工组织机构及管理

第六条凡施工工期跨越雨季的工程项目(停工除外),应针对雨季施工项目编制“雨季施工方案”,并在雨季来临前至少一周上报公司技术室(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详见“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

第七条凡施工工期跨越雨季的工程项目(停工除外),在雨季来临前必须成立“雨季施工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工程、材料、技术、安全等人员组成。

材料科:

负责采购雨施期间防汛、机械设备。

生产科:

负责劳动力的安排。

技术科:

负责编制雨期施工的各种技术方案,防汛材料和机械设备划表。

安全科:

进行雨季施工安全检查。

第八条雨施期间,现场要设专人听取、记录气象预报,随时掌握气象情况,以确保作业安全和保证工程质量,尤其是在重大吊装、高空作业、大体积混凝土浇注等项目施工时。

第四章雨季施工技术规定

第九条道路与场地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一定要结合设计中的正式道路来布置,尽可能按正式道路标准,先期安排施工,以便及早利用。

2、如不能利用正式道路时,主要暂设道路应将路基碾压坚实、做好面层及做好排水沟、排水涵管等设施,确保雨季道路循环通畅,不淹不冲,不陷不滑。

3、在做施工技术准备时,应根据工程场地地形特点和环境情况,因地制宜地妥善设置综合排水设施,确保防洪排涝和施工废水的排除。

4、多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要执行统一的现场平面管理,各负其责地完成综合排水设施,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

5、场地排水坡度应不小于3‰,并能防止四邻地区的水流入。

排水沟坡度应不小于5‰,其断面尺寸应按暴雨公式和汇水面积参数确定。

6、凡有可能积水的区域,应事先填筑平整。

各种构件、大型模板、机具等物的存放场地、以及现场钢木加工和预制构件的生产场地,应分层碾压密实,严禁积水,防止雨季下沉。

第十条临时设施

1、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应严格按照各有关规定实施,防洪器材要备齐并按有关规定发放。

2、雨季施工前,应对各类仓库、变配电室、机具料棚、食堂、宿舍(包括电气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固补漏。

对于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脚手架

1、各类脚手架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设计、搭设和专业验收。

未经专业验收的架子,一律不得使用。

2、雨季施工前,要对各类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

对立杆、立柱下沉、松扣、倾斜、拉接支顶松动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加固。

3、雨季施工前,要对各类架子区域的防洪排水设施进行认真地清理和修复,确保排水有效,不冲不淹,不陷不沉。

4、雨季施工中,要经常检查各类架子的根部及与建筑物拉结牢固情况。

要及时维护和加固立杆、扫地杆、立柱、抛撑等根部的垫板垫木,确保垫设位置正确,平稳牢固。

5、雨季施工中,要经常检查和及时维修加固各类人行脚手板和斜坡道的脚手板及防滑条,确保架板稳固,防滑措施有效。

为确保防滑效果,不宜使用钢筋或竹批做防滑条,在斜面上铺设的脚手板,不宜使用钢跳板。

6、雨季施工中,要经常检查和维护调整各类架子的缆风绳拉线。

各拉线的紧张度要平衡,拉线地锚区域不得积水。

7、烟囱、水塔、提升井架等高型架子要有妥善的防雷保护设施。

防雷地线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

8、雨季施工中,要加强对各类架子的沉降量及垂直度的观察测定,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9、大风、大雨后必须进行检查、做出记录、经施工负责人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土方与基础工程

1、在进行土方与基础工程施工时,应尽量安排在雨季以前完成。

确实需要在雨季施工时,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技术质量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公司技术室(部)。

