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的报告》(粤府
-2-
〔2016〕3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
全省“十
三五”期间压减粗钢产能350万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
政策要求的钢铁产能全部依法退出。
同年11月XX省财政
厅联合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广
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印发《XX
省钢铁产业化解过剩产能省级配套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粤
财工〔2016〕37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
钢
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省级配套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十三五”
期间(2016-2020年)我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2016年省财政厅安排6,088万元专项奖补资金用于钢铁
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项目,其中:
一是国家规定XX省“十三
五”期间压减粗钢产能350万吨,XX省2016年完成307
万吨,共计奖补3024万元;二是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开展钢铁行业落后产能和违法违规项目全面清查
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223号)规定,清查出383
万吨过剩产能,共计奖补3064万元。
(二)政策(项目)目标。
总体目标为:
一是落实我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
脱困发展目标任务;二是综合运用市场机制和行政手段,因
地制宜、分类处置、标本兼治,积极稳妥化解钢铁行业过剩
产能;三是促进钢铁产业结构优化、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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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目标:
一是2016年化解127万吨,2017年化解70
万吨,2018年化解70万吨,2019年化解50万吨,2020年
化解33万吨,全省“十三五”期间压减粗钢产能350万吨。
二是从2016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对钢
铁行业落后产能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清查。
(三)政策主要内容。
1.省级奖补资金标准。
一是属于国家规定的落后产能。
在2016年9月底前退出并通过验收的,奖补标准为10万元
/万吨;在2016年11月底前退出并通过验收的,奖补标准
为8万元/万吨。
二是属于主动退出的过剩产能。
2016-2018
年按照计划进度退出或提前退出并通过验收的,奖补标准为
10万元/万吨。
2.职工分流安置要求。
政策宣传解释到位,妥善做好企
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3.企业债务处置要求。
加强统筹协调,利用市场化手段
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
(四)资金概况。
2016年省级奖补资金,预算安排为6,088万元,共涉及
26个退出企业,分三批下达到各地市,去产能及资金分配情
况,见表1-1(具体情况见附件1)。
其中:
第一批下达资
金1,320万元,第二批下达资金1,704万元,第三批下达资
金3,0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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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2016年省级奖补资金下达情况
2016年省级奖补资金地域分配情况如下:
韶关市2,114
万元,占资金总额的34.72%;清远市1,500万元,占资金总
额的24.64%;揭阳市840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3.80%,其他
地区1,634万元,占资金总额的26.84%,详情见图1-1。
图1-12016年度省级奖补资金区域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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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资金批复文件
资金下达时间
区域
金额
(万元)
到位
率
1
《关于下达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省级配套奖补资金(第一批)的通
知》(粤财工〔2016〕311号)
2016年9月29日
韶关、清远
1,320
100%
2
《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钢铁行业化
解过剩产能配套奖补资金(第二批)
的通知》(粤财工〔2016〕443号)
2016年12月28日
韶关、河源、
惠州
1,704
3
《关于下达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省级配套奖补资金(第三批)的通
知》(粤财工〔2016〕456号)
2016年12月30日
韶关、惠州、
东莞、江门、
茂名、肇庆、
清远、揭阳
3,064
总计
6,088
由于本次仅对2016年省级奖补资金实施后成果开展评
价,故样本选择清远市、韶关市。
理由为:
一是清远、韶关
两市在获省级奖补资金为3,614万元,占资金总额比例达
59.36%;二是两个地区涉及的钢铁过剩产能退出企业数量占
总退出企业数的50%。
通过选取两市现场开展绩效评价,能基本了解钢铁行业
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下达情况,各地钢铁化解过剩产能项
目进展概况,从而获得较客观的评价结论。
二、绩效分析
2016年省级奖补资金绩效评价基准日为2016年12月
31日。
依据既定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见附件3),注重