土方开挖前要备好防洪器材和排水机械设备。

2、要防止基坑(槽)进水泡槽。

挖土前要在工作区域四周做好挡水埂、排水沟等截水排水设施,防止区域以外的水流入。

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集水外排。

基底成型时宜在基层同时做好排水沟、集水井等抽排系统,下雨时及时排除落雨,防止雨水泡槽。

3、要严防滑坡和边坡塌方。

雨季施工中基坑(槽),边坡坡度的确定应比常规施工时适当减缓,并根据土质情况采用适宜的坡面覆盖保护措施。

弃土或堆放材料与坑边的距离,干燥密实土不小于2.5米,松软土不小于4米。

挖土机械停放位置要停在安全处,降雨时要随时检查支撑和边坡情况,防止浸水滑坡塌方。

4、要严防基底浸水引起地基土结构的破坏。

清底时要根据基底土质情况预留适当厚度的覆盖土层以防雨淋,待基础施工前再将覆盖层挖去。

基坑挖好后要迅速协调组织好钎探、验槽、放线、拍底等工作,尽量减少土基暴露时间。

5、灰土垫层地基的施工宜采用小步距流水段,加紧各工序的衔接。

灰土打完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施工并随时回填土,否则要做临地遮盖防止雨淋。

如果刚打完毕或尚未完全夯实的灰土突然受雨淋浸泡,则应将积水及松软灰土除去并补填夯实。

稍受浸湿的灰土,可在晾于后再补夯。

未夯遇雨被冲泡的灰土,必须挖出重做。

6、混凝土基础施工时必须考虑随时准备遮盖挡雨和排出积水,以防雨水浸泡、冲刷、影响质量。

箱形基础、筏形基础的底板上,应在适当位置增设集水坑;反梁和板墙底部应预留过水孔洞,以利雨水的排除。

7、桩基施工前,除把场地平整外,还应把场地碾压密实,四周做好排水沟,防止下雨时造成地表松软,致使打桩机械倾斜,从而使桩失去垂直控制。

钻孔桩基础要随钻、随盖、随灌混凝土。

每日下班前不宜留有桩孔,以防止灌水塌孔。

8、回填土应在晴天进行。

回填时除按照正常施工的有关规定外,还应严格控制土的含水量。

必要时可预存一部份干土,使其能达到要求的含水量和密实度。

禁止用水泥沉土代替素土夯实。

第十三条砌筑工程

1、雨季施工期间要严格控制砂浆的稠度,受雨冲刷而失浆的砂浆,应重新加灰搅拌后才能使用。

砂浆应随拌随用。

当最高气温超过30℃时,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拌成后2小时和3小时内使用完毕。

2、雨季施工期间砌筑前,要检测各种砖或砌块的含水率。

既要不准干砖上墙,又要防止过量吸水。

普通粘土砖和粘土空心砖的含水率应为15%;灰砂砖和粉煤灰砖的含水率应为8%。

3、雨季施工期间每日收工时应妥善覆盖砌体表面,防止突然降雨冲走砂浆,致使砌体倾斜倒塌。

4、刚砌成的砌体若经雨水冲刷,砂浆中胶结料流失,应拆除重砌。

5、下雨时,禁止露天砌筑作业。

在零星小雨中必须砌筑时,应适当减小砂浆稠度,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米。

第十四条混凝土工程

1、雨季施工期间,砂石含水率变化幅度较大,要及时测定,并调整施工配合比的加水量,严格控制塌落度,确保混凝土的强度。

2、下雨时,不宜露天浇灌混凝土,开盘前听取气象预报,掌握天气变化情况,避免突然遇雨影响浇灌混凝土。

3、已入模振捣成形的混凝土,应及时覆盖防止突然遇雨受雨水冲淋。

4、合模后如不能及时灌注混凝土时,应在模板的适当部位预留排水孔,防止突然下雨模内积水。

5、涂刷水溶性脱模剂的模板,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雨水直接冲刷而脱落流失,影响脱模及混凝土表面质量。

6、在浇灌混凝土时,若突然遇雨,应按相应规范的规定,做好临时施工缝,方可收工。

雨后继续施工时,应先对接合部位进行技术处理后,再进行浇筑。

7、滑模施工中突然遇雨时,要及时在模板上方设法遮挡,防止雨水直接冲入模内,待上口打平后再实施停滑措施。

8、雨季施工期间应加强防风紧固措施。

各类模板临时停放,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地防风固接。

第十五条吊装工程

1、雨季塔吊使用前必须检查避雷及接地接零保护是否有效,雨后必须及时检查塔吊路基有无下沉现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解决。

2、采用履带起重机或轮胎起重机时,要防止停机位置的土基浸水软化。

在人工填土上停机作业时,宜采用活动路基箱或枕木等措施,防止吊机起荷作业时,机体或支腿下陷倾斜。

3、雨后必须先检查电源线、焊把线、机械电气等有无漏电跑电隐患,经检查确无问题后方可合闸施工。

4、雨中不宜吊装作业和露天焊接作业。

5、各种构件不能沾泥土就位,凡有预埋电气管线的构件,存放时均应堵严管口,防止管腔进水。

6、构件就位焊接时,应清除焊缝位置附近的铁锈,油污和泥土。

7、吊装作业突然遇雨时,必须对己就位的构件做好临时支撑加固,方可收工。

第十六条屋面工程

1、屋面工程施工时,应掌握近期天气预报,抢晴天施工。

严禁在雨中进行防水施工作业。

2、屋面保温材料在运输存放过程中,严禁雨淋并防止受潮。

3、屋面上铺筑加气块等保温层时,宜划小施工段,及时做好上部找平层,以防突然降雨淋湿和浸泡保温层。

4、排气屋面应先做好气孔的上部避雨弯头,防止雨水灌人。

5、凡穿越保温层、找平层的孔洞以及预留锚钩等细部节点,应随时做好临时封闭遮盖,防止雨水浸入。

6、在铺粘防水层时,施工前应根据所用材料的技术工艺要求,认真做好找平层含水率的测试和粘结试验,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施工,以确保防水层铺粘质量。

7、降雨时严禁露天熬沥青。

沥青锅应加盖,以防突然降雨雨水滴入使沥青外溅伤人。

8、雨水斗、水落管等应争取及早安装,以防止屋面雨水顺外墙面冲刷,污染外装修。

内排水的雨水管安装前应先做好临时排水通路,防止雨水不能通畅排除而积存在管内。

第十七条装饰工程

1、室内装修宜在屋面楼地面工程完成后再做,或采取先做地面,堵严各种孔洞、板缝,防止上层向下漏水。

2、室外抹灰和饰面镶贴应及时注意苫盖,防止突然降雨冲刷。

降雨时禁止进行外墙面装修作业。

3、各种门窗和细木制品以及其它各类龙骨及装饰材料、玻璃、配件等,在运输、存放过程中要严禁雨淋和受潮,以防止粘接、变形或生锈污染。

4、石膏条板、纸面石膏板、石膏覆面复合板以及其它轻质隔墙材料严禁雨淋,浸水和受潮,以防材质变形造成质量隐患。

5、大理石、花岗岩等天然石材存放时应避免水浸,以防止泛黄污染。

6、已安装好的门窗,应有专人负责管理,降雨时应及时关闭并应插好插销,以防止风雨损坏。

7、外墙涂料应在晴天组织施工。

施工前,应根据所用材料的施工工艺要求认真测定基层的含水率,符合标准时方可进行涂料施工,以防质量隐患。

第十八条暖、卫、煤、电工程

1、在基础工程施工时,应将暖、卫、煤、电的穿墙套管或预留洞口及时封闭,防止雨水及泥砂冲入。

2、地下的暖、卫、煤、电工程,在备齐材料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后,再挖沟槽,抓紧施工安装,并做好防洪排水设施,准备好抽排机具,防止沟槽灌水。

暖沟进户口要设临时挡水封闭。

3、电气墙体预埋管、盒、箱等,均要随预埋随封闭管口,防止降雨进水。

门头雨罩和挑檐部位的预埋电线管、灯头盒等,均应先做好其本身及其连接节点部分的封闭,再浇灌混凝土,确保使用时管腔内不进水。

4、通过屋面的暖、卫、煤、电视等立管,在施工中要随时做好管口临时遮挡封闭,防止突然降雨灌水,并应及早做好正式防雨防水节点。

5、高层建筑在结构完成后,要及时做好避雷设施,以保安全。

6、室内下水与室外管道接通前,应先将室外检查井临时加高围挡,防止因室外场坪工程未完而引起的降雨灌入井中冲入室内。

7、电气安装管内穿线以前,应从上往下对管路吹扫,以防止管内存有积水。

第十九条材料、构件储存及保管

1、各种材质的门窗及其配件、细木制品等,应在能够切实防止风吹雨淋日晒的干燥场所存放。

雨季施工期间宜水平放置,底层应搁置在调平的垫木上。

垫木应沿边框和中格部位妥贴布置,距地不小于40厚米,防止受潮和变形。

叠放高度不宜超过1.8米。

采用靠架存放时,必须确保不变形。

2、砂子、豆石、陶粒等松散材料,堆放周围要加以围护,防止降雨水冲流散。

3、灰膏、粉煤灰膏存放处要用砖加以围护并覆盖,以防雨淋、水冲及污染。

4、红砖、空心砖、加气温凝土块和各种砌块的码放场地不得积水。

多孔、轻质、吸水性强的块材,码放顶层要覆盖,防止降雨过量吸水。

5、彩色石碴要按规格品种分隔围护堆放,下垫上苫,防止水冲流散混杂。

6、水泥、粉煤灰、石灰粉等材料,必须存放在确实有效的防雨、防风、防积水、防潮气的库房内,特殊情况需露天临时堆放时,必须具备可靠的苫、垫措施。

下面要架空不挡水,高度不抵于40厘米,底层要做隔水隔潮措施;上苫要牢固抗风,苫盖材料要防水不渗。

7、珍珠岩、膨胀蛙石、石膏粉和其它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材料,要放在于燥环境的料棚内,严防雨淋受潮。