于对资金的拨付效率,支出的时效性、安全性,以及绩效目
标执行情况等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需要关注问题,采取措施
防止专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偏离与风险,确保实现绩效目
标。
(一)绩效影响分析。
1.前期准备。
该指标主要从论证决策、目标设置、保障
措施三个方面考核项目论证决策的充分性,绩效目标设置的
的合理性,事项的保障措施完善程度。
指标分值20分,得
分16分,得分率为80%。
(1)论证决策:
该项指标分值7分,得分7分,得分
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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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级奖补资金支出方向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
进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任务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
要求化解产能任务的目标一致,决策规范。
省发改委能较好
发挥省部会商、部门协同和省市联动机制作用,对钢铁行业
化解过剩产能项目中的重点任务进行统筹协调论证,向省政
府提出2016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决策建议。
(2)目标设置:
该项指标分值7分,得分4分,得分
率为57.14%。
省发改委能依据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求,制定
业务目标,如:
全省2016年压减粗钢产能127万吨,确保
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350万吨粗钢产能压减任务,目标
设置与国务院刚性压减任务衔接,清晰且易考核。
但还缺少
项目实施后带来的一些效益指标,如:
妥善安置人员再就业
占比,我省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脱困发展增长率等指标。
各地市相关部门较多考虑完成省发改委下达清理、退出
的任务指标,暂缺少考虑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实施
后,引导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指标。
(3)保障措施:
该指标分值6分,得分5分,得分率
为83.33%。
为保证2016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开展,省发
改委制定了《关于印发2017年XX省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
能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6〕6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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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等办法,还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关于印发产业化解过剩产能省级配套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
财工〔2016〕374号)为有效推进项目,提供基本保障措施。
各地市相关部门能执行省出台的《实施方案》、《管理
办法》,但缺少本行政管理区域的工作《实施方案》,导致
个别工作出现一些缺漏(见第五条款表述)。
2.资金管理。
该指标主要从预算完成、资金到位、资金
支付、支出规范性等四方面考核项目省级财政拨付完成情
况、资金到位效率,资金实际支出额度与构成的合理性,支
出规范性。
指标分值17分,得分14分,得分率82.35%。
(1)资金到位:
该项指标分值4分,得分4分,得分
率为100%。
经核实,2016年省级奖补资金已于2017年2月7日前
下拨到各地市财政部门,资金到位率为100%。
现场评价抽查的8家企业中,2016年资金到位的有5家,
占现场评价项目的62.5%;2017年2月7日前资金到位的有
3家,占现场评价项目的37.5%。
现场核查项目资金下达时
间详见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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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项目资金下达时间及支出情况表
(2)资金支付:
该项指标分值5分,得分4分,得分
率为80%。
省发改委按省级专项资金管理程序,完成审核、审批,
资金及时到达各地市。
2016年省级奖补资金支付形式:
先拆
除设备,再清理拆除垃圾,经验收合格后支付省级奖补资金。
现场勘验的清远市、韶关市均完成资金支付。
但由于省发改
委对个别企业炉体产能数据确认,出现前后不一致,补贴单
价、数量发生变化,导致省级财政资金沉淀,如韶关市鸿峰
特钢有限公司第一批公示退出产能为40万吨,补贴单价为
10万元/万吨,第二批公示退出产能定为25万吨,补贴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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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奖补金额
(万元)
资金下达时间
支出率
占省级奖补资
金总金额的比
例(%)
1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
创发五金加工厂
20
2016/8/25
100%
0.33%
2
连南瑶族自治县鸿泰金
属制品有限公司
300
2016/8/25
100%
4.93%
3
连南瑶族自治县永达金
属制品厂
300
2016/8/30
100%
4.93%
4
韶关市鸿峰特钢有限
公司
250
2017/1/24
企业均
已无人
滞留当
地,未能
提供企
业获得
省级奖
补资金,
支出明
细
4.11%
5
韶关市曲江区新益金属
制品有限公司
100
2016/11/01
1.64%
6
韶关市曲江区晟源金属
制品有限公司
100
2016/11/01
1.64%
7
仁化县广盛贸易有限
公司
240
2017/2/07
3.94%
8
仁化县闽东金属有限
公司
80
2017/1/24
1.31%
9
合计
1,390
为8万元/万吨。
前述两批资金按400万元下拨,实际向鸿
峰公司拨付250万元奖补资金。
两批公示数据不一致,补贴
单价不