8、各种混凝土构件的存放场地,一定要碾压坚实,周围做好排水设施。

垫木要按排水方向设置不阻水,靠架和垫木要支垫牢固,上口调平,防止四角不均匀沉陷,而致使构件开裂或倾倒。

9、空心构件孔内存水时,安装前应设法排除存水。

已安装的空心楼板,因水电安装剔凿的孔洞必须及时补好,防止雨水灌入板孔。

万一板孔进水,装修前必须将水放尽。

10、各种石膏板、配筋加气板、各类轻质复合隔墙板材,严禁雨淋、浸水,并要防潮。

11、生石灰旁边不得放置易燃物料,防止降雨水化热引起燃烧。

12、电石、油类、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应按有关规定放置并设专人保管,防止受潮变质及起火。

13、要准备好适量的防洪防汛材料、工具、器材和设备、以备应急使用。

第二十条机械设备

1、现场机械操作棚(如搅拌机、卷扬机、电焊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等),必须搭设牢固,防止漏雨、艄雨和积水。

2、现场机械设备,要采取防雨、防潮、防淹没等措施。

用电的机械设备要按相应规定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并要经常检查和测试可靠性。

保护接地一般应不大于4欧姆,防雷接地一般应不大于10欧姆。

3、电动机械设备和手持式电动机具,都应安装漏电保安器,漏电保安器的容量要与用电机械的容量相符,并要单机专用。

4、塔吊基础要做专业设计,做好排水管道防止积水下沉。

路枕和轨道要经常检查,做好保养维护工作,随时加固和调平。

5、立塔的同时即要做好安全接地装置,接地体的深度、距离、棒径、地线截面均应符合规程要求,并要经常检查遥测,确保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6、塔吊如距高压线较近时,应做三组三角地线,以减弱雨季施工期间的静电感应。

塔臂、钢丝绳、吊勾和起重物可能达到的活动范围与架空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7、塔吊收工时要有防风措施,并应在安全位置停机,锁紧轨钳。

大臂应调向避风方位,并将吊勾固定好。

8、所有机械的操作运转,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雨季施下期间应加强教育和检查监督。

第二十一条电气设备

1、现场用电必须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实施。

2、在雨季施工前,应对现场所有动力及照明线路,供配电电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瓷瓶裂纹、绝缘降低以及漏跑电现象,必须及时修理和更换,严禁迁就使用。

3、配电箱、电闸箱等,要采取防雨、防潮、防淹、防雷等措施,外壳要做接地保护。

4、现场的脚手架、高车架、铁拔杆、提升架、外用电梯及高于15米的机具设备,均应设置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并要经常检查和遥测。

5、接地体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80厘米,垂直接地体(地线钎子)的长度不应小于2.5米。

接地体的断面应按电气专业设计要求埋设,一般不小于Φ28(圆钢)或┗40×40×4(角铁)。

6、各种电气动力设备必须经常进行绝缘、接地、接零保护的遥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带隐患运行。

动力设备的接地线不得与避雷地线在一起。

接地线如因某种原因须拆除时,必须先做好新的接地线后再进行。

7、线路架设及避雷系统敷设时,应掌握气象预报情况,严禁在雷电降雨天气中作业。

第五章奖罚制度

第二十二条凡需要在雨季进行施工的工程,未按规定上报雨季施工方案者,罚项目总工100—200元,并责令限时补报。

第二十三条雨季施工方案已编制并批复,但现场并未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罚当事人300—500元。

第二十四条雨季施工期间,公司技术室(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雨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限时整改,逾期未改者,责令停工。

第二十五条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时,因雨施方案编制不当造成的,由方案编制人、项目总工负责;因施工组织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员负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中的雨施技术管理内容,各单位应结合具体情况参照、贯彻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技术室(部)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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